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多,但值得深思】慎防變質的福音
傳福音是主給教會及信徒一個最大的使命。我相信每一個真正得救的人都不會否認這件事。正因如此,許多教會舉辦各式各樣的佈道聚會,個別信徒又用許多不同的佈道方法叫人信主。這本來是一件好的事。然而,在這個被民主主義、個人自由主義充斥著的社會中,我們很容易落在一個危機中,就是我們會不知不覺用人的思想及方法,去作 神的工作,而不是按聖經指定的內容及方法去作。
我們許多人都不以為然,以為只要有果效,這必然就是 神所喜悅的事奉了。以開佈道會為例,許多人以為只要主辦單位能吸引許多人來參加,只要講道的人能吸引聽眾的注意,惹起他們的興趣,只要他有本事號召多人走到台前認信耶穌,這就是一個成功的福音聚會,至於信息的內容及講道的方法是否有聖經的根據及榜樣支持,根本毫不重要了。然而,這樣的做法是對的嗎?
許多人以為 神只吩付我們去作祂的工,至於作工的內容及方法,則我們可以自由作決定,不需要凡事都有聖經的根據及榜樣支持才去作。換句話說,神容讓人在敬拜及事奉上「自由發揮」,只要不是聖經明文禁止便可以了。
這樣的思想心態現今在基督教圈子中非常普遍,甚至變成金科玉律,沒有人敢質疑。然而這是否是神的心意呢?我的答覆是:絕對不是!不錯, 神是讓我們在生活的事情上按自己的意思及喜好去選擇(當然這些事情都要在聖經的原則下進行),但在敬拜及事奉上 神卻是要我們根據聖經明訓及榜樣來作,沒有聖經明訓及榜樣為根據的敬拜及事奉活動就是「私意崇拜」及用「凡火事奉」!
清教徒稱這原則為「敬拜的規範性原則」。 這原則主要說明神不要人以私意的敬拜,乃是要以祂的心意來敬拜。那麼神的心意如何能得知呢?一定是要從聖經中找出來的。聖經就是我們信徒在敬拜及事奉上的唯一的準則。但現今信徒的問題就是,他們的敬拜事奉的內容明明沒有按照聖經的準則,他們仍然認為他們所作的必定是神的心意。何以見得呢?其實他們都是一廂情願的想法(許多異端極端都以為他們所作是 神心意的心意),卻無法用聖經引證,這是何等地危險!
保羅在帖前2:4教導信徒說:「但 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 神喜歡。」
這裡清楚指出我們傳福音時要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明顯表示傳福音是有特定的內容及方式,是照樣講,不是「隨己意」講,保羅吩咐當時的門徒不可這樣。
我們講福音,不是用自己喜好的方式,挑選自己喜好的內容,去講些討人喜歡的話,而是要照樣講。然而,他們振振有詞地引用林前9:22來支持他們的做法:「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但保羅這裡不是指我們為了傳福音,就有權作神所不喜悅、與祂旨意有衝突的事。保羅主要是指一些中性的事(包括一些傳統及習慣),我們可以甚至應該順服及放下自己,為要得著在這些事以下的人。相反, 神的心意很清楚要求我們「不要效法這個世界(世俗的潮及流風氣)」(羅12:2),我們就絕對不可以為了多吸引人來聚會,就不斷地採用世界的方法來作工,降低教會分別為聖的標準。這毫無疑問就是保羅在帖前2:4指出的「討人喜歡」的罪。
有些人雖不完全贊同以上的人的傳福音方法,卻也不願公開去反對,因為他們認為這是腓1:17-18的教導:「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意思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然而,這樣引用聖經是不對的。
第一,這節經文沒有說那些假意傳福音的人是對的,更沒有鼓勵人要這樣做。若他們的心態不對,他們將來一樣要受神的審判。
第二,保羅說他不介意那些人假意傳福音,因為他們也是傳主的福音。動機雖是不對,但福音的內容仍是對的。這個保羅可以接受。但若然他們所傳的不是純正的福音,而是「別的福音」(參加1:6),那保羅的態度是絕對不會容忍的,他是憤然地咒詛「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8)。
現在我們看看現今流行的「搞笑佈道會」所傳之福音是否為純正的福音。
一、妄稱主的名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20:7)。十誡的第三誡清楚指明我們不能妄稱 神的名。新約中耶穌基督的名與耶和華的名一樣尊貴崇高:「所以, 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9~11)
但現在竟然有傳道人公然改 神的名,稱「耶穌爸爸」,任意將 神的名世俗化了。他們藉口說這樣稱呼神,只是表示親切罷了。但表示親切是一回事,將 神的名俗化的另一回事,我不能為了表示親切就隨意改我朋友的名,我更不敢妄稱上司或長輩的名,更遑論我們這位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名!這樣一方面妄稱主的名,一方面又說是事奉神,這真是矛盾至極的事! 神會喜悅這樣的事奉嗎?
