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儲銀行副行長邵智寶:涉農供應鏈金融的發展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官方信息發布

供應鏈金融,簡單來講,就是銀行圍繞核心企業,把單個企業的不可控風險轉變為供應鏈企業整體的可控風險,通過立體獲取各類信息,將風險控制在最低的金融服務。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多年來深耕「三農」金融服務領域,積極探索涉農供應鏈金融發展經驗。

日前,《中國金融》刊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副行長、三農金融事業部總裁邵智寶署名文章《涉農供應鏈金融的發展》,本期郵儲銀行+全文轉發。

涉農供應鏈金融的發展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副行長、三農金融事業部總裁

邵智寶

儘管供應鏈金融不是一個新概念,但在涉農領域,這種模式卻仍有很大的拓展空間。因此,在化解涉農小微客戶貸款難問題時有必要重新審視這一模式的功能,以求找到一種基於涉農產業鏈條的有效信用解決方案。

在涉農產業推廣供應鏈金融的

必要性和可行性

弱勢的涉農上下遊客戶更需要增信

農業是一個弱質的民生產業,生產主體小而分散,自然風險很大,加之缺乏流動性好、變現能力強的可抵押財產,致使處於產業鏈上游的農業生產者在尋求外部融資時處於嚴重的弱勢地位,且這種弱勢特徵與其他領域相比更加突出。以種養業為例,儘管以「兩權」為代表的權利性抵質押可以緩解一些問題,但因受制於這些權利的轉讓和處置市場不完善、不成熟,所以效果還不理想。因此迫切需要解決對它們的增信問題。

涉農核心企業能夠承擔某些信用管理功能是基於自身的優勢做支撐

一是涉農核心企業在獲取上下遊客戶信息方面比銀行更有優勢。銀行與上下游小微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是阻礙這些小微客戶獲得融資的另一大障礙,在涉農領域更是如此。而核心企業在此方面卻有優勢。相較於銀行,核心企業對行業具有更為深刻的認知,比如行業周期、市場供需,特別是結構化供需、產品價格等。當下,人們對綠色食品、健康食品等特色品種的推崇,更彰顯了商品信息的重要。在獲取這些信息方面,核心企業更有優勢,更易判斷上下遊客戶的風險、效益、前景等。核心企業通過與上下遊客戶過往的交易和合作關係,大致可以判斷交易對象的信用狀況,如果需要,也可對交易對象的生產技術、成本、效率、經營情況等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和分析並作出判斷,且在對上下遊客戶風險識別的可靠性方面比銀行更有優勢。

二是涉農核心企業對上下游小微客戶信用風險的把控能力比銀行更強。在供應鏈金融的三大類業務預付類、存貨類、應收類的風險把控方面,核心企業與銀行相比,其優勢同樣非常明顯。這種優勢來源於核心企業與上下遊客戶的交易關係,來源於對交易對手的了解,來源於對交易對手的掌控。在涉農產業,一個供應鏈就是一個生態鏈,互相依存,互為夥伴,只要核心企業不出問題並能保證這個生產和交易鏈條正常運轉,那麼依附在這個鏈條上的信用關係就也能維繫下去,核心企業的這一優勢是內化於鏈條之內的,而銀行卻不具備這樣的優勢。

因此,基於以上分析可以認為,抓住涉農核心企業這個核心,對解決涉農上下游小微客戶貸款難意義重大。

由核心企業承擔對上下遊客戶特定的信用關係管理有助於全社會效率的提高

核心企業參與對上下游的信用關係管理能從源頭防範和化解風險

由於核心企業對上下遊客戶的信用管理可以內化於對這些小微客戶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指導和行為約束,因而可以從根源上起到預防、化解小微客戶風險的作用,而不是等風險暴露後才採取措施,這與在不同參與主體間通過風險分擔來消化風險和損失的各種擔保手段相比,在作用機理上有很大不同。因此,從全社會效率提升的角度來說,通過核心企業來行使信用管理職能對防範、化解上下遊客戶風險更具科學性。

新的信用關係管理模式符合經濟學原理

在涉農產業鏈推廣供應鏈金融模式不但是必要的、可行的,而且也是科學的。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它符合科斯定理。

按照科斯定理的理論,市場機制的運行是有成本的。當人們處理一件事情時,如果交易中需要付出的交易費用(不一定是貨幣性的)太多,人們可能要考慮採用交易費用較低的替代方法。而當一件事情的結果大致相同或既定時,人們一定會選擇付出交易費用較小的那種方式。將此理論代入到對上下游小微客戶的授信問題解決上,我們把由銀行直接對這些小微客戶進行授信看作是一種制度安排;通過核心企業和間接授信的方式解決這些小微客戶的授信是另外一種制度安排。當兩種制度安排下的交易費用(對小微客戶的管理費用和難度)不一致且最後能達到的效果(對小微客戶的信用管理)相同時,當然應該選擇交易費用低的那種制度,這樣對於整個社會來說,才能達到帕累托最優。

