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炫富事件
資料圖:郭美美時間:2011年6月20日
2011年6月20日,一位網名為「郭美美Baby」的女子在新浪微博發照片炫耀奢華生活。由於其身份認證是「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引發公眾對紅十字會、及其相關機構募集款項使用的質疑。此後,紅十字會三次在官方網站發表聲明,但未消公眾疑慮。2011年12月,中國紅會公布聯合調查組的調查結論,認為「郭美美」及其炫耀的財富與紅十字會無關,但商業系統紅十字會的管理存在嚴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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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責任編輯:李禹諼 張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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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14年6月21日共報道了100個事件
最新進展
秦火火獲刑3年 曾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蓄意炒作
2014年4月17日,網路推手秦志暉(網名:秦火火)涉嫌誹謗、尋釁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開宣判。法院判處被告人合併執行有期徒刑3年。
2013年8月,北京警方通報,警方打掉一個在互聯網蓄意製造傳播謠言、惡意侵害他人名譽、非法攫取經濟利益的網路推手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抓獲秦志暉(網名「秦火火」)、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兩名成員。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秦、楊等人先後策劃、製造了一系列網路熱點事件,吸引粉絲,使自己迅速成為網路名人。如利用「郭美美個人炫富事件」蓄意炒作,編造了一些地方公務員被要求必須向紅十字會捐款的謠言,惡意攻擊中國的慈善救援制度,並將著名軍事專家、資深媒體記者、社會名人和一些普通民眾作為攻擊對象,惡意造謠抹黑中傷。(來源:中國新聞網)
趙白鴿:把郭美美和紅會劃等號不理性
2013年7月16日下午,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在談及「郭美美事件」時表示,2011年底,紅會已經公布該事件的調查結果,「但是,有些人依然熱衷於把郭美美變成一個符號和紅會劃等號,我覺得這是一種不理性的表現,也是不公平的」。
趙白鴿是在參加中新網的視頻訪談時如此表示的。她認為,「對一個組織或機構的批評必須有充足證據,沒有證據或只有一點信息就無限放大是不客觀的。」她認為,中國紅十字會是目前最規範的社會組織之一,不僅有《國際人道法》和國內《紅十字會法》的規範,還有嚴密的審計、法律、社會監督體系,嚴格的國際監督體系OCAC(組織能力評估與認證會)的評估。【詳細】
尷尬紅會社監委
在決定加入中國紅十字會(下稱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下稱紅會社監委)之前,零點研究諮詢集團董事長袁岳得到許多朋友的規勸,「別蹚這渾水」。事實證明,朋友們的勸告是有道理的。
2013年的初夏,包括袁岳在內的16名委員共同組成的紅會社監委成立才半年多,公眾對紅十字會的不信任,已經波及社監委委員個人。這些本在各自行業領域內頗具聲望和公信力的專業人士,紛紛被質疑與紅十字會有利益輸送。由他們組成的社監委,不過是忙著為紅十字會背書的「公關部」。袁岳也因承接過紅十字會的評估項目並收費6萬元,受到「關聯交易」的質疑。
這個由紅十字會決定人選、並由紅十字會保障工作經費的機構,成立半年多來,並沒有贏得社會的信任,也難獨立承擔起社會監督之責。癥結不在紅會社監委,仍在紅十字會改革。【詳細】
