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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三大職份》

經文:太16:16;徒3:22;來5:6;林前15:25

題目:《基督的三大職份》

從加爾文以來,我們習慣上就總是稱中保的職分有三。神所創造的人,生來就具有先知、祭司與君王的三種功能,因此人也賦有知識與領悟力,有公義與聖潔,有權治理下等的受造之物。可是罪的來臨卻影響到整個人,使他不能合宜地發揮神所賦予的功能,因之他也不能完成先知、祭司與君王之職。人因罪的緣故而會犯錯,受迷惑,又有了不義,道德也受了玷污,更有了死亡與悲苦。基督臨世完成人的職分,因他是最理想、最完全的人,他也使人回復到人類原始的光景,即完成先知、祭司與君王之職。但有些人只承認基督職分之一,如理性主義者只承認基督為先知;神秘主義者只承認基督為祭司;千禧年派人士只承認基督為君王。而近代自由派神學則完全否認基督的職分,因為自由派神學只認為基督是一位理想的人,因此只稱他為長兄,或是一位幫助者,並不喜歡承認他真有以上所提的三職分。做為持守正統信仰者,我們堅信基督的三大職分,並所帶給我們的極大福分。

耶穌基督身兼先知,祭司與君王三職分,這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祂是萬先知之先知;萬祭司之祭司;萬君王之君王!

一、基督的設立與資格

救主耶穌通常也被稱為基督。在舊約中,救主是以「彌賽亞」(Meschiach,中文音譯為「彌賽亞」,意譯則是「受膏者」)的名字應許的,「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但9:25)。在希臘文中把「彌賽亞」一詞翻譯為「基督」(Christos)。(約1:41)。用我們的話來說,就是「受膏者」的意思。「受膏者」源於舊約聖經中的用聖油膏立的作法。那時在巴勒斯坦各地,並不像我們現在所作的那樣,把香粉撒在頭髮上,他們所用的是香膏,這種香膏是按方配製的,用各種香料調製而成。把這種香膏撒在頭髮上一點,就能出席各種場面,所發出的香味也使人得蒙他人的悅納。上帝曾經吩咐以色列人調製聖膏,根據一定的配方,用各樣的香料調製而成(出30:25)。任何人都不得仿製這種聖膏,也不得隨意把這種聖膏撒在自己的身上,違背這一禁令的就會被從民中剪除(出30:32-33)。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就是用這種聖膏膏立,擔任祭司的職分(第30節)。先知和君王也是如此(撒上10:1;16:13),都要用這種油膏立(王上19:16)。

受膏表明兩個方面。首先所表明的就是受膏之人是上帝設立、呼召擔任職分的,因為眾人會在這人身上聞到來自主的馨香。其次表明,上帝會裝備這樣的人擔任職分。他們由此而受到人們的愛戴,正如這種聖膏的馨香為人所喜悅一樣,受膏者也會由於這種聖膏的馨香而發出令人愉悅的香味來。因此,他們被稱為受膏者,主所膏立的人。所以,基督也被稱為受膏者,所表達的就是兩方面,一是設立,一是資格。

1.祂的設立。基督並不自己採取主動承擔中保的職分。「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來5:5)。

(1)祂是由祂的父來命定從事這一職分的。「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上帝知道的」(彼前1:20);「從亘古,從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箴8:23)。

(2)父差派祂來到這個世界完成這一目的。「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約10:36)。父也呼召祂。「我耶和華憑公義召禰」(賽42:6)。主耶穌在受洗的時候開始進入這一職分。「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7)。祂就是如此被立 「為主、為基督」的(徒2:36)。

2.祂的資格。

(1)兩性合於一個位格之內,否則祂就不能擔任中保的職分。僅僅是上帝,或僅僅是人,都不適合擔任這一中保的職分,只有上帝顯現在肉身之中方可(提前3:16)。

(2)聖靈對祂有非同尋常的膏抹。「因為上帝賜聖靈給祂,是沒有限量的」(約3:34)。

三種人受膏立,是基督的預表,也就是先知、祭司與君王,因此基督也必定擔任這三種職分,並在這三種職分中侍奉,祂如此就能消除人在三個方面的愁苦。藉著先知的職分,祂消除了人心的盲目;藉著祂祭司的職分,祂消除了人心中對上帝的敵意;藉著祂君王的職分,祂消除了人的無能。基督是先知、祭司與君王,並在這三種職分中代表祂的子民侍奉,這在整個聖經中都非常清楚。我們將對每一職分分別考察。

二、基督先知的職分

1.聖經的根據

舊約預言基督降世要為先知(申18:15);這節經文在新約中被直接用來指向耶穌基督(徒3:22、23)。而他也稱自己為先知(路13:33)。不但如此,他也特別提到他自己將父神的信息傳給世人(約1:9,18,8:26—28,12:49—50,14:10、24,15:15,17:8、20),也預指將臨之事(太24:3—35;路19:41—44),因之他的話極有權柄(太7:29)。從以上各點看來,無疑地,人們都承認他就是那位先知(太21:11、46;路7:16,24:19;約3:2,4:19,6:14,7:40,9:17)。

其他經文:賽61:1——2;路4:21;太17:5;太9:25;太13:15;

2.先知的使命(職責)

什麼叫先知?神的代言人。

(1) 直接接受上帝的啟示(民12:6;彼後1:21;約5:20;啟1:1)

(2) 宣告、講解上帝的聖言(太5:;太23:;可1:15;約1:17;弗2:17;林前1:23;羅1:16)

(3) 預告未來的事情(太24:)

(4) 用神跡奇事證實上帝的啟示(約7:31;可5:30;路6:19;徒3:12,16,2:22)

聖經論到先知職分最主要的兩節經文就是,出7:1與申18:18,都表示先知的職分有兩方面:一是接受性的,一是傳授性的。先知的本分乃是要將神的旨意顯示給人,以道德與屬靈的原則來註解律法,要斥責罪的行為,要呼召百姓來遵守律法,要引人注意到神對於將成之事的榮耀應許。

3.基督先知的超越性。

唐崇榮論到耶穌基督先知職分的超越性:「祂是眾先知的先知、萬先知之先知。因為眾先知不過是預言他的來臨,而他是被預言的那個真正內容的位格;所有先知預言那一位要來的救主,就是耶穌基督。所以先知是預言他,而他就是創造的那先知、感動那先知,叫那先知是預言他,而他就是創造那先知、感動那先知,叫那先知得啟示的那一位要來的被預言的君王。所以耶穌基督是比所有先知更大的先知。第二,先知代表上帝說話的時候,乃是把道講出來;耶穌基督就是道的本身,所以啟示給先知們的道傳請出來時,那個道的位格的總體就是耶穌基督自己。所以他是眾先知之先知。第三,耶穌基督自己成為眾先知的拯救者,所以這些先知是在他的靈的感動之下,才領受啟示的;這些先知是在他的救贖之下,才得著盼望的。這些先知一方面預言耶穌的來臨,一方而恐懼戰兢,等候仰望、歡歡喜喜來看,有一天耶穌要成就的救恩,也要救贖他們脫離罪惡。」

布雷克論到主耶穌是最偉大的先知時說:「教訓人的有誰像祂呢?」(伯36:22)。

A. 祂教訓人的時候,有上帝的權柄,「因為祂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太7:29)。

B. 祂教訓人的時候,有聖潔的忌邪之心,有打動人心的熱情,所以,祂為上帝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約2:17)。

C.祂的傳講伴有上帝的大能,因此,即使祂的仇敵也不得不說:「從來沒有像祂這樣說話的」(約7:46)。

D. 在祂教訓人的時候,有神奇的智慧,所以,沒有人能夠抵擋祂,因為「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太22:34)。祂親自宣告說:「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賽50:4)。

E. 祂的傳講大有說服力,因為「眾人都稱讚祂,並希奇祂口中所出的恩言」(路4:22)。

F. 祂向人的心靈傳講,祂的教導光照人的心靈,溫暖人心,使人心歸正,使人心成為聖潔。祂用聖靈與火給人施洗(太3:11)。人有這樣一位偉大的教師,是何等地蒙福啊!

4.基督先知職分的執行

基督的先知職分並不限於他在世時所作成的聖工。舊約時代他藉著耶和華使者的身分,以及先知們的工作,完成了他先知的職分(彼前1:11,3:18—20)。在世時,他藉著神跡奇事,又藉著他的教訓,完成了他先知的職分(來1:1-2)。而他升天之後也並沒有停止他先知的工作,乃是藉著聖靈的運行,以及使徒們的教訓(弗4:11-12路10:16;),繼續他先知之職(約14:26,16:12—14;徒1:1),並且至今仍藉著傳揚真道的工作,信徒得聖靈的光照,來完成他先知之職。甚至現在他雖坐在父神的右邊,也仍不斷地作他大先知的工作。

(1) 做為先知,基督為使我們得救而向我們啟示了上帝的旨意。

(2) 基督所啟示的上帝的旨意是指上帝的整個計劃,也即上帝為救贖而使我們知道,相信並遵行的一切。

(3) 基督為使我們得救而向我們啟示上帝,籍著兩方面:A.籍著祂的話語。【約20: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這就是基督執行先知職分時外在的方面藉著成文的印刷的聖言,藉著祂的僕人們傳講祂的聖言。在基督到來之前,這種外在的傳講僅僅局限在猶太民族中,如今則是突破了這種局限(詩147:19-20),現在福音傳給外邦人,傳給一切聽從基督聲音的人,因為祂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羅10:18)。B.籍著他的聖靈。【約14:26】「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這就是基督執行先知職分時內在的方面是藉著祂的聖靈使人得蒙「奇妙光明者」的光照(彼前2:9)。祂開啟人的心竅,「叫我們得知上帝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4:6)。使他們能夠明白真理的精義,「學了祂的真理」(弗4:21),並有了基督的心(林前2:16)。祂使他們的心在他們裡面是火熱的(路24:32),重生他們(雅1:18),賜給他們信心(弗5:8),藉著真理,使他們得以自由(約8:32),而且也使他們按真理而行(約叄4)。而屬世的人不明白這奧秘。「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林前二14),也不知道什麼是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或者是聖靈內在運行之工是什麼意思;這些對他來講是個謎和矛盾的事。他也許對於屬世的事,比信徒更深具眼光,但他卻看不到有關神奧秘的事。只有基督透過聖靈來教導他們這些神聖的奧秘事。【約16:13】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

(4) 基督向我們啟示上帝旨意的基督的話語是指新舊約全書。【西3:16】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或作當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以各樣的智慧)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

(5) 整本聖經只有一小部分是基督親自說的,怎能說全部是基督的話語呢?全部聖經都是基督的話語,因為先知和使徒以及其他撰寫聖經的人,並不是寫下他們自己的話語,而是寫下他們從基督的聖靈所領受的話語。【彼前1:10-11】論到這救恩,那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的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裡基督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什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

