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華走私案涉案官員王泰盛澳洲敗訴 或遭遣返
07-05
被指是廈門遠華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助手,逃到澳洲的原廈門海關官員王泰盛,為阻止被澳洲政府將其驅逐出境遣返中國,持續和澳洲政府打官司。不過,近日他要求澳洲政府公布一份中國政府提供給澳洲的中國通緝人士名單的上訴,被澳洲聯邦最高法院合議庭裁定其敗訴,令其向被驅逐出境更走近了一步。
《星島日報》報道,王泰盛入稟聯邦最高法院合議庭,反對行政上訴審裁處的裁定,准律政部長以公眾利益和國際關係理由,可以不公布中國通緝人士名單。合議庭日前判王敗訴,且要付移民部長及律政部長堂費。
有香港單程證的王泰盛,現年48歲,1999年由香港以求學為由到澳洲悉尼,2002年續辦學生簽證時被移民部人員帶走,一直關在維拉活黑民羈留中心。當時的移民部長盧鐸(PHILIP RUDDOCK)也就是現時的律政部長。盧鐸當時以品格及符合國家利益理由,拒絕續發籤證給王泰盛。
另悉,廈門遠華案主犯賴昌星(圖)近日表示,他願意「有條件地」向北京高層和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揭開他與一些高層領導人所謂的「關係」。曾經擔任兩屆福建省政協常委的香港資深社團領袖施祥鵬對此表示,他對遠華案的了解是比較深刻的,賴昌星根本沒有什麼「料」可曝,目前放出話來造謠是另有目的的。
目前,加拿大聯邦法院決定受理中國廈門遠華走私案首要嫌疑人賴昌星就他的遣返問題提出的上訴,並於明年1月17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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