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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知常:從「黛玉之死」看高鄂續書的失敗

潘知常:從「黛玉之死」看高鄂續書的失敗 ——在南京大學浦口校區的演講 2015-08-29 11:51:30

  

  大家好!很高興在一個美麗的春天的晚上和你們一起來聊《紅樓夢》。

  

  剛才主持的同學介紹,張愛玲曾經說過一句非常著名的話,她說人生有三大憾事,一恨海棠無香,二恨鰣魚有刺,三恨《紅樓夢》未完,確實是這樣。根據我們現在掌握的資料來看,完壁的《紅樓夢》應該是110回,但是現在我們實際上看到的只有80回,後面30回已經看不到了。乾隆三十二年,也就是公元1767年,這後面的30回據說是被人借走了,然後就全部丟失了。而且,丟失以後似乎作者以及他的親屬也都沒有去全力尋找,因此,似乎是借也借得蹊蹺,丟也丟得蹊蹺。可是,我們必須要說,也許是當局者迷,在我們後人看來,這個損失幾乎就是可以與圓明園的被燒並列了,因為,這實在是我們中國人在精神財富上的一個巨大損失。

  

  也許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張愛玲才有三大憾事之說。而且,據說她還在上中學的時候就一直在幻想,自己能夠乘坐時光快車再回到公元1767年,她想親自去把這後30回再找回來。另外,據說她還有一個願望,就是從中學開始,她就發誓自己要補寫《紅樓夢》,可惜,這也只能是一個美麗的幻想。斯人已去,斯書已失,再想挽回,已經是回天無力,更是比登天都難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我剛才的這番話,很可能還有很多人是不太贊成的。因為在他們看來,問題並沒有那麼嚴重,因為——我們畢竟有高鶚的續書,可以作為這一缺憾的彌補。而且,這種看法似乎還很有市場。你看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紅樓夢》,寫得就是:曹雪芹 高鶚著。我一直在到處呼籲,我說這是一件非常荒誕的事情,而且也是一件非常令人氣憤的事情。有誰徵求過曹雪芹的同意嗎?如果沒有,又怎麼能夠把兩本完全不同的書合在一起,並且把兩個作者也放在一起?我倒特別羨慕這個高鶚,簡直是太幸福了,他竟然能跟這麼一個偉大的作家並列在一起。他實在是太幸福了,順便說一句,我們的類似語文課本這樣的書籍,在選錄《紅樓夢》的片段作為課文或者是讓學生閱讀時,有時竟然也選的是高鶚的續書里的內容,例如歸於「掉包計」的段落,你們看,這是不是太不公正了?是不是太可笑了?這完全就是咄咄怪事!

  

  現在我們看到的是120回的《紅樓夢》,高鶚工作得很勤奮,甚至還多補了十回。可是這高鶚補的後四十回真的是根本不能看,也不必去看。我就從來不把這後四十回與前面的八十回放在一起看。而且,我還一直在呼籲:停止印刷和出售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署名為曹雪芹高鶚著的120回的《紅樓夢》,並且把它們都重新單獨予以出版。

  

  我這樣說,當然是為了尊重歷史,可是也是為了尊重《紅樓夢》里的所有人物。你們想想,在前八十回里,大部分的人物都還健在,而我們也曾經感嘆過,說《紅樓夢》里的第一美女秦可卿死得太早了。可是,如果按照現在這樣一種把曹雪芹和高鶚的書放在一起的做法,那我們倒是要為秦可卿慶幸了,因為她雖然早死,但是卻畢竟死在了大師的手上,也算是死得其人了,其他的很多人就不然了,他們是都死在了高鶚這種人的手上。高鶚雖然姓高但是卻不是高手,因此不論是在續書里被高鶚處死或者賜生,你都會覺得很掉價、很丟臉。沒有死得其人,真的是很掉價的,用今天的話說,是有點「太傷自尊」了啊。

  

  當然,也有些人會說:這也未必。因為在長篇小說的創作上似乎存在一個「百慕大三角區」,比如《三國演義》、《水滸傳》、《儒林外史》,很多人看了以後,都說前半部轟轟烈烈,後半部黯然失色。可是,我覺得,第一,其實《三國演義》、《水滸傳》、《儒林外史》的後半部不如前半部,主要是由於內容的關係。例如《三國演義》,它的後面不好看,是因為要寫三國各自的失敗,還要寫英雄一個一個的的老去,這是不可避免的結局。這當然也就不那麼好看了。《水滸傳》也是這樣。前半部都是個人行為,是打架,當然好看,可是後半部變成了集體行為,是打仗,當然也就不那麼好看。第二,說《紅樓夢》的後半部會不精彩,我不太相信,曹雪芹是我們國家的小說王,他不可能半途而廢的,而且,你們看一下前面的80回,就會發現,這是一個絕對的高手。在前面的八十回里,你會發現曹雪芹把所有的故事都攥在手裡,在他那裡,所有的矛盾都是引而不發的,所有的愛情都是有序推進的,所有的故事也都是沒有結局的,這個人舉重若輕的功夫真是讓人驚嘆啊。你們想想,一個人竟然能夠把所有的東西都控制得這麼好,那肯定是因為他完全具備超常的把握能力,也肯定是因為他最後又有把握能夠解決得非常精彩。成百上千頁你都翻過去了,可是寶玉和黛玉的愛情始終都是不尷不尬的,後面的來臨的暴風驟雨更只是隱隱推進,為什麼呢?不能不說曹雪芹真是個高手,他完全知道事情該怎麼去做,而且是成竹在胸地一步一步把故事推向高潮,當然,這個大手筆我們是無法看到了。這是一個很大的遺憾,可是,卻也不能因為遺憾而反過來懷疑他的大手筆。