(6) 沒有基督的聖靈,僅僅是基督的話語,足以教導我們明白上帝的旨意,使我們得救嗎?不能。因為只有籍著基督的聖靈,我們才能分辨並領受得救所必須的一切。【林前2:14】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7) 沒有基督的話語,僅僅是基督的聖靈,足以教導我們明白上帝的旨意,使我們得救嗎?基督僅僅用他的聖靈,不需祂的話語就能教導我們明白上帝的旨意。但他沒這樣做,也沒有應許現在這樣做,因為我們得救所必須的上帝的整個旨意,都已經啟示在他的話語之中:僅僅有基督的話語,而沒有基督的聖靈,或者僅僅有基督的聖靈,而沒有基督話語,都不能教導我們明白上帝的旨意,使我們得救。

5.基督先知職份的與我們的關聯

(1)基督是先知,這教導我們:A.我們可以在此看到一則有關對基督具有神性的有力論證。如果祂不是神,祂就沒有辦法知道神的心意,祂也沒有辦法向我們啟示這屬天的奧秘,這些是沒有任何人或天使可尋獲的深奧秘密。惟獨神能膏抹瞎子的眼睛,不僅僅給他光線,而是賜給他視力,叫他能夠看見這光。除了祂以外,誰能夠擁有大衛的鑰匙,能夠開啟人的心呢?除了神之外,誰能夠使人剛硬如鐵的意志屈服呢?惟獨神能夠光照人的良知,並且使石心滴血。

B.我們可以看到在基督里擁有何等豐盛的智慧,祂是祂教會中偉大的博學之士,並且將得救的智慧賞賜給一切蒙揀選的人。太陽的本體必須滿有著明亮和光線,因為它照亮整個世界。基督是那偉大的太陽;在祂裡面隱藏著所有知識的財寶(西二3)。在聖殿里至中的燭台將其他的燭台照亮,照樣,基督也點燃祂榮耀的燈,照亮其他的人。我們可能羨慕亞里士多德或柏拉圖他們所學習到的知識;但,哎呀!他們這微羽的星光與基督比起來,算得了什麼呢!因為天使和人都從擁有無限量智慧的基督身上獲取亮光。

C.我們可以看見世人在屬肉體的光景中的悲慘景況。在基督尚未成為他們的先知之前,他們被圍繞在無知和黑暗之中。他們對任何聖潔的事物都是無知的,也沒有任何屬靈的看見。當人按他所當知道的,他還是不知道(林前八2),這是多麼悲慘的事啊!人在黑暗中無法分辨顏色;照樣,人在屬肉體的光景之下無法分辨道德和恩典;他們將兩者互相搞混了,他們誤把雲彩當成他們的偶像。在此黑暗中,隱藏著美麗的極致。花園中可能藏著罕見稀有的花朵,房間里也許存有絕世的圖畫,然而在黑暗中他們的美麗都被掩蓋了;照樣,在基督里有那超塵脫俗的美麗,甚至使天使都感到訝異,然而世人在他屬肉體的景況之下卻看不到這一切的榮美。基督對他而言,是什麼呢?天堂對他們而言,是什麼呢?在他們心上有一層帕子覆蓋著。一個行走在黑暗中的人,他的每一個腳步都帶著危險;所以一個在屬肉體光景的人,他也是在危險的光景中,他所走的每一步都有墮落地獄的危險。在我們領受基督教導之前,我們的光景就是如此;甚至,一個罪人在他尚未重生的光景之前所身處的黑暗,要遠比身處於大自然的黑暗裡更為可怕;因為大自然的黑暗頂多使人感到驚懼。"……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創十五12)。但世人卻不害怕屬靈的黑暗,他們不為他們的光景感到顫抖;甚至,他們甚喜歡他們的光景。"……世人……倒愛黑暗"(約三19)。這就是他們悲慘的光景,直等到耶穌基督以先知的職分來教導他們,並把他們從黑暗中轉為光明,且從撒旦的權勢中轉向神為止。

D.我們可以看見神兒女的快樂光景。他們擁有基督成為他們的先知。"你的兒女都要受耶和華的教訓"(賽五十四13);"……上帝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林前一30)。一個人不能夠使用別人的眼睛來看東西;但基督的信徒是透過基督的眼睛得以看見。"在祂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基督賞賜他們恩典的光,並榮耀的光。

(2)我們認識了基督是先知就要努力讓基督成為你的先知。祂的教導能拯救人,祂是與眾不同的解經者,祂能夠解開天使的困惑之謎。一直要等到我們領受了基督的教導,否則我們是無法學到任何功課的;一直要等到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否則我們將永遠得不到讓我們得救的智慧。

我們該怎麼做,才能擁有基督為我們的老師呢?

A.要發現你需要基督的教導。你若缺乏了這一顆晨星,就無法尋獲正道。有些人太看重理智之光:哎呀!理智的測量線太短,而無法測度神深奧的事物;理智之光無法幫助一個人去相信,就像一根蠟燭的光無法幫助人理解一樣。一個人無法借著天然的力量就近基督,就好像一個嬰兒無法攀越至金字塔的頂點,或者一隻鴕鳥想飛越天上的星辰。你該從啟三18中發現你被基督膏抹和教導的需要。

B.要尋求基督來教導你。"求禰以禰的真理引導我,教訓我"(詩廿五5)。就好像其中一個使徒所說的:"求主教導我們禱告"(路十一1),照樣,你要說:"主啊!有效的教導我,求主照亮我的燈,因為禰是教會偉大的先知!賜我智慧的靈和啟示的靈,讓我能夠看出先前從未看過的事物;用禰的話教導我,使我聽見禰的聲音,在聖禮中分辨禰的身體。""照明我的眼睛"(詩十三3)。奧古斯丁說:"那位使人歸正者,祂的講台就在天上",讓我們因此被激勵,來到這位偉大的先知面前:a.耶穌基督很樂意來教導我們。祂為什麼成為一個傳道人呢?除非是要教導人屬天的奧秘。"耶穌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里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太四23)。祂為什麼接受先知的職分呢?基督為什麼向那些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的律法師生如此大的氣呢(路十一52)?為什麼神膏抹、賞賜沒有限量的聖靈給基督呢?難道不是讓基督用知識來膏抹我們嗎?在基督里所預備賜給我們的知識,就好像是預備給孩子的奶一樣。哎呀!那麼就該為尋求祂的教導而來到基督面前。每一位在福音中來到基督面前尋求視力的人,他的眼睛可以看到;當然更確定的是,基督願意醫治屬靈上瞎眼的人,遠勝於祂願意醫治身體上瞎眼的人。b.這世上沒有一個人是愚昧、無知到基督無法教導的。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成為學者;但是沒有一個人會遲鈍到基督不能使他成為一個好的學者。甚至是那些無比的無知,且學歷極低者,基督的教導會使他們知道的遠比世上最有學問的人還多。因此奧古斯丁說:"無知的人興起獲得天堂";他們因認識基督的真道而得救,但是那些尊貴的拉比們卻無法得救。學生愈遲鈍愈能夠看出老師教導的技巧。因此基督喜悅教導無知的人,為了更彰顯祂自己的榮耀。"那時,瞎子的眼必睜開;聾子的耳必開通"(賽卅五5)。誰願意去教導一個瞎眼的或聾耳的人呢?但是基督教導這些學生,那些因著無知被弄瞎心眼的人將看到福音的奧秘,並且聾的耳朵將被開通而聽見。

C.如果你曾領受過基督的教導,就該照著你所擁有的知識而行。善用你僅有的一點知識,基督將會教導你更多。"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上帝,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七17)。一個主人看見他的僕人經營一點小買賣小有成就,將會給他更大的託付。

D.我們因著領受基督的教導而得救,就當感謝祂!

6.基督徒應發揮先知的功用

我們得蒙主耶穌這位先知的教訓,就有責任在某種程度上,以某種方式與祂相稱,就當在祂先知的職分上與祂相和,因為基督徒之所以稱為基督徒是以基督而起名的,從而也與基督的受膏有份(徒11:26,彼前4:16)。我們基督徒雖沒有先知的職分,要發揮先知性的功用。

在兩方面儘先知的功用:A.竭力追求,認識福音的奧秘。這就要基督徒有全面的裝備,包括聖經的裝備,神學的裝備,技能的裝備。【腓3:12】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來6:1】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B.傳揚福音,正解福音,使他人也明白福音的奧秘。基督徒的宣講是要有規範的,包括宣講的內容,宣講的焦點,宣講的風範等要合符神啟示的道。【申6:6-7】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太28:18-20】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提後2:15】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林前14:39】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在此我們要注意除了聖經里膏立的先知以外,在歷世歷代教會中再也沒有先知的膏立,只有發揮先知的功用。)

基督徒應在這個時代中發揮先知的功用,應對時代的各樣挑戰(後現代主義等),作時代的中流砥柱,完成主耶穌託付我們的使命。

三、基督祭司的職分

何為祭司?祭司是站在神與人中間,在神面前做人的服事者,在人面前服事上帝的。所以祭司有三個功用:中保性的功用,代求性的功用,執法者的功用。

1.聖經的根據

基督是祭司,聖經多次明示(詩一一○;亞六13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擔負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兩職之間籌定和平;賽五十三;可十45;約一29;羅三24-25;林前五7;約壹二2;彼前二24;來三1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阿,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來四14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祭司的工作是藉著「獻祭贖罪」與「禱告代求」,帶來神與人之間的和好。基督是按麥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為罪人獻祭贖罪,使我們罪得赦免,與神和好(來二17,五1-5、9,十22;林後五18-21);祂獻上自己為贖罪的祭物,祂是神的羔羊,以自己的寶血,除去我們的罪(約一29;來九12、26,十12;彼前一19)。基督身為神子民的大祭司,在世上就為屬祂的人禱告(約十七9、20);祂復活升天之後,進入天上聖所,是尊榮的大祭司,為我們繼續不斷的代禱(羅八34;來七25,九24;約壹二1),使我們靠著祂進到神面前,蒙拯救成聖潔。

2.祭司的特徵。

祭司和先知,在聖經裡面,是有分別的。兩者雖都是受命於神(參看申一八18以下;來五4),但是先知乃是上帝對人民的代表,為神的使者,乃是闡釋神的旨意,乃是一個宗教的教師。祭司則為人民對上帝的代表,有朝見神之特權,乃是在神前面,代表人民說話和行事。惟在舊約時代,祭司也是教師;只是他的教訓和先知的教訓性質不同而已。先知所宣講的,乃是注重屬靈和道德之事;祭司所作的,乃是關於敬拜上帝的禮儀。

