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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控的野獸

脫控的野獸 (A Monster Out of Control)

——從一樁美國公民的家庭團聚案看美國政府對公民基本權利的蹂躪

佛州布衣

引言

人類進化到文明社會,建立了一系列文明準則,從而把人與野獸相區別。這些文明準則的總和,被稱為「普世價值」,並為各個國家的人民所接受。世界上各個國家的人民都為普世價值的形成做出了重要貢獻,其中美國人民的貢獻尤為顯著。與此同時,各個國家的政府都在或者拒絕接受,或者明裡接受暗裡踐踏這些普世價值,其中以美國政府的踐踏尤為變態。這種人民與政府的斷裂曾被浩如煙海的政治學著作闡述過。作為一個熬日子的普通人,我沒有政治學的理論修養,說不出這種斷裂的理論解釋;作為一個連熬日子的權利都被剝奪的美國「屁民」,我只能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那些不相信我們國家也照樣存在這種斷裂的人:美國政府的野蠻絕不輸任何其它政府。由此,便有了這篇小文。

我是一位美國公民,更確切地說是一位美國屁民。新世紀最偉大的辭彙發明,應屬「屁民」一詞。「屁民」沒有國界。它是各國普通百姓在其政府眼裡的定位。也許一些生活在中國的人認為我們美國老百姓不屬於屁民之列,畢竟我們的政府是民選的。由人民選出的政府自然不能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利,因而我們美國百姓無淪為屁民之虞。這其實是一種誤解。政府(無論什麼政府)的邪惡在於它難以遏制,見縫就鑽的權力擴張。美國政府權力擴張的邪惡慾望在某些領域受到民意的遏制之後,會在不太受民意遏制的地方以百倍的瘋狂和邪惡發泄出來,從而在那些地方造成對公民基本權利比專制政府更為慘烈的侵犯和踐踏。最終還是以我們淪為屁民收場。我個人的經歷就是證明。

我是一個老派的人:相信婚姻,熱愛家庭生活。2008 年初我結識了一位中國女士。經過一段時間的交流,彼此有一種「驀然回首」找到了她(他)的感覺。2008年10月我們在中國結婚。事情本來很簡單,按照我國現行移民法,我國公民與外國公民結婚,其配偶可來美與其團聚。這既是法律,亦是人之常情,更是人倫天理。做夢也不會想到與新婚妻子在美國團聚會有什麼波折。

由於工作的原因,婚後兩周我即回到美國。新婚燕爾,除了新婚者都有的那種幸福感之外,還覺得在與妻子在美國團聚之前,有大量的事情要做:準備材料向移民局遞交妻子來美的申請;與朋友們商量在妻子來美後,安排在我們的教堂補辦一個西式婚禮;跟家庭醫生商討家庭計劃(生一個孩子);等等。

遞到移民局的申請在2009年2月份得到了批准。批准後的申請轉入國務院下屬的簽證中心審核。由於簽證中心的疏漏,審核拖了很久才完成。六月份,卷宗轉入我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領事館,進入我妻子的赴美簽證核發程序。

2009年9月底,我妻子到廣州領事館接受簽證面談。整個過程大約持續了十分鐘左右。簽證官要求我妻子再補一些材料。十一月初,我們補齊了所有新要求的材料。

2009年12月初,廣州領事館通知我妻子,拒絕簽發她的來美簽證。理由是我們的婚姻「不真實「。

我聽到這一消息都懵了。我們夫妻兩人相親相愛,雙方家庭全都認可;合法的婚姻登記,正常的夫妻生活。這婚姻怎麼就不真實了呢?如果這都不是真實婚姻,那什麼才是真實婚姻呢?

生平第一次遇到這種奇事,一時有點不知如何應對。正當手足無措之際,廣州領事館又在12月28日通知我妻子,說如果我妻子再補交一些材料,比如我們之間通話的電話記錄或Email,他們會重新考慮我妻子的簽證申請。

這可是一個令人鼓舞的好消息。我當時估計是領事館複審時發現我妻子的的簽證申請不應在被拒之列,又不好說他們搞錯了,故而讓我們補點材料,也就過了。屁民面對政府時總是太天真。後來才知道廣州領事館此舉是拿我們開涮。這是後話。

我們開始按要求準備材料。領事館的要求很簡單,就是最近的電話單以及Email。我和我妻子不太用Email,因為我不太會中文打字,英文妻子又看不太懂。再說我的國際長途電話是包年的。一年交三百多美元,隨便你打,所以我們每天都煲電話粥。電話公司提供的電話單是現成的。Email也有一倆份。我告訴妻子先別急著把電話單和Email寄給領事館,因為我2010年2月份要去中國陪她過春節。到時我再把我的中國簽證,入境記錄,以及我們在一起過春節的照片,連同電話單和Email一起遞交給廣州領事館,這樣證據會更加充分,也更有說服力。

