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國警察近距離槍戰能力

分析中國警察近距離槍戰能力

2015-06-25 08:33 閱讀(39248)評論(11) 軍警巡邏能否遏制住恐怖襲擊和惡性傷人事件,目前尚難以下結論。根據英國對付北愛爾蘭共和軍、以色列長期對峙各路恐怖組織、1970年代以來歐洲各國鎮壓左翼恐怖組織以及「9·11」後的美國反恐經驗一致證明,前期的情報獲取對於反恐至關重要。此外,國外認為派軍隊在一線巡邏有成本高、效率低的弊病。

編劇范昕曾在洛杉磯當過6年警察,並酷愛輕武器射擊,他反對將特警置於一線巡邏的中國大陸式做法。按國際慣例,配備精良通訊和交通工具的特警具有高機動性的優勢,它們像攥緊的拳頭一樣在特警中心待命,以逸待勞,隨時應付出現在任何地方的危機。而不該像撒胡椒面一樣撒在一線,有急需時難以收攏,況且分散巡邏會拖累特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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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戰爭時期,讓正規軍性質的武警武裝巡街,這是中國大陸的特色。韓雙增少將是武警指揮學院的內衛指揮學專家,他指出,幾年前有過武警和警察的聯合巡邏,涉及到領導體制、物質保障、協作上的不方便,就沒有繼續開展下去。「雙方有合作也有分工。武警主要對重點地區,即大都市繁華地區的流動人員進行監控;警察是劃片執行任務。雙方有各自的任務,受各自的上級派遣」,韓雙增說。

大配槍背後是大練兵

4月3日起,公安部開展為期3個月的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專項訓練活動,要求統一認識、教材、課程、教法、考核。受訓的重點群體,是大城市和市縣以下公安機關參與街面執勤巡邏、突發事件處置等一線警務活動的基層民警。培訓內容包括射擊、警棍、催淚彈、特種防暴槍等。

翌日,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首批150名學員組成的公安部武器警械使用專項訓練骨幹教官培訓班成立。公安大學實訓部副主任、大陸公安擒拿格鬥總教官尹偉擔任培訓班教官組組長。他在接受《人民公安報》採訪時指出:民警不敢用槍、怕用槍的現象很普遍,甚至寧願逮捕嫌犯費事兒也不願用槍,這種「因噎廢食」行為導致了警察用槍能力的退化。

「武器使用對熟練性、技巧性要求比較高。你不用它、不摸它,慢慢就生疏了,關鍵時刻就會猝不及防。所以每年要有一定的訓練量保障。」尹偉遺憾地指出,地方上對警察用槍管理過於嚴格,往往會造成誤事和警員傷亡。對此,此次集訓突出以單警裝備使用、手槍近距離射擊和應對刀斧砍殺為重點的實戰演練。尹偉承認,這是他有史以來遇到最大一次警械使用的集中訓練。訓練的同時,公安大學編印了《專項訓練學習手冊》往下推廣。

遵照公安部的命令,各省市公安廳局展開了程度不一的訓練,各省公安廳舉辦相應的培訓班,並組建教官團下基層上課。如黑龍江省廳組織20名警務實戰技能戰術專兼職骨幹教師教官進駐省警官學院,隨後開展全省公安機關第一期依法使用武器警械骨幹教官培訓班。培訓班分四期在不同城市進行,共訓練300多名警務實戰技能專兼職教師教官。各省類似。

公安部宣稱,每年每名警察訓練天數不少於5天,實彈射擊不少於30發。大陸警察開展大規模槍械使用訓練,是出於反恐形勢的迫切需要,警方在反恐中暴露出槍少、槍術有待提升的窘境。

昆明暴恐事件讓外界感到不可想像的是,在第一批抗擊持刀兇犯的警察里,只有兩人配備手槍,其餘警察只能拿著警棍和防爆叉,甚至就地取材拿起滅火器進入現場戰鬥。民警謝啟明打完子彈,未能擊斃恐怖分子,自己被砍成重傷。案發10分鐘後,4名昆明官渡分局特警帶著一把81式突擊步槍趕到現場。威力巨大的步槍對付只有刀的恐怖分子,是殺雞用牛刀,恐怖分子在15秒內四死一傷,余者逃散。不過,步槍子彈無論是否擊中恐怖分子,都容易在鬧市區造成誤傷。

「當時那個情況沒有時間考慮那麼多,我將他們擊斃在地之後我還在考慮,我這個槍是不是開對了。」這位使用81式步槍的特警,在匿名接受央視採訪時說出當時的擔憂。一名昆明負傷警察的家屬告訴《環球時報》,該警察所在的派出所配有槍支,但事發時要領出來沒那麼簡單。直至昆明暴恐事件這般十萬火急時刻,大陸警察仍揮不去種種顧慮。

「昆明這兩個警察不用經受特警培訓,只要通過都市警察最基本的戰術培訓,他們的兩把手槍帶12發子彈,足以對付4男1女恐怖分子。」上海公安高等專科學校特聘警務教官石子堅痛心地告訴記者,他曾在美國華盛頓從警十年,回國後致力於警察戰術教學。

4月開始的公安部大規模訓練,讓石子堅感到欣慰,射擊訓練終於顛覆了傳統的競技射擊。一直以來,大陸警察的手槍射擊科目是25米固定靶射擊,沿襲了軍隊「中長距離對單個固定目標細瞄慢打」傳統模式。而世界警界早已流行15米內快速射擊,強調近距離射擊,出槍快,概略瞄準,計算點數而非環數。

