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變魔鬼後
酒鬼變魔鬼後
酒鬼酒中檢出了塑化劑,隨著官方監管部的確認,50度酒鬼酒塑化劑超標247%,不啻讓公眾感到震驚。人們立刻想起去年台灣爆出的「塑化劑事件」,涉及217家廠商、747項商品,幾乎所有台灣主要食品廠商捲入其中。而這次由酒鬼酒引發的大陸版的「塑化劑事件」,儘管尚處於萌芽狀態,但已呈發酵之勢,使釀酒行業受到巨大衝擊。敏感的股市第一時間作出反應,不僅酒鬼酒被證監會停牌,整個釀酒板塊也遭到重創。各大超市開始下架酒鬼酒。消費者亦談酒色變,不知含有超限塑化劑的白酒還有那些品牌,更擔心自己是否攝入了超量的塑化劑毒素,而有損於身心健康。如同當年乳品行業「三氯氰胺門」的魔鬼三鹿奶粉一樣,酒鬼酒無疑成為釀酒行業的魔鬼。
酒鬼真的有鬼,酒鬼酒在最新發布的公告中,不得不向廣大消費者和投資者道歉。不過,依然強詞奪理辯稱,一是未發現人為添加「塑化劑」的情況,有可能是在轉運、包裝過程中的遷移;二是以媒體報道的酒鬼酒中DBP含量為1.08 mg/㎏計算,按照我國人均預期壽命,每天飲用0.5公斤,其中的DBP不會對健康造成損害;三是聲明截至目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我國及其他國家均未制定酒類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限量標準;四是重申公司產品完全符合GB2757-1981和GB2760-2011等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但按照2011年6月《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通報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最大殘留量的函》規定的標準0.3 mg/㎏計算,酒鬼酒中的塑化劑超出247%。
解讀下來,第一,既然我酒鬼酒沒有人為添加,便沒有主觀故意行為,也就沒有主要責任,至於可能發生在轉運、包裝過程中的問題,充其量負有連帶責任而已。第二,引述媒體報道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根據國際通用風險評估方法和歐洲食品安全局推薦的人體可以耐受攝入量,我酒鬼酒所謂的「超標」,只要消費者每天不飲酒超量,儘管放心喝,不會影響身體健康。第三,既然目前國際國內尚無對酒類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限量標準,憑什麼說我酒鬼酒超標?言外之意,我酒鬼酒是被超標了。第四,直接叫板衛生部,我酒鬼酒完全符合你衛生部頒布施行的兩項國標,即GB2757-1981《蒸餾酒及配製酒衛生標準》和GB276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僅憑一紙《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通報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最大殘留量的函》,就判定我酒鬼酒違規,未免牽強點了吧。筆者不得不佩服,酒鬼酒的危機公關能力,到了這個節骨眼上,似乎還在據「理」力爭呢。至少讓你衛生部陷於尷尬境地,到底是「國標」大?還是「函」大?顯然是在鑽法律的空子。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酒鬼變魔鬼,連「鬼辯」都是升級版的。公眾是不是還要感謝酒鬼酒,給大家上了一堂酒鬼酒的「普法」課呢?
既然酒鬼妖魔化了,那就需要我們的監管部門「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對白酒「塑化劑事件」要追查到底,究竟有無人為添加因素,還是僅僅源於「轉運、包裝過程中的遷移」。公眾需要了解事實真相,而不能僅靠「可能」的揣測、判斷和推演。我們不妨聽一些業內人士之說,「純酒精溶於純水,但食用酒精不是純酒精,在勾兌過程中要加香精等眾多添加劑,故採用勾兌工藝的酒水如果不添加塑化劑,長時間放置會造成上半部分喝著是水味,下半部分喝著是酒精加香精味。」「由於消費者判斷年份長的依據主要是通過色澤和粘稠度,所以有可能白酒廠家靠塑化劑來增加酒的粘稠度,標註年份越久的添加得越多。」可見人為添加塑化劑的可能性不是不存在。
更值得關注的是,據中國酒業協會官網發表聲明稱,通過對全國白酒產品大量全面測定,白酒產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劑成分,最高2.32 mg/㎏,最低0.495 mg/㎏,平均0.537 mg/㎏。其中高檔白酒含量較高,抵擋白酒含量較低。由此得出結論,我國白酒的塑化劑含量普遍存在,需要監管部門對其是否超標給予檢驗鑒定,以告知公眾。可喜的是,「質監部門已部署進一步對全國白酒生產企業進行深入排查,要求企業認真查明可能導致白酒含有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原因,從源頭抓緊進行整改,包括採取調整工藝設備、更換接觸材料和產品包裝等措施,並向監管部門報告。監管部門堅持從嚴監管,發現任何違法行為,一律依法嚴格查處。」但願我們的監管部門,能夠儘快把真正的「酒鬼」揪出來,還廣大消費者一個安全健康的食品環境,別讓「美麗中國」再遭污染。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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