2010年春節過後,我們把上述材料整理成冊,我又附上一封信,寄給了廣州領事館。我和妻子都覺得這次不會再有什麼問題了。我們遞交的材料,無論是範圍還是說服力,都遠遠超過領事館的要求。如果他們還有一點公平之心或半點人性的話,這簽證也該給了。

材料遞交到廣州領事館後,幾個月沒有任何消息。直到2010年7月23日,在拖了5個多月之後,領事館才通知我的妻子:再次拒絕簽發她的簽證。理由仍然是我們的婚姻「不真實」。

我們至此才明白,領事館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給我妻子簽證。2009年12月初拒簽之後,當月底又要我們補材料,聲稱會重新考慮我妻子的簽證,只不過是耍我們,是在程序上拖我們,否則無法解釋在我們提交了如此充分的證明材料,又拖了五個多月之後,仍然拒簽。如果不說讓我們補材料,重新考慮我妻子的簽證,他們就得將卷宗轉回移民局重審。這樣我們的申請就會很快進入下一個程序。它這一假裝「再給你一次機會」,就白白耗去我們七個多月的時間。至此,領事館的簽證官已經是心理變態,更不要奢談什麼公平和人性了。

面對這樣一個蠻不講理的政府機構,只有走上訪之路,由屁民變訪民。2010年7月28日,我寫信給這個機構的首腦 —— 國務卿柯林頓,向她陳述廣州領事館決定的無理和荒謬,希望她能從一個做妻子和母親的角度,理解一個家庭被拆散的人的痛苦,並請她給予幫助(信的全文見附件1)。我本來也沒指望她親自過問此事。按照慣例,她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應該給一個不痛不癢的答覆。信,如泥牛入海。我始終沒有得到國務院的任何迴音。屁民的地位再次得到確認。

我在給柯林頓寫信的同時,也於7月30日給我國時任駐華大使洪博培先生寫了一封信,向他陳述廣州領事館官員的作為已經越過了現代人類社會最基本的文明道德底線,希望他能予以糾正,並附了一份寫給柯林頓的信給他。洪博培先生收到我的申訴後,批轉給使館簽證處。由於使館簽證處不負責處理移民簽證,便將我的申訴轉給廣州領事館,請他們重審,並給予答覆(見附2)。9月14日,廣州領事館給我寄來他們的答覆:我妻子的卷宗已於7月23日轉給移民局,故無法重審。至此,所有的努力都無法改變廣州領事館荒唐無理的決定。我們的申請進入移民局重審程序。

2010年10月26日,移民局以信件的方式通知我,他們已經收到我們被退回的申請以及國務院要求他們重審的通知。從此我們的申請被擱置起來,再無音信。幾次打電話去問,答覆都是沒時間處理,讓我耐心等。在擱置我們的申請7個月之後,直到2011年6月底,在國會議員辦公室的干預下,移民局寄來「Notice of Intent to Revoke」 (撤銷申請的意向通知) 。主要是將領事館拒絕我妻子簽證的理由轉告我,讓我提出反駁,並要求我提供證據證明我們的婚姻是合法的;還要提供婚禮照片,婚後我再去中國探望我妻子的證據,婚後我們電話通話記錄,Email;所有的往來信件,匯款單,婚後每次相聚的照片;還有我妻子的名字要作為配偶,在她第一次簽證面談之前,就要出現在我被工作單位僱傭的文件上以及我的醫療保險和其他保險的保單上,等等(見附3)。

廣州領事館的拒簽理由十分荒謬,不難反駁。根據移民局的通知,領事館拒簽的理由有兩點:一是宣稱我們提供的婚前通話記錄和Email不可核查;二是我妻子在簽證面談時說我們是2008年1月份經人介紹通過電話認識的,而我提供的書面說明說的則是4月份。

我在提交給移民局的書面反駁(全文見附4)中說,領事館拒簽的第一條理由不成立:我們提供的電話單來自電話公司。上面列有我的名字,住址;我的電話號碼;我妻子的電話號碼;電話公司的電話號碼;通話的時間及長度,等等。我們提供的Email清楚地標有我的郵箱地址,我妻子的郵箱地址。所有這些信息都極其容易核查:打個電話或發個Email不就核實了嗎?再說,如果這種信息無法核查,那為什麼一開始還要求我們提供呢?

