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法詞造句解釋版??第1課
生活是問題疊著問題;英語也是一個問題接著另一個問題。
第一節 他是誰?
[問題]
當我們看到一位陌生人後,第一個問題就是:他是誰啊?
比如說:我們看到美國總統的照片,漢語的辭彙順序:他是誰?
英語的辭彙順序是:誰是他?Who is he?
該問句需要用到的英語單詞如下:
問號詞中的疑問詞:誰who;
動詞中的連繫動詞be(am、is、are)中表示單數第三人稱的 is;
代詞中的第三人稱代詞:他 he;
[詞法]
人稱代詞還有:
第一人稱單數:我I
第二人稱單數:你you;
第三人稱 單數:他he 、她she、它it;
第一人稱複數:我們we;
第二人稱複數:你們you;
第三人稱複數:他們they。
以上單詞是主格,就是在句子中做主語的代詞。
其中「你」和「你們」都是同一個單詞you,單數或者複數可以根據連繫動詞來判斷,You is a teacher。你是一位老師;You are teachers。你們是老師。
[句型]
舉一反八,類似句型有:
我是誰? Who am I?
你是誰? Who are you?
他是誰? Who is he?
她是誰? Who is she?
它是誰? Who is it?
我們是誰?Who are we?
你們是誰?Who are you?
他們是誰?Who are they?
[句法]
英語的句子按照說話的目的分四類:1、陳述句(肯定語氣、否定語氣);2、疑問句(一般疑問、特殊疑問、選擇疑問、反意疑問);3、祈使句;4、感嘆句。以上採用疑問代詞who、whom、whose、what、which,或者採用疑問副詞when、where、why、how開頭提問的句子就是特殊疑問句。
第二節 他是貝拉克·海珊·奧巴馬二世
我們知道現在的美國總統的姓名是貝拉克·海珊·奧巴馬二世。用英語表示Barack Hussein Obama II ,最後的「II 」是羅馬數字 2 的意思。 也可以稱其為 Barack Hussein Obama, Junior。
所以當聽到有人指著照片問你:他是誰啊?Who is he?
用中文回答順序:他是貝拉克·海珊·奧巴馬二世。用英語回答順序:He is Barack Hussein Obama ,Junior.
[詞法]
英語名詞分兩大類:
一是專有名詞,如同人名、地名、國名這類專門用來表示在某範圍內唯一存在的名詞。比如中國在地球上只有一個,所以China就是個專有名詞。二是普通名詞,包括可以用數字統計的可數名詞:個體名詞和集體名詞;還包括不可以用數字統計的不可數名詞:物質名詞和抽象名詞。
而人的姓名屬於專有名詞,第一個字母要大寫。
[常識]
中文姓名的順序和英語姓名的順序是不一樣的。我們中文姓名是:姓在前,名在後;比如周恩來,姓周,名恩來。而英語的姓名是相反的:名在前,姓在後,中間還可能有一個名。
英語姓名NAME的簡介: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
教名 + 中間名 + 家族姓氏。
given name +middle name +family name
或者:
第一名字 + 中間名字/第二名字 + 最後名字/姓氏
first name + middle name/second name + last name /surname
比如:
George Herbert Walker Bush 喬治·赫伯特·沃克·布希,美國第41任總統。
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 威廉·傑斐遜·柯林頓,第42任美國總統。
George Walker Bush 喬治·沃克·布希為美國,第43任總統。
George是教名,按照英語習俗,一般嬰兒在接受洗禮的時候,由其牧師或父母朋友為其取的名字,類似中國人的乳名、小名、昵稱,可以稱呼一輩子的,可以直接稱呼。
