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人生負責
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人活世上,可以變換不同的角色,也相應承擔著不同的責任。上對國家社會,下對親人朋友同事,都承擔著不同的責任。不過,切切不可忘記我們還有一項根本的責任: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冀望成功,追求幸福,是人生的理想和責任。但人生在世比成功幸福更重要的是做人,是不論成功與失敗,幸福與不幸都保持做人的尊嚴。 因此,我們也切切不可忘記人生的頭等大事: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生命屬於每個人都只有一次,自己人生的責任,沒有任何人可以替而代之。人世間社會關係的各種責任,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轉讓、替代、分擔的。唯有對自己的人生責任,每個人都必須而且只能完全由自己來承擔。一個人如果這唯一的一次人生虛度了,沒有任何人可以取而代之重新選擇一次。明乎此,我們對自己的人生怎能不懷著強烈的責任感呢!
然而,現實告訴我,許多人並不知道自己人生要負的責任,活了一輩子,也沒有弄清楚自己在世上的責任是什麼。因此很多人對責任關係的確定完全是被動的,在他們眼中視之為自己責任的一些做法,不是出於自覺的選擇,而是迫於本能、習慣、時尚、他人、輿論或是偶然因素等原因。我們只要環顧四周,在你的朋友、同事或鄰居中,就可以發現有的人做事,僅僅為了生存、為了「混口飯吃」;有的人活著,純粹以金錢權位或搵食消費定義自己的人生;有的人把因偶然因素而長期從事的某項職業,當作了自己的責任,從不嘗試去擁有真正適合自己興趣、本性的事業;有的人一輩子琢磨的就是「身邊幾個人」,十分看重別人尤其是上司對自己的評價,謹小慎微地為這種評價而活著;有的人甚至以同事、鄰居決定自己的幸福。我的一位朋友起初執意賣掉舊房子,搬入高尚住宅區,以為與富人在一起,自己的身價地位也高了。孰知住了一段時間之後,良好的自我感覺沒了,引發的卻是嫉妒心理和失望情緒,被富有鄰居包圍著感覺不幸福。可見,一個不知對自己人生負有什麼責任的人,他自己的人生必定是放任自流、渾渾噩噩的人生;一個不曾思考自己人生使命的人,在責任問題上必然是錯位、模糊和盲目的。
其實,中國自古推崇良心、責任、氣節、操守,提倡做人立世,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古人講「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就把修身做人擺在人生第一位。再如「太上有三不朽 」——立德立功立言,也把做人看成是人生根本大事。作為中華民族社會良心、智慧化身的知識分子,歷來就有憂國憂民、剛健自強、不屈不撓、經世治國的優良品質。孔子譽之為「士志於道」。歷史上從曾參的「士不可以不弘毅」,到李膺的「欲以天下致是非為己任」;從陳藩的「澄清天下之志」,到顧炎武的「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都可以看到那種「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的風骨精神和人格力量,其對國家民族和對自己人生負責的精神脈絡清晰可見,且歷千年而不絕。
這些鐵肩擔道義的「民族脊樑」,令人肅然起敬。但我們明白,救世和改造社會是要符合社會實際,需要具備一定條件的,不是人人所能為之。我們是平庸之輩,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可以旨在自救和個人完善,這無須任何社會條件,只要你思考自己的人生使命,建立起真正屬於自己的人生目標和生活信念,就能由此出發自覺選擇並承擔對社會和他人的責任。相反,我不能想像,一個沒有責任心,對人生隨波逐流、稀里糊塗的人怎麼會愛人生、愛生活、愛他人、愛事業呢?怎麼會在日常生活中堅定地負起責任呢?這種人,往往把盡責看作是純粹的付出而事事索求回報,他們甚至為別人而活著,太在乎自己「身邊幾個人」的看法評價,而消磨了自己的一生。
人活世上除了吃飯睡覺,不外乎做事和與人交往,它們構成了生活的主要內容。如果事業興旺、家庭和睦、婚姻美滿、朋友眾多,那麼可以說你在社會上是成功的,生活是幸福的。這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其實還有一種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這就是蘊涵在兩者之間,比做事和交際更重要的東西——做人。透過做事和交際,體現出來的是一種做人的總體生活方式和態度。因此,最重要的不是你在周圍人心目中佔據什麼位置,不是你做多大的學問、事業或生意,也不是你和誰在一起過日子,而是你自己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
做人之所以是人生頭等大事,這是因為做事和交際是否順利,包括地位、財產、名聲方面的際遇,也包括愛情、婚姻、家庭方面的際遇,往往受制於外在、偶然的因素,非自己所能把握和支配,所以不應該成為人生的主要目標。一個人真正能選擇和把握的唯有對這一切外在際遇的人生態度。因此,假如你明了究竟自己要做什麼樣的人,懂得了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你就有了正確堅定的生活態度,不論成功與否,幸福與不幸,都可以樂不忘形,悲不失態,保持做人的正直和尊嚴。簡言之,做人比事業交際更為重要,比成功幸福更有價值。不管你在名利和交際場上如何春風得意,如果做人失敗了,你的人生就在總體上失敗了。
我始終認為,對自己人生的責任心,是其他一切責任心的根源和出發點。一個人活在世上知道了自己究竟想要什麼,認清了自己在這個世上要做的事情,並且認真地去做,他就獲得了一種內在的自覺、充實和安詳。他知道了自己的責任之所在,因而種種似是而非的所謂責任、虛假觀念都不能使他動搖。我堅信,如果一個人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那麼他對包括事業以及婚姻家庭在內的一切社會關係,都有一種負責任的態度;如果一個社會這樣的人多了,這個社會一定和諧安康而有效率;如果一個人明了自己的責任,懂得做人是超乎成功幸福之上更有價值的人生,那麼,這將使他擁有了某種人之永恆的東西,由此支撐他度過未來凶吉難卜的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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