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李平公文》疏證

《廢李平公文》疏證

來自專欄崇政殿說書

按:建興九年,諸葛亮第四次伐魏,以運糧不繼退師,歸而表廢中都護李平(舊名嚴,建興八年改名平,下文非史料部分涉及其人者,均用「李平」之名)。裴注引諸葛亮上尚書公文,不僅補充其事經過細節,且文中出現大量高級將領名諱、官爵,於考證蜀漢軍政制度不為無助,故不揣淺陋,欲對此文小作疏證,聊博方家一笑。

說明:

1.文中所提及之文獻史料名稱,第一次出現時用全稱,後皆用簡稱,特此說明。

2.台灣學者洪武雄先生著有《蜀漢政治制度史考論》,就蜀漢軍政制度、官職資望班次等問題提出了很多創見,對於蜀漢高級軍政官員任職經歷也做了不少梳理工作,我在寫作本文時,從洪先生的大著中受到了很多啟發,也有直接引用洪先生觀點之處。

亮公文上尚書曰:

此與《三國志·蜀書·李嚴傳》本文所載《廢李平表》性質不同。表上後主,系奏劾李平之辭;公文上尚書,是致尚書台之行文。《續漢志·百官志三》:「尚書令一人,千石。本注曰:承秦所置,武帝用宦者,更為中書謁者令,成帝用士人,復故。掌凡選署及奏下尚書曹文書眾事。尚書僕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署尚書事,令不在則奏下眾事。」自建興元年李平以尚書令副諸葛亮受顧命,改官中都護後,至諸葛亮去世為止,尚書令見於史者,僅建興三年自犍為太守入為尚書之陳震,本傳言其「遷尚書令」,《華陽國志·劉後主志》系其事於五年。然七年陳震除衛尉使吳,於理當解令職,且史未言其後繼為誰,疑闕而未補。建興年間曾任僕射者,今為人所知者亦惟有李福一人。然孔明既以公文上尚書台,可推知此階段至少在形式上,尚書台仍正常運行,惟不知何人總其事耳。以理推之,斯時至少當有一尚書僕射在。

按,廢李平時,尚書僕射應非李福。據《三國志·蜀書·楊戲傳》所附《季漢輔臣贊》注(《華陽國志·先賢士女總贊·梓潼士女》略同)云:「(李)孫德名福,梓潼涪人也。先主定益州後,為書佐、西充國長、成都令。建興元年,徙巴西太守,為江州督、揚威將軍(《華陽國志》作『揚武將軍』),入為尚書僕射,封平陽亭侯。延熙初,大將軍蔣琬出征漢中,福以前監軍領司馬,卒。」洪武雄認為,李福督江州當在李平之子李豐後,其言甚當,則福此時尚未督江州,豈得為僕射哉。

平為大臣,受恩過量,不思忠報,橫造無端,危恥不辦,迷罔上下,

此「橫造無端」「迷罔上下」,應即《李嚴傳》所言「秋夏之際,值天霖雨,運糧不繼,平遣參軍狐忠、督軍成藩喻指,呼亮來還;亮承以退軍。平聞軍退,乃更陽驚,說『軍糧饒足,何以便歸』,欲以解己不辦之責,顯亮不進之愆也。又表後主,說『軍偽退,欲以誘賊與戰』。亮具出其前後手筆書疏本末,平違錯章灼」。《劉後主志》云:「(建興九年)秋八月,亮還漢中。平懼亮以運不辦見責,欲殺督運岑述,驚問亮何故來還;又表後主,言亮『偽退』。」可證。

岑述,字元儉,曾官司鹽校尉,與丞相留府長史張裔不和。諸葛亮給張裔寫信,嘗言及「吾但委意於元儉,而君不能忍邪」,此信當寫於建興六年至八年間,或因岑述奉調漢中督運,張裔不忿其受重用,故有怨言,不意反遭責備,此或可證明岑述甚受諸葛亮重視。若真如此,李平欲委罪於述,亦頗見舛錯。

論獄棄科,導人為奸,情狹志狂,若無天地。

「論獄棄科,導人為奸」應指李賓士獄未依科法,不知是否即上引《華陽國志》所言岑述之事。「情狹志狂,若無天地」或即《李嚴傳》所載諸葛亮表中「臣當北出,欲得平兵以鎮漢中,平窮難縱橫,無有來意,而求以五郡為巴州刺史。去年臣欲西征,欲令平主督漢中,平說司馬懿等開府辟召。臣知平鄙情,欲因行之際偪臣取利也,是以表平子豐督主江州,隆崇其遇,以取一時之務。平至之日,都委諸事,群臣上下皆怪臣待平之厚也。正以大事未定,漢室傾危,伐平之短,莫若褒之。然謂平情在於榮利而已,不意平心顛倒乃爾」等語。「顛倒乃爾」,亦即「若無天地」之意。