  

  當然,因為《紅樓夢》後30回的遺失,人們也確實存在一種希望看到全書的心理,因此出現「續書」應該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我們甚至還可以說,「續書」的動機也大多還是善意的。不過,我也要實事求是地評價一句,所有的「續書」的水平都跟《紅樓夢》完全不在一個水平線上,而且,在基本的美學取向上,也還都是反《紅樓夢》。這些作者根本不知道曹雪芹最重大的貢獻在什麼地方,只是簡單地把自己的工作看作前80回情節與人物結局的延續,因此都往往是與《紅樓夢》背道而馳。例如,曹雪芹像打太極拳一樣,以四兩撥千斤,從容淡定地在做一件事,就是先給你一個美麗的夢,給你一個美好的東西,然後又無情地把這個美麗的夢、這個美好的東西徹底打碎,打碎得真是讓你痛不欲生,但是所有續《紅樓夢》的人卻都想把這個破碎的夢再「續」起來,都想舊夢重圓,甚至想把這個夢「續」得更好,不但舊夢重圓,而且花好月圓。這真是令人目不忍睹啊。

  

  你們一定猜得到,我今天的講座就是要批評高鶚的續書,你們猜得確實不錯。不過,在批評之前,我卻要先表揚一下,因為,在所有的續書里,我認為:高鶚的續書還是最好的,他有點像晴雯,是在勇補縫雀毛裘,有一句話我剛才沒有講,我現在要補充一句,其實,並不是誰都可以去「續書」的,這種工作不是誰都能勝任的。在這方面,高鶚的水平明顯要好一些。他在《紅樓夢序》里自認為自己的工作與前八十回「尚屬接榫」,經過他的「修輯」,終於「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還是有一定道理的。而且,在他的「續書」里也還是有些亮點的,例如,他不是就曾經創造了那句後來幾乎每個中國人都很熟悉的名言嗎?「不是東風壓了西風,就是西風壓了東風」。(第82回)而且,他還著力構思了「掉包計」這一故事,賺了不少男男女女的眼淚。因此總的來說,高鶚的續書仍舊堅持了曹雪芹的走出古代才子佳人小說模式的努力,而且還保持了悲劇的美學框架,比起其他續書的釵黛同侍一夫、共享榮華富貴之類,還是要高明多了。

  

  我甚至還想猜測一下,高鶚說自己是在舊書攤上買到曹雪芹自己寫的後30回,但是已經不完整了,於是他又在此基礎上做了完善、增補。那麼,這個可能性存在不存在呢?我猜測是存在的。因為如果沒有一定篇幅的原稿,後面的故事是是很難續出來的。為什麼呢?我們就拿現在北京台要重拍電視連續劇《紅樓夢》來舉個例子,他們說自己要按曹雪芹原來的想法拍——包括87版的電視連續劇《紅樓夢》也是希望按照曹雪芹的原來的想法拍的,但是這裡面就有一個問題,什麼問題呢?就是你如果是寫論文去猜測結局,那你完全可以接著曹雪芹講,甚至你可以講個十條八條的,但是寫小說這個事情不同,它是需要細節的,並不是曹雪芹告訴了你故事的結局是什麼以後你就可以寫好的。你必須一個細節一個細節地去寫,一句話一句話地去寫,這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所以我猜測高鶚手中或許是有一些後30回的片斷,但是肯定不是很完整,有很多地方接不上,為了能夠接得上,他就加了一些自己的東西進去,而且,也不排除還有的地方是他對曹雪芹寫的內容不滿意,因此又擅自下手刪節和改動了一下。有些人說高鶚是完全另起爐灶,我覺得可能性不大,因為難度太大了。可惜,由於美學水平差得太大,高鶚就像一個歪嘴和尚,生生地把《紅樓夢》這部好經給念壞了。

  

  我們隨便看幾個例子吧——

  

  例如黛玉,在高鶚的續書里黛玉竟然開始拚命勸寶玉學習了,這實在是令人意外。而且,她還彈起了琴,在前80回不難看出,曹雪芹好像不太擅長琴棋書畫,因為他在琴棋書畫方面寫得很少,但是到了高鶚的續書里你可以發現談到琴棋書畫的地方開始多了起來,而且林黛玉也開始操琴,但是,琴在中國文化里起的作用是什麼呢?琴就是「禁」,也就是說,凡是操琴的人,都應該是一個清心寡欲的人。因此,如果真的需要操琴,那也應該是薛寶釵,或者是惜春,林黛玉如果彈琴,那實在是很不像,我真的想像不出來林黛玉這種人在彈古琴的時候會是什麼樣子。更奇怪的是,林黛玉的身體也開始逐漸好起來了。要知道,在《紅樓夢》里林黛玉是一定要早死的,林黛玉的身體也是一定不能好的,因為林黛玉的身體完全就是用來還債的,所以她的身體是一定要損耗殆盡的,但是高鶚對這些卻完全不懂,他竟然以為讓林黛玉的身體逐漸好起來才是在關心這個美女。

  

