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味劑是零食中兒童孕婦的甜蜜殺手(圖)
原來鮮得沒道理
早在2004年底出台的《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食品標籤國家標準實施指南》規定: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鮮」,凡是加熱過的食品,其標籤上一律禁止使用「鮮」字。也就是說,不論是常溫奶,還是巴氏殺菌奶,都將作別「鮮」字標識;標有「鮮」字的(果汁)飲料,也面臨此。
在國家標準委員會頒布的《通則》中,有關專家沿用了美國聯邦法規101部分之食品標籤的釋義,其中對於「鮮奶」概念的解析備受爭議。具體內容強調:「鮮奶」的標準術語應該是「生鮮乳」,國際標準稱「原乳」。生鮮的含義是,不經過任何加工,就是剛剛從奶牛身上擠下的奶才稱得上是鮮奶。《通則》分析,只要是生鮮乳經過任何一種加工處理,包括熱加工、殺菌、滅菌等等,就失去了「生鮮」的意義,畢竟有些由於氧化還原反應而受到損失。毫無疑問,這項規定直接矛頭對準的正是高扛「鮮奶」旗幟的巴氏殺菌奶。對於市面上比比皆是的標註為「純鮮牛奶」超高溫滅菌奶,《通則》認為也存在誤導之嫌疑,條文分析,如果不在生鮮牛奶中添加輔料,只是經過超高溫滅菌或二次滅菌,那麼可以稱為純牛奶。顯然,超高溫滅菌奶也受到提醒,今後不應借「鮮」字打擦邊球。
貼心提示:
巴氏奶指將剛擠下來的生奶加熱到75℃到80℃,通過15秒加熱殺死奶中的致病微生物,但保留有益菌群的方法製造的牛奶。這種奶可以充分保持牛奶的營養與鮮度,但只能在低溫下保存幾天。由於巴氏奶保質期短,牛奶擠出到上架出售必須保證冷鏈運輸,所以一般由城市本地的乳品企業利用當地奶源生產。
滅菌奶是指經過137℃對產品進行4秒的滅菌處理製成的超高溫滅菌奶。完全破壞其中可生長的微生物,滅菌徹底,是商業無菌,同時營養破壞也越大。好處是能常溫保留、儲存期較長、食用方便。滅菌奶又分超高溫滅菌和高溫常時滅菌幾種方式。
甜味劑 零食中的甜蜜殺手
零食從來就是、以及年輕人的「摯愛」,幾如每天都離不得的良伴。然而,零食中甜味劑被濫用的問題頻頻遭到揭露,這位「隱形殺手」正悄悄將可口的零食變成慢性毒藥,消費者原來終日都在「與狼共舞」。
據了解,目前我國允許使用的甜味劑主要有營養型和非營養型兩種。營養型主要指麥芽糖醇、蔗糖、糖漿等,它們除了有甜味,還產生熱量;非營養型主要是指很少或幾乎不會產生任何熱量的甜味劑,無糖食品中添加的就是這種。在這類甜味劑中,木糖醇、阿斯巴甜、糖精比較常用。其中,木糖醇多用於口香糖以及降糖食品中;阿斯巴甜在飲料、冷飲,以及相當一部分乳製品、藥品、保健食品、鹹菜等食品中廣泛使用;糖精的使用比前兩者還要普遍,基本上用來代替蔗糖,使用於所有食物,特別是蜜餞和果脯中。
專家指出,甜味劑具有一定的副作用,或不適合某些人食用。比如甜菊甙,它熱量低,能起到降低、促進代謝等作用,但研究發現,其可能有一定的致癌作用,因此目前在香港等地已經禁止銷售含有甜菊甙的食品。木糖醇和麥芽糖醇的營養價值雖然是甜味劑中較高的,但食用太多易引起腹瀉,甚至導致胃腸功能紊亂。甜味素中往往含有能致癌的環己胺和二環己胺,因此,選擇它做甜味劑時應該慎重。阿斯巴甜在體內代謝過程中的主要降解物為苯丙氨酸,對正常人無害,但可影響苯丙酮尿病患者的發育。糖精鈉是一種人工合成的甜味劑,使用非常普遍,尤其是女吃的果脯里,但其致癌的可能性尚未完全排除,因此,應避免長期大量食用。
貼心提示:
由於使用甜味劑的大多是零食,因此,消費者一定要注意,不要過量食用同一種零食。在選購時,應仔細閱讀食物標籤,看清它添加的是哪種甜味劑,是否適合自己食用。從和保障身體發育的角度來講,和孕婦等特殊消費人群最好不要食用含有人工合成甜味劑的食品。(石軍文 IC/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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