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生蝶:試論中國社會傳統極權體制的文化構成(四)
07-05
四 儒教文化——中國封建極權體制的政治倫理學 「五四」時期提出的「打倒孔家店」的口號,由於混淆了儒家思想和儒教文化的許多本質上的差別,未對這兩個概念和系統進行深入的解讀和分析,從而製造了一個歷史冤案。這個冤案的造成,形成了一個將孩子和髒水一起潑出去的局面。當發覺中國歷史上兩位最偉大的思想家被當作一盆髒水潑出去於情於理實在太荒唐時,於是又有人將髒水和孩子一起撿回來。不信,只要看看大量出現的「明君清官戲」,看看鋪天蓋地的「皇家」、「御用」詞語,看看「儒家資本主義」的鳴鑼登場,就可以知道。在中國,這種偷換概念的尷尬戲還遠遠沒有落幕,這個孔孟的歷史冤案還至今未能昭雪。孔子、孟子如果泉下有知,仍然只有啼笑皆非的份! 孔子和孟子出現在百家爭鳴的春秋戰國時代,是當時流派紛呈、群星燦爛中的兩顆最耀眼的明星。他們的許多思想至今閃耀著人文精神的光輝。孔子作為儒家思想的奠基人,集教育家、政治思想家和文學家於一身。他的思想體系的構成是以一系列基本概念為基礎的。這些基本概念就是仁、禮、義、信、孝、悌、忠、恕、中庸、德、道等。這些概念從血緣親情之愛出發,推廣到「仁者愛人」,都是人性化、人情化的。這些概念的核心是「仁」和「禮」。「仁」是一種道德觀念和品質;而「禮」是一種社會政治制度,也是一種倫理規範。「仁」是道德的屬性;而「禮」是道德的標準。二者結合,就成就了國家社會的一種高境界。這種高境界還必須以個人修養的義、信、孝、悌、忠、恕、中庸、德、道的思想品質來成就維護。尤其為了防止走極端,而強調了「過猶不及」的中庸之道。這是一種理想的社會境界。 孟子作為儒家思想的第二奠基人,在孔子思想的基礎上發展出仁政說、民為邦本說、民貴君輕說。他主張「明君制民之產,必須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主張「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並提出:「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主張要「善養吾浩然之氣」。所謂「浩然之氣」,實際上是道德修養的精神境界。是一種視名利如糞土,可以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的精神境界。這一系列的學說主張無不是以人類性善為出發點的。 孔孟的儒家學說帶有濃厚的人性化的理想色彩。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是一種理想的社會秩序的表述,追求的是各自守住自身角色和職責的境界。雖然在孔子的民本思想中也有濃厚的役民、使民、治民色彩,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仍不失為一種承認現實、合情理的「仁政」。 總之,以孔孟為代表的先秦儒家學說是中國傳統文化中代表社會正義、公正、良知的主體部分。中國要構建一個人性化的倫理道德體系,除了自由、民主、法制、人權這些人類普適性的價值理念外,還有必要保留具有自身民族文化特色的倫理道德框架。先秦儒家思想的許多內容是可以發揚的。 秦始皇在法家人物的幫助下,建立了大一統高度中央集權的皇權制度。法家人物在政權體制及法律制度方面的設計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相當完備全面的。也就是說法家人物為傳統皇權設計了一個完備的法統。但是,在社會倫理道德層面、即道統方面的設計,卻由於他們個人人格的卑鄙惡劣而幾乎是空白。一個缺乏道統的社會,是經不起倫理追問的社會。秦王朝的暴虐統治、短命是它必然的結果。缺乏道統也是原因之一。 到了漢代,最高統治者當然要汲取前朝的教訓。劉邦實行了一系列輕徭薄賦、與民休息、因任自然、無為而治的黃老之術。所以他雖然保留了大一統的皇權制度,但社會矛盾得到了緩解,進入了相對和平安定的恢複發展期。劉邦起用儒生叔孫通,制訂了朝儀。