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中國政治體制改革論稿
07-05
吳江【該文章閱讀量:632次】【字型大小:大中小】一中國今天似乎人人都在談民主,談政治體制改革,希望政治體制改革與經濟體制改革相適應。但究竟什麼是政治體制,看來並不是人人都弄懂了的。所謂政治體制,就是權力集中的一種形式,並由此組成政府。權力的集中有專制的集中與民主的集中之分。在世界上,從十七十八世紀起,民主政體代替專制政體而起,國家現代化開始了。我國的政治體制就是民主權力的集中,其形式就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組成的政府。自從民主代替專制,又有民主與自由之爭。歐洲一些啟蒙思想家對於民主是不是一個好東西,民主與個人自由孰重,是要民主還是要個人自由,一直爭論不休,直至如今。其集中表現就是從批判18世紀法國啟蒙運動傑出代表盧梭的《社會契約論》開始。盧梭在國家問題上是一個民主主義者,他的民主理論是:每個人都是主權者,都應當獲得應有的權利,包括自由和平等;但他同時認為,由於人們在自然狀態下生活會遇到各種困難,所以應當組織起來,即組成為國家,國家由普選產生,每個人把自己主權交給國家,構成共同意志,即「公意」或「總意志」(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民主決定」),每個人都要服從「公意」。所以「公意說」是《社會契約論》的核心。但盧梭同時指出,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每個人仍有他做人的自由權利」,因此他主張將國家的立法權和行政權分開,反對有行政權的人擁有無限權利。為了防止行政權盜竊人民的意志和自由權力,他提出必須由人民經常監督行政者,例如定期召開人民會議審查行政權是否執行適當,有沒有權力私用或違反「公意」的行為,否則應予撤換。這裡要說,關於民主政治的這種理念並非自盧梭始,在盧梭前一位荷蘭著名啟蒙學者斯賓諾莎(17世紀人)就提出這種觀點,認為「民主政治是最自然,與個人自由最相合的政體」。他的觀點更為極端,認為人民應當將自己的天賦之權完全轉讓給國家,這樣國家就有唯一絕對政治權,每個人必須服從,而且「國家統治權不受任何法律的限制」,這就是向專制政治妥協了。注意:盧梭等人沒有從同時代人孟德斯鳩那裡吸取他的分權制衡思想,資產階級的三權分立思想是在法國大革命之後才逐漸確立起來的。但也就是從18世紀開始,民主主義思想受到了批判,認為民主與個人自由是相衝突的。這種批判的觸發點,就是法國大革命追及盧梭的《社會契約論》思想。因為法國大革命期間發生了雅各賓專政和「暴政」,革命黨內部也互相殘殺;而盧梭的思想則被認為是法國大革命的指導思想(盧梭死於法國大革命前十多年)。這種批判的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和平主義者羅素在他的《西方哲學史》一書中就《社會契約論》所說的一段話,我且把它抄錄在下面:「這本書在民主政治理論家中間重新造成講形而上的抽象概念的習氣,而且通過『總意志』(即『公意』)說,使領袖和他的民眾能夠有一種神秘的等同,這是用不著靠投票箱那樣世俗的器具去證實的。他的哲學有許多東西是黑格爾為普魯士獨裁製度辯護時儘可能利用的。他在實際上的最初收穫是羅伯斯比爾的執政;俄國和德國(尤其是後者)的獨裁統治一部分也是盧梭學說的結果。」(《西方哲學史》下卷,商務印書館1976年版)大家可能想不到,在我國,在五四新文化運動大倡科學與民主之後,也有人(北京大學教授張奚若)同樣對民主主義者盧梭發起批判,其觀點基本與羅素相同,認為民主必然產生「多數暴政」,也就是說它也是站在民主與自由相衝突因此否認民主價值的立場上的。西方學者關於民主與自由之爭,一派認為民主是通往個人自由之路,一派認為作為國家形式的民主權可能產生「多數暴政」,因此企圖通過民主道路來保證個人主權和個人自由不受侵犯只能是一種幻想。後一種思潮的影響曾很大,例如,當美國於1776年從殖民地獲得解放並發表《獨立宣言》之後,遲遲沒有正式成立國家,直到1789年才成立中央政府,選出總統並制定憲法,這就和上述思潮有關。馬克思恩格斯也深受這種思潮的影響,他們主張無產階級獲得勝利、生產資料歸社會所有之後,國家和民主應當消亡,他們不承認有所謂「自由的人民國家」之說,認為人民如果有了自由,民主國家也就不需要存在了;他們將作為國家形式的民主,與個人自由同樣看成互不相容。其實這也是一種空想。正由於此,馬克思主義沒有提出一個關於社會主義國家的完整的學說來,而以無確切含義的「無產階級專政」的提法讓人任意操弄,結果傷害人民的民主和自由,這未免是一件憾事。在我國,聽說目前也有自由主義派,不過並不涉及國家問題。在國家問題上,我們幾乎是清一色的民主主義者,這一點並不奇怪,因為幾個世紀的歷史事實(包括社會主義國家的出現)證明,我們能預想到的社會確實還不能超越民主,確實不能不以民主政治來代替專制政治。從民主和自由的關係來說,民主(國家)不僅包含一定程度的自由(從專制解放出來的自由),而且是通向自由的必由之路,自由程度的擴大依靠民主的進步和完善。