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明朝首輔(37)
張居正:隆慶六年六月進,萬曆十年六月卒
任職時間:1572-1582
任期:10年
張居正(1525——1582),明朝內閣大學士,內閣首輔,明代最傑出的政治家。字叔大,號太岳。湖廣江陵(今屬湖北荊州)人,所以世稱張江陵。下圖是荊州古城。
他12歲考中秀才,16歲中舉人,23歲(嘉靖二十六年即1547年)中進士,被選為翰林院庶吉士,得到當時內閣首輔徐階的賞識,兩年後升為翰林院編修,同年上《論時政疏》,抨擊時弊。後因受嚴嵩的排擠而託病回到家裡閑居三年。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被召回朝,仍然供職翰林院。隆慶元年(1567年)升遷為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後改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由於主持編撰《世宗實錄》,升為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次年八月上《陳六事疏》,提出省議論、振紀綱、重詔令、核名實、固邦本、飭武備等六事,力主改革。
1572年,穆宗駕崩,太子朱翊鈞即位,就是神宗萬曆皇帝。明穆宗在位時,十分信任張居正,因此他遺命張居正等三個大臣輔政。萬曆初年,張居正與大宦官馮保聯合推倒高拱,成為首輔。由於神宗年幼,於是一切軍政大事都由張居正裁決,他「勇於任事,以天下為己任」。從1573年出任內閣首輔開始,以整頓吏治、發展經濟、鞏固邊防等為主要內容,展開了一系列的改革,從而使日漸衰頹的明王朝一度呈現出繁榮強盛的景象。
張居正首先精簡機構、裁汰冗員、整頓吏治、嚴肅法紀、信賞必罰。萬曆元年(1573年)六月,實行「考成法」,對官員進行考察。各級官吏從此不敢再敷衍塞責,使朝廷政令的貫徹執行有了保證,「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同時加強內閣,抑制宦官,以鞏固中央政權。下圖是戚繼光像。
張居正進入內閣後,十分注重邊防。他提出了飭武備、信責罰、造兵將的方略。調任抗倭名將戚繼光鎮守薊鎮,整頓北方防務;用名將李成梁為遼東總兵官鎮守遼東,以鞏固東北邊防。戚繼光多次擊敗韃靼的進攻,迫使韃靼首領俺答跟明朝和好,接受冊封,雙方通商往來,發展經濟,二三十年沒有發生戰爭。這有利於北方各族人民的生活和經濟的發展。在俺答汗的影響下,達賴喇嘛也向明朝遣使通貢請封,進一步密切了明朝與藏族地區的聯繫。下圖是李成梁石牌坊,位於北寧城內鐘樓前,是明萬曆八年(1580年)明神宗朱翊鈞為表彰遼東大將李成梁的功績,命遼東巡撫周詠等人修建的。
針對黃河年久失修,河水經常泛濫,淹沒大量農田,影響人民生活的情況,張居正任命擅長治水的潘季馴督修黃河水利工程。潘季馴修築堤防,堵塞決口,使黃河不再泛濫,水上運輸暢通,促進了農業的恢復和發展。
萬曆年間,豪強地主兼并田地的情況十分嚴重,他們有地而不納稅,農民沒有土地反而要承受沉重的稅賦。導致各地農民不斷逃亡或起義反抗,嚴重影響了明王朝的統治。於是張居正要求在全國範圍內重新丈量土地。萬曆八年(1581年),田地丈量完畢,全國田地總計七百零一萬三千九百七十六頃,比孝宗時的統計數字多出三百萬頃。土地丈量,使豪強地主的利益受到打擊。清丈田地之後,又在全國範圍內推行一條鞭法,一條鞭法簡化了徵收項目和手續,計畝征銀。役銀由舊制按照戶、丁徵收改為以丁、田分擔,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強漏稅的現象,減輕了無田或少田農民的負擔,增加了國家的收入。一條鞭法是針對當時土地兼并嚴重而採取的有效措施,也是中國古代賦役制度的一個重大變革。下圖是張居正像。
張居正的改革,不僅緩和了階級矛盾,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也穩定了明王朝的統治,在他執政的10年期間,「邊境義安」、「太倉粟可支十年」、「太僕寺積金四百餘」,「一時政績炳然」。因此,他被明代著名思想家、文學家李贄譽為「宰相之傑」。他也成為西方資產階級政治和經濟理論家關注的「中國經濟第一人」,載入了世界經濟發展的史冊。
但是張居正的改革並不是一帆風順,他執政的第五年,他的父親病故。按照封建禮法,他必須回家丁憂(離職守孝三年)。但是張居正擔心他離開後,正在進行的改革會受到影響。於是他讓他兒子回家奔喪,自己仍然留在京城履行職責。他的改革本來就有人反對,於是他們抓住這件事大做文章,紛紛向明神宗上疏彈劾,有人甚至張貼標語攻擊張居正。後來,明神宗處分了一些鬧事者,對張居正的攻擊才漸漸平息下來,但是反對他改革的人始終都沒有罷休。下圖是張居正像。
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病死,時年57歲。在他臨死前的一個月,還上疏請求免去萬曆七年以前老百姓積欠的賦稅,並獲准施行。死後,贈上柱國,謚文忠。萬曆皇帝還下詔罷朝數日,以示悲痛。並派錦衣衛護送張居正的靈柩回到故鄉江陵,可謂尊榮至極!
但是,在張居正死後不到兩年,萬曆皇帝又指責他:「罔上負恩,謀國不忠。」下旨削去他的官秩和謚號,並查抄他的家產,甚至要「斫棺戮屍」。張居正生前所舉薦重用的人,統統被罷官為民;而被他罷免的官員,卻又大都恢復官職。張居正十年嘔心瀝血推行的改革,至此基本上被一筆勾銷。下圖是明神宗朱翊鈞。
導致這場悲劇的直接原因是張居正與馮保的密切關係。大宦官馮保十分貪婪,史載張居正先後送給馮保名琴七張,夜明珠九顆,珍珠簾五副,金三萬兩,銀二十萬兩。當馮保給自己修好生壙(墓穴)後,張居正親筆給他寫了《司禮監秉筆太監馮公預作壽藏記》,字裡行間,極盡頌歌。終於換來了馮保對他的鼎力相助,使他在權力鬥爭中擊敗高拱,當上了內閣首輔。張居正也因此才有機會施展自己的政治才能。下圖是明朝疆域圖。
儘管張居正本人比較清廉,曾經拒絕過數以萬計的賄賂。但是他只能以一個腐敗人物作為自己的政治後盾,因而也只好用腐敗手段來達到他的政治目的,而這一切又必然導致他的腐敗!張居正去世後,他生前的反對派決定先從馮保身上下手,上疏指控馮保大量貪污受賄,家資富饒勝過皇上,萬曆皇帝查抄了馮保後,果然發現了萬貫家財。萬曆懷疑張居正也有大量財寶,於是下令查抄其家產,終於導致了張居正「禍發身後」。
1621年熹宗朱由校即位,開始恢復張居正的官秩,重新給以葬祭。崇禎三年(1630年)張居正的冤案被平凡昭雪,他的子孫也官復原職。下圖是張居正故居。
張居正著有《張太岳集》、《書經直解》、《帝鑒圖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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