自度奸露,嫌心遂生,聞軍臨至,西向託疾還沮、漳,

「沮、漳」之地望,有異說。盧弼《三國志集解》云:「沮、漳疑誤。下文沮字同。此時沮、漳俱為吳地,李平安能還至沮、漳也?」按,「江、漢、沮、漳,楚之望也」,出《左傳·哀公六年》楚昭王語,且關羽兵敗被擒於臨沮,故盧弼以為此之「沮、漳」亦楚水名。然《水經注》雲沔水一名沮水,則漢中自有沮水。又漢時武都郡有沮縣,下文亦言「軍臨至沮」,據此而論,此「沮、漳」以單作「沮」為是。沮縣治所在今陝西漢中勉縣茶店鎮,恰接漢中郡之西偏,與「西向託疾還沮」相符合。如以荊州之沮水、漳水為說,則在東而不在西矣。

軍臨至沮,復還江陽,

江陽,本漢時犍為枝江都尉治,建安十八年,劉璋以犍為枝江都尉所領四縣置江陽郡,仍治江陽縣(今四川瀘州之江陽區)。此雲「復還」,不言「復欲還」,可見已至該地。按江陽遠在川南,李平即使自漢中逃亡,亦必不能至彼,此顯誤。又平舊為江州都督,此時其子李豐仍督江州,若雲臨事奔還舊巢,似亦可通,然江州亦非片時所能至,故疑此「江陽」是「沔陽」之誤。漢中有沔陽縣,即今之勉縣,在沮縣之東。《三國志·蜀書·後主傳》:「(建興)五年春,丞相亮出屯漢中,營沔北陽平石馬。」《劉後主志》略同。《水經注·沔水》云:「沔水又東徑白馬戍南,浕水入焉。水北發武都氐中,南徑張魯城東。……浕水又南徑張魯治東,……東對白馬城,一名陽平關。浕水南流入沔,謂之浕口。其城西帶浕水,南面沔川,城側二水之交,故亦曰浕口城矣。沔水又東徑武侯壘南,諸葛武侯所居也,南枕沔水。水南有亮壘,背山向水,中有小城,回隔難解。沔水又東徑沔陽縣故城南,……南對定軍山,……山東名高平,是亮宿營處,有亮廟。」《三國志》《華陽國志》之「石馬」,蓋即《水經注》之「白馬」,據此,則諸葛亮出鎮漢中時屯於沔陽,不居郡治南鄭也,《華陽國志·漢中志》云:「蜀平,梁州治沔陽。」蓋因前人之成基。李嚴聞伐魏軍還,忽前忽卻,既託疾至沮,又退還沔陽,其驚惶失措,可見一斑。

平參軍狐忠勤諫乃止。

狐忠,盧弼雲即馬忠,蓋以《三國志·蜀書·馬忠傳》云:「馬忠字德信,巴西閬中人也。少養外家,姓狐,名篤,後乃複姓,改名忠。」故疑狐忠即馬忠。然本傳明言「後乃複姓,改名忠」,可見複姓改名乃為一時之事,蓋前名狐篤,後改馬忠,就其本人而言,並不存在一介於其間之「狐忠」狀態。且自建興初起,馬忠名位漸高,行事多見於本傳,其言云:「建興元年,丞相亮開府,以忠為門下督。三年,亮入南,拜忠牂牁太守。郡丞朱褒反。叛亂之後,忠撫育恤理,甚有威惠。八年,召為丞相參軍,副長史蔣琬署留府事,又領州治中從事。明年,亮出祁山,忠詣亮所,經營戎事。軍還,督將軍張嶷等討汶山郡叛羌。」由此可見,建興八年、九年間,馬忠蓋為丞相亮之參軍,非李平參軍,此馬忠非狐忠之一證也;馬忠副蔣琬署留府事,其任本在成都,不居漢中,此二證也;九年,諸葛亮北伐,馬忠至祁山軍營「經營戎事」,亦不在漢中,此三證也;本傳言「軍還,督張嶷等討汶山叛羌」,見其為隨軍而還,與隨李平在沔陽之狐忠顯非一人,此四證也。且上引《李嚴傳》云:「平遣參軍狐忠、督軍成藩喻指,呼亮來還。」何物李平,乃能驅副署留府事之丞相參軍為中都護遠赴祁山,呼丞相還耶?

