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次,是班主任教會的
來自專欄活好自己
我的第一次,是班主任教會的。
第一次領悟到家庭背景的重要性,是在我剛上四年級的時候,那時有個很喜歡欺負我的男同學。
一個四年級的小學生下手為什麼會如此重,我現在都無法理解。每天幾乎都能遭到他推撞,捶打,扯頭髮,只要被逮到一次就會挨揍一次。
有人說怎麼不告訴老師,而那時軟弱膽小的我,連直視班主任的勇氣都沒有……就這樣默默地挨打了半個學期。
終於有一天,爸媽發現我校服上有個腳印,吃過午飯爸爸就心急如焚地把我領到學校找班主任。
中午放學,學校早已人煙稀少,我畏首畏尾地走進辦公室跟班主任說:「老師,我爸爸他來學校了,找你有事……」
班主任撇了一眼辦公室外面的爸爸,點了下頭,讓我們在外面等一會,然後繼續啃著手中的水果和別的老師閑聊。
十幾年前的老師,姿態向來高高在上,有關係有文化才能當老師。
一句話概括:在以前,我們小鎮上的學生被老師掌刮,用腳踹,用紅領巾綁在防盜欄上體罰,是很常見的,即使家長知道,也只能認知為一種教育手法。
所以,對於這樣的時代教育者來說,穿著貧苦的爸爸自然是老師不看在眼裡的農民,不出所料,我們在門口的座椅上,一等就是一個小時。
老師終於接見了我們父女,爸爸給老師看我身上的腳印,道出說我被男同學欺負的事情,聽完爸爸的闡述,老師拉著臉俯視了一眼我身上的「證據」。
「這麼嚴重,會找這個男同學家長說說的,放心吧。」老師拍了拍我肩膀,讓我回科室,饒有深意地對著我爸爸笑。
小時候我不懂這個笑容,只覺得老師笑的特別不自然。直到長大後,才知道,這是「該打點」的意思。
當天下午,男同學知道我找爸爸過來投訴,規規矩矩的一下午都沒有欺負我。
如同委屈得到了昭雪,我就這麼盼著盼著,終於盼到放學,同學都陸陸續續離開,我就趴在窗口上等著男同學的家長到來。
班主任站在課室門口,和來接送學生的家長們有一句沒一句的聊著,終於,在人群中看到男同學的媽媽。
「哎喲,你來啦,我在市場買了些荔枝,給你嘗嘗,挺好吃的。」班主任看到男同學的媽媽轉身就回辦公室抓了一把荔枝,遞到那個阿姨手上,接著說。
接下來班主任和男同學媽媽的交流,全程沒有提及關於「欺凌」的半個字,這件事情以後,幫助人與我幾乎再也沒有交流過。
直到有一次我作業不見,班主任生氣地要我把家長叫來,我當著辦公室老師們的面發誓我寫了作業也交了上去,著急得我全身哆嗦。
班主任沉著臉讓我找出自己的試卷,辦公室里的老師一個個看好戲一樣等著我能找出什麼玩意,眼神如同在看一個垂死掙扎的小丑。
試卷一張張磨過我顫抖的指尖,終於!我認出了自己的筆跡!我的試卷明明就夾在小組試卷里!!
但是!!
姓名和家長查閱的簽名都被修改液抹上了一層白色,試卷的主人居然成了我的同桌!
我激動地把試卷放到老師面前,心想如果我因為沒有上交作業要把家長叫來,那這個陷害我的小偷,後果應該是非常嚴重了!
可從老師的臉色來看事情並不是這麼複雜,她瞄了一眼試卷,確認能隱約看到我的姓名,手輕輕一揮,最後只讓我改回自己的名字。
而改掉我名字的同學,一點也沒有受到影響甚至不需要補交作業,就像沒有發生過一樣,連同辦公室的老師都靜悄悄地轉回去,不像最開始那般笑著看戲。
呵呵
有的人可能出了社會才感受到世界的黑暗和苟且,而我,小學四年級班主任便教會了我:「人分三六九等,木分花梨紫檀」。
那我是九等嗎?不,我班主任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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