至於第二點,我在反駁中指出:我問過我的妻子。她說面談時的確挺緊張,口誤也是可能的。既然如此,我只能說我妻子是說了我們相識於2008年1月份這樣的話。即便如此,我們仍然都說是相識於2008年。她記得是1月,而我說的是4月,還是同一年;只不過幾個月的差別。請注意,面談只有十分鐘左右,要回答那麼多問題,任何人在那種情況下都會十分緊張,出現一點誠實的小錯誤也就在所難免。作為州政府某個部的審計主管,我也經常面試到我們部門的求職者。在面試的過程中,也經常遇到一些求職者講述的工作經歷與他們在簡歷上列出的有些出入,就如同我妻子在簽證面談時出的小錯一樣。這都是一些誠實的小錯誤,不同之處在於我妻子面談的緊張程度與找工作面試的緊張程度不可同日而語。一個理性的人絕不會因為這點小錯誤就拒絕錄用一位合格的求職者;同理,一個理性的人也絕不會僅僅因為我妻子在如此緊張的情況下出這點小錯就毀滅我們的家庭。廣州領事館的拒簽決定無視所有的合法文件,強有力的證據,以及清楚的事實,因而是站不住腳的。

對於移民局要求要求我提供證據證明我們的婚姻是合法的,我的回答是:我們婚姻的合法性在於我們雙方自願到法律規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證據就是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書。這已經早就提供了。我們結婚時沒有舉行婚禮,原因是我想在我妻子來美後,在我們的教堂里舉行一個西式婚禮,對我妻子來說,或許更有意義一些。我沒有婚禮的照片,但我提供了幫我準備布置婚禮的朋友們的宣誓書,證明我在婚後同他們商討了布置婚禮的事情(當時估計我妻子婚後不到一年即可來美,現在看來是多麼的天真)。其他的證據都按要求提供了。至於在我國現行法律下無法提供的文件,譬如妻子與我擁有共同賬戶,享有我的醫療保險等等,都做了說明,並提供了州政府人事部門和我開戶銀行的宣誓書,證明在現行法律下,不可能有這樣的文件。除此之外,我還提供了我的家庭醫生的宣誓書,證明我婚後返回美國的當月,曾經從醫學的角度,與他討論過與我妻子要一個孩子的事情。我們後來又多次討論過這個問題。

在將我的答覆及新的證據寄給移民局之前,我請國會眾議院議員Steve Southerland 辦公室的工作人員過目(部分文件複印留底),讓他們知道我向移民局提供了哪些文件和證據,以便將來需要他們協助時,他們心中有數。議員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十分驚異,簡直不相信移民局的要求竟會如此侵犯個人隱私。移民局已於6月24日收到我的答覆及提交的文件和相關證據。可至今尚無任何消息。

我之所以列出國務院和移民局對我們夫妻團聚的正當申請的處理過程,在於使大家能從這一過程的本身看出我們的政府對天理人倫的蔑視,對我國憲法和相關法律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的踐踏。一個簡單的,合法的夫妻團聚的申請,被我們這個標榜公平,正義,自由,人權的政府弄成了要穿越千山萬水,永無盡頭的長途跋涉。他們越過現代人類文明社會最基本的道德底線;他們忘記了先賢們提出的「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的至理名言。他們不知道我們這個國家之所以偉大,是因為我們尊重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他們忘記了我們這個民族形成的歷史,背叛了我們最基本的價值觀。一個簡單的夫妻團聚案,折射出我們政府蠻橫不公,虛偽無恥,以及暴戾變態的嘴臉。

蠻橫不公:

公平,是我們立國的基石之一。熟悉美國歷史的人都知道,我們在殖民地時期與宗主國的爭議就始於「無代表權不納稅」的公平原則。公平是我們爭取獨立的起因;公平是我們國家獨立之後政府運作的基本原則之一。這是我們國家文明的標誌。這就是我為什麼在我的申訴中一再說:我理解生活是不公平的,但政府應該公平。

美國現政府的墮落,表現在它的蠻不講理和對公平原則的踐踏。我國移民法第一章第204款規定美國公民與外國公民結婚後,其配偶可移民美國,實現家庭團聚。而在實踐中,我們的政府將此條移民法變成了一個陷阱:婚姻的「真假」要由它來定。在這個定「真假」的過程中,如果它說你的婚姻是假的,那麼所有證明婚姻真實的證據都沒有任何意義。合法的結婚證明,婚後在一起的證據,夫妻間不在一起時每天通話的記錄,夫妻間經濟上的幫助,等等,等等都不成為婚姻真實的證據;就連共同擁有財產,甚至一起生了孩子都不算,都可能是為了移民而製造出來的假證據(見附3,移民局「Notice of Intent to revoke」第二頁第三段)。在這種情形下,一個象我一樣守法的公民,出於相愛的感情和組成一個家庭的願望,與一個外國公民結婚,原以為是收穫一份幸福,卻恰恰跌入這個邪惡的政府設下的陷阱而萬劫不復。那份人世間最基本的公平在哪裡?既然如此,還要那勞什子移民法幹什麼?