按,留府者,諸葛亮以丞相鎮漢中,以一長史自隨,一長史居成都統事,居成都者謂之留府長史,權任極重。然慶賞刑斷之要政,仍在葛公,故留府要人常需北上咨事。《三國志·蜀書·張裔傳》云:「亮出駐漢中,裔以射聲校尉領留府長史,……其明年,北詣亮咨事,送者數百,車乘盈路,裔還書與所親曰:『近者涉道,晝夜接賓,不得寧息,人自敬丞相長史,男子張君嗣附之,疲倦欲死。』」即其例也。裔以建興八年卒,蔣琬先以參軍副裔統留府事,至此繼為留府長史,召牂牁太守馬忠還為丞相參軍,居蔣琬之副。建興九年,馬忠「詣亮所經營戎事」,當如張裔之例。蓋蔣琬在留府,「亮數外出,琬常足食足兵以相供給」,此亦戎事也。斯時當有不了之事,故遣馬忠遠詣祁山以經營之,非為「呼亮來還」之信使也。

今篡賊未滅,社稷多難,國事惟和,可以克捷,不可苞含,以危大業。輒與行中軍師車騎將軍都鄉侯臣劉琰,

此公文列名諸將,蓋以名位資望為序,琰以名位而言,則有軍師、車騎之號,以資望而言,則為先主舊客,故雖無所統領,猶名列第一。孔明之待劉琰,蓋如先主之待許靖。

《三國志·蜀書·劉琰傳》云:「先主定益州,以琰為固陵太守。後主立,封都鄉侯,班位每亞李嚴,為衛尉、中軍師、後將軍,遷車騎將軍。然不豫國政,但領兵千餘,隨丞相亮諷議而已。」《續漢志·百官一》云:「將軍,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將軍,次驃騎將軍,次車騎將軍,次衛將軍。」劉備稱帝,以張飛為車騎將軍,飛卒,更不授人。亮以之授琰,蓋以琰為先主豫州時賓客,雖無大功,仍需尊異。然次年琰與魏延不和,言語虛誕,亮即遣琰還成都。即此一事,其倚重魏延,亦足見矣。

又,《李嚴傳》云:「(建興)四年,轉為前將軍。……八年,遷驃騎將軍。」《劉琰傳》言琰「班位每亞李嚴」,洪武雄釋之,言琰於後主時,先為衛尉,在光祿勛下;繼為後將軍,在前將軍下;再為車騎將軍,又在驃騎將軍下。據此,則琰遷前將軍、車騎將軍之刻,亦當以建興四年、八年為限。然琰於先主時為固陵(即後之巴東)太守,雖居要地,實是小郡,不堪與蜀郡、犍為、廣漢比類,而平恰作犍為太守,是琰彼時已亞於平,不自建興時始也。

使持節前軍師征西大將軍領涼州刺史南鄭侯臣魏延、

《三國志·蜀書·魏延傳》云:「(建興)五年,諸葛亮駐漢中,更以延為督前部,領丞相司馬、涼州刺史,八年,使延西入羌中,魏後將軍費瑤、雍州刺史郭淮與延戰於陽谿,延大破淮等,遷為前軍師、征西大將軍,假節,進封南鄭侯。」此雲「使持節」,似與本傳之「假節」微異。

此時魏延已不帶丞相司馬,司馬為幕府上佐,若有人在其位,當此大事,不容不列名公文,既不見其名,或即虛位以待此時為中護軍之費禕,亦未可知。

蜀漢重將多加刺史之號。先主時,李恢為庲降都督,領交州刺史,其後孫吳與蜀漢通好,交州在吳,故恢去刺史之號。建興七年,孫權稱帝,陳震使吳為賀,《三國志·蜀書·陳震傳》云:「震到武昌,孫權與震升壇歃盟,交分天下:以徐、豫、幽、青屬吳,並、涼、冀、兗屬蜀,其司州之土,以函谷關為界。」故自建興八年始,魏延、姜維先後領涼州,鄧芝、胡濟、宗預領兗州,廖化領并州,張翼領冀州,均即所分之土,立刺史之名,然皆屬遙領,實無尺土一人,但藉名號為重而已。吳壹之領荊州,亦當為此意。時唯諸葛亮、蔣琬、費禕領益州牧、刺史,開府辟召,治事臨民,是真刺史。費禕死,似亦無人繼領益州。裴注引孫盛《異同記》雲董厥、諸葛瞻等嘗議召還姜維,奪其兵權,作益州刺史,不知所據確否。

《廢李平表》雲李平嘗求分五郡作巴州,自為刺史,又欲得開府。蓋平自以與亮並受顧命,欲與抗禮。事雖不成,亮加平驃騎將軍,去大將軍咫尺,又以平留漢中董府事,其子豐繼督江州,平又有參軍,似終亦得開府。亮之待平,亦足為厚矣。