即使從社會主義觀點看,民主和自由的統一是國家問題上不可避免的立腳點。二現在,我們可以來談民主和民主的集中本身了。民主是國家的主體,它承認國家的「公意」是人民主權的集中,不是少數人所得而私。人民管理自己的國家,主要運用選舉制,經選舉產生自己的代表,組織代表大會(或議會),因此產生國家權力機構——立法機構、行政機構、司法機構以及各種監察機構和權力制衡機構等。國家首腦有的經全民直選產生。以上是就一般而論,民主的實施和民主的集中的形式因各國不同條件和歷史傳統而千差萬別,民主無統一的形式或統一的路徑可言。但是民主確實能夠顯現人民捍衛自己主權的能力。對待民主,有兩個問題必須加以注意,第一,民主政體代替專制政體是一種社會的進步,有劃時代的意義,但民主政治本身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東西,例如,民主雖然承認保護少數人的主權和意志,但它畢竟依多數人的意志做出決定;選舉是比較公正的,但選舉的結果並不是完全公正的。因為社會總是分別為不同的階級階層,不同的利益集團,也有強勢群體和弱勢群體之別,如果選舉因種種原因(包括掌握的資源不同)被欺騙被操弄,選後又無有效的權力制衡力量,則確實有可能出現「多數暴政」,他們自詡為民主國家,但對內專制,對外侵略,無惡不作。這種例子在歷史上所在多有,如希特勒也是經多數人選舉上台的。一位美國政論家揭露美國民主的虛偽,說美國統治者是「對內講自由,對外搞法西斯」,而美國的人權組織只是充當顛覆別人國家的工具而已。第二,民主的道路、民主的模式以及民主的操作方式,並不是千篇一律的,而是千差萬別,多種多樣的,包括同類國家在內。在歷史上,一定的民主政體取代專制政體而起,因各國的歷史條件與傳統不同,往往各走各的路,有的激進,有的漸進,有的邁大步,有的邁小步,或民主與專制此起彼伏,不斷磨合,或互相交叉,互相包容,或復辟與反覆辟往複循環,等等。英國從1688年光榮革命後,民主代替皇權,一直是一條妥協的、改良的路,直到l837年開始的維多利亞時代才稍有些頭緒。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採取激進的方式,催生出的民主政權長期處於動亂、暴政和專制復辟當中,到1946年的第四共和國還沒有穩定下來,有人統計,其間經過了三個民主政府,三個皇室政權,兩個帝國,一個法西斯政權,這些政權又都是以暴力告終。所以法國的民主革命最為人所詬病,被看做是「多數暴政」的樣板;如前所述,首倡「主權在民」的法國著名民主主義者盧梭也因此不斷遭受批判。我們的近鄰日本,從1868年的明治維新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天皇仍一直擁有最高權力。立國不久的移民國家美國,好像天生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但它保留奴隸制的時間也最久,其民主則一直受資本霸權的支配。此外,還有一種情況不能不在此說一說,就是大國與小國實施民主的道路很不相同,人口眾多地域廣闊而文化素質不高的大國比起人口較少的小國來,民主改革的難度要大得多,稍有不慎,極容易造成亂局。例如印度這個大國因實行多黨政治被西方人譽為東方民主國家,實際上,其政局時呈亂象,國內麻煩不斷;當然印度仍有它發展的特色可供我們借鑒。根據以上種種情況,所以最近有人向我們提醒:民主改革不能靠理想主義,也不能靠照抄照搬。這確是警策不易之論。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走一條什麼樣的道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究竟是一個什麼樣子,這是當前中外都關注的問題。總的說,這種改革應有利於保障人民的主權和自由,以「法治」代替「人治」,應有利於民生的改善與國家的富強,尤其應有利於民族的團結與國家的統一穩定。依照中國國情,中國的民主改革首先要處理好集中或集權的問題。中國的社會長期是宗法等級社會,兩千多年來都是一個中央集權大國。世界上有過幾個大帝國,為時都不算太長。紀元前建立的羅馬奴隸制大帝國和13世紀建立的奧斯曼封建制大帝國,為時都不過500年;18世紀沙皇建立的俄羅斯帝國連同後來的蘇聯,合起來也不過300年;還有一個1867年建立的奧匈帝國,其存在時間則只有半個世紀。惟獨中國這個東方大國已存在了兩千多年之久,而且將繼續存在下去。早在1959年,有一位歐洲女政治家華德(R.Word)曾預言:蘇聯必將因民族問題而瓦解,而中國則本質上是一個遼闊而統一的國家。這實屬驚人預言。其所以如此,蓋因各國集權的歷史條件、途徑有所不同。中國眾多的民族部落同處於一個大陸版圖內,中心為黃河長江兩大流域的中原地區,其地土肥民稠,有較高的文化和生產力,率先進入農耕社會。先秦以來逐漸融合形成的漢族首先據中原,其他落後地區的民族紛紛向中原地區靠攏,彼此互相往來,雜居,衝撞,爭奪,戰爭頻繁,有時漢民族戰勝入侵的少數民族,有時少數民族戰勝漢族入主中原,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最後互相同化融合,以文化融合和生產力趨同為基礎,在中央集權制度下,形成具有強大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統一的中華民族,中央集權制度在其中起著重要的作用。