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新員工需要注意些什麼

每一個新進公司的員工總會對新的公司,新的環境有陌生感,更有的員工無法立刻的融入到公司的規則與流程中去。在很正規的公司里,比如大型企業,因為有多年的積累和良好的法律意識,針對每位入職的新員工會有套嚴格的流程。有些不太正規或者說制度不完善的公司則不會有很嚴格的流程,來保證我們得到應該得到的。無論身處哪種情況,我們都應該清楚自己的權力和利益,要有意識地加以維護。以下幾點是我們應該維護的權利。

一、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法規定,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同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在此要特別提及勞動期限,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時間,它一般始於合同的生效之日,終於合同的終止之時。《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競業禁止協議

競業禁止協議又稱競業避止協議,是對與特定的經營內容有關的特定人的某些行為予以禁止的一種制度。競業禁止的限制對象負有不從事特定競業行為的義務。說明白點,就是從A公司離職,不能去與A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公司供職。

根據《勞動部關於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也可規定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超過三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但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該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從上述規定看,是否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是「競業禁止」條款是否生效的前提條件,競業禁止條款所限制就業的期限最長也不得超過三年。

三、職位說明書

職位說明書(也稱職務說明書,崗位說明書)是通過職位描述的工作把直接的實踐經驗歸納總結上升為理論形式,使之成為指導性的管理文件。一般職位說明書是由一線經理來制定的,人力資源經理起到輔助的作用,主要是提供製定職位說明書的框架格式,並提供參考性建設建議。通常職位說明書為一式三份,一份為用人部門負責人保管,一份為員工自己保管,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備份保管。

入職之後我們拿到的職位說明書會比公司在網站上登的招聘啟示更詳細、更有針對性,更準確地描述了我們之後的工作情況。

一、員工手冊

員工手冊主要是企業內部的人事制度管理規範,包括:上下班時間、加班及休假制度、周報制度、各種獎勵制度、公司環境及周邊環境介紹。好的員工手冊是新員工的導師,它能讓我們迅速了解公司和公司的相關制度。不好的員工手冊,就像一張廢紙。

二、試用期中的兩種結局

進入公司之後,我們依然有兩種可能的結局,要麼安心好好乾,要麼感覺不對儘早離職。我見過一家公司,成立十年了項目做了無數,即沒有文檔,也沒有保留完整的源代碼,公司研發部沒有在公司工作超過1年的程序員,這種公司不留也罷。

人有可能會說:「現在工作多難找啊!還不老實地待著好好乾?」(這麼說的其實多是我們的父母)。在他們的時代畢業包分配,一份工作可以干十幾年、幾十年,甚至一生。那時候強調的是螺絲釘的精神,被高度物化了,放在哪裡就安心地干,把個人性格和特點壓縮到很小的範圍里,沒有多餘的空間,也沒有多少自我,只要服從就OK了。好在時代在前進,與以前相比較,我們有了更多選擇的權力。對公司、對工作我們都有權力說不,有兩種結局自然也可以理解。

推薦閱讀:

新員工培訓內容,新員工入職培訓內容
如何做好新員工入職引導
培訓體系應當從新員工入職培訓開始
個人成長几個老生常談的要素(看了就煩)

TAG:員工 | 入職 | 注意 | 新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