二、缺少悔改信息
「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3:1~2);
「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4:17);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8)
施洗約翰傳道時叫人悔改,主耶穌傳道時又叫人悔改,使徒在主升天后傳道時也是叫人悔改,怎麼今日的傳道者這麼少叫人悔改?不叫人悔改的是什麼福音?可能他們會說他們也有提到悔改的事,但這說法就叫人莫名其妙了。請問不指出人的罪怎麼叫人悔改?他們到底是為了什麼而悔改?不是為罪悔改嗎?或許他們堅持他們也不是完全沒有提及罪。但為什麼當提到有關罪時,聽眾的反應往往是笑而不是哭呢?豈不知傳道者指出人的罪目的,是讓聖靈「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嗎(參約16:8)?今日傳道者拚命講笑話來吸引人信主,就是偶而說到罪之時也是輕描淡寫地說,目的是要令人捧腹大笑,這絕對不是聖靈的工作,充其量只是人意情緒的活動,因為聽眾沒有人會「為罪,自己責備自己」的心,這不可能引導真正的悔改。沒有真正的悔改,人就不能真正地信主得救。不著重悔改的福音是假福音。
三、沒有叫人交出主權
「主耶穌」一詞已成為基督徒的口頭禪!
許多人沒有意會到,當你說:「主耶穌」時,你是在承認耶穌是主。耶穌是主宰,相信沒有基督徒會反對,這是大家公認的真理。但竟然有人主張在傳福音時,只強調主是救主,即是說你只需信耶穌能夠拯你的靈魂,你便得救。至於接受耶穌作主宰及交出自己的主權,這事是不需要在你信主時要決定的,因為這與救恩無關的。這樣的想法現今相當地普遍。但這想法是非常錯誤的。
耶穌基督既是救主,同時又是生命之主,兩者是絕對不能分割的。一個人沒有可能單單接受基督為救主,卻拒絕交出主權讓祂作生命的主宰,還要妄想自己是得救的。沒有這樣的事。神沒有給你權柄將基督的命令硬生生地分割。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羅10:9);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參徒16:31)
今天許多佈道會(尤其是那些搞笑的佈道會),絕少叫人交出主權及認耶穌為生命之主,為什麼?答案很明顯,就是要討人的喜悅?只強調有位神很愛你,很願意救你及幫助你解決各種各樣的問題,這些都是很多人喜歡聽的道理。但當你要求他們離開他們所愛的罪惡,甚至要連自己的主權也要交出來時,這些人就不喜歡聽了,甚至會反感起來。為了避免這些人流失,不再來聚會,傳道者在講道時就開始避重就輕,務求令每一個聽眾都聽得舒服。他們就這樣一而再,再而三地干犯帖前2:4所指討人喜歡的罪,「但 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 神喜歡。」奈何他們到現今都不發覺!