紀念理由顯然,「郭美美事件」引發的不僅是對紅十字會的質疑,還是對中國公益組織整體公信力的質疑,質疑公益組織自身治理層面存在的諸多問題,如理事會有名無實,財務過程公開透明不足,公益和市場之間界限不清,監管主體不明、監管力度缺乏等等。「郭美美事件」於偶然間掀起巨瀾,將這種治理困境全方位、多層次地揭示出來,使我們不得不去切實反思公益組織存在的諸多問題及其成因,進而思考和推進公益組織的改革之策。
公益組織的生命力在於公信力,即公眾對公益組織的信任。而公益組織治理困境的根源在於公信力缺失。以紅十字會為焦點的此次信任危機,拷問的不僅是紅十字會,更是整個中國公益組織的治理困境。今天,公眾已經覺醒,改革的契機已經出現。接下來,我們期盼紅十字會這類公益組織自身的覺醒和行動。 【詳細】
人物介紹郭美美,原名郭美玲,微博昵稱「郭美美baby」,微博原認證信息顯示為「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1991年出生,湖南益陽人,父母早年離異,跟母親生活。2011年6月,因在微博上多次發布豪宅、名車、名包等照片,被網友發現,被指炫富。
事件起因
郭美美和她的瑪莎拉蒂。圖片來自新浪微博
2011年6月20日,網友「新疆楊雲」發布一條微博:一個經過新浪微博實名認證的網友郭美美,年僅20歲就當上「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並且開著價值數百萬元的跑車,住著億萬豪宅。
他懷疑郭美美的金錢來自人們的捐款,希望有識之士都轉發。網友「殷立新」注意到了此條微博,稍加改編,冠上「網路質詢令」的名頭並予以轉發。
隨後,僅新浪和騰訊兩家就有近50萬條微博湧現。百度數據顯示,關於郭美美的日均搜索次數從起初的3.7萬,一躍到23.7萬次。籍籍無名的郭美美一夜爆紅。
2011年6月22日,中國紅十字發表公開聲明稱「郭美美」與紅十字會無關,新浪也對實名認證有誤一事而致歉。【詳細】
郭美美回應2011年6月21日,郭美美首度在微博上回應稱:她所在的公司「與紅十字會有合作關係」,簡稱紅十字商會,「我們負責與人身保險或醫療器械等簽廣告合約,將廣告放在紅十字會免費為老百姓服務的醫療車上。之前也許是名稱的縮寫造成大家誤會。」
3個多小時後,郭美美將上條微博刪除,又發表一條微博解釋,「紅十字協會和紅十字商會根本就是兩個不同性質,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揪著紅十字這三個字不放過呢,這跟人同姓或者同名是一個性質。」但隨後這條微博也被刪除。
2011年6月26日,郭美美連發三條微博,稱自己「愚昧無知」、杜撰了「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身份,並向中國紅十字會與關心此事的網友致歉。
2011年8月3日,郭美美母女接受郎咸平專訪時表示,中紅博愛股東王軍是其「乾爸」,而王軍是深圳的房地產商人,瑪莎拉蒂為王軍所贈。【詳細】
紅十字會回應2011年6月22日,中國紅十字會發布聲明稱:經調查核實,該會沒有「紅十字商會」機構,也未設有「商業總經理」職位,更沒有「郭美美」其人。 2011年6月24日,紅十字會向警方報案,決定啟動法律程序,維護紅十字會的合法權益和良好聲譽。 2011年6月27日,國家審計署審計工作報告披露,紅十字總會2010年度預算執行和財政收支中存在多項問題,包括一份合同金額超出中標金額420.33萬元的設備採購。 【詳細】
2011年6月28日,中國紅十字會召開發布會,重申沒有「紅十字商會」機構,也未設「商業總經理」職位,更沒有「郭美美」其人。【詳細】
2011年6月末,中國紅十字會秘書長王汝鵬表示,將推出「中國紅十字會捐款信息管理系統」,通過網路平台對捐款的接收、管理和資助流向進行在線查詢。【詳細】
2011年7月4日,中國紅十字會秘書長王汝鵬在其個人博客上就「郭美美事件」作出回應,他表示,該事件反映了行業紅十字會乃至整個紅十字會系統在組織建設、業務開展、資金籌集、項目運作等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和挑戰。【詳細】
2011年10月10日,中國紅十字會在「郭美美事件」後首次出現重要人事調整,61歲的王偉不再擔任該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由人口計生委原副主任趙白鴿接任。但有關人事稱此次為正常人事調整,與「郭美美」事件無關。【詳細】
