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應該注意啥?

  儀器設備管理

  設備作為一項重要資源要素,應納入質量管理體系,參與體系運行,以實現質量方針和目標。因此,應建立符合準則要求的設備管理體系,實行全面質量管理,使儀器設備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滿足檢測工作的需要。

  建立設備質量管理體系

  ⑴ 建立設備管理組織

  設備管理組織有質量管理部門、技術部門和支持服務部門構成。根據設備管理工作的特點、範圍和工作量,確定管理人員、核查人員、操作人員和服務人員的職責、權力與相互關係,使各項管理職能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相關崗位,盡量做到職責清晰,分工明確。

  ⑵ 制定設備管理程序

  設備管理程序是檢測機構實行設備管理的途徑。通過建立相應的程序文件,明確設備管理活動的過程、步驟、內容和所有環節,使各項工作都有章可循。

  ⑶ 編寫設備作業指導書

  設備作業指導書是指導檢測人員操作設備的規範性文件。一般設備可按照說明書操作,大型、複雜的儀器或操作人員流動性大、性能不穩定的設備需編寫作業指導書或操作規程。

  健全設備質量管理制度

  ⑴ 評審制度

  評審是添置或處置設備的一項前期工作,主要從設備的適應性、可靠性、經濟性、安全性、維護性等方面綜合分析,目的是為了合理配置設備資源,發揮設備的最佳效益。對於大型、貴重、精密的儀器需進行可行性認證,達到技術上先進,性能上可靠,工作上需要,經濟上合理;對於租借、維修、淘汰的設備,以及小型或輔助設備,應進行必要的評審。

  ⑵ 驗收制度

  驗收是保證添置或維修的設備正常運行的一個重要手段。儀器設備的開箱拆封應在設備管理員、操作人員、供應人員等有關人員都在場時進行,驗收過程中,應對設備評審要求、訂貨合同和裝箱清單,逐一清點,並做好記錄。對於大型、精密的儀器設備,安裝調試後,還應通過一定時期(合同期內)的試運行,根據實際運行效果和各項指標測試結論,確認無質量問題方可驗收。儀器設備經驗收後方可辦理移交手續,交付使用。

  ⑶ 使用制度

  為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充分發揮其作用,必須建立設備使用制度,對人員、工作環境、設施條件、維修、保養等提出明確要求做作出規定。

  ⑷ 記錄製度

  記錄是建立完整的設備檔案,保證設備正常運銷的一項基礎工作,對設備管理的責任落實、制度執行及管理程序的運行和完善都很重要。每台設備從計劃選購到淘汰都應保持完整的記錄,內容除一般性設備檔案外,還應設備購置、檢定、維護的計劃,論證意見或報告,調試驗收報告,設備使用和校準記錄,儀器故障和維修記錄,運行狀況,性能變化,異常現象及整改情況等。

  ⑸ 核查制度

  核查是證實設備符合技術規範,避免影響檢測結果的一項重要舉措。操作人員在使用儀器前後,應按照技術規程和說明書,採取自校、比對等方法,校準主要性能參數,保證儀器的準確度和量程範圍符合要求。質量管理組應定期檢查設備的使用、記錄等情況,對新購置或租借的設備、現場檢測使用的設備、使用頻繁或漂移較大的設備,應制定核查程序,使設備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儀器設備校準與檢定

  校準

  ⑴ 校準的定義

  校準是指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測量裝置或測量系統所指示的量值,或實物量具或參考物質所代表的量值,與對應的由標準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關係的一組操作。

  該定義的含義是:

  ① 在規定的條件下,用一個可參考的標準,對包括參考物質在內的測量器具的特性賦值,並確定其示值誤差。

  ② 將測量器具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按照校準鏈,將其溯源到標準所復現的量值

  ⑵ 校準的目的

  ① 確定示值誤差,並可確定是否在預期的允差範圍之內;

  ② 得出標稱值偏差的報告值,可調整測量器具或對示值加以修正;

  ③ 給任何標尺標記賦值或確定其他特性值,給參考物質特性賦值;

  ④ 確保測量器給出的量值準確,實現溯源性。

  ⑶ 校準的依據

  校準的依據是校準規範或校準方法,可作統一規定也可自行制定。校準的結果可記錄在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中,也可用校準因數或校準曲線等形式表示校準結果。