前將軍都亭侯臣袁綝、

綝,《劉後主志》雲「潁川袁綝」,則亦先主臨豫州時之舊人也,此時至前將軍,與吳壹、高翔、吳班等並,下魏延一階。建興八年已前,李平猶為前將軍,則袁綝必待平進號驃騎,始能繼之,則其之進位亦當在建興八年。又《劉後主志》雲「潁川袁綝、南郡高翔至大將軍,綝征西將軍」,洪武雄據此言綝位終征西大將軍,似可信。按當廢李平時,魏延已為征西大將軍,綝之繼延,必在建興十二年延死後。

左將軍領荊州刺史高陽鄉侯臣吳壹、

吳壹,《華陽國志》作「吳懿」。《季漢輔臣贊》注云:「先主定益州,以壹為護軍、討逆將軍,納壹妹為夫人。章武元年,為關中都督。建興八年,與魏延入南安界,破魏將費瑤,徙亭侯,進封高陽鄉侯,遷左將軍。」《劉後主志》亦云:「(建興八年),丞相司馬魏延、將軍吳懿西入羌中,大破魏後將軍費曜、雍州刺史郭淮於陽谿。延遷前軍師、征西大將軍,封南鄭侯。懿左將軍、高陽鄉侯。」均不言壹領荊州刺史事。

據上引,壹亦於建興八年進軍號,與李平、劉琰、魏延、袁綝同。如許重將同年進位,必有其故,或即因李平之進號,牽動蜀漢武臣之逐次遷升,亦未可知。

又,上引《季漢輔臣贊》雲,吳壹以章武元年為關中都督,洪武雄引蜀漢末期傅僉為關中都督,據守陽安關為據,認為此關中都督即鎮守陽安關城之都督,頗可信。若如此,則關中都督當統屬於漢中都督,一如永安都督與江州都督之間關係。然此關係究竟為正副職,或為上下級,由於史料有限,仍有待於考察。

督前部右將軍玄鄉侯臣高翔、

高翔,一作高詳,南郡人,見前袁綝條下引《劉後主志》。建興六年北伐,將軍高詳屯列柳城,為郭淮所破,見《三國志·魏書·郭淮傳》。高翔名位既與袁綝並,且建興六年至七年間,諸葛亮以出師不利,自貶為右將軍,行丞相事,必俟諸葛亮復職後始能晉陞,由此推斷,高翔應與袁綝同時進位。

「督前部」之職,或即建興十二年五次北伐時張翼所任之「前軍都督」,分統一軍,權任頗重。然此公文所見諸將職銜,有督前部、後部、左部,無右部,不知何故。又魏延、吳壹等重將均不帶督某部之稱,或以所部精強,隸於中軍,亦未可知。

建興初,向寵為中部督,典宿衛兵,此職僅一見,不知中部督是否亦可謂之「督中部」。若如是,則蜀漢當有五部督。

督後部後將軍安樂亭侯臣吳班、

《季漢輔臣贊》注云:「壹族弟班,字元雄,大將軍何進官屬吳匡之子也。以豪俠稱,官位常與壹相亞。先主時,為領軍。後主世,稍遷至驃騎將軍,假節,封綿竹侯。」未記遷後將軍、封亭侯事。

領長史綏軍將軍臣楊儀、

《三國志·蜀書·楊儀傳》:「建興三年,丞相亮以為參軍,署府事,將南行。五年,隨亮漢中。八年,遷長史,加綏軍將軍。」《劉後主志》云:「(建興)八年春,丞相亮以參軍楊儀為長史,加綏軍將軍。遷姜維護軍、征西將軍。」可知楊儀為長史在建興八年春。

建興五年,諸葛亮北駐漢中,以長史向朗自隨,留張裔為留府長史。建興六年,向朗以縱馬謖逃亡,知情不舉,免官還成都,所遺職位未見補任。建興八年,留府長史張裔卒,以蔣琬代之,加琬撫軍將軍;同年,楊儀亦由參軍進為長史,加綏軍之號。按,楊儀、蔣琬同於建興八年為丞相長史,之前同為參軍,蔣琬先副貳張裔,及裔死乃代之,疑楊儀亦先為向朗副貳,朗罷逾年,乃得正位。然據《續漢志》,長史署諸曹事,為府之上佐,向朗隨駐漢中,主行府之要任,其權其責,尤非等閑,一旦解任,遂不除授,與常理不合,不知有何內情。

蔣琬、楊儀同加撫軍、綏軍之號,洪武雄據二人與張裔同為丞相長史,以為撫軍、綏軍與張裔所居之輔漢將軍班次當同,實未必然。

督左部行中監軍揚武將軍臣鄧芝、

《三國志·蜀書·鄧芝傳》:「及亮北住漢中,以芝為中監軍、揚武將軍,亮卒,遷前軍師、前將軍,領兗州刺史,封陽武亭侯,頃之為督江州。」據此,則鄧芝自亮北駐漢中之建興五年為中監軍、揚武將軍,至亮卒之建興十二年,七年未遷官,似可疑。建興八年,蜀漢重要將領大規模進階,鄧芝似不當被擯在外,或揚武軍號即建興八年所進,亦未可知。

按,梓潼李福,先主時為書佐、西充國長、成都令,建興元年徙巴西太守,繼李豐督江州,加揚威將軍,與鄧芝之揚武同班。鄧芝在先主時已為廣漢太守、尚書,資望較福遠勝,而此時與福僅相頡頏,或受箕谷失利所累耶?