美國有調查數據,70%以上的警匪槍戰發生在10米內。公安部沒有公開過全國範圍的統計數據。浙江省公安高等專科學校的兩名教師倪峰和陶戰波,在2002年做過一項調研,他們調查了浙江省九(地)市1983年以來的用槍記錄。57個案件里只有1起發生在25米左右,其餘都是10米內,67.7%發生在5米內。

類似奧運會射擊比賽,大陸警察射擊訓練時只注重精度,不考慮周圍環境對射擊者的干擾,即脫離實戰環境。實戰中,警察在擊中對方的同時,要躲避對方的攻擊,避免誤傷無辜者,還得克服心理壓力導致的生理反應。因此,競技射擊同實戰差異極大。射擊訓練的改革,跟一些警官學校教官多年來的呼籲和推動有關,石子堅是其中之一。

2000年,大陸開始將「國際警察手槍實用射擊」(PPC)用於每年的「全國公安系統軍用手槍應用射擊比賽」。在大陸,這項賽事被定為警察的體育項目,由公安部的「前衛體育協會」主辦。最初的用槍是54式,後改成64式和77式。新的賽程分為四階段:

7米,20秒,站姿,12發。

15米,90秒,跪姿、掩體後站姿、左右手分別擊發,18發。

25米,165秒,坐、卧、掩體後站姿、左右手分別擊發,4 種姿勢,24發。

15米,站姿,6發,12秒。

新賽程的推行殊為不易,通過歷年公安系統的學術期刊,能看到新舊觀念多年來的爭論。保守派們甚至一度搬出新賽程耗彈量大、國家財政支撐不起的宏大說辭。

這一更新會逼迫平時的訓練科目發生變化,然而新的訓練體系沒有在一線警察中普及,除了特警。「這正是中國警察的一個弊病,形成了特警是有槍警察,其餘警察是無槍警察的現象。實際上特警是用來解決警察解決不了的問題。」范昕評價道。「必須要加強一線警察的訓練,讓他們能獨當一面。過去總說好鋼用到刀刃上,但第一時間到現場的警察淪落為熟鐵,往往是卷刃後才由鋼材——特警來出面。」石子堅無奈地說。

走出懼槍的心理陰影

2003年1月,公安部為整肅作風,頒髮針對槍、酒、車、賭的「五條禁令」。前二條與槍有關,嚴禁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嚴禁攜帶槍支飲酒。從此,「刀槍入庫」成為大陸警界的一個專有名詞,略有戲謔性。

現實壓力下,大陸民警必須要走出懼槍陰影。警界早有共識,一旦大規模配槍,須做到法規明確、訓練有素、配槍資格受嚴控。畢竟,這都屬於常識。

「警察執法時沒有武器,面臨了眾多危險,這導致我們很多時候想維護法律的尊嚴卻無辦法。我渴望一把手槍,可如果真的把一支槍交給我,我會很害怕。」江西省瑞昌市警察周俊軍在接受採訪時流露出對槍又愛又怕的心理,他因改革農村警務信息工作模式而成為大陸知名警察、人大代表。周俊軍原本計劃在2014年上半年做一個調研,呼籲加強警察配槍執法。

周俊軍的看法很有代表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對於允許開槍的規定過於原則化和模糊,使警察在實戰中很難把握。其次,警察因槍支出事後的責任追究機制需要改革,目前但凡出事,會一連串追究所長、副局長、局長的責任。「在這樣的追責制度下,一個下發四五百支槍下去的公安局長,還能睡得著覺嗎?須知大的公安局可以下發槍支達1000支以上。」周俊軍激動地說。 「領導不讓配槍」、「有槍不能用」,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中,警察的射擊訓練更是遭到輕視。一個香港警察,每年的訓練用彈量大約是190發,分三次訓練。每一個台灣普通警察每年訓練射擊200-260發手槍子彈,還有一到兩次的突擊步槍訓練共耗彈20-60發。香港、台灣和大陸一樣,都嚴格實行禁槍,民間幾乎無制式槍支。但大陸警察的訓練量遠遠落後,視各地財政情況開展射擊訓練,普遍而言,一年能有2次實彈射擊已屬不易,且耗彈量一次為一個彈夾,遠低於香港、台灣警察。

使用槍械不僅包括射擊,日常的槍支保養同樣重要,大陸警方亦缺乏保養上的訓練。在射擊訓練中,往往由專人負責裝彈和退彈,射擊者只需要扣扳機。在實戰中,訓練不足的警察遇到槍械故障便手忙腳亂,難以快速、鎮定地排除障礙,不少的警員傷亡由此而來。

「你可以開槍將『五四』式手槍中的八發子彈都擊中紙靶上的十環,但這並不表示您有能力去控制及制服窮凶極惡的犯罪嫌疑人。這是無數次實踐告訴我們的。」公安部政治部在2005年編髮了一本書《致命錯誤:公安部民警因公傷亡戰術失誤案例評析》,前言中如是說道。書中全是真實案例,公安部還依書中的部分案例拍攝了同名教學片。公安部欲藉此提升一線民警的戰術訓練,但離開槍後,很多教學就淪為理論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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