3.祭司的職權

關於祭司真正的意義和主要的工作,最著名的經文,乃是希伯來書五章一節。從這一節經文,我們可知:(1)祭司乃是從人間挑選出來的代表;(2)祭司乃是奉上帝所派,沒有人自取(參看來五4);(3)祭司乃是替人辦理屬上帝的事;(4)祭司主要的工作,乃是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惟祭司的職掌,除此以外,還要替人代求(來七25),並為百姓祝福(利九22)。於此可知祭司的工作,共有兩種:一為獻祭贖罪,一為替人代求。

祭司職分之正式設立,是始於摩西的時候。神派選亞倫和他的子孫為以色列民的祭司,世世相傳(出廿八: 1, 3; 利八: 1), 又指定利未的支派協助祭司的工作(民三: 6-9)。 利未記詳細陳述祭司的責任和獻祭的條例,包括流血的贖罪祭,贖愆祭,燔祭和平安祭等。

4.祭司的預表

舊約裡面,早已預表,未來的救主基督耶穌,乃是祭司。例如詩篇一一○篇四節說:「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亞六13)舊約裡面,關於祭司之職,有兩種預表,一為利未族,一為麥基洗德。但麥基洗德的祭司職,乃超乎利未族的品級。因為,其一,麥基洗德,「他頭一個名翻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來七2)這乃是預表基督,因為他乃是「和平之君」(賽九6)。他是神「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耶二三5,三三15;但九7;啟一九11一16)其二,麥基洗德「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上帝的兒子相似。」(來七3)這乃表明基督在萬有之先的永恆性(參看約一1-3;西一15一17)。其三,麥基洗德為大祭司,乃是按照不同的等次,乃是超過亞倫和他的子孫。這乃是表明,耶穌基督,乃是照麥基洗德等次的完全的祭司,因為:(1)他不屬利未的支派(來七13一14)。(2)他不是照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生命的大能(來七16)。這樣基督不是按舊約的律法而立的,乃是完全照新約的方式,根據上帝自己的信實和權能而立的;這樣他就作了更美之約(新約)之中保。(3)他乃是神起誓而立的(來七20一27),這乃是說他乃是上帝用他自己的信實和無上的權能的保證而立的。神所起的誓,既是永不改變的,則當可知基督耶穌乃是長遠活著,我們獨一的完全的永遠的大祭司。

布雷克在論到基督祭司職分遠遠勝過出自亞倫的祭司時,列出了十四項的對比(即稱耶穌基督為萬祭司之祭司的原因):

(1)作祭司的利未人出於利未支派,而基督則是明顯出於猶大支派(來7:14)。

(2)他們不過是普通的人罷了,但基督不僅是真正的人,也是真正的上帝,「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上帝」(羅9:5)。

(3)他們不過是祭司而已,而基督還是君王(亞9:9)。

(4)他們本身也是罪人,需要為他們自身的罪獻祭;但是,基督則是聖潔的,是無罪的,沒有任何玷污,祂只是為其選民的罪獻上自己(來7:26-27)。

(5)他們不過是影子和預表,而基督則是實體,是預表的本體(來8:5)。

(6)他們擔任祭司是由繼承而來,頂替他們病故的父親。然而,基督「這位既是永遠長存的,祂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來7:23-24)。

(7)他們按立的時候並沒有起誓;而基督則是由上帝起誓立的(來7:20-21)。

(8)他們就任祭司的職任,是由自然的膏油膏立的;而基督則是以聖靈膏立的(徒10:38)。

(9)他們被指定在舊約中侍奉;而基督則是新約的中保(來9:15),是更美之約的中保(來8:6)。

(10)他們所獻的祭是祭牲,而基督則是獻上自己(來9:12,26)。

(11)他們的獻祭並不能消除罪,也不能洗凈人的良心(來9:12,14)。

(12)他們的獻祭要不斷重複,直到振興的時候,但基督一次獻上自己,就有永遠贖罪的果效(來9:10;10:1,14)。

(13)他們是在聖殿的祭壇上獻祭,祭壇已經分別為聖,以便叫禮物成聖(太23:19)。但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來9:14)。如此,祂同時是祭司、祭壇和祭物(來13:10)。

(14)他們是按亞倫的等次為祭司,而基督則是按麥基洗德的等次為祭司(來6:20)。這並不是說,從亞倫而來的祭司以及他們的祭物不是基督的預表。但是,這一祭司的等次,表明了基督的優越性。

一個聖經難題:麥基洗德到底是誰?是真有其人?還是上帝之子本身?

首先關於麥基洗德,在聖經中並沒有多少記載。這是有關他的經文:創4:18,20;詩110:4;來5:6,10,11,6:20,7:6,10,11,15,17。當我們在問麥基洗德到底是誰時,一定要謹慎,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比聖經記載的更有聰明。我們知道他以什麼方式作基督的預表,預表和預表的本體如何相和就足夠了。可以說,他並不是上帝之子本身,他出現在亞伯拉罕的面前,預表主耶穌的道成肉身。理由如下:摩西描述他是一個真實的人,他的名字就叫麥基洗德,住在迦南地一個人人皆知的城市,名叫撒冷(Salem)。後來這個城市,連同其毗鄰的山,都被圈在耶路撒冷之中,亞伯拉罕就是在那裡要獻上他兒子的。那時他說,耶和華以勒(Jehavah-jireh),也就是說,耶和華必預備。因此,亞伯拉罕所說的話,Jireh 與這一城市Salem之名,合在一起,就成為耶路撒冷( Jerusalem)城市的名字(書10:1)。摩西記載說,麥基洗德是撒冷城的王,也是至高上帝的祭司,當亞伯拉罕得勝歸回的時候,麥基洗德把餅酒給他和屬他的人享用。他祝福亞伯拉罕,而亞伯拉罕也承認他是祭司,把自己所得擄物的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這一切都作為真實的歷史事實詳細記錄下來,因此,絕不能認為這一切都可以從象徵的角度理解。聖經清楚地表明,必須從字面上理解這段歷史,正如其它的歷史記載一樣。聖經上說,基督是照按麥基洗德的等次為祭司,假如基督本身就是麥基洗德,有關的描述就不會如此廣泛了。像某人一樣,並不是說他就是某人,而基督按某人的等次為祭司,也不是說祂就是某人了。

異議1:聖經上說,麥基洗德「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來7:3)。這樣的描述只能適用於上帝之子。

回答:在理解這種描述的時候,不要絕對化,這只是相對於人類知識而言的;人是有可能不曉得自己的家譜的。最起碼我們並不曉得麥基洗德的家譜,因為聖經中並沒有向我們顯明,誰是他的父親,誰是他的母親,他是何時出生的,何時死亡的。他祭司的職分也是如此。(表示他時代的人對他的生平一無所知)

異議2:聖經上說他長遠為祭司。

回答:「長遠」經常是「始終」、「儘可能地長」,或者「直到世界的末了」,「在人的一生之中」的意思(申15:17),或是直到預表的本體來到的時候為止。此處的「長遠」是指他――沒有任何人繼承他。因此,在他和預表的本體之間沒有任何人來繼承他――保持他祭司的等次,直到預表的實體來到。也意味著,在他的等次里,在基督里,他始終是基督的對范。

異議3:聖經上說「他是活的」(來7:8)。這種說法對人並不適用。

回答:假如在預表的本體到來之後,他仍然活著,那他就不可能是預表了,因為當預表的本體來到的時候,預表就不再存在了。聖經上說他是活的,意思與說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是活人的意思一樣(太22:32)。當然,聖經上說他是活的,因為任何地方都沒有提及他的死。另外,涉及他的等次,他繼續活著,是活在他的對范基督身上。因此,麥基洗德並不是上帝之子本身。

5.基督祭司職分的執行

(1)基督獻祭的工作(來8:3)

基督的大祭司之工在希伯來書中表明得最清楚;在本書中這位中保是我們真正永遠的大祭司,為神所設立,取了我們的地位,將自己獻上,並為我們成就真正完全的救贖(來5:1—10,7:1—28,9:11—15、24—28,10:11—14、19—22,12:24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希伯來書雖是惟一稱基督為大祭司的一部書,但其他如保羅書信也很顯然地指出他作祭司的聖工(羅3:24、25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5:6—8;林前5:7;弗5:2)。在約翰的著述以及彼得前書中也同樣提到基督的祭祀之工(約1:29,3:14、15;約壹2:2,4:10;彼前2:34,3:18)。

基督獻祭的預表。在舊約裡面,摩西的獻祭,即是預表基督獻祭工作的性質。其一,為贖罪的及代贖的性質:(1)舊約的獻祭,乃是表示對神感恩之心,藉以與神和好;(2)預表聖餐;(3)預表認罪的方式;(4)預表代贖。這在舊約的贖罪祭、贖愆祭、燔祭、平安祭而表明。這於利未記一章四節,四章二十六至二十九節、三十一節、三十五節,五章十節,十六章七節、二十一至二十二節、二十七節,十七章十一節各章節,有明白充分的啟示。新約裡面,也有充分的證明,茲不詳列。其二,為屬靈的和預表的性質。舊約摩西的獻祭,不是僅僅一種禮儀的具文,如從靈意來解釋,乃是福音藉著律法來表明。簡而言之,這乃是預表救主耶穌的代替罪人贖罪而受苦與受死。關於律法與福音的關係,舊約獻祭與基督贖罪的關係,在舊約裡面,經文已有明確的教訓(詩40:6——8;來10:5-9)。新約裡面,說明摩西獻祭乃是預表基督更美的祭物及其贖罪的恩功的經文,不勝枚舉(例如:西二17;來九23一24,一○1,一三11一12;林後五21;力三l3;約壹一7;約一29)。他乃是神的羔羊,乃是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彼前一19);他乃是已經被殺獻祭的逾越節的羔羊(林前五7)。由此可見,舊約的各種獻祭,只是一種表樣,不是真正的獻祭,「不是本物的真像」,「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來九9及一○1),亦「斷不能除罪」(來一○4)。所以舊約時代獻祭的人,罪蒙赦免,乃在本其信心,仰望未來的救主,相信上帝的救法及其救贖的應許;正如我們現在,回顧過去,相信救主在十架已經完成的恩工一樣。

