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凱與中國憲政(三)

五、辛亥崛起推進「憲政」

1911年11月1日,被滿清王朝重新起用的袁世凱進駐湖北孝感,並於當日攻入漢口。這時滿清總理大臣奕劻自知無力支撐全局,辭去內閣總理,清廷准許,並授權袁世凱為內閣總理大臣。而袁世凱堅持按憲政規定,內閣總理要通過議會選舉產生,於是清廷只好11月9日召開資政院會議,選舉袁世凱為內閣總理。這是自資政院成立以來,也是滿清自實行立憲以來第一次行使憲政規定的權利,也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次實行國家級選舉。袁世凱正是通過這種方式使憲政得以實現,這是中國憲政史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事件。

袁世凱被起用,但他並沒有把此視為自己權力的恢復,而是藉此加速推進憲政變法,他在給滿清政府提出的6條復出條件里,前4條都是以實行憲政有關:1、明年召開國會;2、組織責任內閣;3、寬容武昌事變人員;4、解除黨禁。而另外2條只是要求總攬兵權和寬與軍費。袁世凱知道武漢新軍事變都關國家政體,憲政是解決中國和平、穩定的鑰匙。因此,他到達武漢前線後並沒有帶領北洋軍對南方軍發起進攻,而是首先派出使者溝通和談,力求在政治上達成共識,和平解決事變,共促憲政實現。在擔任內閣總理大臣的第二天,他就派劉承恩、蔡廷干為代表與南方軍領袖黎元洪談判,儘管他們在共和制和君主立憲制上分歧仍在,但實現憲政確是共同之目標。其實在袁世凱的心裡早就有實行共和憲政的思想,但在中國兩千年封建帝制要在一朝一夕內改變是非常困難的,他在出使朝鮮和擔任外務大臣期間,對美國的共和體制尤為羨慕,在滿清五大臣出洋考察歸來的會商中,他也曾流露對美國政體的看法,由此遭到滿清王公的攻擊,他對滿清專制帝制已不看好,對滿清腐敗、無能的親貴更是無望。黃興曾電告袁世凱,如果贊同共和,必可舉為總統。袁世凱表示,「此事我不能為,應讓黃興為之。」由此可見,袁世凱並不反對民主共和,不反對共和立憲,只不過他不願意自己說出來罷了。1911年11月中旬,密切關注中國形勢的外國觀察家推測:幾乎所有在袁世凱身邊的夥伴都同情、支持共和革命。到1912年1月,他手下的將軍們都在忙著推進共和,其中一些人是積極主動的,一些人則是不情願的。儘管在當時建立正式政權是很困難的,但袁世凱的政治機器仍悄悄地、但非常有效率地加入到共和憲政的陣營當中(28)。

在南北和談中,袁世凱的北方代表唐紹儀就是一個典型的美式共和體制的堅定擁護者,這就是袁世凱暗中支持共和的最好表現,否則他完全可以用楊度去談君主立憲,而唐紹儀在談判中的表現更能說明問題。唐紹儀一到上海立即去拜訪南方代表伍廷芳,並向他說:「美利堅之平民政治,我們遊學此邦時,即已醉心;自奉使新大陸,益領悟其共和政體有利於國計民生,更是傾倒的不得了。」(29)在議和談判中,唐紹儀又表示:「共和立憲,萬眾一心,我等漢人,無不贊同.......今所議者,非反對共和者,但求和平達到之辦法也。」(30)而這時的滿清也看清了形勢,不再顧忌於共和之爭,1911年11月25日發布詔令,要求倡導共和的南方立憲派代表張蹇迅速來京,與廷臣詳細討論共和政體及政治改革事宜。滿清顯然是想化被動為主動,以便在未來的體制改革中爭取更多的話語權。

12月20日,經過南北和談代表唐紹儀、伍廷芳及軍方秘密和談代表廖宇春、顧忠琛的和談協議五點出爐:1、確立共和政體;2、優待皇室;3、先推翻清廷者為大總統;4、南北將士皆不負戰爭責任;5、組織臨時議會,恢復各地秩序。五點協議最重要的內容就是確立共和憲政的原則,徹底推翻封建帝制專制。

而在此前,黎元洪、黃興分别致函袁世凱,懇其推行憲政共和,黎元洪表示:「以項城之威望,將來大功告成,選舉總統,當推首選」。(31)黃興也致函袁世凱:「以明公之才能,高出興等萬萬,以拿破崙、華盛頓之資格,出而建拿破崙、華盛頓之事功,直搗黃龍,天此虜而朝食,非但湘、鄂人民戴明公為拿破崙、華盛頓,即南方各省當亦無有不拱手聽命者。」(32)南方各省相繼獨立後,誰來領導卻出爭執,雖然擁黎、擁黃各有其人,但選舉的都是大元帥,而未涉及總統,實雙方之意,「均系虛大總統之位,以待袁世凱。」(33)據當時中國的實際,只有袁世凱有能力推翻滿清建立共和,因此,「非袁莫屬」已成國內、國外的共識。