行前監軍征南將軍臣劉巴、

按,《三國志》有傳之劉巴,為荊州名士,先主時為尚書,代法正為尚書令,章武二年卒,此當是別一人。然諸史均不言蜀有二劉巴,疑此「劉巴」為「劉邕」之誤。邕字南和,《三國志》無傳,《季漢輔臣贊》注云:「劉南和名邕,義陽人也。隨先主入蜀。益州既定,為江陽太守。建興中,稍遷至監軍、後將軍,賜爵關內侯,卒。」此雲「行前監軍」,與「監軍」合;《劉後主志》云:「時南郡輔匡元弼、劉邕南和,官亦至鎮南將軍。」「鎮南」「征南」名號、班次俱近,或即「征南」之誤。《季漢輔臣贊》非必以終至官職為代稱,如輔匡至右將軍,而贊語稱為「鎮南」,趙雲終鎮軍將軍,而贊語謂之「征南」,皆為其例。

《季漢輔臣贊》以劉邕與輔匡同贊,二人官職、功業皆當相若。輔匡「隨先主入蜀。益州既定,為巴郡太守。建興中,徙鎮南,為右將軍,封中鄉侯」,《季漢輔臣贊》云:「都護李嚴性自矜高,護軍輔匡等年位與嚴相次,而嚴不與親褻。」洪武雄據此推論匡進位右將軍當在建興四年,與李平進位前將軍同時,然建興六年諸葛亮自貶為右將軍,豈輔匡當時已卒歟?上引《劉後主志》之文在建興十五年,與建興四年、六年相去頗遠,疑所謂匡與李平年位相次,蓋指先主時匡居巴郡,而平守犍為;建興初平為都護,匡又為護軍,與建興四年平進號前將軍無預也。且建興九年,劉邕方為監軍、征南將軍,為後將軍當在建興十二年以後,計其資望,與鄧芝相類;輔匡如建興四年已為右將軍,其為鎮南將軍當在建興初,與趙雲、陳到相當,遠在邕上,似亦不當同贊。

行中護軍偏將軍臣費禕、

《三國志·蜀書·費禕傳》:「亮北住漢中,請禕為參軍。……建興八年,轉為中護軍,後又為司馬。」據《公文》,則建興九年費禕尚未為司馬。《公文》列名諸人,有「領長史綏軍將軍臣楊儀」,無「丞相司馬某某」,足見此職並未授人。九年北伐,是重要軍務,而主兵之司馬竟不除授,亦大奇。

按,《續漢志·百官志一》李賢注引《東觀書》曰:「大將軍出征,置中護軍一人。」則依東漢舊制,幕府屬僚本有此員,出征則置,軍罷則解,推其職任,當主監護諸將。漢末用兵,亦多有護軍之置,然未必系銜於幕府。先主時,嘗以黃權為護軍,監護諸將迎張魯,事後解任,蓋即其職。《季漢輔臣贊》注又雲先主定益州後,嘗以吳壹為護軍、討逆將軍,以黃權之例推之,亦當為臨時任職,疑此事發生於漢中之戰時期,為章武元年壹任關中都督之先聲。建興元年,後主即位,以趙云為中護軍、征南將軍,封侯,當是因黃權舊例而置,藉其威名,鎮壓諸軍。

舊說有以蜀漢中護軍之任同於曹魏,典武官選舉者,常舉《季漢輔臣贊》「統時選士,猛將之烈」一語為證。然贊語前贊忠厚,後贊勇武,蓋即注語所謂「俱以忠勇稱」,而「統時選士」一語插於其中,必非選舉公平之意,當指其人能統率精兵,摧鋒陷陣。且若趙雲以中護軍典武選,不但職任至重,且亦其本人生平一大事,本傳與裴注所引《雲別傳》不當無一語及之。由此數點,可推定蜀漢中護軍不典武選。