Walker是中間名字,可以縮寫,可以省略,所以姓名一般可以寫成George W. Bush或者George bush。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於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那麼Bush就是姓,家庭名字,類似中國人的家族姓氏,意思是「灌木叢」。
[常識]
在教名或乳名的前面不適合加稱謂Mr.先生、Mrs.夫人、Miss.小姐、Ms.女士等等。不可說:Mr. +教名或乳名。
而在姓氏之前可以有人際稱謂,如Mr.先生、Mrs.夫人、Miss.小姐、Ms.女士;可以有職務、軍銜之類。Dr.博士 Prof.教授 Pres.總統等等;而Sir 僅用於教名或全部姓名前。比如:
Mr. Bush 布希先生
Mrs. Bush 布希夫人
Miss. Obama 奧巴馬小姐
Ms. Obama 奧巴馬女士
Dr. Edison 愛迪生博士
Prof. Smith 史密斯教授
Pres. Obama 奧巴馬總統
Sir John Smith 約翰·史密斯爵士 (注意:Sir後面沒有小黑點)
Barack Hussein Obama, Junior 貝拉克·海珊·奧巴馬二世,第44任美國總統。
Barack,來自阿拉伯語,代表「被祝福」的意思。
Hussein,是他祖父的名,來自阿拉伯語,代表 「好」,或者 「英俊的人」。
Obama,這個姓是他高祖父的名通曉Luo部落文化和語言的專家認為,動詞Bam的含義是「彎曲」,他的高祖父出生的時候可能一隻手,或者一隻腳有點彎曲,也可能是出生的時候,臀部先出來。
根據有些國家的傳統,有時候,父親會給自己的兒子取和自己一樣的名字。為了區別,就加入羅馬數字。也可稱其父親為Senior,中文翻譯為 「老」。兒子為 Junior,中文翻譯為「小」。
夫人:米歇爾·拉沃恩·奧巴馬(Michelle LaVaughn Obama);
女兒:瑪麗亞·安·奧巴馬(Malia Ann Obama)、娜塔莎·奧巴馬 ( Natasha Obama);
寵物:葡萄牙水犬(名字為波bo)
[句法]
句型:他是誰? Who is he?
回答: 他是貝拉克·海珊·奧巴馬二世。 He is Barack Hussein Obama, Junior.
舉一反八,類似問答如下:
我是誰? Who am I? You areGeorge Walker Bush. 你是喬治·沃克·布希。
你是誰? Who are you? I am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 我是威廉·傑斐遜·柯林頓
他是誰? Who is he? He is Barack Hussein Obama. 他是貝拉克·海珊·奧巴馬。
她是誰? Who is she? She is Malia Ann Obama. 她是瑪麗亞·安·奧巴馬。
它是誰? Who is it? It isbobo. 它是波波。
我們是誰?Who are we? You are the Bushes. 你們是布希一家人。
你們是誰?Who are you? We are the Clintons。 我們是柯林頓一家人。
他們是誰?Who are they? They are the Obamas。他們是奧巴馬一家人。
[詞法]
一般姓名是專有名詞,強調唯一性,只有單數,比如:Mr. Obama 是說奧巴馬先生一個人,但要表達奧巴馬的一家人,那麼專有名詞就要轉化為集體名詞,就有了複數變化,名詞後面要加s或者es,詳細規則查看語法書中的單數名詞變複數的內容,同時也是特指的一群人,用the Obamas來表示這一家人。
當我去國外旅行通關的時候,如果人家問我:請說出您的全名。Your full name,please。
我必須說出我的全名:我是貝拉克·海珊·奧巴馬 My name is Barack Hussein Obama。
如果人家問我:請說出我的名字開頭。Your initial,please。我必須說出我姓名的開頭字母:
我的名字是B.H.O. My name is B.H.O.