叔孫通是一個所謂「知時變」的人,他「所事者且十主,皆面諛親貴」。這樣一個知時變的反覆小人制定的朝儀,就是要使群臣在皇帝面前「莫不震恐肅敬」、「無敢歡嘩失禮者」。這種朝儀之所以成為後世朝儀的範本,是因為它從形式制度上、心理層面上,固定了臣下對皇帝的屈從地位。它通過一系列程式化的語言、音樂、儀仗、規格以及五體投地的肢體語言,將皇帝定位於神聖不可侵犯、並且必須百分之百臣服的地位。西方君主和臣下的關係,遠沒有達到這種絕對化的程度。西方臣下參見君主單腿屈膝的跪姿,是保留最後一點反抗可能的象徵。這種姿勢保留的心理意義是不可輕估的。叔孫通的歷史作用,就是先期為儒教的建立準備了一整套宗教化的禮儀制度。 到了漢武帝時,劉徹起用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由此開始奠定儒術在中國思想領域的統治地位。董仲舒建立的儒學系統,淡化了先秦孔孟儒家思想人情化的倫理親情色彩,將儒學改造成為一整套以天人感應為核心,以陰陽五行為骨架的神學化系統。這套系統的核心是神化皇權統治、規範皇權秩序,強調「君權神授」。為皇權提供了神學根據。儒學系統在他手裡變成了一個類宗教的神學化系統。從而使儒學實際上變成了「儒教」。這就是董仲舒改造儒學的實質所在。 「陰陽五行、四時四方」的宇宙構成,三綱五常的倫理規範,構成了董仲舒對宇宙和人類社會的解釋框架。這是一個宗教系統首先必須建立的框架。然後就要找一個崇拜對象,儒教要求人們崇拜的對象是一位人間神——皇帝。他是一個活的自然人,這個自然人要生老病死,因此這個崇拜對象也是不斷變動的。但是君權神授,天人合一的解釋,使他被神化了。這已經完全背離了孔子「不語怪力亂神 」的原則。 儒家哲學是入世哲學,而宗教哲學是出世哲學。於是試圖把儒家思想變成儒教的企圖,便有了一個先天的大缺陷,是一個幾乎無法調和的矛盾。所以董仲舒創立的儒教系統,雖然具備宗教的所有特徵,我們還是只能將其稱為類宗教。這種類宗教要充當一個民族的精神家園的角色。便存在一個巨大的、無法彌補的缺陷。因此它導致了中華民族宗教意識的淡薄和精神家園的信仰缺失。 董仲舒構建的神學化的天人合一的思想體系淡化了先秦儒家推重的人情化的倫理親情,淡化了孔孟的「民為邦本」「民貴君輕」的仁政思想,淡化了「仁、義、禮、智、信」的真實內涵,強化了皇權統治和封建秩序。這種一淡化、一強化的過程,便完全改變了儒家學說的性質。這種留名去實的偷換概念手法,成為後來歷代中國統治者的慣用手法。後來歷代被官方推崇的所謂儒學大師,逐步完善補充著儒教思想體系,加深著儒教和封建政治的結合,無不是採用這種手法[愈走愈遠]。歷史上眾多的儒教學派和汗牛充棟的儒教典籍,無不是離孔孟思想的主旨越來越遠,而且大多變得玄而又玄、不知所云! 從此孔孟儒學被皇權制度整體劫持,充當著它政治倫理的支柱。儒學的精髓部分被淡化、被偷換、被抹煞。雖然宋明理學是儒學某些內容的發掘與發揚,促成了皇權體制內理性精神一定程度的回歸,但並不能改變儒學被整體劫持、淪為皇權制度思想精神奴僕的狀況。中國儒教的這個類宗教系統,作為中國居主體地位的意識形態,始終是中國封建統治者的思想統治資源。不管歷史上的皇帝是迷上了佛教或道教,甚至是迷上了某種外來的意識形態,抑或是最高統治者成了外來民族的人,其實從鞏固皇權統治的角度看,他們吃的還是儒教的飯。因為中國的臣民已經被儒教教化得即使在潛意識裡,也是見了皇帝菩薩就磕頭、只要是正統就擁戴的地步。 這種類宗教的政治意識形態始終在全面地影響著中華民族,因而導致中國二千餘年都處於一種類政教合一的社會形態中。大家知道,世界歷史上,不管什麼樣的民族國家,當它處於政教合一的社會形態時期,無一例外地是處於它的歷史黑暗期。因為政教合一時期,必然是統治最極端的時期。中國就是這樣通過儒教的思想統治,而長期地處於一種類政教合一的社會形態之中。在這種社會形態中,國家全面地控制著國民的政治生活、經濟生活、文化生活、精神生活,把社會的內在活力扼殺到極致。 正因為有了這種長期的類政教合一的社會形態的基礎,所以在歷史的個別時期,例如「文化大革命」時期,國家權力的角色成為了萬能的角色。國家社會一體化的程度達到了世界歷史上絕無僅有的程度。一種極為簡單的社會生活模式,就如此地規範著一個大國的幾億人民,從而使整個國家處於一種宗教式的狂熱之中。