按,舊來考證魏晉中護軍之職責,多注意其典武官選舉之屬性,然《三國志·魏書·夏侯惇傳附韓浩傳》僅云:「韓浩者,河內人。沛國史渙與浩俱以忠勇顯。浩至中護軍,渙至中領軍,皆掌禁兵,封列侯。」不言典選。裴注引《魏書》云:「太祖欲討柳城,領軍史渙以為道遠深入,非完計也,欲與浩共諫。浩曰:"今兵勢強盛,威加四海,戰勝攻取,無不如志,不以此時遂除天下之患,將為後憂。且公神武,舉無遺策,吾與君為中軍主,不宜沮眾。"遂從破柳城,改其官為中護軍。」又云:「史渙字公劉。少任俠,有雄氣。太祖初起,以客從,行中軍校尉,從征伐,常監諸將,見親信,轉拜中領軍。」則曹氏之領軍、護軍,或稍後之中領軍、中護軍,最初職責僅在於「中軍主」或雲「掌禁兵」,以及「常監諸將」,與東漢幕府之中護軍無異。此雖曹家之故事,非蜀漢之典章,但曹、劉兩家之護軍、中護軍,最初均由東漢將軍幕府之中護軍而來,則無疑義,其「中軍主」之屬性,亦當相差不遠。韓浩、史渙「俱以忠勇顯」,趙雲、陳到亦「俱以忠勇稱」,且同居護軍(領軍)之任,雖所事不同,性質實相一致。蓋非忠勇親信之士,不能掌禁兵、監諸將也。其後兩家或為協調諸將關係,或為重將領之權威,遂有不統中軍、出鎮於外之護軍。然建興初趙云為中護軍,其職權仍當為「中軍主」,雖以中部督向寵典宿衛,而監領中軍之權應尚在雲也。建興五年,諸葛亮北駐漢中,以趙雲自隨,留向寵於成都,表言「營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陳和睦,優劣得所」,則是以向寵繼趙雲掌成都之中軍,而隨亮駐漢中之中軍,理應仍統屬於雲。雲以七年卒,八年,遂以費禕為中護軍,其責任當亦同於雲。

又,陳到以護軍鎮永安,屬李嚴,所將部屬為「先帝帳下白毦」,即劉備生前之親兵,或亦蜀漢曾以護軍典禁兵之旁證。

行前護軍偏將軍漢成亭侯臣許允、行左護軍篤信中郎將臣丁咸、行右護軍偏將軍臣劉敏、

許允、丁咸,於史無傳。劉敏,蔣琬表弟,至左護軍、揚威將軍,延熙中,隨王平鎮漢中,行事略見《三國志·蜀書·蔣琬傳》。

張金龍認為,《公文》所見費、許諸護軍皆相府屬僚。洪武雄據輔匡、陳到、馬忠、姜維、王平等人歷官狀況,指出其人任監軍、護軍等職時,似與在幕府與否未有具體關係,並認為:「後主時期的監、護軍,主要職責體現在統偏軍、參謀議。」但就《公文》而言,既有督前部、督後部、督左部,又有中護軍、前護軍、左護軍、右護軍、護軍,兩者相較,「督某部」顯為前後左右諸軍(所謂「偏軍」)之實際統領,「某護軍」則未必然。疑蜀漢護軍自黃權、趙雲以來,均以監護諸軍為本職,在中軍者曰中護軍,前、左、右、後諸軍同,不加方位之護軍,則為統兵在邊之將領,如前述之陳到、輔匡,後來之馬忠、霍弋。《公文》所見以方位為稱之護軍所帶軍號多輕小,甚者無軍號,僅帶中郎將,當亦由其本職在於監護諸軍,以資淺者為之亦無礙。

按,列名《公文》者有中、前、左、右各護軍,及不帶方位之護軍姜維,唯缺後護軍,與前列督某部中缺督右部,同覺怪異,豈《公文》傳鈔有闕漏乎?

行護軍征南將軍當陽亭侯臣姜維、

《三國志·蜀書·姜維傳》云:「亮辟維為倉曹掾,加奉義將軍,封當陽亭侯,時年二十七……後遷中監軍、征西將軍。」《劉後主志》作「建興八年春,……遷姜維護軍、征西將軍」。按鄧芝為中監軍至建興十二年方遷前軍師,姜維不得此時已為中監軍,作「(行)護軍」是。又,《公文》前已有「行前監軍征南將軍臣劉巴」,姜維不當復帶徵南軍號,應以「征西將軍」為是。

按,征西軍號前屬陳到,《劉後主志》云:「(建興)四年,永安都督李嚴還督江州,城巴郡大城。以征西將軍汝南陳到督永安,封亭侯。」陳到卒年不明,然《季漢輔臣贊》注云:「建興初,官至永安都督、征西將軍,封亭侯。」不言此後歷官,應即卒於任上。建興八年春,姜維遷征西,陳到此時應已去世。