16世紀以前,中華民族無論在文化上、在生產力上,都處於世界先進地位。16世紀以後落後了,於是列強欺凌,喪權辱國,割地賠款,接踵而來,中華民族面臨著被瓜分的危險。辛亥革命後仍是如此。但即使如此,中華民族的凝聚力並未見削弱,這一點最遭外國列強之忌,外國列強因此倡「分塊論」之說,認為中國太大,人口太多,因此欲征服之,必先分裂之。這種「分塊論」由日本人首倡,他們公開論述中國只有分成「七塊」或「十二塊」即分成「七國」或「十二國」,才能夠治理好(近期日本防衛大學和東京日本語大學的教授學者們就公開發表過此類謬論,台灣的李登輝是積極應和人物之一)。無疑,對於這種「分塊論」凡我中華民族都必須高度警惕並堅決駁斥之。所以從中國幾千年歷史看,國家的統一和主權的完整有賴於國家一定的集中或集權制,無集中就無以談國家的統一。但是,什麼樣的集中,什麼樣的統一,才適合國家發展的需要,要視不同時代而定,要根據時代的轉換而轉換。過去封建時代,基礎是宗法等級制,建立的是封建專制政體,此種政體以集權為主體,無民主可言。現在時代變了,民主佔上風,民主社會需要建立民主政體,實現「主權在民」的理想,而民主政體的主體是民主。集中是必需的,必不可少的,但這個集中是民主本身的集中,是為民主、為實現「主權在民」服務的,同時也要實現社會平等,排除封建等級制(這種等級制和宗法性家族勢力在我們的社會和政體中還到處存在著,有時還受到某些改革者的寬容和支持)。這個問題辛亥革命以來一直沒有解決,中國共產黨當政後也沒有解決好。孫中山先生曾將民主政體的建立分為「軍政,訓政,憲政」三個階段。共產黨當政以後建立起來的民主政體稱為「集中指導下的民主」,這種所謂「民主指導」實際上等於「訓政」。訓政者,即人民交出自己的主權由黨和政府來指導你學會民主。這是將民主和集中的地位倒置:集中為主體,民主是集中指導的產物。這恰恰違背了民主政體的原旨。說到這裡,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任務便呼之欲出了,我們可以用八個大字來概括:發展民主,改造集中。三根據我國國情,要先說一下將專制的集中(或過分集中,或處於指導地位的集中)改造成民主本身的集中的問題。「專制」兩字不免有些刺耳,換句話說「過度集中」,這相對於民主的集中而言,還是符合共產黨當政後所實行的「集中制」的實際情況的。毛澤東其實也沒有迴避這個問題,他不是說過「百年猶行秦政制」嗎?兩千多年後他還稱頌秦始皇的專制集中制,並主張將「馬克思和秦始皇結合起來」。但現在必須有所改變,因為過度集中或專制使國家落後,人民受難。中國政治體制的改革首先要使「集中」民主化。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我們早已有了全國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設置,而我國憲法莊嚴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這就是民主的集中。但這在相當程度上僅僅是形式上的。因為我們又規定,共產黨是國家無可爭議的領導力量。這樣,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就和黨的領導在權力運用上形成矛盾,以至形成積重難返的「以黨代政」,而黨的權力又往往集中於少數人乃至個別人之手,因此甚至出現如「文革」時期個人專權,即個人擁有像帝王一樣的無限權力這種歷史倒退現象。這個問題使我們的政治體制嚴重扭曲。我們試圖對這一問題作些分析,並探尋是否有哪怕是權宜的妥協的但至少可使政體有些民主氣息的辦法,或者將黨的領導方式加以改變,以便使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不僅有其名而且有其實。首先應當指出,這對矛盾是由歷史形成的,它產生於特殊的歷史條件下。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取得解放,並進行社會改造使民族和人民有捍衛自己主權的可能。這個歷史功績是不能抹殺的,中國共產黨因此在人民中間獲得了極大的信任和極高的聲譽,其成為國家的領導力量是必然的,無可替代的。共產黨成為全國人民的核心力量,也成為不懷好意的外國列強的眼中釘,他們為了削弱和支配中國,百般污衊中國共產黨,可以說,他們「亡我之心不死」。但是,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自身的限度或局限性,黨的領導也不例外。歷史條件變了,特別是已建立了行使國家最高權力的人民代表大會。在這種條件下,黨的領導雖不可少,但其怎麼領導,領導的思維與領導方式必須改變。主要的是,黨不能凌駕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之上形成以黨代政,黨的領導只能滲透於其中,以自己的正確主張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說服(而不是指令)人民代表以實現自己的主張。