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天面對自己的身體 卻不懂自己的身體

「大多數人都知道,人類是進化而來的;但大多數人都不知道,人類究竟是如何一步一步進化到如今的樣子。」安徽科技學院副教授、生物學博士史鈞,日前出版《瘋狂人類進化史》一書,用風趣的語言對人類的四肢、毛髮、膚色、大腦等各個器官的進化過程進行了新穎講述。史鈞把人還原為「生物」的人的視角,由此得出的許多新觀點令人腦洞大開。

直立行走始於樹上

人類是從何時開始直立行走的?是什麼樣的自然壓力迫使人類祖先直立行走?以往流行的觀點,認為直立行走是為了騰出前肢,去製造並使用石器工具,並最終把前肢變成手,如今史鈞認為,這一觀點在新證據面前站不住腳。

1973年,在衣索比亞一個考古現場,考古學家發現了一隻古猿的化石,經檢測,是一隻320萬年前的12歲女性古猿的化石,被命名為露西。露西足弓明顯,表明她已可以長時間直立行走。由此,人類學家推斷,人類直立行走的歷史已有320多萬年。

2005年,考古學家又在衣索比亞發現了一隻440萬年前的古猿化石,從骨骼特徵推斷,該古猿擁有一雙長腿,骨盆更像現代人,可以熟練地靠雙腿直立行走。

此前的進化理論認為,由於森林的消失,古猿不得不到地面生活,這才導致了直立行走。然而經考古發現,前述兩隻古猿均居住在大片森林裡。

事實與理論的矛盾還帶來一個爭論,人類到底在什麼時候才能稱為人?是以直立行走為標誌?還是有其他標準?如果僅以直立行走為標準,那麼440萬年前的東非古猿都可稱為人了。

然而,英國科學家發現,今天的紅毛猩猩在樹上也會直立行走,有時還擺出了昂首挺胸的姿勢。紅毛猩猩至今生活在叢林里。由此推斷,下地生活不見得能作為直立行走的必要前提。

人類學家提出了新的假說,樹猿至少直立行走了2000萬年左右,下到地面後,保留了直立的姿勢,人類的直立行走只是繼承了這一古老行走模式而已。

古人褪去毛髮或是有利於捕獵時散熱

人類為什麼不再全身長毛?既不生活在地下,又不生活在水裡,個頭也沒有大象那樣龐大,人為何偏偏把一身誘人的毛髮給脫掉了?難道真的如「水猿理論」所說,是因為古猿曾經在一段時間內生活在海中的緣故?

「水猿理論」主要是認為,在800萬到400萬年前,東非海平面上升,古猿不得不適應海水中的生活,毛髮漸漸脫落。至今尚在水中生活的哺乳動物鯨、海豚就是佐證,它們都脫去了毛髮。

「水猿理論」遭到的駁斥,是鯨和海豚沒有像人類保留乳房等「外掛」器官,如果人類在水裡遊了幾百萬年,為何這些明顯增加水中活動阻力的器官沒有像鯨和海豚那樣「退」回體內?人類的脖子也沒有與身體連為一體的跡象,這也不像是在水裡生活了400萬年該有的那種體態。

「水猿理論」的正面證據是,人類有控制呼吸的能力,其他陸地哺乳動物沒有,人類能憋氣是潛水的進化結果。

史鈞本人傾向於最新的「散熱理論」。史前人類多以狩獵為生,他們往往長途奔襲追逐獵物,直到把獵物累得口吐白沫倒斃。人類的奔跑要產生熱量,如果披著一身毛髮奔跑,熱量短時無法散發,就會先於獵物倒斃。人類的毛髮是在數十萬、幾百萬年的狩獵生活中逐漸褪去的。

那麼人的頭髮、眉毛、鬍子等為何又得到了保留?史鈞認為,人體局部保留的毛髮,也是自然選擇的結果,各有其用。頭髮自然是保護頭顱,為頭顱遮陽防寒保溫;眉毛保護眼睛;鬍子男性獨有,是雄性激素的產物,遠古時代是身體強壯的「廣告」——體壯的男性能打回更多獵物,意味著能養活更多下一代,能贏得更多異性配偶。

黑猩猩與人在跑步機上賽跑,人類消耗的能量只是黑猩猩的1/4左右

膚色更多是性選擇的結果

靠近赤道的人,膚色很黑,而人離赤道越遠,皮膚似乎就越來越白。但人的膚色真的與陽光有關嗎?

