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權者 雖遠必誅
犯人權者 雖遠必誅
江南樵夫2016年-1月-10日16:18 星期日
俗話說,三個臭皮匠能抵一個諸葛亮。
民主是一個集眾人之智順天道而治之的政治體制,所以眾人拾柴火焰高,有的是辦法來對付一切獨裁專制勢力對人權的迫害。
美國最近通過《馬格尼斯基法案》,使美國政府依國內法動用美國的國家機器合法追究全球範圍內一切反人類分子之一切反人類罪行的行動成為可能,就是一個典型的範例。
《馬格尼斯基法案》的通過,意味著象chaoxian J家這樣的一些反人類政權從此失去了「聯合國安理會一票否決權」和邪惡國家欲強加於世界之「互不干涉內政」盟約的庇護。
曾幾何時,當二戰結束後民主的浪潮正席捲整個人類世界的時候,gongchanzhuyi政權的邪惡幽靈開始在亞洲和非洲的廢墟上遊盪。
那時候,整個亞洲的民主國家寥寥無幾。
它們搖唇鼓舌,拉攏煽動,一些非gongchanzhuyi國家的專制政權更與它們物以類聚狼狽為奸,一個企圖阻擋普世價值觀潮流洗盪整個ducai專制世界的亞洲外交聯盟就此形成。
它們拼湊了一個導致全世界四分之一的人類至今仍生活在貧困、恐懼和桎梏之中的邪惡「盟約」:「和平共處五項基本原則」。
而這個所謂「和平共處五項基本原則」之中對國際關係「互不干涉內政」的「約定」,從此保護了當時一大批獨裁專制政權及其政權下一大批反人類分子得以逍遙正義之外而怙惡不悛。
比如sadamu、kazhafei、qi ao sai si ku;比如mu ba la ke、ben a li、JRC;比如……
但美國等代表現代文明最高理性、奉行進步的普世價值觀的民主國家是從來就不承認這一所謂「原則」的。
因為人權是普世價值觀的基本內容,它高於一切國家主權,超越一切國家邊界。
對人權的追求和保護不僅是每一個受壓迫人類個體或團體的責任,更是每一個奉行普世價值觀社會的國家責任。
所以美國和北約曾多次不惜跨越被邪惡勢力掣肘把持的聯合國安理會直接對伊拉克、科索沃、利比亞、塔利班等……反人類政權實施了包括軍事打擊在內的嚴厲干涉和制裁,它們直接絞死了sadamu,間接擊斃了kazhafei,並逼犯下種族滅絕罪的南聯盟總統miluosheweiqi歸案海牙國際法庭。
而這些正義行動當然無一例外遭到DANG國「不該干涉他國內政」的強烈譴責,雖然近六十年文明的進步已經使得這樣的聲音變得越來越孤單。
因為「互不干涉內政」這個邪惡政權之間互盟卻還試圖強加於整個世界的邪惡盟約正在人類人權解放運動第三浪潮的激蕩之下迅速土崩瓦解,他們兔死狐悲。
美國《馬格尼斯基法案》的通過,標誌著一切不良政權以「互不干涉內政」為借口譴責美國在全球追究一切反人類罪犯法律責任使其陷入法律困境狀況的終結。
從此強烈干涉全世界一切邪惡政權下的人權「內政」就從美國的公民道德上升為美國的國家責任。
那麼,接下來,哪些政權或哪些「人犯」將會成為《馬格尼斯基》法案的第一批鎖定目標呢?全世界都在拭目以待。
看啊,一個代表人類文明至今最高成就的偉大美國已經率領人類走進了一個文明轉折的大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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