循此邏輯,可以選擇的合理辦法,就是共產黨作為執政黨,通過人民代表中的黨員在人民代表大會中設置黨組進行工作,依法行政,依理服人,依此實現領導,而不是直接取代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人民代表大會所產生的行政機構同樣設置黨組以進行工作,但是國家最高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則不設黨組,而直接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負責,以保持兩機構的獨立性,使其不受任何外力影響而獨立執行職責。這裡要說明,在人民代表大會中設置黨組以具體實行黨的領導,並非是我個人的意見,這一主張是開國初期由一位革命前輩(同時也是一位老法學家)董必武所提出,可惜當時我們一切「學蘇聯」,走上了「以黨代政」這條路,設置黨組之議未被採納。現在重提此議謹供當政者參考,我想也是可以的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本身是立法機構。代表大會中設置的黨組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保障我們的國家最終擺脫「人治」或「黨治」,而實行「法治」,使之成為真正的法治國家,而「法治」屬於民主範疇。黨本身的活動也必須限制在國家法律範圍之內,任何黨的組織和黨的領導人都不能「無法無天」獨行其是,他們的違法行為和平民一樣都要受國家監督機構和司法機關的處理。在這方面黨不能擁有任何特權。私意以為,採取上述辦法,並不是取消黨的領導,只是改變黨的領導思維與領導方式,使黨的領導居於第二線,突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地位。這種黨的領導思維與領導方式的轉變,可能促使黨政適當分開,也可能為增強黨內民主提供條件,並有利於精簡黨的機構。人民代表大會是集中人民主權的機關,它的職責是代行人民主權,所以,人民代表大會本身是為人民服務的機構,人民代表及人民代表大會所產生的各機構的工作人員,都是服務於人民的,稱之為「公務員」,其性質與「服務員」、「公僕」相等。現在「官員」的名稱流行,「公務員」即「官」,而「官」者,牧民之謂也,自視高居於人民之上。這種情況應當改變。雖然各國皆有「官員」稱謂,但社會主義國家應當避免這種稱謂,共產黨人更不應以稱「官」為榮。四其次,談到發展民主。就政治體制改革而言,發展民主就是使集中真正建立在民主的基礎之上。而民主又重在實行真正的選舉。在既有的領導格局下,民主可以重漸進,邁小步,以小步積大步,應避免足以造成政局動蕩的「激進民主」或「過度民主」。在這方面,我們的關切點主要是以下四項:1.發展黨內民主,這是第一位。由於黨在國家中的特殊領導地位,發展黨內民主是發展人民民主的關鍵一步,等於是一架民主的發動機。中國共產黨是一個有七千多萬人的大黨,這在世界上也是獨一無二的。在長期戰爭時期,黨內生活難免受軍事化影響,在成為執政黨以後的和平時期,黨內生活須經重大的改造,民主化提上日程。所謂黨內民主,除了黨內應有真正的選舉,並依照黨章和憲法保障黨員的自由權利(所謂黨內「思想統一」只是對黨章和黨的決議而言,並非消滅黨員個人的思想自由,思想天生是自由的)以外,重要的是依法治黨。依法治黨有二:一是黨的活動應限制在國家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二是黨自身的政治生活應有法律性的規範,以約束黨員的活動,如嚴格防止權力的過度集中,制止「個人說了算」,防止有權勢的領導人任意整人等。過去黨內曾有「關於黨內政治生活若干規定」,那是「文化大革命」後痛定思痛的產物,但只是原則性規定,而無具體執行的條例及細則,因此不足以稱「法」。如拿任意整人來說,這是黨內長期存在的一個惡習。這種現象在戰爭時期有些情況下難以完全避免,但和平時期必須制定法律嚴加制止。必須保障黨員的申訴權利,必要時進行法庭式的公開審理。試想,如果黨內沒有法律制止權勢者任意整人,冤案頻發,「莫須有」罪名隨意製造,致使黨內外《烏盆記》唱個不停,則必使黨無寧日,黨心離散。試問上世紀70年代末如果不平反大量冤假借案,改革開放搞得起來嗎?總之,慘痛的歷史教訓必須記取,制定黨法,此其時矣!特別當此腐敗橫行、賣官買官等醜行在黨內惡性發作之際,「清黨」之舉亦屬情理中事。2.改善黨際關係。中國不是多黨制,也不是一黨制,而是共產黨主導下的多黨合作制,共產黨為執政黨,各民主黨派為參政黨。因為依憲法共產黨在國家中居於領導地位,因此多黨合作以共產黨為主導是理所當然的,但各黨應是獨立的,這是政治學常識,否則就無所謂「政治協商,互相監督」。在歷史上,多黨合作曾處於不穩定不規範的狀態,至今多黨合作仍被淹沒在全國政治協商會議這個「汪洋大海」之中。為了改善黨際關係,作為發展民主的重要一環,當務之急是將「政治協商」和「互相監督」兩者法制化、規範化、程序化,制定章程,條條分明,有實際操作性。