  檢定

  ⑴ 定義及檢定對象

  檢定是指查明和確認計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檢查、加標記和(或)出具檢定證書(JJF1001-1998《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規範第9.12條》)。檢定是法制計量工作中計量器具控制(JJF1001-1998《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規範第9.6條》)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對象是法制管理範圍內的計量器具。我國在1987年由國家計量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共分十二大類千餘種,同年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即用於貿易結算、安全保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四個方面的工作計量器具55項;1999年,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根據國務院的授權又增補了強檢工作計量器具4項6種。強制檢定應由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我國對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以及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的各項最高計量標準,也實行強制檢定。這些構成了我國計量器具檢定的對象。

  ⑵ 計量器具的法定要求

  計量器具的法定要求分為計量要求、技術要求和行政管理要求,具體操作是對其進行計量檢查、技術檢查和行政檢查,這三方面的檢查也稱為檢定的三分量。

  ① 計量檢查

  確定計量器具的誤差及其他計量特性,如測量不確定度、示值誤差、準確度等級;穩定性、重複性和漂移;讀數裝置分辨力、分度值、電磁干擾敏感度等。

  ② 技術檢查

  為滿足計量要求而必須具備的結構、安裝要求,讀數的可見性,是否存在欺騙的可能等。

  ③ 行政檢查

  包括標識、銘牌、型式批准、檢定標記、許可證標記、有關證書及有效期、密封,鎖定和其他計量安全裝置的完整性、檢定、修理和維護記錄等。

  ⑶ 檢定的依據

  檢定的依據是按法定程序審批公布的計量檢定規程。在檢定結果中,必須有合格與否的結論,並出具證書或加蓋印記。從事檢定的工作人員必須是經考核合格,並持有有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檢定員證。

  校準和檢定的主要區別

  ⑴ 校準不具法制性,是自願溯源的行為;檢定則具有法制性,是屬法制計量管理範疇的執法行為。

  ⑵ 校準主要用以確定測量儀器的示值誤差;檢定是對測量器具的計量特性及技術要求符合性的全面評定。

  ⑶ 校準的依據是校準規範、校準方法,可做統一規定也可自行制定;檢定的依據必須是檢定規程。

  ⑷ 校準不判斷測量器具合格與否,但需要時,可確定測量器具的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預期的要求;檢定要對所檢的測量器具作出合格與否的結論。

  ⑸ 校準結果通常是出具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檢定結果合格的出具檢定證書,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通知書。

  儀器設備檔案及標識管理

  對檢測機構儀器設備的考核關鍵在四個方面:

  ① 所需的檢測儀器設備必須配齊。配齊的概念是不僅包含的參數要齊,而且其量程和準確度要符合檢測標準的要求;

  ② 所有儀器設備必須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③ 計量儀器設備必須溯源到國家基準;

  ④ 檢測儀器設備必須帳目清楚、檔案齊全、管理有序,儀器設備實行標識管理。

  儀器設備檔案

  按每台套儀器設備進行建檔,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 儀器設備履歷表,包括儀器設備名稱、型號或規格、製造商、出廠編號、儀器設備唯一性識別號、購置日期、驗收日期、啟用日期、放置地點、用途、主要技術指標等;

  ② 儀器購置申請、說明書原件、產品合格證、保修單;

  ③ 驗收記錄;

  ④ 檢定/校驗記錄及檢定證書;

  ⑤ 校驗規程(必要時);

  ⑥ 保養維護和運行檢查計劃;

  ⑦ 定期歸檔的使用記錄;

  ⑧ 保養維護記錄;

  ⑨ 運行檢查記錄;

  ⑩ 損壞、故障、改裝或修理的歷史記錄。

  儀器設備標識與隨機資料

  ① 編號標識

  所有儀器設備均應進行標識,且每台儀器設備的標識必須是唯一性。

  ② 狀態標識

  根據檢定/校準、比對或驗證結果對儀器設備粘貼可用性識別標識。可用性識別標識分為合格證、准用證和停用證。

  a)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儀器設備,使用合格證

  計量檢定結論為合格者;

  經符合程序的校準,其校準結果均在規定的技術要求範圍內;

  上述條件由於各種原因不能實現,經過比對驗證證明其技術性能符合規定要求;

  不需檢定的,經檢查合格的輔助設備。

  b)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儀器設備,使用准用證

  多功能檢測某些功能已喪失,但檢測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經檢定/校驗合格;

  經檢測設備某一量程準確度不合格,但檢測工作所用量程合格;

