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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改革必須確立的基本原則

農地改革必須確立的基本原則

據人民網報道:記者近日從國土資源部獨家獲悉,該部由一位副部長牽頭,成立了一個專門的研究小組,正在編製農地改革方面的相關文件,有三大文件正在醞釀中。

   此前,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在年度工作會上表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具體包括,研究出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指導意見,部署開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總結推廣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經驗和做法。其中,指導意見有望就土地利用規劃城鎮建設用地範圍以外的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的有償出讓、交易方式、收益分配方式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而今年「一號文件」提出,要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其意在為農地改革推進鋪路。農地改革遵循「縮小征地範圍,提高補償標準,拓寬安置途徑,完善征地程序』的思路。同時繼續推動征地制度改革,合理確定補償標準,嚴格征地程序,積極推行行之有效的安置方式,重點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長遠生計有保障」。

看來,農地改革是不可避免的了,至於改革的動機是什麼?目標是什麼?我相信,是人都明明白白。因為改革農地會為一些人帶來效益,會「拉動經濟增長」,所以,有人要把農地改革當做頭等大事來抓。

咱是個普通百姓,對「發展戰略」性的大道理搞不明白,咱只想知道,被「改革」掉土地的農民,今後的生計怎麼辦?我們雖然聽到官員們表示要「重點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長遠生計有保障」,但啥叫「生活水平有提高」?這個生活水平誰來確定?標準是什麼?假如某戶農民就喜歡家有三畝地,老婆熱炕頭,並且將此作為自己的最高生活標準,那你征了他的地,不等於要了他的命嗎?咱們再來問問「長遠生計有保障」,這裡說的長遠是多遠,一代人還是十代人?我們知道的基本常識,一畝地,可以養活一戶農民的世世代代,但一個城市戶口,能給農民什麼保障?即使你給了他下半輩子的所有生計,你能保證他的下一代,下兩代嗎?你這裡說的「保障」拿什麼做擔保?萬一啥時沒有了,誰來承擔責任?怎麼承擔責任?

現在,三大文件正在起草中,全國的農村人口也全在極度的擔心中。從國家穩定和生存必須考慮,有幾條基本原則必須明確!一是在土地改革的過程中,農民名下的耕地只能增加,不得減少,農民名下的地可以入股農場,也可以租給能人耕種,但不得轉讓,並且誰也無權逼其轉讓。第二,在此基礎上置換出的建設用地,由國家統一管理,安排城市和工業規劃,但不得買賣。必須徹底取締賣地財政,讓地方政府斷了賣地念頭,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防止地方政府以土地改革為借口,搞搶地賣地。假如這兩個基本原則得不到保證,那所謂的「農地改革」就是鬼子進村,就是「搶地改革」,就是剝奪農民!

我在多篇文章中強調,中國實在經不起折騰了,如果政府真的是希望「把農村建設好」,希望「造福百姓和富裕農民」,還是立即別提「城鎮化」這樣的三無概念吧!我是非常贊成「社會主義新農村」這個說法的,叫「美好鄉村」當然也可以。我不贊成什麼城市化城鎮化,就生活質量而言,我倒更希望城市鄉村化,城市是人們討生活的地方,它應該是人的暫住地,人的最終歸宿,應該是在美好鄉村。中國土地緊張,為了將一些土地由分散狀態變成連片狀態,有必要引導農村人口適當聚集居住,這樣,可以有效開發出一定數量的宅基地,變成農田。小田連成大田,可以有效實施機械化作業,解放農村勞動力,這就是我說的集體農莊,這是可以在建設美好鄉村時考慮的。但農戶單門獨戶保持院落的傳統都不能改變。因為,一戶農家的院子里,至少會種上幾棵果樹,種上幾株花草,要養上雞、鴨、豬等家禽,有人把這叫「庭院經濟」,而我把這叫做「庭院文化」。這樣的鄉村文化是我們中華民族得以延續的根本。一個庭院的所有產品可能滿足多個家庭生活必須,也使許多人們生活中的廢物得到良性利用。可以這麼說,只要農村的土地和庭院經濟在,那任何世界性的經濟危機和其它危機都無法擊倒中華民族。

賣地財政不能再搞了,斷子絕孫喪盡天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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