有關國家人事安排,則可考慮開國初期的合作模式,各民主黨派的領導成員及專業人士經選舉或協商擔任政府領導實職。3.民主重在選舉,無選舉就無所謂民主。中國共產黨當政,中國開始有選舉制度。但無可諱言,除某些基層選舉外,許多領域的選舉,包括人民代表的選舉,多以「內定選舉」或「指名選舉」,輔之以「協商選定」。近年來有些地方開始採取「差額選舉」,效果明顯,但舉辦者總不免戰戰兢兢。總之,中國要有真民主,必須有真選舉。中國之大,國情之特殊,選舉制只能逐步、逐區、逐級推開,既不能冒進,也不能畏首畏尾。世界上,以民主組成的國家一般採取代表選舉制。我國民主有一大特點,即代表制選舉和基層直選相結合。直選產生基層群眾自治,包括農村居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都有法律和特定的組織法保證。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內容的城鄉居民自治,已基本實現制度化、規範化,直選的範圍正在逐步擴大。據統計,目前中國農村已有61萬多個村民委員會和8萬多個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全國已有85%的村建立了民主選舉的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從基層起步,這是中國民主發展的一個特徵,可說是豐富了世界民主政治的內容和形式。4.在中國這個大國,中央直轄市、省、縣以及各個民族自治區的地位十分重要,為保持國家統一,這些地區直屬中央管轄。但中央與地方應適當分權。尤其對民族問題不可掉以輕心。應當懂得,由於現代化的推進,各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文化提高,必將喚起其民族覺醒和民族自尊,因此會珍惜其民族自治權。為保障國家統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似應考慮設置較高層次的機構專事處理民族問題。各直轄市、省、縣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則應由民主提名、民主選舉產生。其主要領導人可考慮由自下而上提名和上級委派候選人相結合,而以差額選舉產生之,然後報上級領導批准。為慎重起見,地方民主建設可仿效設置經濟特區的辦法設置政治特區作為試驗區。本文到此結束。最後還想特別提到一點:本文強調「改造集中」,目的之一是為了消除過去「過度集中」的弊病,為此必須有適應我國國情的分權及權力制衡制度。這個問題這裡未專門涉及,但這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中的應有之題,應當專門加以研究。(2008年7月)(責任編輯 杜 晉)政治改革悖論三題——讀吳江《中國政治體制改革論稿有感》閔良臣【該文章閱讀量:707次】【字型大小:大中小】原文:中國政治體制改革論稿有感「要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雖生來愚鈍,但多少年,對我們社會中有些提法總感到彆扭,甚至覺得顯然是自相矛盾,或者叫相悖,或者叫弔詭,總之一個意思:不通。中共建黨已80多年了。80多年中又有一大半屬於「新中國」。在新中國,因為沒了民間報刊,一切輿論宣傳機器也都「姓共」,於是我們就會常常聽到和讀到這樣一句話:「要維護黨的利益維護人民的利益」,簡潔點說,就是「要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直到今天,「黨和政府」乃至大陸所有的媒體仍然如是說。這樣說,通不通呢?先說自己的看法,我以為,凡是黨派,都一定會有自己的利益。世界上沒有哪一個人哪一個黨派實際上沒有自己的絲毫利益,否則,這個人或這個黨派就難以生存;要麼,就只能是謊言。英國哲學家羅素先生在《道德準則和社會的良好生存》中說:「不管道德家們會怎樣地提倡利他主義,所有已產生了普遍影響的道德規勸正在求助於純粹利己的願望。佛教極力主張善德,是因為善德會使人升入涅磐;基督教極力要求美德,是因為美德會使人升入天堂。」(《羅素文集》第二卷,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4月版,第59頁)又說,「一個聖人在一定程度上過著無私的生活,這是有可能的,但人類的絕大部分人看來不可能做到這一點。心理學,尤其是精神分析學的研究已撕去了我們的自私自利所披的外衣。因此,要求相當數量的人具備大公無私的道德是徒勞的。我個人認為這樣干是毫無必要的。我相信,只要我們明智地分配好讚揚和譴責的比例,我們的本能衝動經過適當的引導和培養,是能夠造就一個美好社會的。」(同上,第59~60頁)他還在另一著作《走向幸福》中說:「對那些慈善家和行政官員來說,對自己的動機持懷疑態度是尤其必要的。這種人對這世界或其某一部分應如何發展都自有一套見解設想,他們覺得要實現這一設想,他們將對人類或某一地區的人類賜予恩惠。然而他們沒有充分認識到,受到他們行動影響的那些個人也有同樣的權力保留他們對世界發展觀點。