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百科】五線譜的起源及發展
由於音樂是一種瞬間發出,瞬間消逝的時間藝術,為了演奏唱,欣賞,學習和保存之需,乃產生將其轉化成空間的,視覺的樂譜形式的表現方式,包括符號,文字,數字,圖表或其他特殊的物質記號外的各式各樣記譜,均具備音樂要素中的一種或多種,如音高(樂音的絕對或相對高度),音值(樂音或休止的絕對或相對長度),主題(旋律型或動機),和弦,樂器演奏法,強弱,速度和表情等等。
從西方音樂歷史的發展歷程來看,這將把音樂記下來或寫下來的記錄方式,最早可追溯至西元前六世紀到四世紀之間的古希臘時期。古希臘人所發展出兩種字母記譜的方式,是以字母文字(letters of the alphabet)和類 似字母的圖形(graphic signs)代表音高與音值,分成記載聲樂旋律的聲樂譜和記載器樂旋律的器樂譜。
六世紀時,羅馬教會修士包厄修斯(Severinus Boethius, 480-542)援用古希臘的字母記譜方式,以拉丁文字母 A 至 P 來代表自然音階上的兩個八度。雖然,七世紀時的音樂理論家聖依西多祿(Saint Isidore of Seville,560-636)曾指出音樂是不可能被標記出來的。但是,九世紀中期開始出現一種用以詠唱葛麗果聖歌(Gregorian Chant)的符號記譜方式,稱之為「紐姆」(neumes)。
此字源自希臘語「πνεμυα」(neuma),原是點頭及記號之意。當時聖歌的曲調主要以口頭的方式進行傳授,顯然運用紐姆作為對於記憶中的曲調之聯想手段。然而, 這些記在經文歌詞上方表示旋律線的上行(/)、下行(\)或連接(^ ?)的紐姆,僅在於指示出聖歌曲調的方向,卻無法標示出實際音高,而有其諸多不精確之處。
十世紀時開始運用線譜(staff notation ),以使聖歌旋律的輪廓與音程的關係能更清晰地表現出來,音高亦能明確地標示出來。從最初畫一條紅線代表「f」音,逐漸發展到兩線、三線和四線等不同顏色的線條,表明四個固定的音高。
十一世紀時,修士桂多·達·阿列佐(Guido d』Arezzo, 995-1050)開始以四線三間的譜表記載葛麗果聖歌,線與間之間代表音程上的二度,線與線或間與間則表示三度音程,為現行的五線譜奠定基礎。
十三世紀,人們又使用加上四條譜線的方形連結紐姆譜,並在歐洲漸漸普及。迄今,羅馬天主教會仍然使用此種四線方形紐姆譜演唱葛麗果聖歌,但此種譜式並無法顯示出明確的節奏。因此在十三世紀中葉,一位住在德國科隆的修士佛朗可(Franco of Cologne)開發以不同音值的音符表達節奏模式之定量記譜法(mensural notation)。
十四世紀時,開始引用著色音符,用以表示節奏的變換,之後著色音符的風潮退去,改以使用空心白音符來代表音值。由於,定量記譜原則上是為聲樂的記譜,至於樂器方面的譜式則大部分使用各種圖式的手法譜(tablature)。此種於十五世紀至十八世紀在歐洲風行的圖式樂譜,是運用數字、文字與其他符號的器樂記譜法,主要特徵是記錄彈弦的位置(此非實際音高的位置),並因應不同的樂器而有不同的譜式,其中以魯特琴(lute)與風琴譜式最為重要。魯特琴譜式一般系以六條譜線表示魯特琴的各弦,再用文字或數字標記琴格的位置;風琴圖式樂譜同樣用文字或數字來表示彈奏鍵盤的位置,在德國式的風琴記譜中,最上方是使用五線譜風格記寫,但譜線是七線。
十五、十六世紀,在歐洲除使用前述之白音符定量記譜外,法國和義大利方面在鍵盤樂器使用與現代五線譜甚為接近的五線記譜法,同時開始加上小節線及廢除連結音符(ligature),從此逐漸取代其他記譜法而廣泛流行。五線譜能用音符在五條平行線上明確標示各樂音的高度,適當顯示出樂音和休止的長度,此種優秀的標記方式促使其自十八世紀起躍居主要地位,並成為當今國際上最廣泛流傳且通用的記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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