《季漢輔臣贊》注云:「(陳到)自豫州隨先主,名位常亞趙雲,俱以忠勇稱。」建興初,雲至中護軍、征南將軍,到至永安都督、護軍、征西將軍,俱封亭侯。姜維以建興六年降,即為丞相倉曹掾、奉義將軍,封當陽亭侯,八年,復遷護軍、征西將軍。維以羈旅托國之人,年未而立,即得比類久從先主之宿將,誠為異數。孔明之寄望,亦已深矣。

《三國志·蜀書·魏延傳》云:「十二年,亮出北谷口,延為前鋒,出亮營十里。……秋,亮病困,密與長史楊儀、司馬費禕、護軍姜維等作身歿之後退軍節度,令延斷後,姜維次之;若延或不從命,軍便自發。」斯時費禕已由中護軍遷司馬,史不言後繼者,然據此記載,護軍中不見許允、丁咸、劉敏諸名,唯有姜維。疑維此時已繼禕為中護軍,居諸護軍之上,史臣蓋省一「中」字耳。中護軍主中軍,故可與長史、司馬共參密議,而重將如魏延、吳壹等反不能預此大事。

行中典軍討虜將軍臣上官雝、

上官雝,不詳。《姜維傳》裴注引《魏略》云:「(維)家在冀,遂與郡吏上官子修等還冀。冀中吏民見維等大喜,便推令見亮。二人不獲已,乃共詣亮。」「修」「雝」皆有「美」義,故一說上官雝即上官子修,然亦無確據。

行中參軍昭武中郎將臣胡濟、

胡濟,義陽人,先為丞相主簿。濟以昭武中郎將為參軍,位列諸雜號、偏裨將軍上,或即由曾任丞相主簿,故資歷超越儕輩。

《三國志·蜀書·董和傳》裴注云:「亮卒,(濟)為中典軍,統諸軍,封成陽亭侯。」據《姜維傳》,亮卒後,維進位右監軍、輔漢將軍,統諸軍。濟、維皆有「統諸軍」之名,然維已為新進,濟名位又在維下,則此「諸軍」必非蜀漢全軍之意,究竟何所指,尚不可知。

「中參軍」之稱,僅此一見。洪武雄雲中參軍位在諸參軍上,然前之蔣琬,此時之馬忠,均以參軍副貳留府長史,不言為中參軍,豈其位望尚次於胡濟乎?故疑「中」字衍。

參軍為東漢後期新出現之府僚名目。《宋書·百官志上》云:「參軍,後漢官,孫堅為車騎參軍事是也。」按,文見《三國志·吳書·孫破虜討逆傳》:「中平三年,遣司空張溫行車騎將軍,西討章等。溫表請堅與參軍事,屯長安。」又,《三國志·魏書·陶謙傳》云:「遷幽州刺史,徵拜議郎,參車騎將軍張溫軍事,西討韓遂。」《三國志·魏書·荀彧傳》亦云:「太祖由是心不能平。會征孫權,表請彧勞軍於譙,因輒留彧,以侍中光祿大夫持節,參丞相軍事。」可知「參軍」全稱應為「參某官軍事」。參軍因府主需要,隨宜而置,勢必不能對任職者資望要求過高,然孫堅、陶謙同參車騎將軍張溫軍事,孫時為別部司馬,秩比千石,陶曾為幽州刺史,此時徵拜議郎,秩六百石,可見亦非以微員充任,甚至如後世之為士人起家官也。

諸葛亮當政時,其府參軍位次亦甚高。《蔣琬傳》云:「建興元年,丞相亮開府,辟琬為東曹掾。舉茂才,琬固讓劉邕、陰化、龐延、廖淳,亮教答曰:『思惟背親舍德,以殄百姓,眾人既不隱於心,實又使遠近不解其義,是以君宜顯其功舉,以明此選之清重也。』遷為參軍。」東漢舊制,公府東曹掾主二千石長吏遷除及軍吏,與西曹掾並秩比四百石,僅次於千石之長史。諸葛亮以丞相領兵,其幕府上佐尚有司馬,及六百石之從事中郎,然東曹掾亦為幕府要職。蔣琬以丞相東曹掾遷為參軍,可知當時公認參軍位在掾屬上;而就《公文》觀之,從事中郎亦位列參軍之下。蜀漢丞相參軍在府中地位之高,由此可見。

洪武雄詳考歷史文獻所記之蜀漢時期丞相參軍,指出相府參軍往往有曾為郡守者,費禕且曾為侍中,這應該是諸葛亮在蜀漢初期特殊地位,與參軍本為高級參謀人員兩種因素互相疊加造成。蓋參軍之制起於東漢末期戰亂之際,故本無定製,隨時變遷。魏晉之參軍隨著員額日增,逐漸下滑為中低級僚佐,蜀漢則似乎反其道而行,諸葛亮去世後,參軍除任之記載極少。洪武雄指出,此一階段,漢中、庲降、永安三大都督區都有名為參軍的高級武官,「其參與謀議與統偏軍力戰的職能,則與前期雷同」。然此配屬於都督區的參軍,是大司馬、大將軍之參軍,又或是各都督之參軍,於史無徵,故難以詳論參軍一職在蜀漢後期究竟發生了什麼變化。

