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雜說」之五十:《「絕不能吃虧!」》
標籤:要不要謙讓、忍讓
分類:幼教雜說
幼兒園小班亂成一鍋粥
據報道,一所幼兒園的小班,在新學期安排的第一節集體活動課是,讓孩子們玩玩具。老師把裝玩具的箱子搬到活動室以後,對孩子們說:
「小朋友們,今天我們玩玩具,好嗎?」
「好——」小朋友們響亮地齊聲回答。
老師繼續提出要求:
「小朋友們,等一會兒,大家按照先後順序,一個人一個人地到前邊來取玩具。每人只取一個玩具,記住了嗎?」
「記住了——」孩子們大聲回答說。
誰知,孩子們嘹亮的「記住了」的話音還沒落,全班三十個孩子,就一窩蜂似地爭先恐後地上前去搶玩具。儘管孩子們的家裡都有許多許多好玩的玩具,但在孩子們的心裡,總認為別人家的東西是好的,別人家的玩具一定是很好玩的。
那五顏六色、各式各樣的玩具,對孩子們可以說是「擋不住的誘惑」。剛才老師的要求全都當成耳旁風,有的孩子一下子拿了好幾個。剩下的玩具沒有什麼好玩的了,後邊的孩子沒有拿到,上手就奪,拿到幾個玩具的孩子就緊緊抱著不放。孩子們扭成一團,玩具也散落了一地。
出現這種局面,是老師始料未及的。老師一個勁兒地大聲說:
「小朋友們,不要搶,不要搶!」
但孩子們似乎什麼都沒有聽見,繼續玩命地爭搶。當時,竟然有十多對孩子,為了爭奪玩具雙方僵持著,四目怒視,各不相讓。
有的小孩子為爭搶自己喜愛的玩具,甚至對其他小朋友玩起了「全活」——連推帶打、又踢又抓等。有哭的,有鬧的,哭聲、吵鬧聲交織在一起,活動室一下子就亂成了一鍋粥。
家長的訓示:「誰要打你,你就更厲害地打回去!」
更使在場老師驚訝的是,當一個小女孩的玩具被一個小男孩硬搶走時,那小女孩毫不示弱,竟然上手就「啪」地一聲,給了那個小男孩一個乾脆、響亮的耳光!把老師嚇了一跳。
當老師趕緊把那個小女孩叫到旁邊,低聲但很嚴肅地問她為什麼打小朋友時,她竟然振振有辭,理直氣壯地說:
「我媽媽說了,誰要欺負我,就讓我打他,可不能吃虧!」
聽了孩子這樣一番辯解,老師一臉無奈,只能苦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據幼兒園小班老師反映,現在的家長和過去的家長可不一樣。過去,家長教育孩子都是說遇事要互相謙讓,不要掙搶,讓著小朋友的乖,是好孩子。
現在可好,九成以上的新生家長,都曾經直接明示或者暗示過孩子:「該爭的時候要爭,該搶的時候要搶,不要怯陣。不爭不搶就要吃虧。」
甚至指使說:「遇到有人打你,你就要更厲害地打回去!不要手軟!」
坦率地說,我是不贊成這樣教育孩子的。小孩子進入幼兒園過集體生活,這是為將來進入社會,參與社會生活的「演習」,幼兒園應當是個「演習場」。要與別人和諧相處,沒有謙讓、忍讓的品格是不能被社會所接納的。
家長明示「不能吃虧」、「不要手軟」的原因分析
有的家長給孩子灌輸「不能吃虧」、「不要手軟」的意識,這至少有兩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跟年輕父母的「身份」和經歷有直接關係。 現在的學齡前兒童家長身上,有兩個令人矚目的標籤:一個是「八0後」,一個是「獨一代」。基本上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絕大多數是第一代獨生子女。出生在特殊年代,具有特殊的身份,是一個很特殊的社會群體,身上帶有鮮明的時代印記。 他們出生在盛世,從小就享受著改革開放的成果;受教育年限多,文化程度高,思想解放不保守,善於接受新事物新思想。但沒有經歷過風雨,對己對人沒有承擔過責任,社會責任意識差,心理年齡年實際年齡不相符。他們成長的年代,陳舊的道德傳統被打破,新的道德思想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他們對傳統美德並不很了解,盲目地全盤否定,道德思想狀況比較混亂。 他們是家裡「絕無僅有」的一棵「獨苗」,沒有兄弟姐妹,沒有共處、合作,謙讓、友愛、團結、互助的經歷。在家裡的地位是「至高無上」,是在「被關注」、「被呵護」、「被恭維」中長大的,自我中心意識突出,眼裡沒有別人,只有自己。當他們做了父母以後,面對寶貝似的「獨二代」,他們自身的經歷和道德修養狀況,不能不影響他們的教育思想和教養態度。第二,跟孩子數量少也有關係。
過去,家裡孩子多,家長沒有心思把孩子看得那麼珍貴。家長把孩子送到幼兒園,終究有人替自己看孩子,可獲得了解脫,感到非常放心。
現在可不同了。絕大多數家庭還是只有一個孩子。常言說:物以稀為貴。孩子少更寶貴。在許多年輕父母眼裡,孩子是不可多得的寶貝疙瘩,「放在手裡怕掉了,含在嘴裡怕化了」,不知道怎麼愛才好。
家長把孩子送到幼兒園,雖然能學到在家裡學不到知識和能力,但很不放心。生怕孩子過不慣集體生活,受別的孩子欺負。孩子要是受到別人的欺負,疼在孩子身上,痛在父母心上。
為了避免在家長看不到的時候受委屈、遭磨難,便鼓動孩子遇事不要示弱、謙讓,該爭要爭,該搶要搶,要還擊,不能吃虧。
鼓動孩子「以牙換牙,以眼還眼」不是對孩子的愛護
其實,這樣教育孩子,不見得能占什麼便宜。現在有的獨生子女真夠可以的,小霸王似的,不管什麼好處和利益,就得自己是頭一份兒,別人都得讓著他,完全是以自我為中心,誰也不能侵犯。「該出手時出手,不該出手時也出手。」
孩子在家裡,大人可以一切都順著、讓著。可到了幼兒園,差不多都是獨生子女,「小皇帝」「小公主」,你說:誰該順著誰,誰該讓著誰呀?
要是遇比自己弱的對手,大打出手,那是以強凌弱,不道德,家長要受到輿論的譴責;打傷了別的孩子,家長不僅要負責賠償,還得要丟人、現眼。
可要是遇上勢均力敵的對手,相互鬥毆,會兩敗俱傷;如果要是遇上比自己更兇猛、更狠毒的,更不要命的,最後吃虧的恐怕還是自己。
家長在孩子幼年時期就灌輸「絕不能吃虧」的思想,鼓動孩子「以牙換牙,以眼還眼」,這不僅不是對孩子的愛護,還會埋下別的隱患。
比如,有一個小孩子特別的任性,當著外人的面讓媽媽下不了台,把媽媽給氣急了,媽媽揚手就打了他一巴掌。
媽媽萬萬沒想到,孩子反手就給了媽媽一個脆生生的、響噹噹的耳光。
媽媽一下子愣住了,捂著火辣辣的臉,氣勢洶洶地質問:「你怎麼敢打媽媽?!」
孩子理直氣壯地說:
「不是你教我說,誰要打我,我就打誰嗎?」
媽媽瞠目結舌,好久沒有緩過神來。自己種下的苦果,還得自己吞咽。
我很希望孩子的這個耳光別白挨,能讓家長從中明白點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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