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諾登:美國政府黑客入侵香港和大陸多年 2013-06-14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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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報》網站公開視頻中的愛德華·斯諾登美國情報機構多年來一直都在入侵全世界各地的電腦,針對那些傳輸大量數據的主幹數據管道,其中就包括香港和大陸的電腦。前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的承包商僱員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在香港告訴媒體。《衛報》和《華盛頓郵報》此前根據泄露的NSA文件,報道美國國家安全局大規模追蹤電話,互聯網郵件和活動,和9家互聯網公司合作獲取數據,範圍涵蓋非美國人和大量美國人。在接受《衛報》採訪時,愛德華·斯諾登承認自己是文件的來源,並說「自己只是覺得公眾有權知道。斯諾登,29歲,曾經是美國中央情報局(CIA)的IT專家,他此前作為獨立承包商博思艾倫(Booz Allen Hamilton)的僱員,為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工作。6月12日,在香港尋求庇護的「NSA告密者」斯諾登接受《南華早報》採訪,在早前接受《衛報》的訪談基礎上,他透露中國大陸和香港是NSA的目標之一,並說他將繼續留在香港,對抗美國政府因其泄露國家機密而可能採取的引渡措施。 香港最大的英文報紙《南華早報》寫道:「在長達一小時的採訪中,這位已被美國政府確定為刑事案件主謀的29歲的年輕人態度坦率,他說他既非英雄也不是叛國賊。」他表示:·美國國家安全局頗有爭議的「稜鏡」計劃(Prism Program)涉及香港和中國大陸的居民和機構。在NSA的全球範圍內61000次入侵行為中,數百次針對中國。·美國正在對香港實施強權性質的外交壓力,試圖將其引渡。·香港的法治將會保護他。·他時常感到害怕,擔心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關於入侵的方法,斯諾登解釋:「我們入侵的主要是骨幹網路,比如大型互聯網路由器,這樣我們就可以監控數十萬電腦的通信,而不需要逐個入侵。」斯諾登說道。骨幹網路是連接不同地區互聯網的數據通道,其數據會涉及成千上萬的電腦。「在香港,NSA的目標包括香港中文大學、特區政府的公務員、企業和學生,也有針對中國大陸的黑客入侵行為。」斯諾登表示,《華盛頓郵報》得到的文件也同樣顯示美國國家安全局自2009年開始入侵香港和大陸的電腦。但這些文件中沒有泄漏任何有關中國軍隊的任何信息。過去一年以來,美國政府在多個場合指責中國軍方黑客入侵美國官方和民間機構的電腦,中國則否認此類指責,並指出中國也是黑客襲擊的受害者。本周舉行的習奧峰會上,奧巴馬就「中國互聯網入侵」問題施壓向中國施壓,並描述其為「對美國財產的偷竊」。如果斯諾登的披露屬實,那麼也就說明,儘管美國向中國施壓要求中國軍方遏制網路間諜活動,中國除了是黑客入侵的實施者,也一直都是黑客入侵的受害者,這將會對中美關係提出新的考驗。關於NSA大規模監控電話和互聯網活動的報道已經引起中國輿論的廣泛關注,官方的《中國日報》等媒體均在顯要位置刊登了來自《南華早報》的消息。中國不是僅有的關心該問題的國家,歐盟官員表示,歐美雙方部長級會議14日在愛爾蘭的都柏林登場時,他們將向美方詢問監聽計劃。歐洲議會星期二開會討論事件,一位歐盟官員表示,一定會要求美國給予答覆。在德國,公眾對於NSA對非美國人監控表達了憤怒的情緒,德國總理默克爾已經承諾,將會在下周和奧巴馬的會晤上,「親自提出這個問題」。斯諾登:何去何從? 斯諾登從5月20號逃離夏威夷的家到達香港後一直呆在香港尋求庇護。斯諾登告訴《南華早報》:「有人認為,我選擇來香港是個錯誤,他們誤解了我的意圖。我來到這裡,不是要逃脫正義,而是要揭發罪惡。」「我有許多機會離開香港,但我寧願呆在這裡,在法庭上與美國政府鬥爭,因為我對香港的法治有信心。」他寄希望於香港的司法制度對抗引渡條例。此前香港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指出,香港和美國已簽署移交逃犯協議,如果美方進行刑事調查,可要求本港警方協助取證、防止個別人士出境,甚至逮捕他。葉劉淑儀認為,斯諾登要保障自已,最好離開香港。身為律師的民主黨涂謹申表示,斯諾登可以向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申請難民身分,如果獲批,港府將不能將他遞解到美國。美國司法部表示,正在調查斯諾登「未經允許泄露機密信息」的行為,可能提起訴訟。香港法律人士分析,一旦美國發起訴訟,並要求香港引渡斯諾登,按照引渡條例,香港只有三種情況拒絕引渡:1、證明自己是政治人物,引渡回國後會遭遇迫害,2、應用「不能重複定罪原則」,證明斯諾登也觸犯了香港的法律,從而在香港審判。