法律上的公平原則中有「誰告訴誰舉證」,以及無罪推定。我們政府對法律公平原則的踐踏在於「它告訴,你舉證」和有罪推定,而它又拒絕採納你提供的無罪證據,其結果自然是你必定有罪。世界上還有比這更荒唐不公的事情嗎?

我在2010年7月28日寫給柯林頓國務卿的信中問到:「如果一對夫妻合法結婚,相親相愛,互相支持,雙方家庭認可,都不算是真實婚姻,那麼請告訴我,什麼才算是真實的婚姻呢?」當然,對於屁民這樣的問題,我們的政府是不屑於答覆的。

什麼是婚姻的構成?如何界定它的真實?這其實用不著長篇大論去闡述。是個人就知道,兩人(一男一女)相親相愛,到法律規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這婚姻就是真實的。甚至連「相親相愛」都不是婚姻構成的要件。某人的老公拉不上自己的褲拉鏈,鬧出驚動全世界的大丑聞,與她顯然有些不太相親相愛,但也沒有人說她的婚姻不真實。怎麼我們這種合法登記,傾心相愛,相濡以沫,共奔未來的婚姻就不真實了呢?

我國移民法保障公民享有家庭團聚的權利,到了我們政府哪裡卻成了我想給你這權利,你就享有這權利;我想不給,你就沒有這權利。這種蠻橫不公,是徹頭徹尾的流氓行徑。

虛偽無恥:

我們政府舉得最高的旗幟莫過於人權和自由。幾乎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們的政府天天都在指責其他一些國家的政府侵犯人權。國務院每年發布的人權報告,都要把其他國家的人權紀錄梳理一番,似乎它已經站到了人權的道德制高點上,不知它是否有「高處不勝寒」的感覺。

2009年12月14日,柯林頓國務卿在喬治城大學發表演講,闡述我國政府21世紀人權目標。她說:「我們的21 世紀的人權目標是把人權變為人類的現實。第一步是使人權的涵義更為寬泛。當然,人民必須免受專制的壓迫,免受折磨,免受歧視,免於被他們的領導人囚禁和「消失」的恐懼。但他們還必須免於無法實現願望的痛苦 ——享有食物,健康,教育的願望,以及在法律和事實面前平等的願望」. (見附1 第3頁,第一段)

這話說得多麼美妙動聽。可惜那是針對別人的。她所領導的國務院以毫無人性的行政舉措,無端讓自己國家的公民妻離子散,從而活得毫無尊嚴。他們對無權無勢的普通公民的毫無來由的精神折磨與行政歧視,與文明和人道背道而馳。那種對人的基本權利與尊嚴的侵犯,對法律的不尊重,即便在沒有人權保障的國家,亦不多見。我很想問問柯林頓國務卿:作為一個美國公民,我「在法律和事實面前平等的願望」何時才能實現?

一個肆無忌憚地踐踏本國公民的基本權利的政府,卻信誓旦旦地要「把人權變為人類的現實」,這種虛偽和無恥,讓我這個「婚內鰥夫」頭皮發麻。

人權紀錄備受我國國務院指責的政府之一是中國政府。為了比較,我通過網路查了中國政府對本國公民的外國配偶的簽證處理辦法。網上的資料顯示,中國政府的處理方式極為人性化。以中國男性公民與越南女性公民結婚為例,雙方在越南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之後,女方可在中國駐越使館立即取得移民簽證,與丈夫同行中國;有結婚意願而不在越南登記結婚者,女方可在申請赴華簽證後15天內取得簽證,到中國結婚。別忘了,中國可是世界上人口壓力最大的國家。無論中國政府的人權紀錄被我們國務院描繪得如何不堪,中國政府畢竟守住了現代人類社會最基本的文明道德底線。而美國政府卻在這一人類社會最基本的文明道德底線面前徹底失守。