  襲人的理想是當姨太太,就是趙姨娘這樣的角色,但是她到最後卻沒當上。這個結局在高鶚的續書里跟曹雪芹的設想倒是一樣的,但是高鶚這個人的美學眼光實在不是很好,因此他是在以一種嘲笑的口吻來寫的。高鶚想傳遞的信息是:你看看,沒當上吧,活該啊。最後襲人不是嫁給了那個戲子蔣玉涵嗎,高鶚重點寫的是襲人實在不想嫁但是又不得不嫁,藉以諷刺襲人這個人最後是竹籃打水一場空。這當然遠遠沒有曹雪芹的美學眼光高,曹雪芹也寫了襲人想當姨娘沒當上,但是曹雪芹卻從來不開襲人的玩笑,曹雪芹有著一個悲憫博大的胸懷,他知道任何一個人在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時都是有著自己的道理的,因此,如果最終並沒有追求到,那也只應該去悲憫而不應該去嘲笑。至於曹雪芹寫的寶玉後來流落到襲人家時襲人兩口子還熱情收養了他們,那更是高鶚所想不到的,襲人本性中的這種善良,毫無悲憫之心的高鶚是無法看到的。

  

  香菱的命運也被顛倒了,香菱就是一個小黛玉,在曹雪芹那裡,她的結局是被夏金桂整死了,但是到了高鶚的續書里,他可能是覺得香菱已經苦得不能再苦了,最後還讓她死在夏金桂的手上,這也太慘了,於是,他就出來主持「公道」,讓夏金桂死在了香菱的手上。可是這卻讓曹雪芹的美學理想落了空,曹雪芹是要告訴你什麼呢?美好的東西在那個社會是肯定要被毀滅掉的,他要告訴你的就是這個,所以結局那怕是再殘酷、再慘不忍睹,他也要秉筆直書。可是高鶚對此卻很難理解。他始終是堅持著傳統的美學觀: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因此,才會出現香菱的命運顛倒這樣的事情。

  

  類似的例子還可以舉出很多,時間的關係,我就不多例舉了。總之我是想說,高鶚的續書是不成功的。鑒於長期以來我國的讀書界已經習慣於把曹雪芹和高鶚放在一起,因此及時而且徹底地洗刷因此而在曹雪芹身上強加的恥辱,就成為一個重要的課題。好在,現在人們的美學水平也真的是大大提高了,我在網上看到過網民調查,說如果重拍電視劇那麼你贊成按哪個版本拍?結果是:贊成按照高鶚續書拍的佔15%,反對的佔82%,我覺得這很不錯,可是,我們還需要繼續努力,要及時而且徹底地洗刷高鶚的續書在曹雪芹身上強加的恥辱

  

  這就是我要講的第一個問題,

  

  二

  

  

  

  在上述討論的基礎上,高鶚的續書里所寫的「黛玉之死」,就可以進入我們討論的視野了。

  

  應該說,不論是在曹雪芹那裡還是在高鶚那裡,「黛玉之死」都是重頭戲。就好像上帝費了很大的力氣才造了一件寶物,可是他最後卻一鎚子把它打得粉碎。因此,所有的人當然都想看一看,黛玉究竟是怎麼死的。在這方面,高鶚應該說還是沒有背離曹雪芹的方向的,而且,他還應該算是個快手,快刀斬亂麻的本事很高,他構思了一個非常有戲劇衝突,非常有故事,也非常能夠催人淚下的故事,這個故事,可以叫做「掉包計」。當然,這個故事也並不稀罕,因為這其實也就是中國歷史上和民間都很熟悉的「狸貓換太子」的故事的翻版。不過,用於表達高鶚的反封建的想法,應該說還是比較合適的,賈家怎麼隨意安排寶玉的命運,賈家怎麼肆意矇騙黛玉,如此等等,讀者在閱讀之後當然就會痛恨賈家、痛恨封建社會,顯然,這也正是高鶚的用心之所在。另一方面,黛玉被活活氣死,這似乎也是順理成章的。遇到這樣的「掉包計」,很可能是隨便哪個人都會被氣死的啊。

  

  高鶚續書的故事梗概你們一定都還是熟悉的:寶玉生了病,賈府的幾個長輩決定讓寶玉結婚,也就是要用喜慶來沖一衝邪,這是每一個中國人都很容易就想到的辦法,並不希奇。可是問題因此也就出現了,讓誰跟他結婚呢?賈家商量來商量去,最後決定還是娶寶釵。可是,寶玉會接受這樣的安排嗎?賈母、王熙鳳等人最後想了個辦法,用調包計的辦法,讓寶釵以黛玉的名義嫁過來。這樣做的結果,你們一定是熟悉的了,那就是黛玉聽說以後,被活活氣死了,而在臨死前,還說了那句高鶚最著名的台詞:寶玉,你好——「好」什麼呢?讀者只有自己去猜測了,反正肯定不是「你好可愛」之類吧。

  

  這當然不是曹雪芹的原意。

  

  根據專家的研究,曹雪芹在後30回里大體是這樣寫的:寶玉跟黛玉兩個人後來私定終身,被趙姨娘等幾個人發現了,就報告了王夫人。王夫人非常憤怒,就再次出面整肅,把黛玉趕了出去,這個時候,寶玉恰巧外出,賈母也去世了,沒有人出面保護,黛玉貧病交加,連治病的葯都沒有,最後在為寶玉安危擔憂中淚盡而亡。然而,王夫人還是不肯放過,像對待晴雯的方式一樣,借口是肺癆,差人把她的屍體拖出去燒掉了。等寶玉回來,也只能「對景悼顰兒」。

  

  上述專家的意見,我認為是有道理的。

  

  為什麼要這樣說呢?只要回過頭來再次細讀前80回的《紅樓夢》中所透露的信息,我們就可以找到答案。

  