[常識]
知道了人家的姓名,還有一個怎麼稱呼對方的問題。為了正確、恰當地稱呼對方,必須尊從當地的習慣。下面介紹一些社交場合常用的稱謂;
1.先生、太太、小姐、女士。
這是最普通和常用的稱呼,適用於一般的男子和女子。稱男子為某先生,已婚婦女為某太太,未婚婦女為某小姐.這種稱呼比較正式,是尊重的,但不是親密的。
在稱呼先生、太太或小姐時,可以帶上對方的姓名,也可以只帶上姓,但不能單獨帶名而不帶姓.例如,可以稱「約翰·史密斯先生(Mr.John Smith)」,也可以稱「史密斯先生(Mr.Smith)」,但不能稱「約翰先生(Mr.John)」.如果雙方比較熟了,可以只稱名而不帶姓,那就不必冠以先生、太太或小姐的稱呼了。
對於一對夫婦來說,先生和太太的稱呼可以聯用,如稱「史密斯先生和太太( Mr.& Mrs. Smith")。
關於小姐(Miss)的稱呼,不但未婚的姑娘可以用,單身的老太太也可以稱小姐。對於不了解婚姻狀況的女子,也可稱小姐。現在有一個比較新的詞「Ms」,也很通行。對於年長而婚姻狀況不明的女子,可以稱「Ms…·」即某某女士。
美國總統(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是美利堅合眾國的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同時是美國行政部門的最高領袖與三軍統帥。一般稱為:Mr. President(總統先生)。
2. 先生(Sir)和夫人(Madam),是對地位較高、年齡較長者的一種尊稱。使用時,也可以不帶姓名。
3. 閣下(Excellency)是對地位高的官方人土的尊稱。例如,對主席、總統、總理、部長、大使等均應稱閣下。對女部長、女大使等也稱閣下。如系當面稱呼,可用第二人稱「Your Excellency」;如用第三人稱時,則分別為「His Excellency」或「Her Excellency」。如在場有數位貴客,可用多數稱呼「Excellencies」。但在美國、德國和墨西哥,很少用Excellency,在美國,行文中較多使用「Your Honorable」。
4.對王室及貴族的稱謂。對國王、王后可(直接稱呼) Your Majesty;(間接稱呼) His [Her] Majesty;對王子、公主、親王可稱「殿下(Royal Highness)」。在英國,對有爵位者包括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和侯爵的兒子,伯爵的長子,均可稱「某某勛爵(Lord …)」。對他們的夫人和公、侯、伯爵的女兒,以及新封的女伯爵、子爵、男爵,則可稱「某某貴夫人、小姐或女勛爵(Lady…)。」
5.對於有學銜、軍銜、技術職稱的人士,可以稱呼他們的頭銜.例如,某某教授、某某博士、某某將軍、某某工程師等.對於參議員、律師、醫生、主教等,也可以在稱呼時,在他們的姓名前冠以職銜。如克拉克參議員、布朗律師、格林醫生、懷特主教等。但是,外國人一般不用行政職務稱呼別人.不稱呼」某某局長」、「某某校長」、「某某經理」等。而可以在介紹時說明被介紹者的職務。
6.社會主義國家之間.可以用職務相稱,或按國際通用的習慣稱呼,也可以用「同志」相稱呼。
在美國,人們常把直呼自己的名字,視為一種親切的表示。通常,見面之初.彼此不太熟悉,仍應稱呼「某某先生」、「某某太太」等,以示尊重。稍熟以後,就改用名字相稱,不再冠以「先生、太太、小姐」等。有時,對方會主動熱情地告訴你:「我叫詹姆斯·威爾遜,不必叫我威爾遜先生,就叫我詹姆斯好了。」美國有一家雜誌曾就稱呼問題在15O種工商行業中做過調查,結果發現其中85%的稱呼只喊名字.但是,對於長者,有身份地位的人,不顧對方的習慣,也不論在什麼場合,就直呼其名,也會失禮,不可魯莽。
對於關係十分親近的人,如父母對子女,兄弟姊妹之間.摯友之間.互相稱呼還使用呢稱(愛稱),即將名字的字尾加以變化.如John變成了Johnny;James變成Jimmy;Thomas變成Tom。有時,一個名字還可以有多種變化,如女子名Elizabeth(伊麗莎白),可以變成Eliza(伊麗莎)、Elise(愛麗斯)、Liza(麗莎)等等,至於使用哪一個,可由本人喜歡決定。到時候,她會告訴你,「你叫我麗莎(Liza)好嗎?」
如果相互之間的關係未達到那一步,而貿然使用呢稱,也會是一種冒失。一般地說,在朋友之間使用呢稱。青少年之間比成年人之間多;美國人比英國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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