為了在更大的的範圍內比較,我也查了其他國家對類似簽證的處理。網上的資料顯示,日本,新加坡,台灣 與中國的處理方式基本相同;荷蘭大約一到兩個月;英國的簽證等得稍長一些,大約三個月左右。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的政府在這一點上像我們的政府那樣沒有人性和喪盡天良。

美國政府在野蠻對待本國公民的同時,卻假惺惺地「關注」其他國家民眾的人權狀況。這種虛偽和無恥,讓人瞠目結舌。我與妻子結婚已經三年,卻在美國政府野蠻殘忍的對待下,至今天各一方,看不到任何團聚的希望。如果美國政府自認為它已經進化到了文明的層次,從而有資格對其他人指手劃腳,那就應該拿出點文明的樣子來作為證明。在這裡我想借龍應台先生的一句話送給我國政府:請用文明說服我。否則就不要弄出一百步笑五十步的笑話,讓我們美國人民陪著丟臉。

暴戾變態:

世界上有些政府,為了維護統治權,限制甚至完全剝奪人民的各種基本政治權利。這與民主和自由的普世價值背道而馳,但人們能知道這些政府的行為動機是什麼。唯獨美國政府拆散本國公民家庭的野蠻行為,其動機令人費解,除了彰顯它暴戾變態之外,無法找到其他解釋。

有中國的朋友告訴我,在中國有些人以假結婚的方式,騙取移民美國的資格,從而導致美國駐廣州領事館對所有以婚姻為基礎申請的移民簽證,無論婚姻真假,均予以拒簽。

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這種事情。我從誠實與守法的層面上譴責所有那些以假結婚騙取移民美國的人。但是,我國政府的人性淪喪與他們的作假無關。道理很簡單:在我們國家,有許多人犯有搶劫,謀殺,詐騙等罪行,難道我們的政府能以此為由,將全體人民都關進監獄嗎?如果不能,那怎麼又能因為有人以假結婚騙取移民美國的資格而拆散經由真實婚姻組成的家庭呢?

我幾十年如一日遵紀守法,更把自己的全部職業生涯獻給了反詐騙,反金融犯罪,以及反(州)政府部門的貪瀆浪費。所從事的工作按先後順序是:稅務審計,金融犯罪調查,政府部門的內部審計與調查。僅僅因為想有一個家,在我國法律允許的前提下,與一位中國公民步入婚姻的殿堂,就被美國聯邦政府毫無根據地誣陷為從事婚姻詐騙,結婚三年而不能擁有一個完整的家。這種令人髮指的人身迫害,除了顯示美國政府的暴戾之外,還能說明什麼?

三年來,我們已經向國務院和移民局提供了結婚證,親朋好友的宣誓書,數不清的照片,我多次去中國探望妻子的的簽證和入境記錄,工作單位的證明,幾百頁的電話通話記錄和Email,三年的匯款單和郵寄物品的清單,我的家庭醫生的宣誓書,證明我在婚後的當月與他從醫學的角度探討與妻子生一個孩子的問題,等等,等等。有些信息極其侵犯個人隱私,但我們都按要求提供了。我真的想不出還有什麼可提供的了。即便如此,仍不能向他們證明我們的婚姻是真實的。有句話說得好:你永遠無法喚醒一個裝睡的人。到目前為止,我們唯一沒做的就是當我們夫妻在一起時,請他們進我們的卧室去證明我們的婚姻的真實性了。美國政府的作為,完全超出合理舉證的範圍,已經是徹頭徹尾的心理變態了。

美國政府的變態,還表現在那種不可理喻的自戀。他們把我妻子申請與我團聚看成是為了來享受它的「福利」,從而在有關此案的每一份文件中都不忘強調這一點;進而從這一點出發,斷定我們的婚姻不真實。讓我們來看看我妻子來美國與我團聚,享受了他們的什麼福利:我妻子受過良好的教育,又有自己創業的經驗。她來美後無論工作還是自己創業,賺到的每一分錢都要按章納稅;如果不工作,我的工資足以養家。我妻子無論如何都不會成為美國社會的負擔,這一點他們心知肚明,早就審查過了。我妻子來美所能享受到的「福利」就是能與丈夫生活在一起。我真想不出除此之外這個如此破敗的政府還能給移民提供什麼福利。夫妻團聚是人倫,即便算是福利,這一福利既包含在最基本的人權之內,也是現行美國移民法所允許的,實在沒有理由為此而受到美國政府如此變態的折磨。