四、只強調信主的好處及容易
信主當然有許多好處,而且是極大的好處,因為是 神所賜予的。最大的好處莫過基督的救恩,因為這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買贖回來的。這些恩典是因信白白賜給我們的。然而,聖經也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我們進入神的國是有許多艱難的;「我們進入 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14:22B),天國是要努力進入的,所以要我們預先計算跟隨主的代價;「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7)
神沒有瞞騙你,先叫你輕輕率率的信,信了之後才告訴你做基督徒的代價及難處。主耶穌在地上傳道時絕對沒有叫人先信後計算代價這回事。
有人企圖把信徒及門徒分別出來,說主耶穌只要求已信主的人付代價跟從祂,叫他們作門徒,不是叫每一個人這樣作。單單信主的人只是普通信徒,願意跟從主的人才稱為門徒。這樣將信徒及門徒分開,並將神對這所謂的兩類人之要求分開,是完全沒有聖經根據的謊言。
讓我們看看聖經怎樣說:
「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徒2:41)那些聽眾一信主受洗,當天已經是門徒了。
「對那城裡的人傳了福音,使好些人作門徒。」(徒14:21A)那些接受福音的人都是直接被稱為門徒的。
「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徒11:26B)門徒就是基督徒,信徒也是基督徒!
門徒與信徒有什麼分別?門徒及信徒根本是同義詞。就是按一般的情理說,若有基督徒說他只信主,但他沒有意圖跟從祂,這豈不是很矛盾的事情嗎?
由此可見,信徒就是門徒,門徒就是信徒,兩者根本是一樣的,所以 神對他們的要求也是一樣的。
可惜,現今的所謂傳福音,傳道的人只強調信福音的好處,信福音很容易,卻很少提及信福音的代價,信福音的難處。他們的理念是,先叫人作「信徒」,然後才慢慢告訴他們作「門徒」的困難及代價。他們願意信,就可以立即信,一切在信了之後才說。這樣做無疑可以使舉手「決志」的人數倍增,因為沒有難度,但這樣做有沒有聖經根據呢?這是主耶穌傳道時的榜樣嗎?再者,這些「決志者」是真的信主嗎?從決志之後再到教會聚會的人數比率來看,便可以略知一二了。
以上提出的種種原因,清楚指明這些「搞笑佈道會」所傳的福音,根本不是整全的福音,是不合神心意的禍音!所以我們不應該支持及參與。
最後讓我多說一點話。我知道不少人因見這些佈道會也有一些果效,也能領到一些人信主,所以儘管他們對這種傳福音的方式有保留,也願去反對。但聽這樣「福音」而「信主」的人,究竟有多少在信仰上站得住腳的?我們只看見大型佈道會人山人海,呼召有多少人舉手決志,多少人走到台前,但有沒有人統計過,舉手決志或走上台前的人,有多少是以後會穩定到教會聚會的?舉手的決志的人多,真正信主的人少,這是公認的事實,但為什麼沒有人查根究底?真正的原因豈不是佈道會中傳道人傳的「福音」出了問題?
有傳道人認為,今日教會之所以這麼軟弱,出現這麼多內部問題,作出種種與世俗為友及犧牲真理的事,最大原因就是教會中充滿著許多有名無實的假信徒。這些自以為信主,其實不是真信的人是如何來的呢?就是參加那些傳不純正福音的聚會而「決志」的人來的。
退一步說,就算有些人有來聚會,他們很可能被帶回到舉辨那些聚會的世俗化及聖經教導貧乏的教會接受餵養,結果就是產生了一大堆信仰根基不穩的世俗化基督徒。
其實 神已經一早定了得救的人數,我們根本不需要自作聰明,自作主張地用一些神不喜悅的方法,企圖令「更多人」信主。如果我傳一個純正的福音,只有很少人信主;但傳一個變質的假福音,即使有成千上萬的人表示「信」,我們也不為所動。不是我們不想更多的人信主,而是添滿得救人數是 神的主權,傳純正的福音是我們的責任。我們的責任與神的主權要分得清清楚楚,不能逾越。我們要作忠心的僕人,作工多的未必能得主人稱讚,因為作得不合主人心意;惟有遵照主人吩咐而作的僕人才得主人的喜悅。
願 神在這個黑暗的世代興起一群忠心勇敢傳講純正福音的僕人,單單討 神的喜悅,不討人的喜悅,只重視 神的見證,不求人意的果效,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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