  第一個,我們應該看鳳姐的態度。因為她最了解賈母的心思,因此,她的態度就很重要。那麼,她是怎麼說的呢?在第二十五回,鳳姐曾對黛玉開玩笑說:「你既吃了我們家的茶,怎麼還不給我們家作媳婦?」還「指寶玉道:『你瞧人物兒門第配不上?還是根基配不上?模樣配不上?是家私配不上?那一點玷辱了誰呢?』」在第五十五回,鳳姐合計賈府將來要辦的婚嫁大事時,也把寶、黛合在一起算,說:「寶玉和林妹妹,他兩個一娶一嫁,可以使不著官中的錢,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來。」

  

  第二個,在賈府這樣的大戶人家,丫鬟小廝往往最了解內幕,因為他們經常收在主子的身邊。那麼,他們是怎麼說的呢?在第六十六回,興兒回答尤家姐妹詢問寶玉的情況時也說「只是他已有,只未露形,將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故尚未及此。再過三二年,老太大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如果不是寶黛之配已為賈府上下人等公認,他應該是不敢說得如此肯定的。

  

  至於鳳姐出面實施「掉包計」的問題,我認為根本就不可能存在。鳳姐不會贊成寶釵跟寶玉的婚事的,為什麼呢?要知道鳳姐本來是大房的兒媳婦,但是因為她又是二房太太王夫人的內侄女,是擔任總經理的王夫人安排她當常務副總經理的,以便她侄女能夠過來幫她一把,而借口則是因為李紈不能勝任,可是如果是寶釵嫁過來的話,鳳姐就要下台讓給寶釵了,鳳姐這麼聰明的人對這點能看不出來嗎?因此讓她先開口建議讓寶釵過來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她死都不會說這話。

  

  那麼,賈母是支持寶黛之配還是支持「掉包計」呢?無疑應該是前者。

  

  當然,在《紅樓夢》里賈母也誇過幾次寶釵,但是只要注意一下就會發現,這都是因為薛姨媽在場或者是王夫人在場的緣故。而只要讀過《紅樓夢》的人就會知道,賈母是很重視生活質量的,而寶釵卻偏偏不是這樣。對她的蘅蕪苑,賈母不就搖頭說:「使不得.雖然他省事,倘或來一個親戚,看著不象,二則年輕的姑娘們,房裡這樣素凈,也忌諱.」(第40回)第一是「不像」,第二是「忌諱」。她還說:「書上戲上說的小姐們的繡房,精緻的還了得呢,你們姊妹們雖不敢比那些小姐們,也不要很離了格兒」,(第40回)「很離了格兒」?寶釵的蘅蕪苑是不是就「很離了格兒」呢?而從賈母喜歡的人看,她也不可能喜歡寶釵,例如鳳姐,例如鴛鴦,例如晴雯,她們都與寶釵差得很遠,但是卻與黛玉十分接近。當然,我們也要實事求是地說,賈母畢竟也沒有很明確的說寶玉就是要娶黛玉,因為他們畢竟年齡還小,但是,無論如何,讓賈母拋棄黛玉去選擇寶釵,甚至是讓賈母玩弄「掉包計」,我覺得那無疑是不可能的,手心手背都是肉,她怎麼會做這種事情?賈母並非狼外婆,我們更不能因為自己經常扮演狼外婆,就把她也想像成狼外婆。

  

  真實的情況應該是賈母先離開人世。這一點,可以在前80回的《紅樓夢》中看到蛛絲馬跡。在第二十九回,賈母就似乎預感到了一切,她說:「我這老冤家是那世里的孽障,偏生遇見了這麼兩個不省事的小冤家,沒有一天不叫我操心.真是俗語說的,『不是冤家不聚頭"。幾時我閉了這眼,斷了這口氣,憑著這兩個冤家鬧上天去,我眼不見心不煩,也就罷了.」而在第五十七回,最關心黛玉的紫鵑似乎也預感到了什麼:「我倒是一片真心為姑娘.替你愁了這幾年了,無父母無兄弟,誰是知疼著熱的人?趁早兒老太太還明白硬朗的時節,作定了大事要緊.俗語說,『老健春寒秋後熱",倘或老太太一時有個好歹,那時雖也完事,只怕耽誤了時光,還不得趁心如意呢」。「若娘家有人有勢的還好些,若是姑娘這樣的人,有老太太一日還好一日,若沒了老太太,也只是憑人去欺負了」。「兩個冤家鬧上天去」,「也只是憑人去欺負了」,這不正是我們應該在後30回所看到的那一幕?

  

  當然,在前80回的《紅樓夢》中我們可以看出,寶釵確實是想嫁給寶玉的,但是我們一定要注意,不錯,寶釵是想嫁給寶玉,但是寶釵卻絕對不會動手去搶,讓她談戀愛她自然不會去做,讓她翻牆頭跟寶玉私奔自然不可能,讓她跟寶玉眉來眼去她更是會覺得可恥,她不會去與寶玉談戀愛,而只會通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去與寶玉結婚。而且,為了能夠與寶玉結婚而做一些相應的努力,這也無可非議。她的母親薛姨媽也為了此事而做一些努力,例如去跟她的姐姐王夫人溝通,這同樣無可非議。但是,她們母女顯然不可能是「掉包計」的主角,誰會願意拿自己的婚姻開這麼荒誕的玩笑呢?