在美國政府的眼裡,人窮就是罪,就不配享有做人的基本權利。夫妻團聚這一基本人倫,在我們政府這裡成了「福利」。只要你不是億萬富翁或國際名人,與美國公民結婚就是來偸它的「福利」來了,因而這婚姻就是假的;連婚姻內所生的孩子,都是為了製造證據而生出來的。實在真難以想像,一個由人組成的政府會變態到如此匪夷所思的地步。

美國政府在這樣一個簡單的家庭團聚案上的蠻橫不公,虛偽無恥,以及暴戾變態,是它開始全面轉向法西斯化的表現。在短短的十年時間裡,美國政府把一個世界上最偉大的國家弄得千瘡百孔,日趨沒落。對內,它政治上日益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利,發展到以國家安全為由,不經法院批准就竊聽公民的電話通訊,限制公民的出行自由(許多人莫名其妙地上了禁飛的黑名單);經濟上不斷壓迫中產階級的生存空間(以聯邦所得稅為例,中產階級的實際稅率為27%,富裕階層為18%,大公司的平均實際稅率為5%),急劇拉大貧富差距。對外,它不經聯合國授權就入侵一個主權國家,草菅人命。如今,又毫無來由地迫害一個遵紀守法的普通公民。不知道美國政府如此變態地折磨我們,能從中得到什麼。能幫助它平衡預算嗎?

也許有人認為我從個案中得出如此結論有以偏概全之嫌。我不這樣看。首先,在現代文明社會,對一個人的不公就是對所有人的不公 (Injustice to One Is Injustice to All),這是公認的原則;其次,我在受到這種迫害之後,開始搜集這方面的資料,才發現我的遭遇不是個案。只要你不是富豪或名人,美國政府基本上都以這種變態的方式處理,我的不幸遭遇有普遍意義;再次,這種變態的迫害是系統化的,不僅僅是聯邦政府內的幾隻「爛蘋果」所為。在這個不可思議的處理過程中,所有的救助機制全部失靈。我曾求助於國務卿柯林頓,我所在選區的參議員Bill Nelson, 前國會議員Allen Boyd, 前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等。其中除了洪博培先生曾施以援手之外,其他人均未給予任何實質性幫助。柯林頓的工作人員甚至連個答覆都沒給。在此我想說幾句題外的話。在我求助的官員中,只有洪博培先生顯示了對人倫的關注。畢竟他出身於一個極有教養的家庭,有一種貴族式的對公平正義和法律的尊重。那種沒有教養的人,理解不了公平,正義的真實含義。不管她/他做到什麼高位,都絲毫顯現不出一絲人性的光輝,內心只有一片黑暗。

我一向認為我們國家是近現代人類文明的引領者,並為此感到驕傲。我們所奉行的自由,民主,法治,人權準則,已成為全世界絕大多數人民認同的「普世價值」。令人痛心疾首的是, 在獨立宣言簽署二百三十五年後的今天,我作為一名美國公民不僅失去了「追求幸福的權利」,還失去了家庭團聚的權利。美國政府在處理過公民家庭團聚案上的所作所為,與文明和人道背道而馳。那種對人的基本權利與尊嚴的侵犯,對法律的褻瀆,即便在沒有人權保障的國家,亦不多見。

