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評二把派駐監督做深做細做實本刊記者 竇克林中國紀檢監察雜誌201524
派駐監督全覆蓋改革,不僅要解決「有監督」的問題,更要解決「強監督」的問題。從這一視角審視,就會發現派駐全覆蓋絕非簡單的機構調整,而是深層次觸動體制機制催生派駐監督「化學反應」的重要改革創新,目的在於提高監督實效、助力全面從嚴治黨。
代表的就是上級紀委
堅持問題導向,是深入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和重要方法。
體制機制不順、關係不清、定位不準,曾是妨礙派駐監督發揮作用的重要問題。過去,有的派駐機構把自己當作駐在部門的內設機構,開展工作以落實駐在部門意圖為主,對發現的問題,不是主動向派出紀委報告,而是捂著、悶著,成了「不抓老鼠的貓」。
奔著問題而去。2014年12月,中辦印發《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對設置形式、機構名稱、職責許可權、工作關係等作出明確規定。這次出台的《關於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進一步明確定位、理順關係,把《意見》的改革要求細化為具體制度安排:「中央紀委派駐機構由中央紀委直接領導、統一管理,向中央紀委負責」「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從體制和制度上強化了派駐機構的權威,消除了發揮派駐作用的障礙。
駐某部紀檢組的一位司局級領導幹部對這樣的改變深有感觸:原來與駐在部門黨組是協助關係時,因紀檢組總干「協助」的活,而被人當面打趣為「稻草人」。「現在很清楚,就是監督與被監督,我們代表的是中央紀委,是專門來搞監督的!」
派駐監督全覆蓋改革,既強化中央紀委對派駐機構的統一領導,又從具體的制度設計上固化這一創新。《方案》明確提出,「發現重要問題及時向中央紀委報告」「不再保留27家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本級內設紀檢監察機構」「承辦中央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等等。這些制度規定,與「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的提名考察以中央紀委會同中央組織部為主」的改革舉措相互配合,成為派駐監督的重要保障。
對一些由內設紀檢機構劃轉而來的派駐紀檢組而言,這一改革的影響更為深刻。改革前,內設紀檢機構接受中央紀委和所在部門的雙重領導,但實際上主要是接受所在部門黨委(黨組)的領導,向中央紀委請示報告相對較少。派駐監督全覆蓋的改革徹底改變了這一工作局面。
中央紀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組的徐明爽表示,中國人民銀行紀委、派駐監察局改為派駐紀檢組後,「中央紀委要幹什麼,我們就幹什麼。」可以說,《方案》把「派駐監督是上級紀委對下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這一本質落細落實了,將派駐機構就是紀委的延伸具象化、實體化,使派駐機構站穩了姓「紀」的立場。
就得專門干監督執紀問責的活
每一項改革都有其核心內容。派駐全覆蓋的核心就是通過組織和制度創新,強化派駐監督職能。
近年來,強力正風反腐的實踐已經證明,紀檢機關的職責越聚焦,工作就會越深入、越有成效。作為中央紀委的重要組成部分,一些派駐機構在深入推進「三轉」、聚焦主業主責的實踐中,對「聚焦」的好處已有深刻體會。
「只會搞警示教育、作廉政報告、簽廉政承諾書,難以樹立威信。」採訪中,一些紀檢組組長認為,紀檢組只有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在監督執紀問責上下功夫,才會有成效。近年來,駐商務部紀檢組就取得了不錯的成績。數據顯示,該紀檢組2013年進行紀律審查7件,2014年上升為10件。2015年前3個月,就已初核10件、函詢3件、了結9件、誡勉談話3人,並立案審查3名司局級幹部。
派駐監督全覆蓋改革對派駐機構的職責進行了再聚焦,要求派駐機構「主要履行對駐在部門的監督責任,不再承擔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履行主體責任相關的日常工作」「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三項任務,真正體現黨章對紀委的定位」。北京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偉認為,《方案》為派駐機構找准了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職責定位,對派駐機構「幹什麼」的問題給出了明晰的答案。
在明確職責的同時,《方案》進一步划出「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和司局級幹部」這個監督重點對象,明確要求「加強對駐在部門本級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監督」。
「從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這個『面』到具體的人和單位,我們的工作方向更加明確,靶向更為準確。」中央紀委駐水利部紀檢組副組長張志剛表示。
往深處看,明確重點對於保證綜合派駐的監督效果更具現實意義。「綜合派駐紀檢組監督單位多、線長面廣,看起來工作量、難度都增加了,其實卻不然。」有專家認為,抓住重點,一個紀檢組實際上也就是盯住綜合監督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管幹部和司局級幹部,看住幾十個直屬單位,完全可以顧得過來。「這是以做減法的方式換取做乘法的效果。」
深化「三轉」,永遠在路上
縱觀此次派駐監督全覆蓋改革,無論是釐清定位,還是理順關係,其成效最終還要通過具體工作來體現。「既滿懷期待,又忐忑不安。」多位派駐幹部坦言,改革為派駐監督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但也因此感覺到了壓力,特別是對照同為黨內監督的「巡視」,派駐機構尤其需要抓緊在「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方面取得突破。
「怎麼干」、「怎麼才能幹好」,成為實現全覆蓋之後派駐機構的第一要務。「把黨的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以嚴明的紀律確保中央政令暢通,堅決維護中央權威」「督促駐在部門領導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方案》為站在新起點上的派駐機構指明了開展工作的方向。
既代表中央紀委,又熟悉駐在部門的情況,是派駐機構的天然優勢。「如果把巡視比作定期的大型體檢,我們就是日常的健康檢查。」駐水利部紀檢組的任長征表示,作為常駐不走的監督力量,緊盯駐在部門黨組(黨委)是否堅持了黨的領導、切實發揮了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就一定能找出找准駐在部門在管黨治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必須以挺紀在前為導向深化『三轉』,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採訪中,從派駐機構負責人到普通派駐幹部,幾乎都談到了這一點。他們一致認為,如果「穿新鞋、走老路」,仍是按照過去的工作套路來,那就難以取得好的效果。派駐機構必須與時俱進,及時「升級」監督執紀問責的方式方法,而路徑就是「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將「瞪大眼睛、拉長耳朵」「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沖著紀律去,各個環節和全過程都圍繞紀律展開」「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首位」等這些耳熟能詳的話語,真正變為派駐監督的生動實踐。
改革,決不是另起爐灶、從零開始;強調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也絕不意味著在懲治腐敗上有所放鬆。
當前,從信訪、巡視和審計等渠道,以及紀律審查中發現的情況看,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絕非凈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全覆蓋後,派駐機構必須將問題線索大起底作為經常性工作,按照五種分類標準及時處置,對違反黨的紀律甚至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犯罪的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始終保持嚴懲腐敗的高壓態勢。
「堅持有信必核,有問題線索必查,絕不手軟,推動正風反腐持續深入。」駐國家安監總局紀檢組組長趙惠令等多位同志認為,紀律審查是一項政治工作,也是最具震懾力、最有效的「利器」,必須始終緊緊抓在手裡、夯實用好。
……
派駐監督越深入,越是考校派駐幹部的政治素質、履職能力和工作作風。實現派駐全覆蓋後,派駐機構能否按照中央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發揮作用,最重要的是要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幹部隊伍。派駐機構幹部必須牢記使命、堅持原則,敢於監督、敢於負責、敢於擔當,為全面從嚴治黨作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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