  

  真正希望寶釵嫁給寶玉的,是王夫人。

  

  首先,寶釵是她妹妹的女兒,她當然會希望親上加親。而且,從書里的描寫我們也不難看出,他們姐妹的關係是非常親密的。

  

  其次,更重要的是,假如說在選擇誰來做兒媳婦的問題上是可以商量的,那麼,在絕對不允許黛玉做自己的兒媳婦上,則是根本不允許商量的。

  

  其中的原因最少有兩個方面。第一個是王夫人與林黛玉的母親賈敏的關係顯然很緊張,你們看黛玉進賈府的時候,王夫人見到她的時候,只是打了一聲招呼,就轉身去跟鳳姐安排賈府這個公司的工作去了。為什麼會這樣呢?你們完全可以想像得到,王夫人剛到賈府的時候肯定是受了不少夾板氣的,為什麼呢?嫂子和小姑子的矛盾啊,你想林黛玉這樣的小姑好鬥嗎?她媽肯定也是個「林黛玉」,眼很高,怎麼可能會看得上王夫人那種話都不會說的木頭人,何況賈敏在賈府肯定很有地位,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王夫人當時只能是吃盡她的苦頭。所以,黛玉來了她不報仇就算不錯了,你指望她再對她好,那是不可能的。第二個,而且她還看不上黛玉有病,嫌黛玉多心,更不喜歡黛玉的嫵媚性感。我們知道她看見晴雯就煩,她問:我那天看見一個女孩長得像黛玉似的在那裡罵人,這個女孩妖里妖氣、削肩膀,水蛇腰,她是誰呀?而且,她還把晴雯稱做「病西施」,而「病西施」正是黛玉的綽號。而她的把晴雯趕走、逼死,而且連屍體也焚化,實際上也與以後對待黛玉的方式完全一樣。

  

  再次,還需要注意的是,在寶玉娶親的問題上,最有決定權的正是王夫人。事實上,即便是賈母也是無法真正干涉寶玉的婚姻的,你們想想,迎春嫁人,賈母就是有看法的,可是她卻無能為力,因此她只說了三個字:「知道了」。何況王夫人手裡還有元春這張牌,她每個月都有機會去見元春,因此她只要把自己的想法跟元春溝通好,然後只要元春一句話,那就完全可以敲定了。

  

  而從前80回的《紅樓夢》的預示看,我們也不難發現,王夫人在後30回里肯定是有所作為的。例如,在襲人找她彙報寶玉跟黛玉的動向時,她就說過:我自有道理,什麼叫我自有道理?到了七十七回就真相大白了,就是要讓寶玉搬出去住,可是,這樣做又是為了防範誰呢?那個時候晴雯等不安定分子都已經被整得一乾二淨了呀,她還要防誰呢?七十七回有一句話很容易被忽略,王夫人是這麼講的:「有人指寶玉為由,現在大了,怕被人勾壞了。」還說:「此事更比晴雯較甚」。這個「有人」是誰?在王夫人嘴裡,這個「有人」是專指趙姨娘的。她看不上趙姨娘,因此凡是提到趙姨娘的時候,她都不說趙姨娘,而只不屑地說「有人」。比如說,趙姨娘問怎麼少了二兩月例呀?王夫人就問鳳姐「有人說怎麼少了二兩月例呀?」鳳姐馬上就清楚,知道這裡的「有人」是說趙姨娘,你們看看她的怎麼回答的?「怎麼少了?姨娘的丫頭每人減一兩,所以才少了二兩」。顯然,趙姨娘在利用這個事情推波助瀾,意在為自己謀利,而王夫人也認為「此事更比晴雯較甚」,但是,當時她卻按兵不動,是不想動嗎?當然不是,是時候不到啊,時機一旦成熟,她馬上就會面露殺氣而且大動干戈的。

  

  而這,就正是我們在《紅樓夢》後30回里所看到的「黛玉之死」。

  

  這就是我要講的第二個問題。

  

  

  

  三

  

  在討論了高鶚筆下的「黛玉之死」的完全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之後,我們就可以進而來討論高鶚的美學失敗了。因為,或許還會有人這樣在想:即便是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但是假如是給曹雪芹的小說錦上添花,那不是也挺好的嗎?我有一次跟一個文學博士在一起,說到《紅樓夢》的時候,她就脫口而出地說:「掉包計」是《紅樓夢》里寫得最好的一個片段。我當時聽了,簡直是目瞪口呆,真想勸她回去重新上一次博士啊。一個博士,而且是學文學的,她的看法尚且如此,一般讀者的看法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因此,我們還必須來認真地談談高鶚筆下的「黛玉之死」在美學上的失敗。

  

  我認為,高鶚筆下的「黛玉之死」在美學上的失敗起碼錶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個,曹雪芹寫的是「愛」,而高鶚寫的是「恨」。

  

  我在前面已經講了,高鶚的續書比起其它的續書來,還是稍微進步一點的,進步在什麼地方呢?高鶚的續書畢竟還是堅持了反封建這一取向,還是能夠像《西廂記》和《牡丹亭》那樣,堅持對封建家長加以批評。但是,他仍舊沒有弄清楚的是,「封建」的實質又是什麼呢?「封建」的實質就是「私定終身」和「父母之言」的矛盾嗎?如果真的是「私定終身」和「父母之言」的矛盾,那也就變成了一個選擇權屬於誰的問題,而這個問題顯然是可以溝通、也可以調和的,事實上是不可能構成真正的悲劇的。

  