二不幸的遭遇促使我開始思考什麼是政府,其存在的理由和目的是什麼。我個人的經歷證明,政府(無論是極權政府還是民選政府)是富人及特權階層尋歡的器官,窮人肛門裡的痔瘡。它存在的理由和目的就是讓富人快活,讓窮人痛苦。其他的所有說辭都是「步子邁得太大」(馬邦德語)。有些國家的政府為了片面追求經濟發展而強拆平民百姓的住房。我們的政府不拆民房,卻拆散平民的家庭。不同國家的政府做法不同,但殊途同歸,都讓平民百姓痛苦不堪。美國政府喪失了帶領這個國家走出危機,走向繁榮富強的能力,卻具備了把它的利爪伸向平民的能力。這個罪惡的政府把無數善良誠實的人們推入一個由法律構成的陷阱,施以變態的折磨。請看看世界日報記者韓傑近期的報道:「紐約畢斯特、慕嘉模及克萊納(BarstMukamal&Kleiner)律師曹楊親民最近辦理一起美籍華人申請大陸妻子的移民案。當事人在2002年遞交移民申請,但至今沒有獲准。移民局兩次批准,廣州領事館兩次拒絕。」「廣州領事館對婚姻綠卡的拒絕率很高。許多申請都要求補件,有的補件能通過,有的補件不能過。領事館認為,如果真的婚姻,可以拖得很久,但是假的婚姻不會拖那麼久。假結婚一般是為了賺錢,如果辦不成,他們就會退回申請」。(點評:請看看廣州領事館的官員還有沒有一點起碼的人性:「如果真的婚姻,可以拖得很久」。拖多久才算很久?十年?二十年?什麼樣的婚姻可以經得起這樣拖?拖不起就是假婚姻。如此,這世界上哪裡還有真婚姻?)「紐約移民律師王維山說,去年一些美國移民律師集體給美國國務院和國會寫信,對廣州領事館的做法表示不滿。其不滿的原因是,領事館拒絕移民申請後,並不提出具體理由,只說句「懷疑婚姻不真實」就退回了。信中列出二、三十種拒絕的理由,甚至「不懂英語」也是其中一條。這些律師指責廣州領事館「太主觀武斷」」。(點評:這哪裡是什麼「主觀武斷」。這是徹頭徹尾的變態!)「曹楊親民說,她曾經經手一個申請案件。女方已經來到美國,與公民結婚整整十年,但沒有拿到綠卡。女方無法工作、旅行。他們接受過分別問話,但因處理案件的移民官調走了,檔案放在那裡沒有人管。「申請四五年後又回到原點。」今年3月,受益人才拿到綠卡。「我打電話通知他們,他們聽了連說十年了,就哭出聲來。」」(點評:無語。)「她(曹楊親民-筆者注)說,假結婚的就不用說了。就是真結婚,有人也拖不起,就分手了。「綠卡老是下不來,許多人感情淡了。」(點評:這個沒有人性的政府製造了多少家庭悲劇。)「許多華人申請配偶被拒是因為經濟能力不足。例如,有的人年收入很低,不到一萬元,後來又加上副擔保。有的人的申請被拒絕是因為雙方年齡差別過大,領事館的理由是,年齡差別過大,不容易產生感情。(點評:楊振寧與翁帆的年齡差別大不大?)不過,這也不是絕對的。她曾經辦理一個申請,女方是公民,比男方大20歲。但是,女方是個富婆,不僅年收入上百萬,還有許多不動產。移民局認為,她這麼有錢,根本不需要靠結婚賺錢,因此批准其申請。」(點評:看到沒有?人窮就是罪,人窮就是賊。這就是美國政府的邏輯。這個政府如果不是富人及特權階層尋歡的器官,窮人肛門裡的痔瘡,那它又是什麼?)我一生奉行公平原則。美國政府作為一個主權國家的政府,如果不想接納以婚姻為基礎的移民,它完全可以通過國會立法禁止美國公民與外國公民結婚;或者明確規定,美國公民與外國公民結婚,美國政府將不允許其配偶移民美國。該公民可移往其配偶所在國家。這樣的法律也許不太近人情,但只要明示,就算公平。違者後果自負。但美國政府現在的做法卻是,法律允許公民的配偶移民美國,而當公民與外國公民結婚後,卻以種種借口不許公民的配偶進入美國實現家庭團聚。這種以法律為圈套套死守法公民的變態行徑,這種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醜惡嘴臉,實在讓人不齒。我做夢都不會想到這個政府會如此野蠻與變態。更不會想到一個在文明社會理所當然的家庭團聚,會成為這樣一個悲劇。「這是一個奇蹟」!三生活在極權政府統治下的人們,對極權政府有著較為清醒的認識;但對民主國家的政府,尤其是對我國政府,卻深深誤讀。從網路上看,許多生活在中國人,對美國社會的誤讀是多方面的;而對美國政府的誤讀則是全方位的。每當從網路上讀到一些善良的人在被逼得走投無路時,向到訪的我國國務卿喊冤,向我國駐華使館控訴,期望我國政府幫助改善他們的人權狀況,心裡就有一種說不出的難過。他們可能不知道,我們政府打出人權旗號,不是真的關心他們的人權狀況,只是為了向對手眼裡插棒槌。一個對本國公民的基本權利都以一種變態的方式予以踐踏的政府,怎麼能會關心其他國家人民的基本權利是否受到侵犯?打著人權的幌子謀取利益是美國政府的一貫行為。年齡稍大一些的人,也許還記得美國七十年代後期的「人權外交」。