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政·行仕刑事法律論壇(演講稿)】李曉明教授的三個方面即興演講

如果喜歡請↑ 點擊上方「行仕」關注我們

李曉明,教授、博士生導師,刑法學學科帶頭人。現任蘇州大學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國際刑法學協會中國分會理事,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江蘇省刑法研究會副會長和中國檢察學研究會金融檢察專業委員會理事等學術職務。主要研究方向為刑法學、犯罪學。出版《行政刑法學導論》、《中國刑法基本原理》和《控制腐敗法律機制研究》等專著、教材多部,在《中國法學》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百餘篇。

謝謝,謝謝各位嘉賓,謝謝我們主持人錢列陽大律師的介紹。

各位同仁, 各位嘉賓,女士們先生大家上午早,很榮幸有機會參加今天上午這樣一個論壇,也非常感謝論壇承辦方的盛情邀請,也在此借這個機會熱烈祝賀行仕律師事務所這個刑辯專業所的成立,我爭取在十分鐘之內結束我的發言,為的是給我們主持人工作的一個支持。我今天的發言題目是:以審判為中心的審辯關係。本來準備了一個十五分鐘的PPT的發言,但是我注意到開幕式已經大大的超時了。包括我們錢列陽大律師也要求十二分鐘之內來結束,那麼我主要是即興地不按照ppt來講了。我就即興地來說三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個方面的問題呢就是我們說按審判為中心的這樣一個問題。究竟什麼事以審判為中西,怎麼樣來理解?以審判為中心我個人理解就是以庭審為中心,而之所以提以庭審為中心就是我們的審判還沒有做到以庭審為中心,甚至在庭審之前閱卷審、在庭審之中閱卷審、庭審之後閱卷審、甚至在審判的過程中審判委員會審,等等,都是存在的。這樣的一個問題很顯然是不符合我們十八屆四中全的精神的,是吧?以審判為中心,首要的就是以庭審為中心,那緊接著以庭審為中心又是以什麼為中心呢?是以證據為核心,就是決定一個按鍵的性質也好、量刑也好,主要是由證據來說話的,那很顯然我們過去沒有做到這一點。包括2010年我們就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兩個規則:非法證據爬出規則和冤假錯案的證據規則,直到現在已經五年了,包括2012年已經把這些規則已經全部寫到了我們的《刑事訴訟法》之中,但是我們執行了嗎?沒有執行,直到今天我在這裡發言我敢負責任的說:非法證據排除問題依然是影響刑事辯護的一個主要的障礙和羈絆。第三一個理解怎麼理解呢?以程序、正義、為依託,那麼我們一直在喊程序正義,喊了十幾年了,我們的程序正義究竟有沒有進步呢?有一定的進步,實事求是地將。但是沒有達到十八屆四中全會以審判為中心的對程序的要求。舉一個例子,直到今天我們依然可以看到個別的法院,個別的法官對法庭上律師提出的非法證據排除要求置之不理。軟磨硬泡,就是說既不說啟動也不說不啟動,我們先質證,質證以後就完了。對於這樣一個《刑事訴訟法》有專門規定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為什麼不執行我們的程序。緊接下來呢是以公正、公平為導向,那之所以強調以審判為中心,包括以上我理解的三個方面,最終追求的價值目標就是公平、公正。而公平、公正是為了什麼呢?是為了解決社會矛盾,是為了我們黨長期執政,為我們這個社會這個國家長期穩定而做的一項工作。現在的問題是案件解決了,社會矛盾沒有解決,甚至存在著更多的社會隱患。這是我講的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要搞以審判為中心?以庭審為中心?為什麼要搞這個東西?是因為我們過去基本是以偵查為中心,甚至後來我們曾經,甚至現在還在部分做的以公訴為中心。我說這個話絕對不是在這裡大放厥詞,批評我們的審查起訴。我這裡有一個根據,有一個什麼樣的根據呢?就是「拘必捕,捕必訴,訴必判」,在前一個時期是一個慣性的規則。當然在十三屆三中全會的推動下、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推動下、在今天十八屆五中全會的推動下,這些方面都有很大的進步。但是在個別單位、個別案件中依然存在拘了就要捕、捕了就要訴、訴了就要判,這個慣性的觀念依然阻礙著我們的刑事辯護。我們期望的是能夠完全按照法律的這樣一個規定,該放人的放任,確實他犯了罪,當然我在這裡所說的犯了罪是事實上犯了罪,但是我們沒有證據證明他犯了罪,或者說我們的證據還沒有達到充分的程度,我們毅然決然的能夠放人。當我們的證據達到充分的時候我們再把他抓回來再判,這是為了防止更多的冤假錯案。我們能不能做到這一點?那麼接下來呢我們可能還要提到一個問題,在最早最早我們的執法和司法過程中還曾經做過以改造為中心,當然在文化大革命期間,一切審判、偵查都是次要的,最終是為了改造這個人,當然這個在理論上說,我們馬克思主義,馬克思法學理論觀一直認為任何一個罪犯都是可以改造的,當時這是一個學術問題專業問題,今天我不在這裡展開講這個問題。但是那個時候我們的社會發展,經濟發展,政治發展還沒有像今天這樣公民的權利意識這麼強,要求我們必須體現公平公正,還沒有這樣一個社會需求和動力,那麼今天我們改革開放幾十年了,我們的社會經濟已經發展到了今天這樣一個水平,我們就要滿足廣大公民和整個社會對公平公正的這樣一個要求。以審判為中心的提出確實反映了我們國家的法治水平和環境,這是因為在全人類面前,我們也同樣認識到治理一個國家只有走法治的道路,選中了這樣一個道路,十八屆四中,但是我在這裡大膽的說一句,我們不是光制定一個決定,光有一個決議,甚至光有幾個口號就能實現法治,我們要真正的要求整個的國家機關尤其是司法機關嚴格按照法律來辦。當然第三個問題我可能要談到這個問題。