基督獻祭的特徵。在舊約裡面,祭司和祭物,乃是絕然分開的;但是聖經指示我們一個非常奇妙的事,便是在主耶穌基督身上,給我們看到祭司和祭物的合一!這便是說:主耶穌基督不但是祭司,而且他本身就是祭物。描寫基督祭司職分,最清楚的,乃是希伯來書,他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上帝親自設立的、聖潔的、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藉著他永遠的靈,並把他自己替我們捨身流血,無瑕無疵地獻給上帝,可以洗凈我們的罪,除去我們的死行,得到永永遠遠的真正而完全的救贖(來五1一10,七1一28,九11一15、24一28,一○11-14、19一22,一二24)。其他證明基督祭司工作的經文,則見諸保羅的書信。例如:羅馬書三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五章六至八節;哥林多前書五章七節,十五章三節;以弗所書五章二節。此外,又見諸約翰的著作,例如:約翰福音一章二十九節,三章十四至十五節;約翰壹書二章二節,四章十節。最有意義的象徵,乃是銅蛇,蛇是毒物,表明罪惡;但是銅蛇卻是無毒。同理,主耶穌是無罪的,卻為我們成為有罪的。摩西在曠野舉蛇,可以救以色列人脫離毒蛇的災禍;照樣主耶穌被掛在十架上,也可以除去世人的罪。以色列人以信心仰望銅蛇,得到醫治,免於死亡;同樣的,凡信主耶穌是他救主的,也可以得到拯救。因此,彼得明確的指出:「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往義上活,。」(彼前二24)主耶穌也親口見證說:「人子來……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一○45;並參閱約三14一15)這都可令我們看到主耶穌獻祭,和舊約祭司絕然不同的特徵,便是他不是僅僅獻祭物的祭司;而且獻上他自己的生命作活祭,藉著他的死,贖世人的罪;使世人得以在義上活。

A.什麼是祭?它是由上帝所任命的祭司向上帝所奉獻的神聖的祭品。

B.基督是上帝所任命的祭司嗎?是。因為他是由上帝呼召並膏抹擔任這一職分的(來5:4——6)

C.基督為我們向上帝所奉獻的祭是什麼?是祂自己。(來9:26)

D.基督經常獻上他自己為祭嗎?不。他只是一次獻上自己為祭,這對我們的罪來說就已足夠了。(來9:28)

E.為什麼基督為我們向上帝獻上自己為祭?因為:由此他可以為我們滿足上帝的公義;由此他可以使我們與上帝和好。

F.基督獻上自己為祭,如何由此而滿足了上帝的公義?a.我們犯罪無限的冒犯了上帝的公義,基督獻上自己為祭,具有充分的價值,可以滿足上帝的公義,因為他也是上帝,他作為祭有著無限的尊貴。b.因為基督代表罪人所行的獻祭為上帝所悅納。(弗5:2)c.進一步來說,因為基督在他的受死中,作為我們的祭,擔當了我們的罪,因而擔當了我們因犯罪而應受的懲罰;他之所以擔當我們的罪和懲罰,是為了滿足上帝的公義。(彼前2:24)

G.基督向上帝獻上自己為祭,滿足上帝的公義的結果是什麼?是我們與上帝和好。(弗2:16)

運用:基督的獻祭工作,教導我們——

A. 在基督流血獻祭的事上,我們可以看到罪可怕的本質。罪,無庸置疑是可惡的,因為它使得亞當從樂園中被驅除出去,也把天使扔到地獄裡去;但是有一件事最突顯出罪的可惡性,那就是使基督的榮耀被遮蓋,併流出祂的寶血。我們應該帶著憤恨的心來看罪,並且帶著聖潔的敵意去追討它,治死那些曾流基督寶血的罪。我們看到了基督流血的身體,應該激怒我們立刻抵擋罪。讓我們不要與罪交涉;不要讓那使基督憂患的人成為我們的喜樂。

B.在我們的祭司基督曾經被獻為祭的事上,我們就看到了神的憐憫並公義被彰顯(羅十一22)。a.神的恩慈是在提供一個獻祭上顯明了出來。如果基督沒有被釘十字架的話,我們將永遠躺在地獄裡受痛苦,以滿足神的公義。 b.神的嚴厲。雖然基督是神自己的兒子,祂的愛子,而當我們的罪歸給了祂時,神卻不吝惜基督,神的忿怒反而向基督燃起(羅八32);既然神對祂的兒子這麼嚴厲,那麼,有一天對祂的仇敵而言,是何等的可怕啊!那些存著剛硬不悔改之心而死的人,必須感受到與基督一樣的忿怒;並且因為他們沒有辦法一次就可承受這無限的忿怒,所以他們將永遠的要承受這忿怒。

C.在我們的祭司基督替我們獻自己為祭的事上,我們看到了基督對待罪人所流露的恩慈。奧古斯丁說:"十字架是基督向世人傳揚祂愛的講台。"基督的死,遠比天上所有天使變為塵土所受的羞辱更大;尤其是基督以犯人的身份而死,祂的身上背負著世人的罪,為祂的仇敵而死(羅五10)。香柏樹彷彿於哭泣中流出它珍貴的香膏,為了醫治那些切砍、傷害它的人;照樣,基督流出祂的寶血來醫治那些釘死祂的人;祂心甘樂意的死。這被稱為獻上基督的身體為祭(來十10)。雖然所遭受的痛苦大到使祂嘆息、哭泣併流血;但卻沒有因而讓祂後悔。"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賽五十三11)。基督極其艱辛、痛苦的死在十字架上,但祂卻不後悔;祂知道祂所流的汗和血不是白費的,因為祂看見救贖會因此帶給世人。哎呀!基督那無限量奇妙,令人驚異的愛!一種過於人所能測度的愛!無人或天使能與其相比擬(弗三19)。這愛該何其激勵我們!既然掃羅王曾經如此地感激大衛仁慈的保全他的性命,那麼,我們將要何等感激基督的仁慈,因祂舍己來保全我們的性命。當基督受苦而死的時候,磐石崩裂了。"……磐石也崩裂"(太廿七51)。一個人若不被基督受死的愛而感動的話,他的心比磐石還要堅硬。

D.在基督是為我們獻為祭的祭物上,我們看到了此獻祭的完美性。a.基督的獻祭是完美無暇的。"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4)。(天主教徒做彌撒這對基督祭司的職分而言是一種褻瀆)b.基督的獻祭是有功勞的。祂的死不僅僅成為我們的榜樣,並且成為救贖的功勞。受苦的這位是神也是人,祂將美德帶入祂所受的苦難里;我們的罪就被除掉了,且上帝的震怒得以平息。基督一死,神的忿怒也就立刻止息了。c.基督的獻祭是有益的。基督使我們的服事蒙悅納,得以帶著聖潔,能夠坦然無懼的來到神面前,使我們能進入天上的聖所(來十19)。"因著基督肋旁的傷口,開啟了一條讓我們通往天堂的路。"以色列人經紅海來到了迦南地,照樣,經由基督寶血的紅海,我們得以進入屬天的迦南地。

E. 讓我們運用基督的寶血。一切醫藥上的益處盡在其運用之中;雖然這個醫藥是因著神的血所作成的,但,除非借著謙卑之信心的運用,它是無法施行醫療的。借著賜給我們的信心,基督的獻祭便成為我們的了。"基督耶穌是我的主"(參見腓三8)。居普良說:"我們借信心喝下基督的血。"信心剖開了基督的傷口,並且喝下祂令人蘇醒的寶血。若沒有信心,連基督自己都無法幫助我們。

F. 讓我們愛那替我們流出寶血的救主,並讓我們借著樂意隨時為祂受苦,來表現我們對基督的愛。我們應當甘心樂意為基督受苦!基督已經挪去聖徒苦難的毒藥和毒鉤:在他們的杯中沒有忿怒的成分存在;基督能夠使我們的苦難成為甘甜的。這就像有油添加在平安祭里,照樣,神能夠在我們的苦難中加入喜樂的油。我們的生命是稍縱即逝的;如果我們的離世成了獻給基督的祭,並封上了誠摯之心的印記,且加上感恩的承諾,而早一點離世,那又算得了什麼呢?

G. 基督寶血的獻祭能無限量地安慰我們。這是贖罪的寶血。加爾文(Calvin)說:"基督的十字架是我們得釋放的根";這是我們得安慰的泉源和根基。a.這血在我們有罪惡感的時候,使我們得安慰!哎呀!我的靈魂說:我的罪一直困擾著我,但基督的寶血為了贖罪而流出(太廿六28)。當我們看到我們的罪歸到基督身上的時候,那時,罪就不再是我們的,而是歸於基督了。

b.在受玷污的時候,基督的血是醫治和潔凈的寶血。這是醫治的。"……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十三5)。基督的寶血是最精準,最具療效的藥膏,它在很遠的地方就可以施行醫治。雖然基督在天上,我們仍可經歷到祂寶血的美德,而醫治我們的血漏。它也是潔凈的血;它因此被比擬為泉源(亞十三1)。神的道是面鏡子,照出我們的污點,而基督的寶血是洗凈污點的泉源;它讓麻風病者得以潔凈。"……耶穌的血也洗凈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的確,有一種污穢黑到連基督的寶血都洗不凈的,那就是褻瀆聖靈的罪。這並不是說基督寶血的價值無法洗凈這個罪,而是因為犯這個罪的人拒絕被潔凈;他藐視基督的血,並把它踐踏在腳底下(來十29)。我們可以因此看到基督寶血是具有何等大的慰藉啊!它是使我們信心得以安穩的錨,是我們喜樂的泉源,是我們心所至為切慕的,是我們生與死惟一的支持。在我們一切的恐懼害怕中,讓我們以基督的寶血成為挽回神的獻祭而使我們自己得著安慰。基督的死,使祂同時成為一位買贖者,也是一位征服者:就神而言,祂是一位買贖者,因祂以祂的寶血來買贖我們的救恩。就撒旦而言,基督是一位征服者;十字架是祂得勝的戰車,祂在此擄掠了地獄和死亡。

H. 我們要為基督的死,成了寶貴的獻祭,而稱頌神。"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詩一O三1)。大衛為什麼緣故而稱頌神呢?"因為祂救贖你的命脫離死亡!"基督為了我們,把自己獻上成了罪的挽回祭;讓我們把自己獻上成為一種對祂的感恩祭。如果有一個人替另一個人還清債務,難道他不會心存感激嗎?我們都是何等虧欠基督的債啊!因祂救贖我們脫離了地獄和滅亡。"他們唱新歌,說:禰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禰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啟五9)。讓我們口唱心和的讚美神,以結果子來表達對基督的感恩;讓我們如同馨香之樹一樣結出謙卑、熱誠、善行的果子。為那替我們死的人活。"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5)。東方的博士不僅敬拜基督,也向祂呈獻禮物:黃金、乳香、沒藥(太二11)。讓我們為基督結出義行的果子,以使祂的榮耀恩典得著稱讚。

(2)基督代求的工作

基督為大祭司的聖工不但包括他為他百姓獻祭,而且也包括他代求之工。在約翰福音十四章16節聖靈被稱為「保惠師」。在約翰壹書二章1節很明顯地稱基督為「中保」(代求者,原文與保惠師同字)。這個名字的意義乃是指一位辯護者,我們可以向他求助;並且他也為別人的緣故而求告。基督即我們信徒的辯護者,他在神面前為我們代求,抵擋撒但(亞3:1;來7:25;約壹2:1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啟12:10)。

