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髮單身如何走出「走婚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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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婚」,原本是摩梭族人的一種生活形態——「男不娶女不嫁」——男女雙方不辦理任何法定婚姻關係的登記手續。如今,這種婚姻形式卻成了一些都市老年人「非婚同居」的代名詞。 但凡渴望「健康老齡化」的單身老人,總要有位合法配偶一起走過「夕陽紅」。老人再婚日益得到社會尊重,卻也遭遇與財產、贍養、繼承相關的種種糾紛。全市每年三四萬起老年維權案例中逾六成涉及財產權,其中涉及房產的高達八成。這些糾紛究竟該如何防範化解?單身銀髮如何走出「走婚困境」? 三大原因造成「銀髮走婚」
市老年學學會、上海中老年幸福關愛熱線5696-9799的調查顯示,三大原因造成了銀髮走婚——
擔心與子女在贍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上發生矛盾。子女擔心單身老人的「重組」會不可避免地導致財產分割,同時增加子女的贍養負擔。熱線諮詢表明,有82.9%的單身老人認為登記領證再婚的主要障礙是子女反對,多數理由都涉及財產分割。
為了避免傷害子女的情感,不敢結婚。在受調查的30多對有再婚意願老人中,一半以上遭到了子女的阻攔,子女的理由是「感情很受傷」。而對「老來伴」的渴望,使得他們不得不「走婚」。
「走婚」有心理緩衝期,能給老人較大的選擇空間。調查發現,有的老人怕一旦結婚,假如合不來,再離婚惹人笑話,不如「走婚」搭伴養老,實在過不攏,好聚好散。更有一些老人認為,如果領了結婚證,就等於用繩子把兩人拴在一起,今後會在贍養義務上出現麻煩,財產關係也難以清算,最好辦法就是同居。
不受法律保護前途莫測
但令人鬱悶的是,「銀髮走婚」並非想像中那麼瀟洒。
52歲的梅女士因為前兩任丈夫一個家暴、一個出軌,她離異兩次,靠賣盒飯好不容易把女兒培養成人。女兒出嫁後,梅女士的日子很孤單,她遇到了67歲的仇先生,一個月後兩人同居並打算結婚。「結婚?不行!」梅女士的女兒強烈反對,她說「怕母親再次遭受傷害」,還拿走了房產證,老人只能「走婚」試試。
可是,「走婚」的過程並不順利,女兒為阻止梅女士「走婚」後再婚,幾乎天天回娘家,隔三岔五地就呼朋喚友來家喝酒、唱歌,鬧到深更半夜。仇先生苦不堪言,「走婚」三個月,就捲鋪蓋走人了。
「這』走婚』失敗的背後,其實還是子女和父母之間的財產關係沒有理順。」熱線負責人白迎堂教授說,一些子女抱著一種思維定式,認為「父母百年後,財產就是我的」,而一旦有人走入父母的情感世界,那麼,自己的利益就會受到損害,阻撓是少不了的。
同時,「走婚」不受法律保護,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都無法從這種關係中得到合法配偶應有的權益,實在是風險難料——遇人不淑,人財兩空,也不在少數。
遺囑公證緩解「繼承焦慮」
究竟是要老伴,還是要孩子?雖說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但沒有幾個老人會因為再婚「傷」了孩子。
婚姻關係,不僅是情感寄託,更是一種財產關係。因此,老人要走出「走婚困境」,取得合法的婚姻關係,妥善處理好財產關係,至關重要。
80歲的唐老先生就顯示了「再婚的智慧」。5年前,唐先先生前妻罹患癌症去世,他的生活一度陷入混亂,每天靠吃盒飯和速食麵過日子。一年後,他結識了老年健身隊的隊友李女士,兩人情投意合,打算領取結婚證。
唐先生有兒子,如何讓孩子們能夠理解、接受父親再婚?唐先生和李女士選擇了婚前「遺囑公證」,約定唐先生去世後將房產傳給兒子;兒子不得干涉父親婚後財產自主權。之後,唐先生的再婚生活頗為順利。
「說實話,通常沒幾個小輩不希望自家的老人能安享晚年。所以,沒有伴侶的老爸或老媽,能在人生的暮年找到感情寄託,那是一件喜事。」上海老年法律服務中心志願律師汪翔說,問題是,怎麼才能解除小輩的「繼承焦慮」,最終「皆大歡喜」?
畢竟,在父母遇到「喜事」之前,很多年裡,他或她的生活都是由子女們悉心照料的,如果因為「喜事」讓原本可能繼承的大宗份額打了折扣,小輩們難免會有「小心眼」。要知道,依據法定繼承規範,一方過世後,配偶當然成為了合法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參與繼承過世一方留下的所有遺產,包括婚前和婚後的。
此外,為了感情走到一起的老人們,也要保證假如自己先「走」了,恩愛深重的對方又如何衣食無憂,體面生活,起碼不至於流離失所?
所以,無論是緩解小輩「繼承焦慮」,還是老輩的後顧之憂,一種恰當的辦法就是做好生前「遺囑公證」。人們常常有一種誤解,認為遺囑公證是一件花費很大的事。其實,即便是一份涉及上億元的遺囑,要公證,在上海為此支付的費用也不過是400-500元。近年來,申城遺囑公證的費用一降再降,就是要鼓勵人們把「遺囑公證」變成一種行為習慣。
記者姚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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