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印斌:汽車限購「先限再聽民意」不妥
2012年07月02日 02:19來源:新京報 作者:胡印斌
北京汽車「限購令」發布之前,進行了為期一周的意見徵集,並未直接叫停購車,這就給了民眾一定的「緩衝期」;而廣州「限購令」連夜出台、「先限再聽民意」,怎能避免輿論震蕩?
據《廣州日報》報道,從7月1日零時起,廣州市小汽車「限量」政策正式實施,試行一年。6月30日晚上9時,廣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關於廣州市試行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的通告》(試行一年)的相關內容。試行期間全市中小客車增量配額為12萬輛,按照每月1萬輛進行配置。為做好銜接,廣州7月暫停辦理牌照登記。而為了在限購令實施之前買車,許多消費者連夜排隊搶購,4S店也實施通宵營業應對。
正如有網友所說,廣州「汽車限購」政策出台,在時間節點的把握上堪稱「精準」:7月1日開始施行,發布則是在前一天晚上9時。此前並無吹風、聽證之類「減震降溫」之舉。只是在發布會時,廣州市交委官員表示,改善方案將在一年「限購」期間廣泛聽取民意,充分徵求意見再行推出。但如此「先限再聽民意」,又如何體現民意?
神速推出的「限購」車輛政策,因為其過於強烈的行政命令色彩,很難真正體現民意。在出台「限購」政策之前,廣州市相關部門可能也組織過調研,但並沒有廣泛徵求民眾意見,而是以一種保密的、剛性的、匆忙的通告方式,公之於眾,當然無法阻止民意的強烈反彈。
現在,「限購」政策已經推出並進入施行階段,再強調什麼試行期間充分徵求民意,未免有些程序倒置。如果試行政策失當,則施行一年期間產生的巨大社會成本、行政成本,又由誰來承擔?而這樣的支出其實是可以節省下來的。
廣州並不是第一個實行汽車限購的城市,可為參照的是,在2010年底,北京市購車「限購令」發布之前,在網上進行了為期一周的意見徵集,各種意見都得到了充分表達,徵求意見期間也並未叫停購車,這就給了民眾一定的「緩衝期」。現在廣州突然限購,但車輛指標如何配置等重要內容卻未見公布,「停擺」一個月,不僅給市民帶來不便,也會讓不少汽車從業人員陷入窘境,對民生影響很大。
當地如此「急剎車」,可能是為了防止出現突擊購車的情景,但是在方便管理和尊重民眾知情權之間,更應照顧到後者的權益。
一項涉及廣大民眾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出台,理應經過詳盡的調研,廣泛徵集民意,再通過公開聽證等方式慎重推出。這種慎重,既是對正當、合法程序的敬畏,也體現了對公共權力可能干預民眾生活的高度警覺。對此,國務院也早有文件,要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都要進行聽證。
廣州市城市擁堵由來已久,空氣質量也為人詬病,對此,民眾與當地政府的感受應無二致。當地政府以行政強力對車輛總量實行調控,或許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但問題在於,越是關涉群眾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出台,越是應吸納民意、尊重基本的程序,而非「先限再聽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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