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微的愛情
愛的代價,那些卑微的人,情用悲涼堆砌,愛的結局就是毀滅。
一則新聞:26歲女子遭丈夫虐打致死,只因長得好看總被懷疑出軌。
當年她19歲,剛從學校畢業,恰巧來到了戴某所在的無錫公司工作,年輕的她情竇初開,不顧家人的反對和戴某交往,次年她懷孕了。於是從家裡偷出戶口本,去江西和戴某結婚,這才發現戴某原來是離異的,還帶著一個孩子。考慮到肚子里的孩子,她還是還是和戴某結了婚,婚後兩人租住在無錫。婚後的生活多次遭到丈夫戴某的虐打。而一次她被打得傷痕纍纍、面目全非。
美女遇渣男,交往時就挨揍了。這世界,很多女人一陷入愛情,智商為零。女怕嫁錯郎,不聽父母言,選擇和他結婚,這不是自己往火坑裡跳嗎?越是卑微的愛,越是脆弱,就越不長久。情用悲涼堆砌,愛的結局是毀滅。
一位法院的朋友,剛剛遇到一個離婚案子:一位全職師奶被起訴離婚,婚姻遇到小三插足。結果在財產分割時,才發現家庭財務就是一個空殼,財產早被丈夫轉移走了。女人結婚後在家做全職太太,雖說每個月老公都會給她錢,她卻不知道老公每月掙多少錢,資產有多少。
她母親搖頭道:我女兒怎麼這麼傻,家裡有多少錢都不知道,這哪是妻子啊,分明就是保姆!
多麼俗套的故事,男主外,女主內,還是很多年傳承下來的。女人要相夫教子,做家務、帶孩子,男人事業有成,一白遮百丑,不用帶孩子,不做家務,在外面花天酒地,找了小三,轉移空家庭財產。
當女人回歸家庭的時候,人們說:當家庭主婦帶孩子,沒一點價值!當女人離開家庭,在職場廝殺的時候,人們又說: 真不負責任!就不能好好在家帶孩子?
真是畸形的社會,結婚的女人,要努力承擔起妻子、母親、女兒、兒媳等角色,被家庭責任逼得越來越強大。
曾經有一位媽媽帶孩子累到猝死,三天後才被發現。讓人無法理解丈夫三天不往家裡打電話,何況他知道妻子身體不好,盡到做丈夫的責任了嗎?
說什麼相濡以沫,談什麼天長地久,這樣的婚姻真是墳墓。情用悲涼堆砌,愛的結局就是毀滅。
俗世永遠不缺這些類似的男人。其中一種是他抱怨現在拜金女太多了,令他結不起婚。只要女生一談錢,他就認為太物質,你不是愛我這個人嗎,幹嘛在乎錢?另外一種男人,他覺得要娶所愛的人,房子、車、婚紗、戒指等等都是應該準備好的,讓所愛的人過好日子是男人的責任。
多少人敗給了殘酷的現實,本來以為是天荒地老,後來發現所有的海誓山盟,很快隨風逝去。痴心錯付,自然就是慘淡收場。若是真愛,其實不必山盟海誓,更不用上刀山下火海,只需讓愛人過上好日子,交出財政大權,給足安全感。愛情裡面一定是尊重的,真正愛你的人,是捨不得讓你受半點委屈。物質雖然庸俗,至少不會讓人活得卑微下賤。
愛若卑微,不如放棄。喜歡你的時候,你是天空,你是天使。不喜歡你的時候,你什麼都不是。人人都說愛情是浪漫的,婚姻是現實的,需要門當戶對。其實愛情最現實,一切浪漫都離不開金錢與物質。卑微的愛,當然只能卑微地活。
所以人們常常說:寧可高傲的孤獨,也不要卑微的戀愛。
前半生已過,抬頭能仰望星空,低頭能看到荒蕪的眾生。三十歲未婚,總被人勸不能降低眼光將就嗎?滾滾紅塵,滿目不堪的愛情和生活,萬千憂思填滿了心頭,繁華流年落得寂寞煙花。漫漫人生路,早過了耳聽愛情的年齡,低頭沉默,走過了一段暗淡的孤獨時光,終於變得更柔軟更堅強。
張愛玲說:「喜歡一個人,會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里,然後從塵埃里開出花來。」她愛胡蘭成愛到卑微如泥,走時一絲不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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