一個擔任官職的人很自信他的設想是正確的,任何別的相反的看法是錯誤的。但是他的主觀判斷並不能證明他客觀上是正確的。此外,他的信念很可能常常不過是一種煙幕,遮掩了他在考慮實際以他為中心的變革時得到的快樂。除了對權力的愛以外,還有一種動機,即虛榮心,在這種情況下也起很大作用。」(同上,第一卷,第352頁)針對有些理想主義者,羅素在這同一篇文章中還說了這樣一段話:「理想主義把簡單的動機披上奇怪的偽裝,因此某些譏誚諷刺的衝擊並沒有對我們的熱心公益的人造成什麼妨礙。傳統的道德觀所灌輸的利他主義是人性很難去做到的。那些以此美德為榮的人常常想像自己已經實現了這一難以企及的理想。那些高尚人物的極大多數行為是有自尊動機的,這並不值得使人遺憾。因為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人類就不可能生存下去。一個人全部時間都用在如何使別人吃飽飯,而忘記自己的飲食,那是要死亡的。」(同上)但絕沒想到的是,似乎也有例外,中共即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的宗旨,我們現在不用抄書本也知道,那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中國所有的老百姓謀利益謀幸福,而共產黨自身則是毫無所求。換而言之,共產黨沒有、也不應該有、更不允許有什麼「利益」,這才與共產黨一再提倡的「大公無私」、「無私奉獻」、「要為共產主義而奮鬥終身」的目標相符。類似的話,不論是在共產黨創始人也是共產黨領袖的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的著作中都不難找到。既然言之鑿鑿,既然沒有絲毫利益,還要包括幾百幾千萬黨員和幾億十幾億人去維護黨的什麼利益?這樣一說,很顯然,如果說共產黨還有什麼「利益」的話,這「利益」便是人民的利益國家的利益,至多不過是人民「委託」共產黨來維護這利益。而受人委託維護別人的利益,是不能將這利益視為己有的,哪怕10%甚至1%都不行。可長時間一來,我們不論是從文字還是事實上都分明看到,由於共產黨的強勢,並且一直在執政,硬是把這人民和國家(其實國家即人民)的利益分給黨一些,或說本來只說維護人民的利益即可,卻硬是要在這人民的利益之前添上一句「維護黨的利益」或者是「維護黨和……」。殊不知,這樣一來,即講不通黨的利益即人民的利益,更解釋不清是黨為人民的利益,還是人民為黨的利益。若說黨是為了人民的利益,那麼為什麼無論是黨內抑或黨外動不動就說「要維護黨的利益」?若說人民是為了黨的利益,那人民的利益又何在?更讓人不明不白的是,居然還要將「要維護黨的利益」放在「要維護人民利益」前頭。黨原本就沒有絲毫利益,你現在卻不但要維護,而且首先要維護的就是「黨的利益」,又如何說得通?這樣的事,如果說普通百姓弄不清倒也罷了,近六十年來,我們一屆又一屆的領袖或總書記,還有我們那些研究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學者教授們若是也一直沒有搞懂,或是搞董了卻不願意說出來,是否有愧於馬克思、有愧於真理不敢說,但有愧於幾億十幾億還被稱作是「共和國的公民」以及那幾千萬共產黨員,有愧於自己教授、研究員的職稱,是肯定的。「我們的輿論宣傳工具是黨和人民的喉舌」這與「要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堪稱「異曲同工」。如上所說,中國共產黨既然沒有絲毫利益,特別又一直是一黨執政,黨還要「喉舌」幹什麼?如果有真正的在野黨派或叫民主黨派,而這些黨派也具有真正的輿論宣傳工具,即所謂的「喉舌」;如果雖然無黨無派,卻像上世紀二三十年代乃至四十年代那樣,有民間的報刊等輿論宣傳工具存在,這樣說,還比較合乎常理。可現在,且不說大陸沒有真正的在野黨或叫民主黨——不然,世上沒有聽說哪個民主國家有在野黨心甘情願世世代代都樂意在野,也更沒聽說過一個在野黨綱領的頭一條居然就是要擁護執政黨的綱領。既然樂意在野,尤其是既然擁護執政黨的綱領,你還成立這個黨派幹什麼?所以說,只要不是睜著眼睛說瞎話,誰都不可否認,事實上中國沒有真正的在野黨——也沒有和執政黨不是「一心」的人民,而是黨就是人民,人民也就是黨,黨民不分,合而為一。如果這是不爭的事實,中國共產黨為何還要在「喉舌」上來做「文章」呢?多年來把輿論說成是「黨和人民的喉舌」,給我的感覺,不外乎這麼幾個意思:輿論宣傳工具既是黨的喉舌,也是人民的喉舌;黨需要時就做黨的喉舌;黨不需要而人民需要時,也可做一下人民的喉舌;如果在做黨和人民的喉舌發生矛盾時,即在黨也想要這個喉舌人民也想要這個喉舌時,還是先做黨的喉舌。當然,有人可能會說,有些時候,在有些事情上,做黨的喉舌也就是做人民的喉舌,做人民的喉舌也就是做黨的喉舌。但殊不知,這樣一來,就同樣是矛盾,是相悖,是弔詭,是說不通。一個政黨,不管它多麼優秀多麼高尚,由於人民利益的複雜性,它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否則,我們的社會每年也就不會出現那麼多由「人民」鬧出的「亂子」。