2011年12月31日,由監察部、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北京劉安元律師事務所、中國商業聯合會和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公布郭美美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商業系統紅十字會沒有任何關係,其炫耀的財富與紅十字會、公眾捐款及項目資金沒有任何關係。【詳細】
相關語錄「做生意其實沒有賺錢,在湖南還賠了七八十萬元。還有收入就是打麻將。我媽媽打麻將很厲害。」
——「郭美美事件」的主角郭美美近期頻繁接受媒體採訪,在2011年9月9日的一次視頻採訪中,郭美美在回應記者關於收入來源的質疑時稱。
「這個事實際上很簡單,就是紅會批准了一個商業紅會,商業紅會在沒有投一分錢的情況下,自己去找企業,結果找來了一個王鼎公司,王鼎公司有一個王軍,郭美美和王軍不知道是什麼關係,王軍給她買了車、買了包。就是這樣一個故事。」
——2011年12月7日的中國紅十字會報告會上,常務副會長趙白鴿稱,「我原來以為中國是多麼差啊,但我現在發現,紅會的治理問題,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
相關機構中國紅十字會組織架構(點擊查看詳細)
商業系統紅十字會(商紅會)
「郭美美炫富」導致紅十字會信任危機,起初牽涉其中的所謂「紅十字商會」被證實其實是「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其是由中國商業聯合會於2000年11月15日向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提出申請,經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批准成立的行業紅十字會組織(非法人性質)。
2011年7月7日,中國紅十字總會透露,已暫停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一切活動,並邀請審計機構對其成立以來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同時還商請中國商業聯合會成立調查組,調查媒體所反映的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運作方式問題。【詳細】
2011年12月31日,中國紅十字會通報了對商紅會的調查處理情況,調查結果證實,商紅會中不存在「紅十字商會」這一機構;郭美美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商紅會沒有任何關係。通報稱經中國商業聯合會同意,決定撤銷商業系統紅十字會,並將依據法律法規對遺留問題進行相應處理。【詳細】
天略集團
有網友爆料稱:中國紅十字會下面有個「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商紅會指定深圳天略集團做勸募。錢募到後,由天略集團和中國紅十字會分成。更有不明來源的信息,指稱郭美美與天略集團董事長丘振良有關聯,引發坊間嘩然。
6月24日,商紅會和天略集團發布聲明稱,2006年至2008年,天略集團曾向商紅會捐贈過「校園安全行動保險卡」,舉辦過一次附捐拍賣會。其間,天略集團擬和商紅會共同策劃「全國紅十字勸募活動」,但是沒有組織實施。此後,雙方未進行過任何合作,更不存在善款分成。【詳細】
王鼎公司
2011年6月30日,商紅會副秘書長發表信函解釋了王鼎公司與紅十字會的關聯,但聲明公司和郭美美沒有任何關係,並稱王鼎公司的做法正是「探索公益事業的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化模式」。【詳細】
12月31日,中國紅十字會通報了對商紅會的調查處理情況,通報稱王鼎公司與商紅會存在利益關聯。2005年1月和2006年1月,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先後被商紅會聘任為副會長和副秘書長。王鼎公司相關負責人的雙重身份和所開展的項目存在利益關聯,嚴重違反了公益組織原則。【詳細】
中紅博愛
