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報董事疑遭惡意報復 停水電斷運作

  深圳彭年酒店創辦人余彭年與成報傳媒集團(香港)有限公司簽訂合約,分別在《成報》報刊及75周年報慶金裝紀念冊刊登三則廣告。成報履行合約責任,已刊出其中兩則廣告,惟余方最後一則廣告內容是涉及余彭年炮轟深圳地鐵集團,鑑於事件已進入訴訟階段,內容或有誹謗之嫌,在缺乏事實基礎下,有違成報辦報方針,故拒絕刊登,並願意退回這則廣告收費。不過,余彭年一方卻提出無理要求,聲言要全數退款;成報顧及昔日的合作關係,決定全數退回,並已把款項傳入對方戶口。可惜,余彭年一方昨日竟然向成報一位租用其物業的董事作出懷疑「報復行動」,向其公司斷電斷水。經過雙方多番交涉不果,有關董事已把事件交律師處理,不排除興訟追討引起的一切損失。本報特訊

  根據廣告合約,余彭年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彭年酒店2014年10月31日與成報傳媒集團(香港)有限公司簽訂的廣告合約,購買三則廣告,內容包括余彭年的事、理念宣傳以及彭年酒店的形象宣傳,而具體內容由余彭年一方提供。其中兩則已於2014年11月17日分別在《成報》報刊及75周年報慶金裝紀念冊刊登,並已把50本金裝紀念冊送到彭年酒店;餘下一則按原合約本應在同日刊登,由於彭年酒店要求推遲至2014年底才刊出,成報一方完全遵守合約並給予彭年酒店方廣告延期寬限。

  余彭年一方涉嫌毀合約

  不過,成報發現最後一則廣告要求的內容不是宣傳彭年酒店,而是一份炮轟深圳地鐵集團的文稿,因余彭年一方正控告深圳地鐵集團。鑑於文稿內容乃余彭年一方的單方面指控,內容或涉及誹謗成分,成報拒絕刊登,並願意退回該則廣告的收費。可是,余彭年一方遂於2014年12月31日要求單方面取消合約,並指令要退還合約內的全部款項,當中包括成報已刊出的兩則廣告的費用。成報管理層對於余彭年的極不合理要求,感到極度遺憾。

  成報按照合約條款,原只需要退回未刊登廣告的款項,但管理層經商討後,顧及雙方曾是客戶關係,亦不想有關爭議影響到與本合約沒有關係的第三方因而蒙受損失,遂決定取消與彭年酒店的全部合約,並退還有關款項,換言之,已為其刊登的兩則廣告變成免費,但條件包括彭年酒店須同時退還50本成報75周年報慶金裝紀念冊等。

  飼養魚「反肚」慘遭殺生

  成報把款項全數退回余彭年一方,可惜在退款過程都遭對方肆意刁難,包括拒絕簽回已收退款的收據等。最令人震驚的,是余彭年一方在取得全數退款後,竟然採取懷疑「報復行動」,將位於其物業內的成報董事旗下一公司的辦公室斷電斷水,嚴重影響有關公司運作;有關負責人表示,最氣憤是停水電的惡果之一,是已令辦公室內飼養的魚類「反肚」,全告死亡,間接涉嫌虐畜殺生。

  由於該公司與余彭年一方多番交涉無果,已將事件交律師處理,不排除要彭年酒店賠償斷電斷水對該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成報記者昨曾多番致電余彭年一方,但酒店職員聲稱無人接聽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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