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就是墳墓嗎
我人生中最大的痛苦是來自我的丈夫,自他四年前他做了對不起我的事一後,用了四年的時間我好不容易淡忘了的那痛苦,可幾天前的因和公爹鬧氣而引來的他的一通毒打,又把我對婚姻的絕望推到了頂點。可是,受傳統思想已經毒害太久的我,又始終無法把這個丈夫看成我人生的無關緊要。針對上面那些,痛苦中的我一次次的想到 死亡,也許那才是人永久的解脫????可是雖有信仰又不是那麼傻信的人,信仰能解脫的了我嗎???而且有時我還想:如果當初有過基督的救贖,人生好象又不該是這個樣子???他不是救贖了嗎?他不是把世界的罪都擔當到他自己身上了嗎?為什麼世界還這麼多罪惡和勞苦?為什麼我們這些信他的人,還不能得到心靈中那痛苦(也許說」悲哀「更合適呢)的解脫?
世界上沒有一個人不是背負著十字架走的,縱然沒有像你這樣的痛苦也會有其他類似的痛苦。保祿宗徒在他的書信中透露天主給了他一根刺,究竟是什麼我們不太清楚,不過顯然對保祿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難;阿爾斯的本堂神父聖維亞耐因為鈍於學業,因為魔鬼的嫉妒而造成的人們的誤解等等都在在顯示了無論什麼人都是不能遠離生活的痛苦的,哪怕是天主所揀選的人,哪怕是聖人。家庭問題所產生的痛苦為每一個家庭成員來說都是不願看到和發生的,但因為我們都是人,帶有人性的各種脆弱和私慾,是不可能把婚姻生活幻想的太浪漫的。對於這些問題,我們試圖從人性方面和信仰方面來看。在人性方面,人需要反省一些事實,在每一個事件中自己的角色是什麼,從自身而言自己應該承擔哪些責任,是否我總是無辜的,是否有些事情從根本而言是由於我自己的原因。這些反省不是在為自己找罪,而是看我自己應該承擔那些責任,不是一味把責任推脫到別人身上。通過一些反省我們便可以試圖改變一些現狀,是否會因為我的某些態度的改變而將家庭關係大為改進呢?或者我的任何改變都是徒勞的呢?如果通過我自身的一些改變和努力於事無補的話就要考慮通過一些正當而合法的手段來加以改變,比如通過社會上一些賢明人士的勸解與調和,或者通過本堂神父的工作等等,這些人性方法是我們應該使用的,但也必須知道家庭婚姻問題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外人很難插手。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夫妻二人的溝通,沒有了夫妻間的懇談,沒有了一起私語的時間是很容易會出問題的。在香港和台灣的很多夫婦都有過類似的見證,就是通過夫妻懇談會很多問題得到了化解。從信仰層面而言,基督的救贖並不免除我們每個人的痛苦,如果我們都沒有痛苦了也就沒有任何機會立功勞了。但痛苦在基督徒的眼中已經和外教人眼中的痛苦有著截然不同的意義了:基督是借著最痛苦的痛苦方式將我們救贖出來的,我們也須借著不同方式的痛苦來分享基督的救贖。胡美玉女士有一本書叫《樂在苦中》記述的她從小到大,尤其五六十年代及勞改期間的一些痛苦經歷,從書的名字我們就可以知道了為什麼作者會「樂在苦中」,是因為她的信仰,因為她相信這些苦楚不是白白受的。也許只有經過若干年後,或者一段痛苦考驗時期過去了,我們才能發現痛苦原來是那麼珍貴,最重要的一點是:信仰的增長總是在我們面臨無助、痛苦彷徨的時刻。信仰一點也不會減輕你所受的痛苦,但會給你一個面對的力量,基督自己也曾經受過誘惑和毒打,他知道我們每一個人的承受限度,他不會給我們一個沒有能力背負的十字架。你要記住:基督給你這個十字架同時也給你了背負的恩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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