第三個問題就是如何來實現以審判為中心。為了節省時間我就點這五個方面,我認為在實現以審判為中心的工作過程中首要的問題是轉變觀念,友原來的打擊犯罪轉變為保障人權。當然在座的各位領導也好,同仁們也好,大家說社會上被害人的人權是人權,被告人的人權是人權,但是我在這裡我要負責任地說一句,只有切實保障被告人的人權,被害人的人權和廣大公民的人權才能得到切實的保障,我們不能夠再看到人人自危的局面。什麼事人兒自危,就是在他人的權利在受到侵犯的時候,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他就是一個死,沒有問題。但是當你的權利受到侵犯的時候,別人對你也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最後大家都就是一個死。這樣是不行的。我們確實應該轉變這樣一個觀念,不是說打擊犯罪不對,而是保障人權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環境尤其是創製社會主義刑事法治環境的過程中更加重要。第二一點,程序正義為導向,程序正義體現的是規則意識,體現的是用老百姓的話講就是要講道理,在關鍵的時候程序是對實體切實的保障,沒有程序就沒有實體上的保障,這一點上沒有必要展開來講,在座的都是同仁同事。那麼第三一點呢就是法官獨立審判,只服從法律。能不能只服從法律這是我們能不能做到以審判為中心的核心點。第四,法院獨立司法。監督體制內的腐敗問題,我認為我們黨和國家應該放開手,讓司法機關來監督我們體制內的腐敗,只有這樣才能把腐敗問題控制在我們能夠接受的範圍內。最後一點,排除一切政績觀,功利觀,嚴格執行我們現有的法律。我發現在進行法治建設的過程中,尤其是在實現全面依法治國的偉大戰略中,最阻礙我們實現這些工作目標的就是我們。包括政府包括司法機關,包括全社會能不能按照法律規定的事情來辦。謝謝大家

推薦閱讀:

有薛來演講稿完整版嗎?
演講詞翻譯 | 馬克龍在讓·端木松墓前的演講
2013年三八婦女節演講稿
樂嘉鑽石法則演講稿
《我是演說家》游斯彬講述「數學之美」

TAG:法律 | 演講 | 教授 | 即興 | 即興演講 | 演講稿 | 法律論壇 | 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