行參軍建義將軍臣閻晏、

閻晏不詳。蜀漢後期重將有閻宇,字文平,南郡人,歷庲降都督,終永安都督、右大將軍、領軍,諸葛瞻、董厥等嘗欲以之代大將軍姜維,不知與晏是否同族。

行參軍偏將軍臣爨習、

爨習見《三國志·蜀書·李恢傳》,為恢姑夫,劉璋時為建伶令,曾違法,以在本郡為大姓,太守董和寬之。《華陽國志·南中志》云:「亮收其俊傑建寧爨習、朱提孟琰及獲為官屬,習官至領軍,琰輔漢將軍,獲御史中丞。」據《公文》,「為官屬」者,蓋即署為參軍也。

行參軍裨將軍臣杜義、行參軍武略中郎將臣杜祺、

杜義不詳。杜祺附見《三國志·蜀書·呂乂傳》,史言祺歷官郡守、監軍、大將軍司馬,當皆在此後。

行參軍綏戎都尉盛勃、

盛勃不詳。

其時加參軍之號者,除《公文》所見參軍六人外,至少尚有副貳蔣琬之馬忠,以及隨從北伐之王平二人,此時均當在漢中,不知何以未列名《公文》。又,前引《南中志》,雲孟琰亦被孔明引為官屬,五次北伐時,琰以虎步監從征,疑此時亦在軍中。王平以參軍、討寇將軍為無當監,孟琰之虎步監,恐亦當以參軍、雜號將軍為之,然史志有闕,不可蹤跡,實為遺憾。

領從事中郎武略中郎將臣樊岐等議,

樊岐不詳。南陽大族有樊氏,為光武之舅家,岐或出其族,隨劉備入蜀。

據《續漢志·百官一》,東漢將軍開府,有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職參謀議,位次長史、司馬。蜀漢官制,蓋承東漢制度而變化者,疑蜀漢丞相從事中郎定額亦二人。《劉後主志》云:「(諸葛亮廢李平後)奪平子豐兵,以為從事中郎,與長史蔣琬共知居府事。」則李豐解江州後為丞相從事中郎,而漢中已有一從事中郎樊岐,恰為兩人。且李豐既知居府(即留府)事,當在漢中,則孔明之出駐漢中時,或亦留一從事中郎在成都,另一則自隨,如長史分行府、留府之比。唯不知之前留成都之從事中郎,是否如向朗去職後之漢中長史,為闕額未補者爾。

又,據《馬忠傳》,蔣琬為留府長史,忠內召,以參軍為琬副貳,自建興八年至十一年均在此任。以《公文》所見相府高級幕僚次第觀之,參軍在從事中郎上,李豐若以從事中郎與蔣琬共知留府事,則何以處馬忠?此亦一可疑之處。按《李嚴傳》裴注引《諸葛亮與平子豐教》云:「君以中郎、參軍居府,方之氣類,猶為上家。若都護思負一意,君與公琰推心從事者,否可復通,逝可復還也。」僅雲李豐為「(從事)中郎、參軍」,勉之以「與公琰(蔣琬)推心從事」,未明言與蔣琬共知留府事。或馬忠建興十一年代張翼為庲降都督後,乃以李豐副貳蔣琬,亦未可知。

輒解平任,免官祿、節傳、印綬、符策,削其爵土。

解任者,解平督漢中留府事之任;免官祿者,去其中都護、驃騎將軍之位號,削其秩祿;奪節傳者,平以建興元年得假節;削其爵土者,建興元年嘗封平都鄉侯。舉官職、軍號、節傳、封爵皆削除之,並收其印綬、符策,則平至此已為白身。亮與漢中諸將先削奪李平一切權位,後行文尚書,當由事態不容稽遲之故。然大軍既已退還,平已不足為患,如何急迫乃爾?意平聞軍將還之際,先西向至沮,再退還沔陽,其中或有別情,且李平自江州將二萬人赴漢中,恐亦防其生變,故不得不以雷霆手段處置之耳。

廢李平之公文,是研究蜀漢政治史之珍貴史料,其足以觸動研究者靈感之處甚多。唯蜀漢史料傳世者有限,文獻既不足徵,靈感僅為猜測,無可證實。故僅就《公文》本體,作隨文之疏證,其中必有疏漏,尚待方家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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