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廳:對於補課等行為,開設曝光專欄,堅持實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

近日,山西省教育廳出台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春季學期起,各級各類學校都要在每學期開學後,集中開展一次師德師風專題教育活動,省教育廳將在官網開設師德失范行為曝光專欄,堅持實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並組織全體教師逐人如實報告上一學期個人相關事項。

山西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的通知

晉教師[2018]3號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廳直有關單位:

  教師是教育的根本,師德是教師的靈魂。全面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內容,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基礎工作,也是培養造就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具體要求。各地2018年春季學期已陸續開學,為進一步在各地各學校構建良好的育人環境,在全省教育系統凝聚風清氣正的正能量,現就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師德教育。各地、各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18]4號),開展師德師風建設工程,組織廣大教師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導廣大教師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要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把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擺在首要位置,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到教書育人全過程,推動教師成為先進思想文化的傳播者、黨執政的堅定支持者、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好教師。要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加強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教育,引導廣大教師熱愛祖國、奉獻人民。

  二、發掘師德典型。各地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優秀教師表彰獎勵和激勵制度,因地制宜開展多種形式的教師表彰獎勵活動。各地、各學校要組織廣大教師認真學習全國教書育人楷模、中國好老師等先進典型事迹,大力宣傳教師中的「時代楷模」和「最美教師」,講好師德故事,引導全體教師樹立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文化觀,不斷提高每位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在正確對待是非、善惡、曲直、義利、得失等方面做出表率,樹立榜樣。

  三、建立教師個人師德報告制度及負面記錄清單。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落實《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教師[2014]1號)、《教育部關於印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的通知》(教師[2015]5號)、《教育部關於印發<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的通知》(教監[2014]4號)、《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14]10號)等精神,強化師德考評。自2018年春季學期起,各級各類學校都要在每學期開學後,集中開展一次師德師風專題教育活動,並組織全體教師逐人如實報告上一學期個人相關事項,中小學教師主要報告是否存在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的行為,是否存在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的行為,是否存在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的行為,是否存在組織或要求學生亂訂教輔資料的行為,是否存在接受家長禮品禮金的行為,所有班主任須同時報告本班學生座位安排和調換規則;高校教師(含中職學校教師,下同)主要報告是否存在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的行為,是否存在違規使用科研經費及濫用學術資源的行為,在招生、考試、學生推優、保研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的行為,是否存在索要或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的行為,是否存在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的行為。上述相關內容實行書面報告,中小學教師報告模板由各市或各縣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省直和高校附屬學校按屬地原則執行),高校教師報告模板由各高校制定。所有教師各學期報告由所在學校歸檔保存。凡拒絕報告或未如實報告相關行為的教師,一經查實,記入教師負面記錄清單。未組織報告或在報告中弄虛作假的學校,追究相關領導責任。此外,各中小學校要組織全體在職教師(含民辦學校教師和公辦學校聘用教師)簽訂不組織、不參與校外培訓機構相關活動的書面承諾書,切實加強教師監管。

  四、建立曝光平台。各地、各高校要進一步深化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工作,認真對待群眾舉報,對每一件實名舉報要逐一核查,逐一上報查處結果,嚴肅查處違反師德典型事件,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省教育廳將在官網開設師德失范行為曝光專欄,對查實的違反師德事件進行公開通報。各地、各高校也要通過網站等設置專欄,對「課上不講課下講」、違規組織學生收費補課等不收斂不收手的教師,要發現一個,通報一個,處理一個。堅持實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凡對國家和省規定置若罔聞、列入負面記錄清單及被曝光的教師,按有關規定在一定年限內取消評優評先、職稱晉陞資格。對嚴重違反國家師德規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按《教師資格條例》撤銷教師資格。

  五、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教基廳[2018]3號)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規範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嚴禁違規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嚴禁虛假宣傳。

  本通知相關內容落實情況將列入教育督導內容,每年由各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擇期開展督查。

山西省教育廳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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