  我要強調的是,曹雪芹的深刻恰恰在於意識到了「封建」的實質,在曹雪芹看來,這個實質就是:沒有愛。所以他認為只有「讓世界充滿愛」,首先走出心靈的黑暗,我們才有可能走出封建社會。所以曹雪芹宣稱自己要「令世人換新眼目」(第1回),那麼,怎麼「令世人換新眼目」呢?那就要去見證愛和失愛。因此,他才滿懷深情地為我們塑造了一個又一個在內心充滿愛的全新人物,他們不一定要有愛情,但是一定要有愛,一定要有愛心。晴雯的死、尤三姐的死,你們說是死於愛情嗎?其實不是,是死於愛——死於對於愛的堅持。她們寧可不活也要呵護愛的純潔。黛玉當然更是如此。我們可以真實的想像:黛玉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斷痴情」的,她竟然會「斷痴情」,那整個《紅樓夢》就不存在了。因為黛玉是《紅樓夢》的高峰,也必然是《紅樓夢》的美學思想的代表,如果黛玉她最後竟然「斷痴情」,不再固守著愛,那整個《紅樓夢》就毫無價值可言了。

  

  其實,黛玉她是絕不可能「以怨報德」的。你們一定還記得,《紅樓夢》寫的就是眼淚還債,這是它最高明的地方。什麼叫眼淚還債呢?黛玉和寶玉都是來自天上,黛玉那個時候是一株仙草,寶玉對她十分憐惜,每天都去為她澆水,黛玉當時就暗自發誓:將來我要用一生的眼淚還債,所謂「償還得過」。黛玉為寶玉摔玉而哭泣,脂評擔心讀者誤會黛玉的哭是因為怪罪寶玉,特別指出:「應知此非傷感,還甘露水也。」這其實也就是「償還得過」。我們再看看襲人對黛玉的勸說:「姑娘快休如此!將來只怕比這個更奇怪的笑話兒還有呢。若為他這種行止你多心傷感,只怕你傷感不了呢!」(第3回)這段話大有深意。它暗示了後來的許多「還淚」。在這裡,「他這種行止」,當然是指寶玉的不自惜的種種自毀自棄;「你多心傷感」,則是指黛玉覺得是「因我之過」。其實,黛玉更多的是出於對寶玉的愛,是那種為了對方而自我犧牲的愛,而並非「多心傷感」。針對襲人最後兩句話,蒙古王府本有一條脂評說:「後百十回黛玉之淚,總不能出此二語。」這倒是一句十分值得注意的提示。

  

  而高鶚的續書卻寫「林黛玉焚稿斷痴情,薛寶釵出閨成大禮」,「焚稿斷情」怎麼能與「眼淚還債」同日而語?黛玉不「還債」,卻反過來「討債」,不但要把和寶玉的情斷了,而且甚至連死的時候眼睛都還閉不上,這實在是太糟糕了。脂評在評價原稿的黛玉之死時說得非常精闢:「絳珠之淚,至死不幹,萬苦不怨,求仁得仁又何怨」!求仁得仁,換言之也就是求愛得愛,可是既然已經求愛得愛了,那麼又何恨之有呢?因此萬苦不怨,把寶玉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黛玉就是這樣死去,她死得勇敢,也死得坦然。至於怨恨寶玉,那更是絕對不可能,如果她竟然怨恨寶玉,而且竟然怨恨不己,而且竟然幽怨而亡,那《紅樓夢》又還有什麼美好可言呢?

  

  你們務必要注意,在這個故事的背後,隱含著曹雪芹的美學發現,這就是:在世界上生存的任何一個人他都應該內心充滿愛的,他一生下來就應該記得:我欠了這個世界一份濃濃的愛,在這個世界的任何一個地方我都要承擔有共同責任,在這個世界上只要還有一個人在受苦,我就必須為之負責:在這個世界上只要還有一人在犯罪,我就必須為這個罪惡負責。當喪鐘鳴響的時候,我也一定要知道:喪鐘是在為我而鳴。也因此,我在任何時候都只能以「愛」來回報世界,而絕對不允許回報以「恨」。

  

  曹雪芹的眼淚還債的美學發現也恰恰就在這裡。這就是:以愛來回報世界,而且,哪怕世界給她的都是仇恨,她也要回報世界以愛,猶如蜜蜂,它每天在玫瑰花叢中采蜜,玫瑰花當然會刺疼它,但是它回報世界的,卻仍舊只是蜂蜜。「我愛你,但與你無關」,這就是黛玉所稟賦的美學精神。因此,黛玉肯定是淚盡而死,而且,她必然是死於自己的愛,而不可能死於對他人的怨恨。黛玉是不可能被氣死的,她最終肯定也是快樂的。

  

  再說得遠一點,在崔鶯鶯和杜麗娘那裡,我們看到的是「愛情的快樂」,但是在林黛玉身上,我們看到的是「愛的快樂」。在很多人看來,能否結婚才是快樂與否的標準,既然沒有能夠結婚,那麼黛玉無疑就會是怨恨的,其實不然。黛玉贏了愛情,但是輸了婚姻,可是,愛與婚姻又有什麼關係呢?愛就是為了結婚嗎?當然不是。愛就是為了愛。如果能結婚,當然最好,那就更有可能將愛情進行到底了,如果不能結婚呢?那就將愛情進行到生命的最後一息!為什麼一定要結婚呢?不結婚我的愛就失敗了嗎?我不是也曾經快樂過嗎?我不是一直快樂著嗎?因此,我們必須看到,在曹雪芹那裡,根本就不會去寫黛玉跟寶玉結婚,在別人看來,結婚才是大結局、才是勝負手。可是在曹雪芹看來,將愛進行到底才是關鍵的關鍵。結婚與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讓你看一看:一個人為了愛別人竟然能夠愛到死,而且是——死了還要愛。他就是要讓你看這個,而且,你看到這個就行了,因為——愛已經勝利了。遺憾的是,我們往往會受傳統美學的影響,凡事一定要有一個結果,沒有結果就會鬱鬱不樂,凡事不能吃虧,凡是奉獻愛心的更是被認定是傻瓜一個,而且,因為自己是這樣,也就認為黛玉也是這樣,曹雪芹也是這樣。如果是這樣,那你當然會看不懂曹雪芹,那你也當然會認可高鶚。