2007年4月初,現任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黨組成員、教授張峰,在人民網解讀時就說:「大家知道現在群體性事件也是比較多的,大概算起來,我們現在群體性事件能夠相當於十年前的6倍多,所以社會穩定成了突出的問題。」(見2007年4月4日人民網)也就是說,黨就是黨,人民就是人民。一個執政黨最好的表現也不過是努力去代表人民的利益,代表大多數人的利益,而這一點,即使是現代資本主義社會中的執政黨也要努力去做的。正因為這是客觀存在,一個執政黨無論如何都不能完全代表人民。中國近三十年的改革開放,客觀上也證明了這一點。毛澤東早年說過一句「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歷史的動力」。現在且不說這話有多大的準確性,我只想套用前半句,人民,只有人民,才能代表他們自己。沒有哪個黨和人民會完完全全一條心,也沒有哪個國家社會的全體人民和執政黨是完完全全一條心。不然,這個社會要麼就沒有黨存在的必要;要麼,就是「全民黨」。而這是不可能的。當然,我不否認這個世界上會有想與人民完完全全一條心的政黨,但做不到,也不可能做到。迄今為止,世界上還沒有哪個執政黨做到了這一點——現代資本主義國家的政黨沒有做到,社會主義國家的政黨不能不承認:也沒有做到。沒做到,不能說就是不想做到,而是就做不到。與其做不到,或說既然就做不到,不如我們就老老實實承認,不去幻想做根本就做不到的事。不錯,說的是我們現在有廣泛的人民代表制度,但如果同樣不是睜著眼睛說瞎話,我們的人民代表大多數其實也還是「黨的代表」,是黨「混」在人民中然後又去做了人民的代表,這些人同樣是先聽黨的或說在聽黨的前提下才去聽人民的。如此這般,又如何能叫「人民代表」?回過頭來說,很奇怪,在中共建黨之初,在公認追求民主人士那裡都早已弄清了的東西,後來反而給攪渾了。這裡不說別人,就說連中共也非常欣賞而至死也都是民主戰士的鄒韜奮。我想,中共不會不知道鄒韜奮的追求。那麼他追求的是什麼呢?鄒韜奮在上世紀二十年代中期創辦《生活周刊》,認為「生活,誰的生活?大眾的生活」。故他一生的追求,是「創辦一份為大眾所愛讀、為大眾做喉舌的刊物,辦一個自由的、不受檢查的報紙」。還說,「報紙的言論要完全做人民的喉舌,報紙的新聞要完全做人民的耳目。」(引自陳揮《韜奮傳》,見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據說這就是他畢生的希望。然而,鄒韜奮先生又去世60多年了,在他曾經生活的土地上,至今仍然沒有哪一家報紙敢於說自己是一份「自由的、不受檢查的報紙」;沒有哪一家報紙說自己的議論是在「完全做人民的喉舌」,報紙的新聞「完全做人民的耳目」。真叫人唏噓不已,感慨系之。尤其讓人更搞不懂的是,中共屬馬克思主義政黨,信奉的是馬克思主義,此乃舉世公認。既然如此,也就當然要按馬克思所說的去做。然而,大半個世紀來,我們看到按照馬克思學說所做的不多,違反乃至相反的倒不少。就說這「喉舌」,單是與馬克思當年在《萊比錫總彙報》遭到當局查封后所寫的《「萊比錫總彙報」的查封》對比,也可看出中共今天所作所為正是違反馬克思所言。馬克思指出:「報刊按其使命來說,是社會的捍衛者,是針對當權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無處不在的耳目,是熱情維護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萬應的喉舌。」馬克思根本就沒有說報刊還是黨的喉舌,或者讓「黨和人民」平分這個「喉舌」。倒是鄒韜奮先生所言與馬克思意思幾近。現在執政黨也想要「喉舌」不說,就像上面所說的要維護利益一樣,還要把「做黨的喉舌」放在前面,即首先是做執政黨的喉舌,這也實在過於荒唐了吧。尤其讓人不解的是,在有些地方,報紙刊物上有報道做了一下「人民的耳目」,那言論做了一下「人民的喉舌」,就有人說那報紙刊物違反了什麼「新聞紀律」。鄒韜奮說的是「完全」,馬克思認為「報刊按其使命」就是「熱情維護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萬應的喉舌」,可現在還只是偶爾一下,就違反了「新聞紀律」,就彷彿越了什麼「雷池」。這不很奇怪嗎?我這樣說,肯定有人要起來強調「黨性」。但即使按中共自己所說,「黨性」和「人民性」也是完全一致的,也就是說,做黨的「喉舌」,也就是做人民的「喉舌」,反之,做人民的「喉舌」也就是做黨的「喉舌」。既然如此,即使報紙上滿篇滿版都是在「做人民的喉舌」,又何錯之有?!當然,完全承認,黨性無論如何都不可能等同於人民性,反過來說,人民性無論如何也不可能等同於黨性,否則就是糊弄人。但既然一個執政黨在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定要這樣說,那就要真正執行起來,落實下去。若明知不同,卻非要說相同;明明不能執行,卻還要這樣大力宣傳,任爾狡辯口才非凡,任爾控制所轄的一切輿論工具,也都無濟於事。我們不是常喜歡說一句「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嗎」?