3、向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申請難民身份。對斯諾登而言,最好的結局是第三種:因為在香港取得難民身份,在獲得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的認可之外,還必須通過香港政府的一個審查流程,而這個流程可能會持續很久,這會讓斯諾登在香港呆上幾年。有其他幾個國家發出了考慮庇護斯諾登的意向,法國極右黨「國民陣線」主席瑪麗?勒龐10日在一份公報中表示:法國政府應該給「稜鏡」曝光者愛德華?斯諾登政治庇護。勒龐還說:斯諾登需要儘快享有安全。其他表示可能給斯諾登庇護的國家包括冰島和俄羅斯,克林姆林宮一位發言人表示,「如果我們收到類似請求,我們會考慮。」斯諾登:英雄還是叛徒?斯諾登是英雄還是叛徒?在美國社會引發爭論,美國眾議院發言人博納稱他是「叛徒」,另一位眾議院情報委員會委員比得·金稱,應該儘快引渡他,並且嚴厲懲罰。在互聯網上,許多人聲援斯諾登,簽名呼籲奧巴馬赦免泄密者,並稱他為「英雄」,提議為他設立基金以提供支持,著名的「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表示,他曾和斯諾登取得過聯繫。但《紐約客》的一位專欄作家指出,斯諾登所泄露文件中暴露的美國情報機構監聽行為,有部分經過聯邦法院授權的,是合法的(並且斯諾登也知曉)。在沒有採取任何法律框架內措施的情況下,他飛到香港,對媒體提供材料,無疑是「自戀」,並不是一個「告密者」和「英雄」的行為。斯諾登對《南華早報》說,泄露(有關美國網路入侵中國的)信息是為了說明「美國政府的虛偽,儘管它宣稱它跟它的對手不同,不會把民用基礎設施作為目標。」「它不僅這樣做了,還害怕人們知道它為了不讓公眾知曉實情,不惜採用任何手段,包括外交恐嚇。」「我既不是叛國賊也不是英雄。我只是一個美國人」。他還補充道他為他是一個美國人而感到驕傲,「我相信言論自由。我所做的一切源於美好的信念,但是公眾應該形成自己的觀點」。美國官方辯護6月8日,奧巴馬在一次講話中為PRISM項目辯護,他首先強調「這個項目受到了國會的監管,每個國會議員都知道這個項目的情況,並且,自從2006年以來,這個項目國會多次核准。"在PRSIM項目的細節部分,奧巴馬錶示:「沒有人(在未經法庭許可)的流程下竊聽了你的電話。情報機構只是查看電話號碼以及電話時長。他們並沒有查看撥打及接聽電話的人的姓名及談話內容。」奧巴馬進一步辯解,美國情報機構獲取通話時長、頻次、對象的「元數據」,也是針對那些恐怖分子的嚴重懷疑對象。如果情報人員真的想要竊聽講話內容,他們也必須要像在執行犯罪調查那樣,需要通過聯邦法官的許可才行。」奧巴馬說,這種電話的監控並非僅是由國會監管,同時它還受到《涉外情報監控法》(FISA)法庭監管。在互聯網方面,針對郵件和其他互聯網活動的監控,並不包括美國公民和居住在美國的人,同樣的,對互聯網的監控也已經通過國會批准,FISA法庭也已經授權。「PRISM項目是在美國3大政治分支——行政權、司法權、立法權的嚴格監管下執行。它不涉及竊聽公民的電話內容、查看公民的郵件信息。我認為,我們已經建立起一個讓美國人民感到舒適的平衡監測模式,這些手段我們在刑事調查中也在執行「,奧巴馬解釋道。另外,奧巴馬錶示,他歡迎這樣的辯論,他看到不僅是左派,右派也有這樣的擔心,這樣的辯論五到六年前不會出現,這是對民主有利的。奧巴馬說:「我當選總統後,帶著懷疑審視這個項目,但是我的團隊評估,仔細檢查了這個項目,擴大了監管項目的範圍,增加安全措施。我的評估是,這幫助我們阻止了恐怖襲擊,這些數據的監控是值得做的。」「你不可能同時擁有100%的安全、100%的隱私,0的不便,作為一個社會,我們必須做出選擇。」奧巴馬錶示:「如果國會成員覺得有問題,可以提出,我們歡迎辯論。」公開資料顯示,奧巴馬政府在過去4年確實22次對國會議員進行了聽證會或簡報,以彙報NSA的監聽項目。在隱私問題上,奧巴馬笑言:「三年半後,我將來也會離開總統職位,我也會成為普通公民,我懷疑如果有人要監聽,讀取某類人群的郵件和電話,我估計是會在那個名單的很高位置,我對於保護隱私也有個人利益。」但是奧巴馬稱,他知道這些監聽項目的操作者是非常職業的,監聽對象是非常狹窄和特定的。《南華早報》採訪進行的同一天,美國國家安全局局長基思·亞歷山大(Keith Alexander)在美國國會面前就泄露事件為國家安全局進行辯護,這是他自上周爆炸性的泄密事件發生以來的首次公開露面,他表示,NSA針對個人信息的搜集,阻止了許多起針對美國的國內和國外恐怖襲擊,"這些搜集行為都有法律作為支撐。」針對斯諾登在視頻中表示:「(只要我願意)我可以竊聽所有人,從你的會計到聯邦法院法官到美國總統。」基思·亞歷山大否認,「這是虛假的,據我所知沒有方法可以這麼做。」編譯 汪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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