  

  第二個,曹雪芹是「追蹤躡跡」,高鶚是「稍加穿鑿」。

  

  狄更斯是一個著名作家,你們應該都並不陌生。我記得有一位評論家卻這樣評價:他什麼都會,就是不會講故事。當然,這並不是在批評他,而是在表揚他。因為這恰恰纔是真正的高手。曹雪芹也「什麼都會,就是不會講故事」。聊天、吵架、吃飯、喝酒、寫詩……如此等等,這就是曹雪芹的擅長,可是在這一切的背後,你卻能夠感覺到萬鈞之力,高鶚就不同了,他似乎十分熱衷於「好故事」,「掉包計」就是他推出的一個「好故事」。這樣的「好故事」無疑很有戲劇性,也很吸引眼球,可是仔細推敲一下,就會發現:根本沒有任何的真實性可言。

  

  首先,黛玉和寶釵一死一嫁出現在同一時辰,這當然是個強烈的對比,但是也是個荒謬的編造,曹雪芹早就說了,要尊重事實,絕不稍加穿鑿,但是你們看一下,這邊大喜而那邊大悲,這當然很有戲劇效果,但是在生活里可能出現嗎?根本就不可能出現。

  

  其次,這樣的故事也是完全脫離了賈府的特定環境的。賈家是貴族國戚,寶玉結婚是件大事,所有皇親國戚都要來祝賀的,你們想想,秦可卿之死、元春省親的時候有多少皇親國戚都來悼念祝賀?那幾天折騰得多麼厲害?你們再想想,賈府到廟裡做個法事都有那麼多皇親國戚聞訊而來看望,那麼寶玉結婚又怎麼可能就悄悄關起門來自己把事情辦掉?而且,再來個冒名頂替的婚禮?賈家丟得起這麼大的人嗎?這種事情對賈府來說損失將是巨大的,換言之,這樣做他們家的面子就全都丟完了。為一個寶玉的結婚竟然付出這麼大的代價?這無疑是不可能的。

  

  還有一個特殊情況,高鶚的續書所寫的寶玉娶親的時間是在元春剛剛薨逝不久,同時也是寶玉的舅舅王子騰剛剛去世,這個時候寶玉能夠結婚嗎?我們看一個例子:在第五十五回,宮裡有一位老太妃生病了,於是官宦人家就不準娛樂,老太妃死了以後,賈家從賈母以下就都必須去孝慈縣守陵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這中間出現了賈璉納尤二姐為妾的事,賈母非常緊張,馬上說這可使不得。可是賈寶玉在貴妃姐姐和舅舅的喪期中卻要大張旗鼓地辦婚事?當然,高鶚的續書也知道這裡的漏洞很多啊,因此專門讓賈母說了一句:「貴妃的事不禁婚嫁」,可是,事實就是事實,王法就是國法,並不是輕輕交代一句,本來不能辦理婚事就可以變成可以辦理婚事的。

  

  再次,我們不要忘了薛家,薛家也是四大家族之一啊,聲名顯赫,那薛家就肯丟那麼大的人嗎?何況,結婚也並不是一切的結束,而只是一切的開始,因此即便是當天瞞了過去,寶釵嫁進賈家以後又該怎麼去生活呢?寶釵能答應嗎?薛姨媽能願意嗎?我認為這一切都是不可想像的,人們都說,婚姻大事,既然是婚姻大事,那麼又有誰願意兒戲?試問,哪一個人結婚願意這樣啊,你看現在結婚的人們,哪怕賓館服務得稍微差一點人家還都會很不願意的,可是寶玉結婚卻是以這種方式,不要說寶釵,也不要說薛家,就是一般的普通老百姓他也不願意呀。

  

  說穿了,這樣的故事就是圖一時痛快,新娘蓋頭一旦揭開,其實以後所有的事情是沒有辦法應對的,社會上的影響,家庭里的影響,兩個人關係的影響,實際上都是沒有辦法應對的。我用一句話來概括一下,應該叫做:有百害而無一利。因此,這種「狸貓換太子」的故事在戲劇里或許還是可能的,因為要強調戲劇性、戲劇衝突,但是在小說里這樣寫就很糟糕很糟糕了。

  

  第三個,曹雪芹是「共同犯罪」,高鶚是「小人搗亂」。

  