基督作為代求者所具備的資格。(1)祂是聖潔的(來七26;林後五21)。祂曾經受到罪孽的壓傷,卻沒有犯過罪。那位要除去他人罪孽的,自己必須是無罪的。聖潔是我們的大祭司胸前最閃亮的一塊金牌之一。(2)祂是忠信的(來二17)。摩西忠於他身為僕人的身份,基督忠於祂為聖子的的身份(來三5)。祂從不忘記祂所代求的任何案件,也不用任何詭詐欺騙的方式代求。基督對祂代求的案件都是忠信的;我們可以把我們的事情交託給祂。我們能把我們的性命和靈魂交託在祂手中。(3)祂永遠不死。雖然在舊約裡面,祭司的職分仍然存在,但他們自己卻死了。"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來七23)。但是"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5)。祂祭司的職分是沒有繼承者的。

基督代求的對象。祂的代求並非是隨隨便便的為所有的人,而是為祂的選民(約十七9)。基督代求的功效之範圍不會越過祂寶血功效的範圍,而是,祂的寶血只為祂的選民而流;因此祂的禱告也僅僅是為祂的選民而已。大祭司惟獨獨戴著十二支派的名字在他的胸前進入聖所;照樣,基督也只戴著祂選民的名字在胸前進入天堂。基督替最軟弱的信徒代求,並且為信徒所有的罪代求(約十七20)。在律法之下,有一些罪不是大祭司能夠獻祭、代求的。"但那擅敢行事的……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民十五30)。祭司可以為那些在無知中所犯的罪代求,而不是為那些擅敢行事的罪代求;而基督的代求涵蓋一切祂選民的罪。大衛曾犯了何等血腥的罪;但基督卻未曾把他從祂的代求中除掉。

基督在祂代求的工作做了三件事情:(1)祂將寶血的功勞獻給了祂的父神,並且,因祂所付之代價而得的功勞,來求告憐憫。大祭司,在此是基督活生生的預表。亞倫曾負責作四件事情:宰殺祭物、帶著血進入至聖所、用這血灑在施恩座上、燃起香,借著香的煙雲升到施恩寶座;贖罪就完成了(利十六11-16)。基督,我們的大祭司完全應驗了這個預表。祂曾被獻為祭,這應驗了祭司所宰殺的公牛;祂升到天上,這應驗了祭司進入至聖所;並基督在祂的父面前灑下祂的血,這應驗了祭司灑下血在施恩座上;且基督向祂的父禱告,因著基督所流之血的緣故,平息了神對罪人的忿怒,這也應驗了這香的雲煙將要升到施恩寶座上;而借著基督向神的代求,神的忿怒平息了,這應驗了祭司的贖罪工作已經完成。(2)基督借著祂的代求,償清了選民一切的債務,使一切對祂選民的控告失效了。罪與撒旦盡其所能的在神面前指控信徒,良心也指控他們自己;但基督因著祂的代求,使一切的指控變為無效的。"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里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3-34)。當撒旦指控聖徒的時候,或者神的公義指控他們的時候,基督把祂所受的傷痕顯示出來,因祂所流寶血的痛苦,滿足了一切律法的要求和挑戰,且反擊了撒旦的指控。(3)基督借著祂的代求,要求罪人得釋放。祂說:主啊,讓這罪人得以被赦免。因此,祂要求罪人得赦免;在此他被稱為辯護者(約壹二1)。祂要求罪人在法庭上被釋放。一個辯護者與一個演說家是極其不同的;一位演說家應用修飾的言辭去說服人,並懇求法官憐憫另外一個人,但一個辯護律師則是告訴法官什麼是法律。如是,基督在天上成為一個辯護者,祂說明什麼是法律。當神的公義把帳本打開的時候,基督便打開了律法的書。基督說:"主啊,禰是公正的神,若不流血,罪不得赦免;看哪!這就是我所流的血,因著公義的緣故,釋放這些悲慘的人。"因為律法得到了滿足,罪人該被釋放了。基督一代求,神立刻的赦免罪人。

基督代求的方式。(1)白白地。祂為了我們的緣故在天上代求,並不收費。一般的律師一定有他的價碼,甚至有時候也收取賄賂;但是基督並不是那麼惟利是圖般的現實。祂每天在天上要為多少的案件代求,且從不索費啊!既然基督白白的捨命,因此祂白白的代求(約十15-18)。(2)慈悲地。祂對我們所處的光景感同身受。"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來四15)。就像一個慈母會為即將被判死刑的孩子向法官代求一樣。哎呀!她會何等肝心若裂地衷心懇求!她會何等快的淚如雨下!她會用何等感人肺腑的言詞來求法官的憐憫!照樣,主耶穌也是充滿了憐憫和仁慈,因此祂可以成為一個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來二17)。雖然基督已經脫離了祂的苦難,但祂的憐憫之心卻沒有止息。一般的律師不會因他的案件而受到情緒上的激動,他也不在乎案件的結果;他只在乎他的利益,而非為了其感情而代求;但基督卻慈悲地代求;而祂之所以帶著慈悲代求,是為了祂自己的緣故。祂已經流出寶血來買贖祂選民的生命和救恩;如果到最後他們不能得救的話,祂的救贖就落空了。(3)有功效地。這是有功效的代求。基督從不在祂的代求上失敗,祂打的官司從不落空。如果我們思考下列之事的話,便知道基督的代求必須是有功效的。

①祂本身的完滿。既然聖徒的禱告在神面前是如此的有功效,就好像摩西的禱告箝制了神的手一樣。"你且由著我"(出卅二10);也像雅各,如王子般,與神較力都得了勝(創卅二28);還有以利亞,借著禱告使天打開和關閉(雅五17);那麼,基督的禱告如何呢?祂是神的兒子,神所喜悅的兒子(太三  17)。難道有什麼東西,父親不會給他的兒子嗎?!"我也知道你常聽我"(約十一42)。即使神可能忘了基督祭司的身份,神也不會忘掉祂是聖子。

②基督惟獨為了滿足神的心意而禱告。基督與父神之間只有一個相同的旨意。基督祈禱說:"求禰用真理使他們成聖"(約十七17);"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四3)。因此,若基督惟獨為聖父樂意賞賜的事代求,那麼祂的祈求就會成功。

③基督惟獨為自己能成就的事代求。因為基督以人的身份來求告,照樣祂以神的身份來賞賜。在約十七24中,"父啊"這個字,是祂以人的身份的禱告;"我願",是祂以神的身份來賞賜。這對一位信徒而言,是一種極大的安慰。當信徒的禱告軟弱的時候,他幾乎不能為自己禱告;但基督在天上的禱告是大有能力的。縱然有時候神或許會不應允我們的禱告,但祂不會拒絕來自基督的禱告。

④基督的代求總是時時刻刻都可以支取的。神的百姓是天天犯罪的;除此之外,有時他們會犯大的罪,激怒神,祂公義的審判隨時會傾倒在他們身上;但是基督的代求都為他們預備好了,祂每天提醒他們神的忿怒,祂每天彌補他們對神的虧欠;祂借著寶血的功勞帶到父神面前來平息神的震怒。當神的忿怒開始要傾倒在以色列人身上的時候,亞倫立刻拿香爐跑到會中,並且獻上香,然後瘟疫就止住了(民十六47);照樣,神的子民一但得罪了神,神就開始發怒,但基督立刻介入並代求。基督說,"父啊!得罪禰的是我的孩子,雖然他忘了該盡的本分,禰卻沒有忘記禰的慈悲。哎!可憐他吧,不要將禰的忿怒發在他身上。"基督的代求時刻為我們預備,而且,即使聖徒一旦犯了最小的罪,基督會立刻地在天堂站起來為他們代求。

基督代求的結果。(1)稱義。稱義里包含有兩件事情:罪刑被挪去,公義被歸與。"耶和華我們的義"(耶卅三16)。我們不但像天使一樣被算為公義的,而且像基督,有祂公義的袍子披在我們身上(林後五21)。然而,我們根據什麼被稱義呢?這是來自基督的代求(羅八33-34),基督說:"主啊,這些是我替死的人;禰視他們如同沒犯過罪的一樣,歸他們為義。"(2)聖靈的恩膏。"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約壹二2)。這膏抹不是別的,就是內心成聖之工。聖靈藉此使我們得與神的性情有份(彼後一4)。神的靈對人的靈魂就有這樣的特性;當祂觸摸到人的靈魂的時候,祂就賞賜他屬天的性情;神的靈使他成為聖潔並像神。聖靈成聖的工作就是基督代求的結果。"耶穌這話是指著信祂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酥尚未得榮耀"(約七39)。因此基督得了榮耀,並且在天上基督向父禱告,父就差派聖靈,並且聖靈以祂聖潔的恩膏,膏抹在蒙揀選的人身上。(3)潔凈我們聖潔的本分。基督在天上的工作,不僅將自己的禱告呈獻給祂的父,祂也重新向神提出我們的禱告。"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啟八3)。這天使就是基督;祂拿著自己所獲之功勞的金香爐站在祭壇旁邊,祂要把我們的禱告盛在金香爐里,用祂代求的香,使我們的禱告成為馨香之氣升達天上。我們在利十六16可以看到:"他(亞倫)……當這樣在聖所行贖罪之禮。"這是預表我們聖潔的本份必須被(基督)贖罪。即使來自我們最好的事奉,因為是來自我們,所以其中便摻雜著腐敗。這就像酒帶有盛酒之木桶的味道一樣。"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但基督將之潔凈並使所有的事奉變為甘甜,且在其上添加祂代求所發的馨香之氣;以至於蒙神接納並加冕之。我們的本份若沒有這大祭司會變成怎樣呢?基督對我們的禱告,就好像簸箕對於糠秕一樣,把穀物上的糠秕揚棄。照樣,基督揚棄了那與我們的禱告摻雜的糠秕。(4)賜予坦然無懼的權柄來到施恩寶座前(來四16)。我們有一位大祭司升到了天上,讓我們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座前。我們在法庭里有一位好朋友會幫我們說話,在天上為我們的案件代求,並且在禱告中激勵我們。難道你認為我們到上帝面前是膽大妄為的事嗎?我們會因此被拒絕嗎?這的確是一種邪惡的謙虛。若我們是奉我們自己的名來禱告的話,那是一種僭越的行為,但基督是借著所流寶血的果效來替我們代求。害怕在禱告中來到神面前,對基督的代求而言是一項侮辱。(5)差派保惠師。"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約十四16)。聖靈的膏抹和聖靈的安慰是不同的。在此我們所說的甜美的慰藉,甚至比蜂房滴下的蜜更甘甜;這是金罐里的瑪哪;只要有一滴這來自屬天的安慰,便足以使世上的苦海變成甘甜。它被稱為"聖靈的憑據"。憑據保證我們以後可以得著整個基業(林後一22)。聖靈把屬天產業的憑據放在我們手中。這屬聖靈安慰的作為是從何而來呢?這要感謝基督,因為這是借著基督的代求而來的。"我求父,父將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6)在恩典中的堅忍。"聖父啊,求禰因禰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約十七11)。這不是出於我們的禱告,或我們的儆醒,或者恩典使我們得以保全,而是出於神的關懷和保守;祂托住我們,免得我們墮落了。神如何保守我們呢?這就是來自基督的代求。"父啊,保全他們",這是基督為彼得的代求。"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路廿二32),這就是祂現今在天上代求的一個模樣。彼得的信心在某些程度的確曾經跌倒了,這發生在他否認基督的時候;但基督為他祈求,使他不至於全然跌倒。聖徒在信靠中得以堅忍,是因基督在禱告上的堅忍。(7)在審判那日的特赦。基督要審判世界。"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給子"(約五22)。那些基督為其代求的人,在基督坐在寶座上的時候,祂將赦免他們。基督難道會判定那些祂所代求之人死罪嗎?信徒是祂的新婦,難道祂會定自己的新婦死罪嗎?