當時卡特政府為了遏制前蘇聯,以人權為矛,猛戳蘇聯政府的軟肋,弄得蘇聯政府著實有些狼狽。而當時另一個大國政府的人權紀錄遠比蘇聯政府的人權紀錄糟糕,但美國政府為了自身的利益對此不置一詞,還與其結為聯盟,以對蘇聯。卡特總統可是美國現代史上最具慈悲情懷的總統啊。他尚卻如此,更何況小布希與柯林頓這等虎狼之輩。這些善良人們的希望次次落空,也就在意料之中。中國的自由派群體也在無意中誤讀美國政府。在他們的眼中筆下,美國政府是世界人權自由的中流砥柱,從而無意中誤導了許多人。這種誤讀來自於缺乏在美國長期生活的經歷,也源於混淆了美國人民和美國政府的區別。美國人民是世界人權自由的中流砥柱;而美國政府已經墮落為人權自由的踐踏者。在這裡必須說明的是,我十分尊敬中國的自由派人士。我個人認為,中國的自由派人士,是一個無私無畏,憂國憂民;以啟迪民智為己任,為推動進步而犧牲的群體。那個偉大國家在政治和社會層面上的進步,絕大部分是在他們的推動下取得的。就連他們的批評者也不否認。7.23動車追尾事故發生後,宋魯鄭先生髮表題為「高鐵悲劇的冷思考」的文章。在感謝政府,批評自由派人士對事故的反應之後寫道:「當然要感謝的還有自由派群體。他們對西方的問題保持沉默他們有權力保持沉默,自然有助於西方不去反省。而對中國問題的苛責,卻令中國更快的前行!」我想說的是我深深理解這種誤讀,因為我在過去的幾十年里也一直在誤讀美國政府。美國政府代表美國人民踐行普世價值的觀念曾在我腦海里根深蒂固。很多很多年前,我在中國某大學讀書時,美國錫拉丘茲大學(SyracuseUniversity)政治和歷史學教授凱查姆先生(RalphKetcham)來學校講學,我做翻譯。演講結束後聽眾提問。有位女生問道:美國是不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需要解釋一下:在當時的語境中,國家和政府是等同的。)我在翻譯這個問題的同時,認為自己已經有了凱查姆先生的答案:Yes。凱查姆先生回答之後,我根本沒聽他說什麼,就脫口而出:「是」。聽到台下哄堂大笑,我才意識到凱查姆先生說的是「No」。那次出醜,表面上看是我沒有仔細聽凱查姆先生的回答,而真正的原因是在我的內心深處,認為美國是全世界最自由民主的國家。任何與此不同的觀念都是不可想像的。因而也就「聽不清」凱查姆先生說什麼了。(我後來的人生卻因那次出醜而獲益匪淺。幾十年來它隨時提醒我遇事不要做先入為主的結論,而要仔細聆聽別人的看法。如果說我在現在所從事的職業上還有一點成就的話,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那次出醜。)凱查姆先生無愧於著名學者的稱號。他的睿智和犀利是當時愚鈍的我的無法理解的(現在的我依然愚鈍,看不到美國政府把移民法變成了陷阱,從而跌落進去)。美利堅民族是一個堅持不懈地追求民主自由的民族;但美國政府卻與這一追求漸行漸遠。二十多年之後,這個政府在肆無忌憚地踐踏本國公民的基本人權;在國際社會招搖撞騙,丟我們的臉。它甚至墮落為我們弱勢群體肛門裡的痔瘡,讓我們痛苦不堪。我們離建立一個真正自由民主國家的目標依然遙遠。我希望中國的自由派群體對美國政府有像對中國政府那樣的清醒認識,在繼續推動中國政治進步的同時也推動美國政府由野蠻轉向文明,因為有一個如此野蠻的美國政府,也是全世界的人權災難。我希望他們不再「對西方的問題保持沉默」,因為在今天這輛世界列車上,我們都是乘客,沒有看客。結語個人面對暴虐的政府猶如雞蛋面對石牆,看上去任何抗爭都會以雞蛋的粉身碎骨而收場;但人活著要有尊嚴,基本權利受到侵犯就要奮起抗爭,以身撞「牆」。這是個人的悲劇,卻是族群的希望。在世界日趨文明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人在雞蛋與石牆的抗爭中站在了雞蛋一方。只要所有受暴政壓迫的人們都奮起抗爭,最後就一定能撞垮那堵罪惡的牆。唯此,我們的子孫後代才能不再面對那堵牆。在此我套用一位因競選地方人大代表而連累兒子的贊助被取消的父親的話敬告美國政府:我已感知得到你的強大,我也希望你認同我的堅韌,我跟所有人說過,我會堅持這個國家的法律賦予我的權利。當我連一個完整的家都保不住的時候,還怕什麼。文明必然前行,我卑微地告訴你,你攔得住一頭猛烈的火車,攔不住一隻頑強的螞蟻屁民的抗爭。以下為附件二:

以下為附件三:

以下為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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