絕大多數人民物質生活貧乏,到了僅夠維持生命的邊緣。這就是中國式的類政教合一社會形態的極端形式! 我們民族應該警惕這種類政教合一的統治形式,因為它帶來的災難實在太多。國家權力、公共權力絕對不應和任何一種意識形態系統合而二為一、混為一談,否則就很難控制國家權力的惡性膨脹。國家權力就肯定會異化。人民的自由民主的權利就只能是一句空話! 因為知道法家人物的名聲太臭,後來的中國統治者大多遵循行法崇儒、陽儒陰法、儒法互補的政治路線。對法家的政治理論和制度設計是只做不說,對儒家的理論則是只說不做。至於歷史上的極個別統治者公開地跳出來崇法貶儒,那隻不過是其邪惡本性無恥流露的瘋狂罷了! 先秦時期的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本來是在理念上完全不相容的兩個思想體系,後來卻被中國的封建統治者強紐在一起。溫柔敦厚,以教化為主要特色的牧師職能,由儒教擔任;殘暴嚴酷,以嚴刑峻法為主旨的劊子手角色,由法家充當。從而完成了專制統治的超穩定結構的構建。這種道統和法統充滿著矛盾的結合,是中國文化中的一個奇怪現象,也是中國的許多矛盾現象之源。老莊因應自然的治國思想,老子「治大國如烹小鮮」的警告,對於儒法互補的治國方針已成定局的中國,無異於對牛彈琴。從此,這個大國就被翻來覆去的折騰,折騰成為一種歷史機制,再也無有寧日。 董仲舒以後的儒教在不斷地為封建極權體制構建一個政治、哲學、倫理、道德體系。在中國歷史上為儒教理論作出貢獻的人物很多,諸如周敦頤、程顥、程頤、朱熹、王陽明等。他們之中也不乏品質卓異、人格高尚的學問家。但是由於思想上是以承認一個巨大的神學化的專制系統為基礎,所以他們思想上的努力結果必然歸根結底是為維護這個基礎服務的,而內容也是以增強這個神學化專制系統的倫理道德色彩為主旨,結果構建起一個虛空道德體系。 倫理學應該是「一門使人類光榮的科學」。使人類光榮首先必須以人為本,充分體現人文精神和人類關懷。而歷代的封建儒教學說構築的倫理學框架首先確立是「君臣父子」,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是「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這樣的道德秩序。這些倫理道德標準的設置以漠視個人生命存在的價值、以抹煞生命需求為基礎,本質上是反人性、反人類的。在中國儒教的道德標準中,道德的理由要勝過敬畏,珍惜生命。直至現在,這種觀念仍深刻在中國人的潛意識裡。漠視生命,不能善待生命,仍是中華民族骨子裡的傳統。 儒教的倫理道德觀有意淡化了孔孟思想中的人性、人權思想。幾乎完全抹煞了人作為「經濟人」「生物人」的基本屬性。它使物慾成為一種罪惡,把「道德人」的屬性拔高到「存天理,滅人慾」的地步。 而這種倫理道德設計,致使社會多數成員並不從內心認同這種道德說教,也並不真正將其作為道德標準遵循,從而導致中國的倫理道德長期只是一種蒼白、虛無的設置。這種歷史現象導致以人性、人權為基礎的倫理道德體系建立不起來。符合人性的倫理道德的缺失產生了一輪又一輪的心智迷失、道德淪喪時期的反覆出現。 這也是中國的虛偽文化成為一種文化性存在的歷史原因。中國新的倫理道德建設,在封建帝制復滅後,卻仍然始終遵循著儒教倫理道德的思路,遵循著樹立「道德人」、抹煞「經濟人」、「生物人」屬性的思路。例如「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就是這種「道德人」標準的現代版。 儒教的這個道統體系是封建專制統治的理由。最高的理由是「君權神授」。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有一段重要論述:「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號為『天子』者。宜視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號為『諸侯』者,宜謹視所侯奉之天子也;號為『大夫』者,宜厚其忠信,敦其禮義,使善大於匹夫之義足以化也;『士』者,事也,『民』者,瞑也,士不及化。