需注意的問題

以供應鏈金融的方式來解決涉農小微客戶融資難的問題是一種模式,更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思路。其核心思想是藉助核心企業在產業鏈中的特殊地位來解決一些銀行解決不好的問題。具體操作時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以問題解決為導向去引領創新

在涉農金融中引入供應鏈金融的根本是要藉助於產業鏈這種產業組織形式和核心企業的核心作用來增加上下游小微客戶的信用,強化對這些小微客戶信用風險的管理。所以,在實踐中,要牢牢堅持這個主線,不必拘泥於傳統模式,即要不斷創新,不斷賦予涉農供應鏈金融新的內涵。

首先,要賦予涉農供應鏈金融更豐富的業務模式。一是對於不適宜按傳統模式操作的業務,要採取更簡化的方式,如保證業務。傳統的供應鏈金融是圍繞預付、存貨、應收三大類業務開展的,其代表性業務有保兌倉、存貨質押、保理等。這些業務都是基於核心企業的信用開展的,具體到銀行的每筆授信業務來說,也都有以核心企業為交易一方的具體業務來對應。但在涉農供應鏈業務中,由於上下游交易對手以及交易業務的零碎化,如果都要求按照標準的供應鏈金融產品來操作,將會產生很大的操作成本,因此,可多採取由核心企業為上下遊客戶提供保證的方式,以簡化操作手續。二是核心企業在提供保證時,允許其放大擔保倍數。如果按照傳統做法,提供的保證額度100%佔用核心企業的間接授信額度,增信效果會很有限,所以,應參照擔保公司的標準,允許放大一定的擔保倍數,這樣,間接授信額度就有了槓桿作用,就可以放大對上下遊客戶的信用支持。當然,具體的放大倍數,銀行可根據核心企業的資金實力、對上下游的管理能力、與上下游的交易額等條件來測算得出。與此相對應的是,核心企業為上下遊客戶提供保證,可以收取擔保費用,以彌補為上下遊客戶提供增信而承擔的風險,也可以在與上下遊客戶進行商品交易時通過調整交易價格來獲得補償。這就意味著允許核心企業將擔保業務作為自己的一項經營性業務。

其次,做好與其他風險分擔措施的融合。在涉農產業鏈開發中,可以單獨開展供應鏈金融,也可以與其他手段配合運行,如抵質押、保證、政府補貼、風險分擔、擔保公司擔保、參加信用保險等。總之,凡是能夠降低銀行授信風險的一切擔保、反擔保措施都可作為風險緩釋的手段。

要選擇有合作意願的優秀核心企業

不是所有的產業鏈都適合做供應鏈金融,也不是所有的核心企業都能為上下遊客戶提供增信、行使信用管理。能否建立這種模式取決於兩個方面。

一是核心企業是否有能力。建立這種模式的關鍵是核心企業。為此,一定要選擇優質的產業鏈和優秀的核心企業。具體把握以下幾點:產業鏈特徵要明顯且與核心企業有固定合作關係的上下遊客戶佔比要高;無論是以生產為紐帶,還是以貿易為紐帶形成的產業鏈,都必須有一個清晰的主業,有一段完整的產業鏈條,這樣才有圍繞核心企業開展供應鏈金融的基礎;核心企業的經濟實力要強,資產和經營規模要大,財務指標要優良;核心企業對上下游的影響力要大,對上下遊客戶的把控能力要強,在產業鏈中要處於強勢地位,這樣,上下遊客戶在與其交易中以及與銀行的融資中才不敢違約。

二是核心企業是否有意願。核心企業不但要有能力,還要有提供增信和信用管理的意願。比如,某核心企業,如果其原料採購屬於嚴重的買方市場,核心企業就無須通過提供增信來綁定與上游的關係,自然就沒有建立該模式的動力。所以,核心企業的強勢地位並不一定是唯一條件,還要看它的意願。

郵儲銀行多年來一直積極踐行普惠金融發展理念,不斷探索服務「三農」新途徑,逐步從擴大抵質押品範圍、建立風險分擔機制等維度建立起了比較豐富的涉農貸款產品體系和業務模式,先後推出了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為代表的多種權益類抵質押貸款產品,建立了與各類政府類扶持基金、擔保公司、擔保機構、保險公司等的靈活多樣的風險分擔機制和多種業務模式。支持了眾多的一般涉農客戶和一大批以家庭農場、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涉農龍頭企業等為主的各類新型農業主體,為化解涉農小微客戶貸款難、支持我國「三農」事業的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近來,又通過「公司+農戶」「公司+合作社+農戶」等模式穩步推進了對涉農產業鏈的開發。如近期郵儲銀行通過接受某核心龍頭企業提供保證(在郵儲銀行對龍頭企業綜合授信額度項下)的方式,為幾十家與龍頭企業有長期良好業務合作關係的農民合作社發放貸款數千萬元,有效解決了上遊客戶的融資問題。龍頭企業通過為這些農民合作社提供擔保,有效鎖定了自身所需的原料來源,保證了自己的生產經營需要。目前這種模式運行順暢,銀行貸款資產質量良好。

(本文原載於《中國金融》)

公眾號ID:psbc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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