運用:基督代求的工作,教導我們——

(1)我們在此可以看到基督對祂所揀選之人堅定不移的愛。祂不但為他們死了,並且為他們在天上代求。基督完成祂受死的使命之後,祂向著他們的愛卻還未完成。祂現在在天上為聖徒工作,祂將他們的名字掛在祂的胸膛,一直等到祂的祈禱被應允為止。"父啊,我在那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約十七24)。

(2)我們可以從此看出:聖徒向神的祈禱是大有能力的。因為基督在天上的代求,使得聖徒的祈禱有功效。基督的神性是祭壇,並且在這祭壇上呈獻著我們的祈禱,因此這些禱告是有功效。來自聖徒的祈禱是軟弱無力的;然而,當聖徒禱告的箭擺在基督代求的弓上的時候,它便直射在恩典的寶座上。

(3)它表明當基督徒禱告的時候,務必要定睛在基督的代求上。我們要仰望施恩座,當透過基督的代求,才能夠蒙獲憐憫。我們在利未記十六章里,看到亞倫借著香,如同血一樣來作成挽回祭。照樣,我們必須看這香所發出的煙雲,那就是基督的代求。基督徒!你要仰望你的辯護者,基督,因為祂是神所不能拒絕的那一位。從基督口裡所發出的一句話,遠勝於天上所有天使為你的代求。如果有一個人被一個官司纏身,要在法庭里申訴,而有一個具有才能的律師為他辯護,這對他來講,是極其鼓舞的事。基督是在法庭中為我們代求的(來九24),祂在天上滿有權柄,這該何其激勵我們仰望祂,並盼望我們的禱告得蒙垂聽!如果我們沒有基督將我們的代求呈獻給神,我們誠然,將會害怕向神禱告了。

(4)非信徒的悲慘情況。他在天上沒有任何一個人會替他說話。"我不為世人祈求"(約十七9)。在基督的代禱關係里被摒除,就如同被摒除於天堂之外。基督為聖徒代求,就如同以斯帖王后在猶太人即將被毀滅時為他們代求一樣。"……求王將我的本族賜給我"(斯七3)。當魔鬼指出聖徒罪惡的污點時,基督便展示祂殷紅的傷口。基督若拒絕為一個人禱告,甚至求神毀滅他,那個人的光景是何等的悲慘啊!當時以斯帖王后懇求王來懲罰哈曼,人就把哈曼的臉蒙起來,哈曼就被帶走,處死了(斯七8)。當律法、良知和法官都定一個人的罪,而沒有人替他代求的時候,這是多悲慘的事啊!他毫無出路,只能落入獄卒的手中成為階下囚。

(5)如果基督替我們代求,那麼我們就不需要其他的代求者。羅馬天主教把救贖的中保及代求的中保區分開來,並且說:天使並不拯救我們,但是天使的確為我們代求,然後就向他們禱告。但只有基督為我們代求(ex officio),神已使祂分別為聖,成為大祭司。"禰是……永遠為祭司"(來五6)。基督因著祂自己的功勞代求(vi pretii),也因著祂所流血的功勞代求;基督因著祂自己的功勞向祂的父代求;天使在神的面前卻沒有可求的功勞,所以他們不能為我們代求。誰是我們的辯護者,誰就要在神面前為我們平息神的忿怒。"……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二1)。而"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壹二2)。天使不能成為我們的挽回祭,所以也不能成為我們的辯護者。

(6)如果基督在天上為我們代求,我們必須在地上為祂而活。基督對於把我們的名字掛在祂的胸前毫不感到羞恥,難道我們要以祂的真理為羞恥嗎?難道祂沒有為我們而求嗎?難道我們不應該為祂站立嗎?祂為我們代求,難道我們不該為祂竭力的爭辯嗎?這事實大大地激勵我們在這背道的時代為基督的尊榮竭力的辯護!基督不斷的為我們代求,基督現在正在為我們代求。祂把我們的名字掛在胸前,難道我們不應該在地上承認祂的名字嗎?

(7)如果基督在施恩寶座前不顧一切地為我們爭取,那我們也當不顧一切地為祂而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你要將神給你一切的才能,為了榮耀基督而換成基督的榮耀;每一個人都有可以奉獻給基督的才能,有人有學識,有人有貲財,費財費力都要為了祂。哎呀!你要為基督的榮耀努力;讓你的心靈為基督學習,讓你的手為祂做工,讓你的舌為祂說話。如果基督在天堂作我們的中保,那我們必須在地上作祂的代理人。每一個人都當在他的崗位上竭力地為祂而活。

(8)你要相信基督這何等榮耀的代求;我們相信祂現在就在為我們代求,也要相信為了基督的緣故,神會悅納我們。就像經文所說的,"祂長遠活著替他們代求。"如果我們不相信,我們就在羞辱基督的代求。如果一個可憐的罪人,不能來到祂的面前,稱祂為大祭司,不能相信祂的代求,那麼我們這些在福音下的基督徒,就遠不如那些舊約時代在律法之下的猶太人了。在舊約時代,當猶太人犯罪的時候有大祭司替他們成為挽回祭;難道我們沒有基督成為我們的大祭司嗎?難道基督不就是那把祂的血和香呈獻在祂施恩座上,我們的亞倫嗎?哎呀,我們當憑信心,仰望基督的代求!基督不但為祂的門徒和使徒代求,也為最軟弱的信徒代求。

(9)你當愛你的代求者。"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林前十六22)。慈悲吸引著愛。如果你在法庭上有一個朋友,當你因著疏忽或欠債被質詢的時候,若他為你向法官求情,而使法官釋放了你,難道你不會愛這個朋友嗎?撒旦常常將它的帳單帶到法官面前來控告我們!然而基督現今在法官的右邊,祂坐在父神的右手邊,總是為我們代求,使我們與神和睦。因此,我們的心應當何等火熱的愛基督啊!你該誠懇又熱切地愛基督,愛祂勝過我們的貲財與親戚。伯納德說:"要超過你所有的財產和你所有的家人(Plusquam tua,tuos)。"我們對祂的愛要像在祭壇上燃起的火焰一樣,一直燃燒著,絕不熄滅(利六13)。

(10)這是我們信徒的極大安慰。基督在天上為了你工作:祂為了你代求。雖然撒旦引誘我們,但基督卻替我們代求,也必定勝過撒旦。你可能會在小的誘惑上失敗,但是你不會失去最後的勝利。基督為你代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因此基督徒啊!你要說:"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因為基督在為你代求。人犯了罪,神卻在為我們代求。"中保"(advocate)希臘文的意思是"安慰者"。基督替我們代求,是來自神主權的安慰。

6、基督徒作屬靈祭司的本分,就是發揮祭司的功用。

上帝把祭司之名賜給所有的信徒。「你們倒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賽61:6);「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上帝」(啟5:10)。他們都是祭司,但是,並不是為自己,也不是為他人的罪獻祭,因為這樣的獻祭是唯獨歸於主耶穌的。「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4)。準確地說,他們「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上帝所悅納的靈祭」(彼前2:5)。

他們作為祭司的工作,首先是來到上帝的面前,進入至聖所,並在那裡不斷地侍奉上帝。「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10:19,22)。因此,我們都是天上的國民(腓3:20)。第二,祭司在迦南地並沒有產業,上帝就是他們的份。同樣,基督徒必須轉離一切屬世的東西,把屬世的東西留給屬世的人,眼睛不要盯著看得見的(林後4:18),而是單單以上帝為樂,上帝就是他們的產業(哀3:24)。第三,我們必須致力於獻祭的事:

(1)他們必須治死老我。「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西3:5);「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5:24)。(2)他們的禱告一定要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啟8:3)。他們必須為自己這樣行:「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腓4:6);同時,他們也當這樣為別人禱告:「互相代求」(雅5:16)。(3)他們一定要對窮人慷慨解囊,以此把他們的美物獻給主。「因為這樣的祭,是上帝所喜悅的」(來13:16)。(4)他們必須用心靈、言語和善事把自己奉獻給上帝,承認:「主啊,我在這裡。我把我自己完完全全地降服於禰,侍奉禰。我是屬禰的,不管我處於什麼境地,我都要為禰而活。我把我自己作為感恩祭獻給禰。」在《羅馬書》12章1節,使徒保羅奉勸我們說:「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4) 因此,假如主帶領我們進入困境,使我們必須為真理的緣故捨命,我們就不要愛惜自己的生命,看為寶貴,要甘心樂意地將自己的生命為祭獻給主。使徒保羅曾說:「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提後4:6)。成為殉道士,為基督而死,世上再也沒有比這更光榮的事了。以基督為祭司,自己也作屬靈的祭司的人,是何等地有福啊!

