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消委澄清被指斂財疑點 其網站被臨時關閉(長江日報 2009-4-2)
被指借屏蔽投訴信息斂財,省消委昨日澄清疑點「湖北3·15網站」已臨時關閉
本報訊(記者王志新)上海《新聞晨報》報道「湖北消委被指借屏蔽投訴信息斂財」(見本報3月27日8版)。昨日,省消委舉行新聞通氣會,澄清報道中的疑點。
據《新聞晨報》3月26日報道,3月15日前夕,某企業接到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3·15」網站電話,稱該企業遭投訴。來電人員邀請該企業加入網站會員,隨後傳真消委函件及合作方案。函件中稱,遭投訴企業若每年繳納8000到2萬元不等的會員費,「3·15」網站便可屏蔽與其有關的投訴信息。
省消委澄清三個疑點。
疑點一:函件是否偽造?
《新聞晨報》報道,在「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3.15』網站(2009年)合作單位執行方案」附件中,誠信單位會員(會員費8000元/年)可享受9項回報,其中第三項為「在湖北『3·15』總站首頁消費者投訴欄中屏蔽消費者對企事業單位的不良投訴信息」。
省消委秘書長賈民鄉說,省消委沒有發函以屏蔽投訴企業信息為由吸收會員收取會費,所謂「執行方案」是偽造。省消委沒有屏蔽投訴信息的軟體和設備,不可能屏蔽企業的投訴信息。
疑點二:會費是否匯到工商局賬戶?
《新聞晨報》報道,自稱網站工作人員的鄧國喜反覆強調:「錢都是統一匯到工商局的賬戶上。」
在省消委提供的入會協議附件中,收款單位: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3·15網站,開戶賬號:052101040009741,匯入行全稱:農行東湖支行,行號:879078。
賈民鄉說,網站經費自收自支,經濟上與消委沒有任何關係,更與工商局沾不上邊。
疑點三:湖北3·15網站與省消委是何關係?
賈民鄉解釋說,省消委實行委員制,成員單位為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辦事機構掛靠在省工商局。該會章程第8條規定:不得從事商品經營和營利性服務,不以牟利為目的向社會推薦商品和服務。
而湖北3·15網站成立於1999年,是省消委唯一官方網站。創辦採取合作方式,全部由合作方投資提供軟硬體設施,網站經營「自收自支、自負盈虧」,維護和運作費用採取吸收會員單位收取會費解決,入會企業採取自願原則。
賈民鄉說,省消委只負責監督和管理網站的政策宣傳,網站則免費宣傳省消委的相關活動和工作動態,宣傳消費維權法律法規,開展消費維權知識教育,義務為消費者提供維權服務。
媒體提問再質疑
省消委向媒體提供了兩份「關於邀請誠信單位加入『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3·15網站』」的會員函:一個是鄂消委2008年12號函,一個是《新聞晨報》記者提供的舉報證據。前者聯繫電話為027—87274315、027-87317198,傳真電話為027-87274315;後者聯繫電話、傳真電話均為027-87211789。
此外,前者有份空白的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3·15網站「誠信單位」入會協議,並蓋有網站公章,後者附有《新聞晨報》報道的「執行方案」附件,未蓋章。
正版文件與被指造假文件對比,僅能證明聯繫電話被篡改過,且附件也僅僅是個空白的入會協議,引起媒體記者質疑:「省消委提供的正版函是否有造假嫌疑?」
賈民鄉解釋:省消委這份文件在省工商局檔案室有保存記錄,經得起相關部門檢查。
「省消委與3·15網站是合作關係,難道沒有合作協議?在經濟上真沒有往來?」面對媒體的質問,賈民鄉解答:合作協議至今沒有看到過,在他擔任秘書長之前,聽說省消委每年還倒貼網站2-3萬元費用,他2006年接手後就沒有資助過網站。
省消委的經費從何而來?賈民鄉回答說,省消委實際工作人員12名,活動經費每年由省財政撥款20萬元左右,省工商局每年資助一二十萬元,其餘的靠社會贊助解決,但是這個費用明顯不夠用。
湖北3·15網站臨時關閉
事件發生後,省消委研究決定:臨時關閉湖北3·15網站;組織專班調查事情真相;根據調查結果,按法律程序決定是否撤銷湖北3·15網站。
賈民鄉表示,省消委在這起事件中負有管理不善、監管不力責任,將認真吸取教訓,查找問題,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維權和服務質量,更好為消費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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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2009-04-02/023417529992.shtml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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