可使守事從上而已。」以上論述,可見君、臣、民的不同地位、不同層次有不同的要求。對「君」的道德要求幾乎是虛設的,因為「天」是虛的。而『民』者瞑也,瞑即是翕目,就是瞎子,是幾乎不需要考慮的。在中國的歷代統治者心目中,老百姓從來沒有重要地位。因為他們手中沒有任何意義上的選票。嚴密的統治制度使老百姓在絕大多數時候並不構成對統治的威脅。 儒教文化賦予了皇帝這個自然人以足夠的神性,不管是誰當上了皇帝,他就是聖人,就是全知全能的。至今還有許多中國人仍習慣性的把最高統治者看作是全知全能的。正是這種儒教文化使中國曆朝歷代的最高統治者總是用居高臨下的眼光來看待宗教。他對宗教的推崇是有限度、有保留、具功利性的,內心深處缺乏對神靈上天的敬畏,更遑論足夠的感激了。 這種最高統治者對神靈上蒼缺乏敬畏感激的心理狀態,導致了最高統治者在心理上缺乏對自我的制約,導致了在許多皇帝身上狂妄暴虐不仁的經常性暴發。尤其是秦始皇,焚書坑儒、毀各國宗廟、遷徙富戶、熔鑄金人等大規模毀滅歷史文化的行為,是帶了一個惡劣的歷史之頭。使後來中國歷史上多次出現滅佛滅道以及象「文革」那樣大規模毀滅歷史文化行為的經常發生。 中國政治道德標準的多重性構成了人格的多重性。皇帝的政治道德和臣民的政治道德,儒教雖有所規範,但「民貴君輕」「仁政」從來只是幻想。官場的潛規則、暗規則與儒教的明規則總是大相徑庭。皇帝的不遵守政治道德的胡作非為,臣下會為其製造千百個理由,並會為胡作非為造成的巨大惡果百般遮瞞,寫歷史時會「為尊者諱」。所以中國的歷史也總是雲遮霧罩。 就這樣,由於儒教的努力,中國的專制制度成為一種由神話和謊言組成的巨大系統支撐著的制度,成為一種依靠暴政、暴力維持的制度。「天地君親師」是儒教倫理等級的典型表述,而後來改為「天地國親師」仍是儒教色彩濃厚的典型表述。其中偷換概念的玄機是不難參透的。 有人說:「西方人是以宗教為宗教,中國人是以文化為宗教。」以文化為宗教的深層次含意是:中國二千餘年的儒教文化是將皇權體製作為一種宗教,將皇帝作為活的偶象崇拜,從而構築了一個類宗教體系,建造了一個類政教合一的社會形態。中國的統治者在二千餘年間始終非常重視意識形態上的控制。這是中國缺乏現代意義上的宗教資源的根本原因。現代意義上的完整的宗教應該是已經全面地完成了政教分離的宗教,具備有維繫社會道德和秩序的重要力量,(當然,不是唯一的力量)充當著人類精神家園的角色。而一個宗教資源缺乏的社會,就是一個如同廢墟的社會生態系統,是殘缺病態的系統。中華民族的文化重建,培養健康的宗教資源是一個重要的內容。 人類社會進入文明時代後,世俗權力和精神權力的最高代表在很長一段歷史時期是特選的對象。例如世俗最高權力的「君權神授」,例如宗教精神最高權力賦予的是耶酥、佛陀、孔子、穆罕默德等特定對象。這種特選現象是人類社會一段很長歷史時期的必然現象。這種世俗權力和精神權力最高代表的特選現象在歐洲文藝復興時期開始發生變化。宗教改革是一個宗教世俗化過程也是精神權力最高代表由特選走向普選的過程。世俗權力也通過社會的全面分權過程,逐步實現了由特選向普選的過渡。 特選的結果是導致神秘主義,而普選的結果是自由民主。這裡面的哲理內涵在當今世界已經相當清楚。政治上和思想上的進入普選結構使人類社會獲得了一個廣闊自由得多的發展空間。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次非同尋常的飛躍。而中國社會,從皇帝到聖賢,也就是最高統治者和精神崇拜對象,歷來沿著「受命於天」「天降斯人大任」的思路,從而使對象成為特選。類宗教的儒教自充當思想精神領域的佈道師後,神化了皇權倫理,與法家設計的政治體制共同構建了一個極嚴密的類政教合一的社會形態。這種社會形態使最高統治者和思想精神崇拜對象的角色模糊,其產生機制始終是特選結構。在這樣的結構中要內生一個普選結構始終困難重重,思想解放和社會分權的任務也特別艱巨。在政治上、思想上由特選走向普選是一個長期艱苦努力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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