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輪撞寶馬拒賠:「我窮不賠論」不對,但別忘了他是個孩子 | 新京報快評

同情弱者本是一個健康社會的應有之義,但弱者也不宜將自己的身份不斷強化,並試圖以「弱者」之名裹挾他人的意願。

▲三輪車撞寶馬。 視頻來源:浙江廣播電視台

文 | 楊林鑫

最近,杭州黃女士的寶馬車被一輛送快遞的三輪車撞了,卻遲遲拿不到賠償款。

騎三輪的是個15歲的男孩,當時正低頭看手機。雖然黃女士一直按喇叭,甚至停下車來,但男孩還是沒反應過來撞向了寶馬,把前車燈撞碎了。

交警判三輪車負主要責任,不料先行墊付了4000多元維修費的黃女士,至今只收到了快遞網點經理給的1000元賠償款。

黃女士打電話去問騎三輪車的男孩,卻被對方懟了回來:「你這麼有錢,你也不差這點錢,為什麼一定要讓我賠,上次撞了保時捷都沒有賠這麼多,你為什麼讓我賠這麼多。」

此事被當地媒體報道後,引發強烈關注。不過,想像中的「集體仇富」情節並沒有上演,網上卻是對這名寶馬車主一邊倒的支持。

平心而論,18歲的哥哥帶著15歲的弟弟在外打工,一個星期前剛找到這份快遞工作,恐怕還沒拿到工資,就要支出這麼一筆錢,的確有困難。

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背景——或貧困或富裕、或高官或平民、或——我們的生活背景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我們的行為,但並不影響我們對事實的認定和是非對錯的判斷。

在撞寶馬車的這一事件中,自己只顧玩手機撞了人家的車,就該照價賠償,為自己的錯誤買單——這既是常識,也是經過了交警依法處理後的責任認定。拿自己的窮來當借口,迴避賠償責任,顯然不應該。

▲視頻截圖。

黃女士在採訪中的回應也有理有節:「我也可以不要求他賠償,但是犯了錯誤之後,以我窮,就不應該問我要賠償,這個理念,讓我很氣憤,所以我這個必須要經過正常法律途徑、還有媒體,讓更多的人知道,不能道德綁架。」

現實生活中,類似「道德綁架」的情況並不鮮見。有年輕人沒給老人讓座被指責——這是「我老我有理」;有人好心借給朋友錢,往回要時被嫌「小氣」——這是「我窮我有理」。

用一句話來說:強者必須照顧弱者,不能拒絕,拒絕就是理虧;弱者理應受到優待,沒有什麼原因,非要有原因的話就是:我弱。

這種「道德綁架」偏離了正常認識、解決問題的軌道,本質上是在用價值判斷來裹挾事實判斷。

「不讓你賠是情分,讓你賠是本分」——豪車車主也好,三輪車司機也罷,無論哪方利益受損,依法追償是每個車主的正當權益。

同情弱者本是一個健康社會的應有之義,但弱者也不宜將自己的身份不斷強化,並試圖以「弱者」之名裹挾他人的意願。

就此事而言,無論是輿論還是當事人,對此也應該持有包容的態度。

畢竟,這位肇事的「快遞員」還是一個15歲的孩子。未成年人心智仍未成熟,不懂人情世故,也是正常,因而,對於他的心態和觀念,大家要做的不應該是譴責,而是幫助。

□楊林鑫(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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