史鈞從細胞結構、葉酸、維生素D的層面介紹了為何非洲人是黑色、歐洲人是白色、亞洲人是黃色。然而仍有大量例外,如靠近北冰洋的某處人群,皮膚竟很黑;同樣環境下,男人皮膚比女人黑;有時同一地區,人們膚色差別也很大。

140年前,達爾文曾對雄性孔雀華麗而誇張的尾巴困惑不解,根據自然選擇的進化理論,動物的身體結構要有利於生存,然而雄孔雀的尾巴不能給它帶來任何生存上的好處,反而是個負累。

孔雀的大尾巴雖然漂亮,卻不能為它帶來任何生存上的好處

達爾文煩惱不已,不久他發現了線索,雄孔雀尾巴不是孤例,自然界存在大量不符合自然選擇的身體結構,如男人的鬍子,女人光滑細膩的皮膚,它們對男人、女人的生存都沒有什麼直接的實際的好處。但這些結構體現了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體現了兩性之間的重要差別。

達爾文做了一個聰明的總結,那就是自然選擇之外的性選擇,異性喜歡,導致了「奇怪的身體結構」。自然選擇只解決了生存問題,性選擇才解決繁殖問題,兩者缺一不可。

可惜當年的學者們不能接受達爾文的理論,他們不能忍受男人的鬍子和強壯的體魄,是數百萬年接受女人選擇的結果。

性選擇理論被埋沒了100多年,直到自然選擇理論遭遇了諸多挑戰,比如很難解釋膚色和男人鬍子的問題。性選擇理論的擴大版,就是同一種族內總是喜歡自己種族的膚色,例證是非洲黑人部落會殺死部落內的白化病人,或者乾脆直接吃掉。父母發現生下的嬰兒膚色與自己差別太大時,就會發生殺嬰悲劇。長此以往,一個部落或一個地區,就會以一個膚色為主。

史鈞總結認為,性選擇應該也必須與自然選擇達成某種妥協,人們不能放任對白色皮膚的喜愛而置自然選擇於不顧,也不能任由自然選擇留下越來越黑的皮膚,而罔顧性選擇的偏好。

【書摘】大腦袋不一定有大智慧史鈞

現在,我們不必再與那些禽獸糾纏,我們更關心一個現實問題,腦袋大的人更聰明嗎?

這個問題,科學家們已爭論了上百年之久,曾是科學史上最著名的論戰之一。兩派學者曾赤膊上陣,在與對方叫罵的同時,發表了大量論文,這些論文的戰鬥色彩遠大於學術價值。

當認為腦袋大的人更聰明的學派佔了上風後,很長一段時間,有好事學者根據頭顱大小,給動物的智力做了個排行榜。

奇妙的是,愛因斯坦悄悄用自己的大腦給這場論戰做了一次裁判。沒有人懷疑愛因斯坦的智力,他本人也不懷疑,他決定死後把腦袋捐給生物學家做研究。

1955年,愛因斯坦去世,他的大腦被切成240片,許多學者爭先恐後欲得到一塊切片,研究的最終結論令他們失望:愛因斯坦的腦容量並不比普通人大,他的腦容量甚至低於普通人的平均值。

此後很多學者付出了更多努力,也確實發現了一些與眾不同之處,但沒有一條能證明那和智力有直接關聯。相反,更多確切的證據表明,那個神奇的大腦在生物結構上似乎確實很普通。

生命的秘密,不在於物理意義上的大小之間,而在於我們暫時無法一探究竟的身體深處。

(摘自《瘋狂人類進化史》)

愛因斯坦決定死後把大腦捐獻出來,他的腦容量並不比普通人大

《瘋狂人類進化史》

史鈞 著

重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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