五.基督君王的職分

「君王」就是代表神以政治的權柄管理百姓的人。這一句代表神是從羅馬書第十三章提出來的--沒有一個政權不是從上帝而來的,所以君王是代表神。

基督既是神的兒子,他就當然分享了父神主宰一切受造之物的大權。他君王之權是由於他的神性,是他原有的職權。然而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看到他為中保時的君王職分,乃是由神封給他的。他的君王職分有兩部分:一是他對教會的屬靈主權;一是他對宇宙的主權。

耶穌基督是君王,是他的權柄統管他的百姓,在這國度範圍裡面執行的;耶穌基督是君王,表示他有權柄審判所有在他統治之下的人。

1.聖經的根據。

基督是君王,聖經多次明言(詩二6,一三二11;賽九6-7,十九38;約十八36-37;徒二30-36)。基督拯救祂的子民,治理教會,這是祂王權的「屬靈性」彰顯;基督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統管宇宙,這是祂王權的「宇宙性」彰顯(路一32-33;來一3)。基督在世時,施行神跡,平靜風海,醫病趕鬼,在十架上徹底擊敗邪惡權勢,拯救祂的子民脫離黑暗,進入祂光明的國度(西一13,二13-15;彼前二9-10);祂復活升天之後,坐在父神的右邊,繼續行使王權(太十六19),是教會的元首,也為教會作萬有之首,以最高權柄統治萬有,來完成救恩計劃(弗一20-22);最後,徹底毀滅一切仇敵,萬有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神的國度至終完全成就,而後將國度交與父神(林前十五24-28)。

2.以色列的君王體制

在舊約的以色列君王,是由神直接揀選的。第一任君王掃羅,是先知撒母耳受到神的曉諭而膏封的(撒上九: 15-17; 十: 1)。後來因掃羅按自己意志行事,違背神的命令,耶和華又吩咐撒母耳膏封大衛作王(撒上十六: 3,12-13)。

因此,以色列國雖似鄰國,采君主政體,實際上乃是神治政體。君王為耶和華所立,在地上代表神執行王權,按他的旨意治國。神治政體也預表彌賽亞的王權(賽九: 6-7)。

3. 基督為靈界之君王 (恩典的王權)

聖經多處提到這個君王之職(詩2:6,45:6、7;參來1:8、9;詩132:11;賽9:6、7;彌5:2;亞6:13;路1:33,19:27、38;約18:36、37;徒2:30—36)。 9

(1)此君王職分的性質

基督屬靈的王權乃是指他作百姓及教會之主並治理他們而言(基督統治教會之權)。這個權柄被稱為屬靈的,是因為它與靈界有關,是建立在聖徒的心中,以及他們的生活中,並涉及罪人得救的屬靈目的,且是以屬靈方式,即聖靈與聖道來治理。而這個治理之權乃是在教會的組織、聚集、保護與完全上彰顯出來。聖經有時稱基督為教會之「頭」,也即表明他君王之權(林前11:3;弗1:20—22,5:23)。因為基督是教會的頭,所以他能用組織的與屬靈的方式來治理。

(2)君王治權的範圍

基督的屬靈國度,與新約中所稱的天國與神國是同一境域。這個國度首先是神在基督里藉著重生之工,在人心中建立起來的,也因此我們才會接納此國度。其次我們也看到,惟有在這些人的心中,神在基督里的治權才得以伸展開,這是神的靈所創設的一個屬靈的境域,是由一切屬靈的人所組成的。最後,這也是一種新的狀況,由於神國度的原則而得以形成;而這個新的狀況往往更超過任何屬世的範圍。在這個國度中的公民,與普世無形教會中的信徒的範圍一樣廣大。然而此國度的權勢與行事的範圍,卻遠超教會的範圍,且其目的在管理生活中所表顯的一切。有形的教會乃是國度最重要也是唯一藉神所創立的外部組織。有時聖經中所提的「神國」實際上就等於「有形的教會」(太8:12,13:24—30、47—50)。

基督屬靈的國度,不但目前已存在,而且還要延續到永久。一方面基督的國度目前在信徒的心中,在他們的生活中,不斷地發出屬靈的力量,而且所影響的範圍也不斷地擴展(太12:28;路17:21;西1:13)。從另一方面來看,基督的國度也是人類未來的盼望,必須等到基督耶穌再臨時才得以成全在地上。聖經中論到有關基督之國未來必要實現的事實要較前者更為顯著(太7:21,19:23;路22:29;林前6:9,15:50;加5:21;弗5:5;提後4:18;彼後1:11)。但在本質上,未來的國度卻與目前的完全一樣,都是在於人心中建立並接受神的治理。然而唯有在耶穌基督榮耀地再臨時,建立並接受神的治理才會達於完全,國度隱藏的力量才會顯露出來,基督屬靈的治理也才會在一可見與威嚴的主權下達於極點。

(3)基督屬靈王權的永恆性

索西奴派(Socinians)認為基督在升天之後,才成為君王;前千禧年派則認為他將於再臨建立千禧年之後,才坐在他的寶座上為中保。然而事實上他乃是從永世就已被按立為王(箴8:23;詩2:6),並且是在人類一墮落之後,就即刻開始執行他君王的大權。而且他是在升天被高舉,坐在神的右邊時,就已正式、公開地獲得了他的寶座。又有些人認為,他的君權將在他再臨時結束,可是聖經卻明明地教訓說:他的王權將存到永遠(詩45:6,72:17,89:36、37;賽9:7;但2:44;撒下7:13、16;路1:33;彼後1:11)。

4. 基督為宇宙之君王(權柄的王權)

耶穌升天之前,曾如此對他的門徒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28:18)。在弗1:20—22與林前15:27也同樣指出這個真理。

(1)此君王職分的性質

這個君王之職,與基督為神兒子的原始君王之職,有所不同,雖然治理的範圍都是一樣的廣大。這個宇宙的王權乃是為了教會,而被委任於這位中保基督。他既是宇宙之君,就指引個人、社會與國家的命運,為的是要使他們有所成長、漸漸潔凈,最終還要使那些蒙他寶血所贖的人得以成聖。不但如此,此王權也促使他保護自己的百姓,免受世界的危險,同時也藉著制服並毀滅他所有的仇敵來證明他的義。

(2)基督為宇宙君王的持久性

當基督被升到父神右邊時,正式地被授予治理宇宙的王權。這是他勞苦而得的報償(詩2:8、9;太28:18;弗1:20—22;腓2:9—11)。然而這個君權的授予,並不是說在他原有之神子的權柄能力之外,又加上了什麼;也並不是增廣他治理的境域。這個授予,只是將此權柄賜給這位「神——人」,因此他的人性現在同樣享有些君權。故世上的政府乃是為著教會的益處而設立。這個君權要一直存在直到完全勝過仇敵的國度(林前15:24—28)。當最終的目標達成之後,這個王權就要歸還父神。

5.基督君王的超越性

雖然在世上也有個人為君王,但基督這一君王的超越性仍然是無可比擬的,勝過地上所有的君王。

(1)世上所有的君王本身並沒有什麼,與其他人相比也沒有多大的優勝之處。但是,這一君王則是榮耀和威嚴的化身(來2:9)。未有世界以先祂就與父同享榮耀了(約17:5),祂「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1:3),以榮耀和尊貴為冠冕(來2:7)。

(2)其他君王所管理的只不過是一個小小的國家,只有為數不多的臣民組成,而且臣民的順服也只是表面上的。但是,基督這一君王則是「執掌權柄,從這海直到那海,從大河直到地極」(詩72:8),「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腓2:10)。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19:16)。「上帝的使者都要拜祂」(來1:6),這節經文所寫的就是祂。祂是靈魂的牧者和監督(彼前2:25)。

(3)其他君王只是擁有很少的權力,完全用於保護他們自己和臣民,甚至有時被其他人征服,但是,我們的君王「是全能者」(啟1:8)。「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祂了(太28:18);祂就是「有力有能的耶和華,在戰場上有能的耶和華」(詩24:8)。

(4)其他君王往往對自己的臣民冷酷無情。然而,基督這一君王則是慈愛的、溫柔的、忠信的、恩惠的。祂是救主(亞9:9)。「因為窮乏人呼求的時候,祂要搭救,沒有人幫助的困苦人,祂也要搭救。祂要憐恤貧寒和窮乏的人,拯救窮苦人的性命。祂要救贖他們脫離欺壓和強暴。他們的血在祂眼中看為寶貴」(詩72:12-14)。

(5)其他君王會死亡,會被人廢除,會被人流放,不再是君王。然而,基督這一君王「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上帝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祂的國也沒有窮盡」(路1:32-33)。我們的主確實是一位榮耀無比的君王。

6.基督君王的執行(神學家托馬斯?文森特的論述)

(1)基督向誰執行他君王的職分?A.祂的選民。「拿但業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約1:49);B.祂和祂選民的仇敵。「耶和華必使你從錫安伸出能力的杖來。你要在你仇敵中掌權。」(詩110:2)

(2)基督如何向祂的選民執行君王的職分?A征服我們歸向祂;B統管我們;C保護我們。

(3)基督征服祂的選民歸向祂,這意味著什麼?基督征服祂的選民歸向祂,這意味他們本來是頑梗悖逆,與祂為敵。「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作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多3:3) 。「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 (西1:21)

(4)基督征服祂的選民歸向祂,意思是指什麼?基督征服祂的選民歸向祂,意思是指祂對他們有效的呼召,並使選民出於祂的治理之下,由此籍著祂的話語和聖靈,確實征征服他們的頑梗和敵意,使他們成為祂甘心樂意的之民。「當你掌權的日子(或作行軍的日子),你的民要以聖潔的妝飾為衣(或作以聖潔為妝飾),甘心犧牲自己。」(詩110:3)

(5.)基督如何治理祂的子民?

A.籍著賜給他們的律法,他們要根據律法來調正自己的心意和行為。「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他必拯救我們。」(賽33:22)

B.籍著在律法中附加對不順服的懲罰的結果,和對順服的賜福的應許。【啟2:23】我又要殺死她的黨類(黨類原文作兒女),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申30:19】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C.籍著任命教會職員,不僅是為了宣告祂的律法,也是為了施行某些結果。教會的職員執掌管教和教義的鑰匙,在基督權柄之下治理教會,有捆綁和釋放的權柄,執行教會懲戒,有權把他們趕出。【太16:19】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D.基督主要是籍著祂的靈,在心中治理祂的子民,祂籍著祂的靈把律法刻在他們的心中,在他們的心中動工,賜給他們順服基督的意向和力量,按基督的要求順服祂。【來8:10】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林後3:3】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借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6.)基督如何保護祂的子民?基督保護祂的子民:

A.把他們隱藏在他的羽翼之下。【太23:37】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詩91:4】他必用自己的翎毛遮蔽你。你要投靠在他的翅膀底下。他的誠實,是大小的盾牌。

B.抑制並征服祂和我們的仇敵。

(7.)基督和祂子民的仇敵是誰?基督和祂子民的仇敵是魔鬼,血氣,世界和死亡。

(8.)基督如何抑制祂和祂子民的仇敵?基督抑制祂和祂子民的仇敵,當他們仍有能力的時候,祂為他們設定疆界,不許他們越雷池一步。

(9.)基督如何征服祂和祂子民的仇敵?基督征服祂和祂的仇敵,祂拿走他們一部分力量,使他們無法轄制祂的子民;當祂最終把所有的仇敵都踐踏在腳下,徹底摧毀他們的時候,祂完全的征服他們。【羅8:37】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林前15:25】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

7.基督徒有王者的名分。

主耶穌藉著祂的功德,已經使祂的選民成為王,並用王的頭銜來尊崇他們。「又使我們成為王」(啟1:6;譯者註:中文和合本翻譯為「又使我們成為國民」。根據英文欽定本新譯,英文欽定本為「and hath made us kings」)。「又叫他們成為王……在地上執掌王權」(啟5:10;新譯);「惟有你們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他們都是王,因為他們有的是王家的心,處於王家的地位,享受王家的尊嚴,有著王家的美物,行使王家的治權。在原則上這些他們都擁有了,他們的本分就是認真地如此而行,把自己為王的身份顯明出來。

(1)有王者的心靈。在但以理身上就有美好的靈性(但5:12)。他們有勇敢的心,所以被比作「法老車上套的駿馬」(歌1:9)。他們被稱為「如駿馬在陣上」(亞10:3)。他們有的是君尊的自由精神(詩51:12)。他們有的是智慧的心,因為上帝之子已經「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約壹5:20);「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林前10:15)。他們也有堅定的心。「他心堅定,倚靠耶和華」(詩112:7)。他們把世上的一切都視為是微不足道的,視萬事如糞土(腓3:7-8),我們所顧念的是偉大而崇高的事。「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林後4:18)。因此,不管是在什麼樣的環境中,他們都是勇往直前。「雖有軍兵安營攻擊我,我的心也不害怕」(詩27:3)。任憑地獄和全世界一起謀劃吧,基督君王最微弱的臣民也不會屈服於他們的淫威。在這一切的事上,他們都是坦然無懼,得勝有餘(林後5:6,8)。基督徒啊,顯明你君王的威嚴吧!