中紅博愛是2008年由王鼎公司和北京聖華傑廣告傳媒公司出資5000萬元成立,王鼎公司持有其30%的股份。2008年10月,根據商紅會的申請,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與商紅會、中紅博愛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推進「博愛服務站」項目。【詳細】
2011年11月,郭美美和中紅博愛主席翁濤曾在微博上相互指責,郭美美稱翁濤為爭奪中宏博愛的股權,誣陷郭美美是王軍二奶,更指翁濤曾坐牢。此後,翁濤對此作出回應,承認自己曾坐牢,但同時確定郭美美為王軍女朋友,並指責郭美美造成了中紅博愛股權沒有價值。
2011年12月13日,翁濤發布微博稱,已經向深圳市羅湖區法院遞交了起訴書和相關材料,正式起訴郭美美誹謗。【詳細】
相關事件【專題】河南宋基會建巨型宋慶齡雕像
「盧美美」事件
因與郭美美有不少相似之處而被媒體稱為「盧美美」的盧星宇,身陷一個名為「中非希望工程」的慈善項目爭議。
該項目由「希望工程」的發起者--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與「世界傑出華商協會」共同發起,宣稱將用15億元在非洲援建1000所小學。而盧星宇,正是「世界傑出華商協會」的執行主席盧俊卿之女。【詳細】
河南宋基會陷質疑
2011年11月3日,高達24.15米的宋慶齡雕像現身鄭州市鄭東新區,這座雕像由河南宋慶齡基金會(簡稱河南宋基會)定製。雕像基座佔地800多平方米,將設計成一個會議廳。雕像所在的項目名稱為河南宋基會青少年兒童活動中心。2011年11月8日,媒體報道該項目是河南宋基會「自籌」4億元建設。曾因「善款放貸」等問題公信力受損的河南宋基會,再次引發輿論的關注與質疑。。【詳細】
社會捐贈下降
2012年全國接收國內外款物捐贈總額約817億元,較2011年下降3.31%。2011年全國接收國內外款物捐贈總額約845億元,比2010年下降18.12%。捐贈總額連續兩年下降,但降幅趨緩。
2012年全國各級紅十字會系統接收社會捐贈21.88億元,佔全國捐贈總量的2.68%,與2011年相比下降了6.79億元,同比下降23.68%,這也是紅十字會系統接收社會捐贈額的連續第二年下降,2011年降幅達57.39%。
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劉佑平表示,紅十字會近兩年來的募捐額雖然下降明顯,但隨著郭美美事件帶來的影響逐漸進入衰退期,再加上紅會這兩年啟動的各項改革非常有成效,預計從2013年開始,紅十字會接收募捐的情況將會有比較好的轉向和改觀。 【詳細】
評論與反思
中國紅十字會秘書長王汝鵬:這次因郭美美事件引起的對中國紅十字會的質疑,是某種社會情緒的一次厚積而發,雖然具體質疑的對象是中國紅十字會,但值得中國所有的公益慈善組織引以為鑒,並切實改進我們的工作,提高規範化管理水平,提高執行效率,推進公開透明,做透明的錢口袋。【詳細】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涌:「郭美美事件」以戲劇化的方式觸及了中國慈善組織的公信力問題,讓人反思問題的根源。可以說,國家壟斷與信息不透明是中國慈善業的兩大毒瘤,它不會結出什麼善果。也許「郭美美事件」只是一個前奏,高潮還在後頭。【詳細】
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劉勝軍:要徹底打消公眾的疑問,紅十字會必須毫無保留地還原真相;更重要的是打破紅十字的「壟斷慈善」,降低慈善組織的進入壁壘,允許更多競爭,以合理競爭來激勵公益組織從善。【詳細】
NGO研究專家、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王名:近期媒體爆出的「郭美美」、「盧美美」等事件,體現了中國公眾對公益事業的強烈關注,這是一種進步。同時,公眾不必一味追究慈善資金的來源,而應該更多關注公益慈善組織的制度轉型。【詳細】
獨立學者秋風:慈善公益組織恢復公眾信任的唯一辦法,就是從左右兩個方向劃清界線,釐定自己的角色:一方面,與行政部門劃清界線,真正獨立地運作。另一方面,抵制商業化的誘惑,決不捲入任何商業性活動。【詳細】
記者點評中國紅十字會有7萬多個獲得充分授權並獨立管理捐贈財產的紅十字會基層組織,監管如何落實,尚未見有可操作的辦法出台。【詳細】
——財新記者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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