  計量器具獲准降級使用。

  c)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儀器設備,使用停用證

  超過檢定/校準有效期限;

  已損壞或功能不正常;

  計經檢定/校準不符合要求。

  儀器設備狀態標識信息應包括以下內容:

  設備編號;

  證書批准日期;

  有效期;

  對儀器狀態進行技術確認的機構名稱;

  負責對儀器設備受控狀態進行確認的檢查人員姓名;

  對準用證應有準予使用的範圍、等級或功能;

  對停用證應有開始停用日期和停用狀態正式確認日期;

  隨機資料

  隨機資料包括操作規程、儀器說明書複印件、在用的使用記錄等。

  儀器設備異常情況控制

  儀器設備出現異常情況,如誤用、誤操作、超負荷(過載)或事故時,發現檢測精確度不符合要求,顯示的結果可疑或通過校準/檢測不合格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經重新檢定、校準或檢測證明運行滿意方可使用。由於儀器設備異常情況的原因造成對檢測工作影響時,按不符合檢測工作的控制程序進行處理。

  儀器設備運行檢查

  ⑴ 儀器設備運行檢查作用

  為保證檢測設備在兩次檢定/校準期間運行狀態和性能符合檢測工作要求,在此期間需要對檢驗設備進行檢查,即儀器設備的運行檢查。

  儀器設備的運行檢查最終的落腳點在於對核查數據的分析,通過數據分析對測量設備的計量性能是否符合使用要求作出判斷。有利於檢測機構動態掌握檢測設備的計量性能,並根據運行檢查的結果合理確定檢定/校準間隔,以提高測量數據的可信度,而且可以縮短由於儀器設備功能異常對檢測數據的追溯期,因此,檢測機構應在檢測設備的兩次檢定/校準周期之間進行運行檢查。

  ⑵ 需要進行運行檢查的儀器設備

  在以下情況的儀器設備需要進行運行檢查:

  ① 使用頻繁的實驗儀器設備;

  ② 漂移率大的儀器設備;

  ③ 經檢定,但在檢定有效期內已長時間不使用的實驗室儀器設備;

  ④ 使用一段時間發現穩定性不好或檢測精度不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

  ⑶ 儀器設備運行檢查方法

  ① 對實驗儀器設備的技術指標(精密度、靈敏度、檢出限、信噪比、分離效能、加標回收率等)進行檢查;

  ② 用兩台或多台同型號/規格實驗室儀器設備進行測量結果比較;

  ③ 利用實驗儀器設備的自校功能進行檢查;

  ④ 使用有證標準物質進行檢驗。

  ⑷ 實施運行檢查注意要點

  ① 運行檢查的性質不同於檢定/校準;

  運行機制檢查發生的時間是在兩次檢定/校準之間,它通過驗證檢測設備計量性能的穩定性,以提高檢測數據的可信度。

  ② 運行檢查要運用核查標準進行過程式控制制

  運行檢查的實質是過程式控制制,是檢測機構使用核查標準對檢測設備計量性能的過程式控制制。使用核查標準進行運行檢查,首先要選擇適宜的核查標準,對被核查實驗室儀器設備的常用檢測點進行核查;其次在運行檢查的檢測設備進行一定時間的監測,建立核查資料庫,通過繪製極差控制圖、平均值標準偏差控制圖等控制圖的方式來檢測檢測設備的計量性能。

  ③ 實施運行檢查的實驗室儀器設備一般是重要的測量設備或參考標準

  並非所有重要檢測設備都可以找到合適的核查標準,因此《評審準則》9.6條有「適當時」進行說明。如果找不到合適的核查標準,在檢定規程建議有效期內做好實驗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工作,也是保證實驗儀器設備量值準確的一種常用手段。

  ④ 運行檢查應文件化,記錄保存分析

  對實驗室儀器設備實施運行檢查時,應制定各種重要實驗儀器設備運行檢查的作業指導書,具體描述實施運行檢查的過程,重點是核查標準的穩定性分析及選擇、核查測量點的確定、核查頻率、控制圖的繪製和核查數據的分析。每次核查數據應按記錄控制程序妥善保存。


推薦閱讀:

楊柳君:柳君書房精讀書目——《體驗經濟》
如何管理好一個小團隊?
朴樹盆景的養護管理經驗
最好的管理就是「不管理」
員工為什麼要走?與任性無關!

TAG:實驗 | 管理 | 實驗室 | 設備管理 | 設備 | 檢測 | 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