(2)有王者的忠誠。除了萬王之王以外,他們的靈魂不會屈服於任何人。他們出於「自主之婦人」(加4:23),「是自由的……」(彼前2:16),是主所釋放的人(林前7:22)。他們有聖靈的同在,「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林後3:17)。他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加5:13);子已經使他們得自由了(約8:36),真理已經使他們得了自由(約8:32)。因此,他們已經「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8:21)。所以,基督徒啊,「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轄制」(加5:1),「不要作人的奴僕」(林前7:23),不要受任何東西的轄制(林前6:12)。當然,我不是說,基督徒在家庭、國家和其它領域中,不再順服任何在祂以上的權柄的管理。即使外邦人也說,真正的自由就是順服政府和法律。每個人都當順服更高的權威,因為他們都是上帝所命定的(羅13:1)。然而,他們絕不是人的奴僕。不管對方善待還是惡待,不管是愛戴對方,還是懼怕對方,基督徒都不得受人的轄制,從而偏離對主權的君王基督的順服。若有任何事情與他們的良心有悖,不管程度如何,都不要去行,或置之不理,這樣的事情或奪走他們內心的平安,攔阻他們與上帝同行,從而損及他們心靈的自由。基督徒的人生目的絕不是奴僕式的順服,他們之所以順服是因為他們想到主的吩咐,他們是以此方式侍奉主,也就是說在教義和生活領域中,按上帝的心意順服一定的權威。基督徒人生的至高目的就是自由、和平地為主而活,與祂同行。

(3)他們有王者的榮耀。若是仔細地觀察信主的人,就會發現他們身上有上帝之形象的榮光,這是他們都擁有的,由此王者的尊榮和威嚴就顯明出來(代上29:25)。上帝在談及祂的子民的時候,說:「你美貌的名聲傳在列邦中,你十分美貌,是因我加在你身上的威榮。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16:14)。彼得談及他們的時候,說:「因為上帝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彼前4:14)。他們心中所擁有的這種榮耀是能夠識別出來的;敬畏上帝的人尊重他們,喜悅他們。「論到世上的聖民,他們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悅的」(詩16:3)。由於他們身上的這種榮美,即使那些還沒有歸正的人也認識他們,尊重他們。「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被人認識,他們的子孫在眾民中也是如此。凡看見他們的,必認他們是耶和華賜福的後裔」(賽61:9)。藉著祂的行為,猶太公會的人曉得彼得和約翰「是跟過耶穌的」(徒4:13)。敬畏上帝的人使那些未歸正的人對他們心存敬畏,在《使徒行傳》5章13節中所記載的就是如此:「其餘的人,沒有一個敢貼近他們。百姓卻尊重他們」。在《馬可福音》6章20節所記載的也是如此:「因為希律知道約翰是義人,是聖人,所以敬畏他,保護他」。

上帝的子女啊,既然你有王者的榮耀在你身上,就當在聖潔、謙卑、溫柔、智慧和尊嚴方面不斷長進,把你王者的榮耀顯明出來。不要因為你自身的罪、對自身的尋求和假冒偽善而敗壞這樣的榮耀;因為這樣行就會增進人們對君王基督的敬重。

(4)有王者的益處。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屬於他們的。「因為萬有全是你們的……或世界」(林前3:21-22)。他們所擁有的最微薄的東西也勝過千千萬萬的世界。「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14:17)。所以,把世界留給那些屬於這個世界的人吧,世人所選擇的就是把這個世界上的東西作為他們的份,正如豬對國度的珍珠並不曉得,就看不上眼。但是,你卻要因屬靈的福氣高興歡喜,曉得你「就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8:17)。

8.基督是君王的教義運用

【運用一】(1)事奉基督不是丟臉的事;祂是君王,為君王效命怎麼說是丟臉的事呢?有許多人因為聖徒的敬虔而喜歡羞辱他們;然而他們是事奉主基督,因祂的身上帶著"萬王之王"這句話。基督的僕人被稱為"榮耀(經文譯為:貴重)的器皿"(提後二21);"聖潔的國度"(彼前二9)。事奉基督使我們得蒙高貴的尊嚴;事奉基督的尊榮遠比世上的君王服事我們還大。

(2)既然基督是君王,這教導我們:所有的事情必須被帶到祂的面前。基督的手裡握有生死的權柄。"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交與子"(約五22)。這位曾經被掛在十字架上的將要坐在寶座上;眾君王將被帶到祂的面前接受審判;曾經坐在寶座上的將坐在法庭上受審判;神將所有的審判交託給子,並且基督是至高的法庭;如果這位君王一旦宣判人死罪,那就沒有從其他法庭上訴的辦法了。

(3)當我們即將被自己的腐敗擊潰的時候,我們必須來到基督的面前。因為祂是君王;懇求祂用君王的權柄來克服我們的腐敗,用鎖鏈來捆綁這些敗壞的君王(詩一四九8)。我們喜歡這種對我們罪的描述:"洗魯亞的兩個兒子比我們剛強";說,我們絕對無法勝過驕傲和不忠心;是啊!然而,要來到基督面前,因為祂是君王。雖然我們肉體的私慾對我們太強壯了,但它是不能強壯到基督不能克服的;因為借著祂的聖靈,祂能斷開罪的權勢。當約書亞擊敗了五王之後,他使他僕人的腳踩在這些君王的頸項上面;照樣,基督能夠,也會將祂的腳踩在我們肉體私慾的頸項上。

【運用二】基督是萬王之王嗎?那些所謂的偉大人物,該要何等地戒之於慎,免得誤用了賦予他們的權柄來敵擋基督,因為他們的權柄是來自祂。如果他們用權柄來壓治祂的國度,並祂的恩典之道,那麼他們所遭受的審判將是大的。神把政權擔在基督的肩膀上(賽九6),而且如果在基督君王的職分上來敵擋祂,就好比荊棘要和火爭戰,或者像嬰孩和天使長爭戰一樣。基督腿上的劍能夠報應祂一切的仇敵。招惹一頭獅子是不智慧的事:千萬不要讓任何人去激怒猶大支派的獅子,因為祂的眼睛如燈火一般,並且"磐石因祂崩裂"(鴻一6)。"祂要挫折王子的驕氣……"(詩七十六12)。

【運用三】既然基督是偉大的君王,就該臣服於祂。不要像那些猶太人所說的:"我們除了該撒之外沒有君王",除了我們的私慾之外,沒有君王。這是選擇荊棘來轄制你,但"有火從荊棘而出"(士九15)。你要甘心樂意,主動地順服基督。所有在地獄裡的惡魔都順服了基督;但,這是有違它們心愿的被動順服;它們是基督的奴隸,而非祂的臣屬。甘心樂意順服基督和祂的律法。許多人要基督作他們的拯救者,卻拒絕祂作君王;那些拒絕基督作王統治他們的人,必定不會有基督的寶血來拯救他們。順服一切基督屬君王的命令;如果祂吩咐你要愛、謙卑、有善行,你就當像針在磁鐵上隨之轉動一樣。

【運用四】那些曾經在撒旦獨裁統治下的人,而現在是基督國度臣屬的人,要讚賞神白白的恩典;如今基督把那些曾經為奴的帶到祂面前,成為祂的臣屬。基督並不需要臣屬,祂有成千上萬的天軍為祂效命;但在祂的愛里使你得到尊榮。哎呀!基督曾經花了多少的時間,才使你臣服於祂的旌旗之下呢?!在你順服祂,並願意穿上祂的軍服之前,你曾經是多麼地敵擋祂啊!到了最後,無所不能的恩典勝過了你。當彼得在兩個兵丁中間睡著的時候,一個天使來到,並斷開了他的鎖鏈(徒十二7),當你在惡者的膀臂中睡著的時候,基督借著祂的聖靈擊碎你的心,並且讓你罪的鎖鏈斷開,而使你成為祂國度里的臣屬。哎呀!你當景仰白白的恩典!因你是基督的臣屬,而且必定要與祂一同作王到永遠!

結論:基督三重職位之關係

如前所述,基督的職位包括三種。 這種分類法, 正式起源於加而文所著的《基督教要義》 , 其目的是要分析基督在各方面的任務。但這種分類法並非是要把基督的任務,硬性分成三種獨立的職位,因為基督的任務連繫於他的身分或位格, 三種職份都是以彌賽亞的身分而執行的。他的位格既不能分裂為三部分,他的職份當然也不能被硬性瓜分為三。

我們必須注意,基督的三種職份,常常是重疊的。 他有時同時執行先知和祭司之職(路十三: 10-13); 有時同時實行君王和祭司之職(可一: 34); 更有時三種職司在同一場合中顯明(太十: 7-8)。

舊約的君王, 先知和祭司一般是劃分清楚的。 如摩西主要的任務是先知, 亞倫的主要任務是祭司,大衛的主要任務是國君。雖然,在特殊情形下,他們也擔負其它的任務(出四: 15-16; 詩一一0: 2- 4)。基督卻是將這三種職司集合於一身,構成一個中心任務。 故此,若稱基督擁有三種職份,還不如稱他擁有三重職份,比較妥善。

基督的三重職分之執行,使基督徒成為得救之人,成為君尊的祭司,成為天國的子民。所以基督徒理當發揮先知,祭司和君王的功用,彰顯基督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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