既然是「雪亮的眼睛」,會看不出「小把戲」?「要找准『結合點』」當然,有人會說,你應該找「結合點」,即找既是黨的利益也是人民的利益、既做黨的喉舌也是人民的喉舌這樣一個「結合點」。那我們再來看看。先說1949年後,或說打上個世紀五十年代,不,早在四十年代,毛澤東就要求他下面的黨員要與人民群眾很好地結合,打成一片,甚至還要求在人民群眾中間「生根、開花、結果」。結果,也是結合了幾十年,好像始終沒有「粘」緊,或叫結合得不夠好。當然這裡說的不好,不是要主動去結合的人感覺不好(反而要去結合的人總是自我感覺良好),而是被動要結合的人感覺好像不怎麼好。其實這也難怪。從社會發展史來看,古今中外,沒有幾個朝代的統治階級與被統治的人結合得很好、甚至還「打成一片」的(我不否認1949年前中共與人民結合得比較好,但那時恰恰中共與人民都是被統治者)。雖然我們也總是說代表著被動結合的那些人的利益,是完全、徹底地為他們服務,可幾十年的「結合」實踐,不知是有違自己的初衷還是覺得很難做到,或沒有努力做到,或說根本就做不到?至於有沒有一些人原本就不想做到,還是另外一說。我說這些話也並非有什麼惡意,更不是無中生有,只要過來的人,又能像給朱鎔基總理寫信反映「你不知農民有多苦」的李昌平那樣願意說真話,我想至少是不反對我這樣說的。從報上曾看到過,說1949年後有一位曾任過政府部長的倔強老人孫大光,幾年前在接受陳四益先生的採訪時就如何監察和監督,怎樣才能奏效,說了這麼一句話,即「要讓大家說心裡話」。話雖平常,我卻打內心裡喊「萬歲」。現在大小官員一講起話來或叫一作起「報告」,說是怕這怕那,我看那都是假話瞎話,不過是表面文章。要我說,最可怕的就是大家都不說「心裡話」。不能說心裡話,又何能做到實事求是呢?而做不到實事求是,說一千道一萬,又有什麼用?既然結合了幾十年還是沒能結合好,而我們卻又不願意放棄這種「結合」,也就只有再努力結合下去。至於能不能最終很好地結合,乃至「打成一片」,真正做到在被結合的人中間「生根、開花、結果」,另當別論。當然幾十年的結合證明,看來要做到完全結合確實有點不容易。也許正是有人覺得完全結合有難度,因此現在又降低了標準,即把「完全結合」降低到只要能找到一個「結合點」就行。而這種「找結合點」的說法在大陸媒體中尤為流行。什麼「結合點」呢?這就是媒體上所有的新聞報道既要讓上級領導讓黨和政府滿意又能得到人民群眾的普遍歡迎。也就是說,媒體的新聞報道要不偏不倚,做得皆大歡喜——這就彷彿中國的戲劇,結尾往往就是一個「大團圓」。有了這種「指導思想」,大家自然也就朝著這個「方向」努力。既然一時半會兒還不能「完全結合」,那就找一個這樣的「點」吧。因為在現實情況下,如果能找到這樣一個「點」,也算是退而求其次,不錯了。然就我所知,我們常常是顧不上這個「點」的。說顧不上,不僅是很難做到「不偏不倚」,並且不是說這個「點」就偏向了人民群眾。不。說顧不上,是說這個「點」往往都是偏向了上級領導偏向了黨和政府。甚至只要說真話,幾十年來,我們的「結合點」就總是想往上級領導往黨和政府一邊偏。因為誰都知道,偏向人民群眾好倒是好,但往往會「犯錯誤」,而且犯的還是「方向性錯誤」;而偏向上級領導偏向黨和政府,即使偏錯了,也沒什麼要緊。尤其有歷史證明,只要偏向上級領導偏向黨和政府,永遠也不會有錯。就是事後證明「偏」錯了,錯的也只是「路線、政策」,別說與「偏」錯的人無關,就是與制定這事後被證明是錯了的「路線、政策」的人彷彿也毫無干係。既然如此,你叫大家又怎麼會怕「偏」錯呢?偏當然不好。但現在想想,就算是「不偏不倚」,一點也不偏就好嗎?也就是說就算這個「點」真的找對了找准了,我們就算大功告成了?不對吧。只找到一個「結合點」,好像並不是我們的初衷,不是我們的本意,更不是我們的目標。我們的初衷不是要「完全結合」嗎?我們的本意不是要在人民中間「生根、開花、結果」嗎?我們的宗旨不是要「完全、徹底地為人民服務」嗎?尤其是往往向上級領導向黨和政府那邊偏實在是完全偏錯了。因為就我所知,我們是一直這樣強調的:檢驗我們的工作做得好不好的方法,就是要看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滿意度到底如何。而現在往往向領導滿意那邊偏,向黨和政府那邊偏,實際上也就等於說,要看領導滿意不滿意,要看領導的滿意度如何;要看黨和政府滿意不滿意,要看黨和政府的滿意度如何。這不是整個兒給顛覆了嗎?這不是南轅北轍嗎?這不是陽奉陰違嗎?這不是說的一套做的是另一套嗎?回過頭來再想想,幾十年來之所以沒能「結合」好,恐怕就是因為我們總是只在找「結合點」上下功夫;而找著了「結合點」,也還是會只想著讓上級領導滿意,讓黨和政府滿意;即便好到天上去,也不過是所謂把一個「結合點」找准了——這才真是值得反思的!結束語:凡悖論,多荒唐。甚至荒唐得如「皇帝的新衣」,竟也能荒唐下去,真是宇宙之大,無奇不有。特別是幾億十幾億人,大半個世紀里也都自欺欺人地生活在如此荒唐的情形下,一如「久居鮑肆不聞其臭」。一想起來,就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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