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康反思:繁、簡字能否混用?
編前
今天,俠客之所以提出這個命題,是因為在4月11日發表了一篇《李達康告訴你:房裡為何要掛一幅字畫?》的文章。裡面直接說到該劇主人公市委書記李達康辦公室牆壁上懸掛一幅江湖書法,其中提到該幅字有一個毛病:繁簡共用,大字用繁體,小字用簡體,這是書法創作中的大忌,就如穿衣服上面穿正裝、下身穿短褲一樣不倫不類。」書法作品中,繁簡混用是大忌「這一觀點,即刻引起了書友們的強烈反應。不到一天,針對此觀點就收到有200餘條評論。其中,反對者佔據40%...——神秘俠客
那麼,問題來了
繁簡能否混用呢?
其實,這個問題一直是書界爭論的焦點之一。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定論!!因為,近代沒有一本權威的書法著作對其做出解釋。
常言道:法無禁止即自由。
支持者認為:
一、繁體字和簡化字產生的歷史時期不同,應視為兩個系統,如果交叉混用,會顯得不倫不類。
二、書法作品是供人們欣賞的,繁體字和簡化字混用容易給欣賞者造成文字使用上的混亂,若群眾(特別是青少年)進行效仿,就會流行於社會,造成簡化字和規範字推行方面的困難和障礙。
反對者則認為:
一、把繁體字和簡化字混用限定在書法藝術中。毋庸質疑,日常學習、工作以及生活中的文字交流都應該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語言文字法》,人人都應該成為規範漢字和簡化字的使用者和推行者,我們相信,隨著國家法制的加強,正確使用漢字將逐漸成為每一個公民的自覺行動。
二、書法是一門藝術。書法藝術的主要功能是供人們欣賞,使人們從中得到美的享受。從這種角度講,本無須計較繁體字還是簡化字。
三、繁與簡(此「繁、簡」不指繁體字和簡化字,而指的是繁雜與簡單)在同篇中的混用現象古來有之。王羲之在《蘭亭序》中用「於」也用「於」固然首先是因為當時二字通用,但「求變」肯定是重要原因。
不過,目前書法界還是對此有潛規則的,即:一繁繁到底,一簡簡一通。其實,俠客從內心裡講是贊同這個觀點的!理由是:
①目前的簡體,一部分是源自於古人的草書改造,如果一幅楷書里繁簡混用,那還成體統?②眾所周知,每種書體形成於不同的年代,繁體與簡體時空上的落差太大,好比一幅唐楷作品裡夾雜著篆書字體,也不大合適吧!
編後
不過,現在有個有趣的現象,市場上那些繁簡混用之作,書法功力基本上屬於三流、甚至不入流,這該如何解釋?
最後送眾書友一句:「書法本傳統,傳承是王道!」
----- 神秘俠客 ◎ 獨家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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