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感悟]:(838)「我」字,原來是這個意思

(838)「我」字,原來是這個意思

「我」被用作第一人稱代詞是假借來的,最早的「我」字並不是這個意思。我的甲骨文字形是一個象形字,左邊是一把三個鋸齒的戈,右邊是長柄,由此可知「我」的原始字義為一柄鋸齒狀的兵器。周武王伐殷,在孟津渡發表了三篇《泰誓》,其中有「我伐用張,於湯有光」的誓詞。此處用的就是「我」的本義。「我」是兵器,自然含有殺伐之意,「我伐」即殺伐。殺伐要進行了,對於殷商的開國君主成湯來說這也是一種光榮。周武王的意思是說殷紂王十分兇殘,已經違背了開國君主所承受的天命,因此征伐紂王符合天命,連殷商的開國君主成湯也會感到光榮的。所以《說文解字》中說:「我,一曰古殺字。」即由此而來。

  「我」既為兵器,則是一種危險的稱謂。假借為第一人稱代詞之後,《說文解字》:「我,施身自謂也。」自己稱自己為「我」,但此時的「施身自謂」已經被添加了許多自身之外的價值,比如著名的「修齊治平」的政治理想,修身的最終目的被歸結於國和天下的「治平」,彷彿這具溫熱真切的身體早已被提前預訂,用來服務於更長遠更宏偉的目標。「我」就這樣被劫持,從危險的兵器,到不能自理、派生的附加價值,「我」的主體性情態從來沒有彰顯過,集體主義、家國一體的宏大敘事遂在這塊土地上大行其事,派生之物反而僭居了原生之身。

  《詩經·採薇》中有「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的名句,但是古人很少用「我」字來「施身自謂」。想一想「我」字的字形中那些猙獰的鋸齒就可以理解啦!北宋學者沈括在《夢溪筆談》卷十八「技藝」章中,記載了一個有趣的人物:「有方士姓許,對人未嘗稱名,無貴賤皆稱『我』,時人謂之『許我』。言談頗有可采,然傲誕,視公卿蔑如也。」丞相數次召見,此人終於答允,卻欲騎驢進門,門吏阻止,此人傲然曰:「我無所求於丞相,丞相召我來,若如此,但須我去耳。」騎驢而去,一時傳為佳話。

古人用另一個字眼「吾」來自稱。《說文解字》:「吾,我自稱也。」莊子在《齊物論》中將「吾」和「我」連用,顯示出了二者的區別:「今者吾喪我。」原來在上古時期,「吾」不能放在動詞後作賓語。還有兩個第一人稱代詞:余,予。《說文解字》:「余,語之舒也。」表示語氣的舒緩。其實這種解釋是不確切的,「余」的本義是房屋,假借用作第一人稱代詞。朱熹曾經解釋「吾」和「余」表達第一人稱代詞時的微妙區別:「余平而吾倨。」意思是用「余」自稱的時候語氣舒緩平和,用「吾」自稱的時候語氣倨傲。《說文解字》:「予,推予也,象相予之形。」意思是「予」是一個指事字,像兩隻手相予之形,因此本義為給予、授予,假借用作第一人稱代詞。

2013-5-8《羊城晚報》作者:許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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