不分手協議
07-06
男方:曾xx,男,漢族 女方:盧xx,女,漢族 此男女雙方於2011年7月28日晚確定關係,並開始一份長達大於等於八十年的執手相伴感情生涯,並在雙方25歲之前進行一場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階段。鑒於兩人感情基礎牢靠,並且雙方都有非他(她)不嫁(娶)的堅定的偉大信念,所以特寫此協議,以資鼓勵。 一:不許再說傷害感情的話,雖然感情基礎牢靠,無奈某人言語犀利,實在傷人太甚,所以為了美好未來,盡量口下留情。 二:不許賭氣不接電話不回簡訊,即使因為很生氣很生氣,也總會很擔心彼此的安危,大腦短路的人什麼都可以做得出來,所以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必須時刻保持聯繫,以免做出某些害人害己的事情。 三:不許玩失蹤,每天每天的只以那麼一個人為中心的生活,忽然消失不見,實屬天理難容的齷齪行為,哪怕ta躲在被窩裡或者某牆角畫著圈圈保佑ta,都不許離開ta的視線超過五米。 四:不許動不動叫對方閉嘴,哪怕那個人再出口傷人,ta也是始終牽動著那個人的心的人,因為在意,所以忍不住想啰嗦想嘮叨,有時候正吵在興頭上,忽然的叫ta閉嘴,一點也不好玩。 五:不許把分手時刻掛嘴邊,因為你該清楚,不管咋樣,我都不會放手,我把所有都給了你,你走了,我還要怎麼活?就算我是心甘情願,我也要自私的拉著你,一起痛苦,一起悲喜,直到你有了新的那個可惡的女人。 六:不許盲目服從上層組織,你奶奶要你找個同歲或者小你一歲的孝順的女生,我奶奶要我找個和我在一個醫院的工作穩定的外科醫生,可是我們都很清楚,要過一輩子的,不是我和你爺爺,也不是你和我奶奶。四十年代的人和九十年代的觀點是天差地別。 七:不許亂和其他異性搞曖昧關係,我們最怕也最不可原諒的都是背叛,忽然在最近聯繫人里出現了陌生的ta,偏偏又遮遮掩掩,所謂正兒八經的做賊心虛,真想和別人好了就直說,雖然我不會同意你說了也是白說,也總比被動的被抓住現行的好。 八:始終對未來充滿希望和嚮往,人要沒有希望和期盼,什麼都是白搭,所以我們必須始終堅持不許分手主義,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堅決執行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不退縮不放棄,為了美好未來必須始終充滿希望和期待。 九:必須坦誠相待,手機,扣扣,電腦,信件,不許有任何隱瞞,有什麼隱私也要及時彙報,一個人的隱私總是沒有兩個人一起隱私有意義,畢竟有了隱私也有人幫忙保密了嘛。 十:堅決不許因為異地戀而放棄,我們都還小,要經歷的事情還有很多,可以因為背叛,因為不誠實大吵大鬧,但是堅決不允許因為長時間見不到面而想要分開,因為等待是相互的,不管和誰,只因為陷入了這場感情,所以必須為它負責,畢竟痛苦的不是你一個人,沒有人想一直精神戀愛,但是熬過了就是滿滿的幸福。 十一:不許劃分界限,兩個人在一起,什麼都是共有財產,不許見外,不許不好意思,不許嫌棄,不許不耐煩。 十二:不許和對方的朋友糾纏不清,我們都是很重視感情的人,不管是親情還是愛情,幾年後,你結婚了,我卻成了伴娘,或者你成了我婚禮的伴郎,這種物是人非應該不會得到有些人的祝福。 十三:不許不聽ta的話,要知道,不管對方提出多苛刻的要求,都是在為了愛的ta好,所以不許反抗,不許不聽話,不許頂嘴,不許發脾氣。 十四:不許擅作主站,兩個人在一起,誰的未來都關係著另一個人的,所以不管發生什麼,想做什麼,都要徵求另一個人的意見,共勉之,即使失敗了,也不是誰一個人的失誤,想賴也賴不掉,必須同甘共苦。 十五:不許說話不算數,互相給的承諾,答應對方的事情,都要努力做到,如果有一天真的沒辦法做到了,也要陳懇的道歉,並進行精神上的補償。 十六:必須相互理解,有話就說,有時候不是故意不接電話,不是故意不想見面,只是被有些事情牽絆,只要你記得,不管玩的多晚,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想聽聽你迷迷糊糊的聲音,看看你燦爛的笑臉。 十七:不許相互猜疑,我們都很清楚,能走到這一步,最重要的是我們內心的感覺,因為我愛你,因為你愛我,不管發生什麼,只要你不要牽著別的女子歡笑,我不要挽著別的男子得瑟,我們依舊是對方最最愛的明慧和歡歡。 十八:必須保護好自己,我們始終都在說,身體不是你一個人的,為了我請照顧好自己,我們不常在一起,所以難受了沒有關心也沒有照顧,所以只能自己照顧自己,甚至我們都清楚,你生病了,我也會很痛,所以請一定好好對自己,難受了也不許隱瞞,一家人不說兩家話,不許做作哈。 十九:不許擅自更改我們的情侶東西,情侶網名,情侶簽名,情侶手機鏈,情侶手錶,情侶眼鏡框,情侶鞋子,情侶衣服,情侶帽子,還有以後更多的情侶東西,都不許改。 二十:對方心裡彼此為重,不許說別的男生帥氣不許說別的女生漂亮,因為在你心裡,最最帥氣的只有曾明慧,最最美麗的只有盧歡歡。 不許不把協議當回事,我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精心創作,也不知道你在誰家玩的嗨皮的都忘記發一個簡訊給我。看在你溫柔善良美麗大方可愛賢惠的老婆熬夜為了我們美好未來的時候,老公是不是該感動的痛哭流涕呢? 既是協議,就必須認真對待,特此申明,如果對方非常同意此協議每個條約,就在下面簽名處毫不猶豫迫不及待的簽上大名,從此依舊幸福美滿,如果不想簽訂此協議,那我絕對祝你不會幸福。 特此申明,如果簽訂協議後某年某天忽然反悔,提出分手,便要贊助對方去一個城市進行為期至少三天的旅遊,並且陪同,作為最後一次的旅行。(註:寧夏,甘肅除外) 男方:曾xx 女方:盧xx 2012年02月04日凌晨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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