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為自己負責》 劉聰慧 焦點20期原創分享第42天 下午,在微課中聽到一個事例:一個13歲的男孩子,被爸爸送到遠在澳大利亞的朋友瑪麗家裡。男孩子剛到瑪麗家,瑪麗就給他立了很多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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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為自己負責》 下午,在微課中聽到一個事例:一個13歲的男孩子,被爸爸送到遠在澳大利亞的朋友瑪麗家裡。男孩子剛到瑪麗家,瑪麗就給他立了很多規矩:「你爸爸讓我照顧你,但我告訴你的是,我對照顧你的生活不負有責任,你己經有了基本的生活能力,從明天起,你要自己起床,自己做早餐吃,因為我要工作,不可能幫你。吃完後,你要負責把盤子和碗洗乾淨,那是你的責任。洗衣房在那邊,你自己洗衣服;這裡有一張城市地圖,有公共汽車的時間表,你自己看好地方選擇去哪裡玩,如果有時間,我會帶你去,如果我沒有時間,你要自己去玩,總之,你要學會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我有我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希望你的到來不會給我添麻煩。」男孩眨著眼睛,認真聽完瑪麗的話,不知他心裡怎麼想,至少這和他原來的生活相差太大了,因為,一直都是父母照顧他生活的全部。 一個假期之後,男孩回到了中國的家,家人驚喜的發現,這個男孩變了,變得什麼都會,會管理自己的一切:起床後疊被子,吃飯後會洗碗筷,會清掃屋子,會使用洗衣機,會按時睡覺,對人也變得有禮貌了。他的爸爸媽媽,對瑪麗欽佩得五體投地,問瑪麗:「你施了什麼魔法,讓我的兒子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長大懂事了,像變了一個人?」瑪麗說:「我什麼都沒做,只是讓他學會為自己負責。」 其實,我們身為父母常常犯一個嚴重的錯誤,不把孩子當成一個獨立的人,過分的照顧和寵愛,就像是把孩子等同成小貓,小狗一樣的寵物來對待,包攬孩子生活起居,代替孩子作決定和選擇,插手管理本該是孩子自己的事情,用大人的要求來約束孩子等,這樣的方式看似在愛孩子,實際上大大阻礙和限制了孩子的發展。因為孩子畢竟不是我們的寵物,而是一個未來要獨立生活的人,他們將來有一天總會和我們真正的分離。身為父母我們要給孩子付出真愛(利於孩子內在成長的愛),而不是過分的寵愛和溺愛(滿足家長內在需求的愛)。我們不僅要告訴孩子應該怎樣做人,還要敢於放手讓孩子在生活中自己不斷的嘗試和實踐,學會為自己作決定,學會為自己負責,成為一個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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