  悲劇的關鍵是無緣無故。真正的悲劇你是沒有辦法找到其中的「緣」也沒有辦法找到其中的「故」的,反正你就是一下子摔了個粉身碎骨,怪誰呢?誰都不能怪,如果知道怪誰那還叫什麼悲劇呢?如果能夠找到替罪羔羊、找到兇手那又叫什麼悲劇?反之,一切有緣有故的則都不是悲劇。比如那些可以消滅的、可以對抗的,哪怕是那些可以去記恨的,那都不是悲劇,因為你既然知道「緣」也知道「故」,那你就可以去消滅這個「緣」,消滅這個「故」,或者想辦法去對抗這個「緣」、對抗這個「故」,實在不行你起碼還可以去仇恨這個「緣」、仇恨這個「故」,然後你心裡當然也就可以得到解脫。但是無緣無故它就不同了,無緣無故的要害在於:它是所有人的生命努力的合力,就相當於所有人在火災現場逃跑,跑來跑去最後跑出什麼結果?那是誰都事先並不知道的,唯一能夠知道的,就是大家都在逃跑。在逃跑當中難免出現推搡、踩踏等等,也難免有人會成為犧牲品,可是,其中誰是兇手、誰是壞人、誰是好人,你永遠都不可能知道,因為根本就不存在。

  

  無緣無故還是有緣有故?這就是曹雪芹與高鶚的根本區別。

  

  曹雪芹的深刻就在於他沒有去尋找罪魁禍首,因為在寶黛的愛情悲劇里誰都不是罪魁禍首,不是好人與壞人之間的悲劇,而是好人與好人之間發生的悲劇,無非是你追求你的,我追求我的,而最後的結果則是這些人在這個方面受到傷害,那些人在那個方面受到傷害,最後出現的是很多很多無法挽回的感嘆,王國維總結說,這是「共同犯罪」,實在是非常深刻。這就是《紅樓夢》告訴我們的真正的人生悲劇。

  

  例如,我們能夠說黛玉之死就是王夫人的責任嗎?我們能夠說王夫人就是罪魁禍首嗎?當然不能。要知道,導致黛玉死亡的不是王夫人的作惡,而是王夫人的為善,她也只是為了關心寶玉,也只是為了把他們拆散,但是結果卻不但害了寶玉更害了黛玉,這其實也顯然是她事先所沒有想到的。在人類社會裡,每個人都各有各的動機、各有各的目的,比如王夫人,她希望他的兒子幸福這是沒有問題的,而且從她的觀念來看,也是絕對不允許寶玉跟黛玉這樣私定終身的,這也是沒有問題的,從她的角度來看,她是有全部的理由去管這件事的,站在婚姻的角度,寶黛做得確實是錯誤的,只是站在愛情的角度,王夫人才做得無疑是錯誤的,所以她並不是兇手,她只是做了一個母親應該做的,當然這個結果非常不好,但是誰又能夠保證自己的所作所為就一定真的能夠如自己所願呢?

  

  再看趙姨娘,趙姨娘其實也很倒霉,我經常說趙姨娘這個人是很不幸的,其實她人也並不壞,你們想想,她也是付出了很多的人,用她的話說,是苦熬了很長時間,一個想往上爬的人苦熬了很長時間,可是她又得到了什麼呢?雖然不能說什麼都沒有,但是也實在是很少很少。因此,她的「翻身」情結特彆強烈,應該說是不難理解的。也因此,她一旦發現了寶玉的把柄,當然會絕對不肯放過,因為一旦得逞,那可就是她的兒子賈環的出頭之日啊。何況,寶黛私訂終身,在當時的道德的與禮法來看,也都是不能允許的,她的想法應該也只是利用這個事件來打擊寶玉,無非是想藉機踩你一下我好上去,至於最終竟然逼死了黛玉,她肯定是事先沒有想到的啊,因此,她出面告發,也實在談不上卑鄙或者無恥,換言之,在這次的事件里,她也只是在為自己的利益而奮鬥,絕對算不上是什麼「罪魁禍首」。

  

  還有賈赦跟刑夫人,他們介入這個事情,無非想爭奪財產,把寶玉搞掉了,他們在爭奪財產上就會有更多的機會,他們一開始就想害死黛玉嗎?那肯定也不是的。寶玉娶黛還是娶釵,對於他們來說,都無所謂。他們的目的其實並不是針對寶玉的,更不是針對黛玉的,他們無非就是想挑二房嫡子派的錯,無非是想把二房佔據的主流派地位顛覆掉,無非是想自己取而代之。而要實現這個目的,那就只能無所不用其極,一旦得知了寶黛私訂終身,他們當然也會抓住不放,而且大力借題發揮。

  

  需要略加提示的是,在這裡存在著中國美學裡的一種極為惡劣的現象,就是找「替死鬼」。中國人特別津津樂道於替死鬼的問題,甚至有人在淹死了以後還要藏在河邊,好等別人過時再把別人拖下去替代自己,而他自己也就可以從容脫身。在文學上也是這樣,中國人特別喜歡去找所謂的「兇手」,這樣也就把一個好人與好人的悲劇變成了好人與壞人的慘劇。直到現在,我們還可以在中國美學裡看到控訴的心理、憶苦思甜的心理、鬥地主斗惡霸的心理、抓特務的心理、清官心理,總之是只要出了什麼事就會往別人身上推,這些心理,在這裡我們都可以把它叫做;高鶚心理。

  

  可是,真正的悲劇卻恰恰不是「小人搗亂」,而是「共同犯罪」,恩格斯說社會是平行四邊形,因此一切結果事實上都是這個社會的左一股力量右一股力量前一股力量後一股力量最終碰撞出來的結果。形形色色的好人都不是自以為罪,而是自以為是,而且往往要強自己之是以為是,強他人之是以為不是,結果意在為善卻偏偏反倒為惡,因此都難免「無罪的兇手」、「無罪的罪人」的命運。在我看來,這才是曹雪芹遠遠比高鶚要深刻的原因之所在。

  

  這就是我今天要講的第三個問題。

  

  今天就講到這裡吧,謝謝!

  

  2005年 南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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