共和大勢已定,為促滿清和平退位,袁世凱對滿清的最後主政者隆裕太后曉之以理:「自古無不亡之國,亡國之君,自受殺戮之慘,古今中外歷史,斑斑可考。今天大清皇帝退位,仍能保持其尊號,並可享受歲費,這是古往今來絕無僅有的創舉。——」(34)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忘。滿清政府還是識時務者,她順應了世界和時代的潮流,順流而下,讓共和憲政在中國的大地上開花,使中國成為亞洲第一個破除封建專制帝制實行共和憲政的國家,1912年2月12日,裕隆太后發布懿旨,宣布滿清退位,就此,統治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結束。

2月13日,袁世凱在北京發表自己的政見:「共和為最良國體,世界之所公認——大清皇帝既明詔辭位,業經袁世凱副署,則宣布之日,為帝政之終局,即民國之始基。從此努力進行,務令達到圓滿,永遠不使君主政體再行於中國。」(35)2月14日,孫中山在南京發表文告:「有約以淸帝實行退位,袁世凱君宣布政見,贊成共和,即行推讓,提議於貴院,亦表同情。此次淸帝退位,南北統一,袁君之力實多;發表政見,更為絕對贊同,舉為公僕,必能盡忠民國。」(36)2月15日,南京方面的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全票選舉袁世凱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如果說辛亥革命的目的只為推翻滿清那就太狹義了,因為以此為目的的革命不會給社會帶來多大變化,只能是延續兩千多年專建帝制的改朝換代。如果真正實現了憲政,即使滿清不倒,中國社會也會向前發展。而「驅除韃虜」推翻滿清的口號帶有煽動民族歧視的狹隘民族觀,這可能是革命的需要但卻不一定是社會發展的需要,而憲政的實現不管是什麼社會形態,對國對民都有益。

六、晚年困惑維護「憲政」

民國初年,萬象更新,憲政發展,如火如荼。袁世凱靠他的政治影響和實力,靠他的誠實和號召力,使嶄新的民國得以平穩發展,憲政得以貫徹實施,「三權分立」的政治格局得以運作,結社、言論、出版、集會、宗教等自由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民眾呼吸到了從來沒有呼吸過的民主自由的空氣。

1、放開黨禁。

中國政黨的出現是伴隨著憲政、革命而產生的,從1911年到1913年全國組建的政黨數量達到300多個,其中較大的政黨就有15個。袁世凱雖然自己不加入任何政黨,他以「超然總統」的姿態保持中立,但他積極支持、鼓勵政黨建立,他強調:政黨是一個自由的政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並且需要有兩個強大的政黨,一個掌握國家事物,一個監督它的行為,一個質疑它的方法,如果一個政府強大到消滅所有的反對面,那麼就很有可能暴露出它的缺陷,在實踐中很快的腐敗墮落(37)。

作為一個「超然總統」,袁世凱表示,他擔心贏家會更關心自己黨派的地位,而不是公眾的福利。(38)因此他謝絕了孫中山作為他加入國民黨介紹人的請求,但卻推薦自己的得力部屬唐紹儀、趙秉鈞等加入同盟會。他在後來給安徽都督柏文慰的信中寫到:「惟因入甲黨則乙黨為敵,入乙黨則丙黨為敵,實不敢以一己之便安,而起國中之紛擾。鄙人今日亦曰:"以中華民國為黨』,四海之內皆兄弟,三人同行,厥有吾師。俟將來政黨真正穩固,或不能終守不黨主義,今則尚非其時也。」他自稱「全民總統」為全民服務,並對所有政黨一視同仁,這也有效地平衡了民國初年激烈的黨爭,為民初政黨政治的健康、有序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政黨政治在民初的議會政治中發揮了積極作用,組黨建黨十分活躍,根據《臨時約法》議會採取一會制,即只有參議院,參議院議員由各省議會選舉生產,在143名議員中,同盟會有30人左右,共和黨有40人左右,統一共和黨有20人左右,共和建設討論會有10人左右,還有其它一些小黨。這些政黨在議會中都發揮了積極作用,在行使任免權、財政權、外交權、質問權、彈劾權等方面都秉直所言、據理力爭,如大借款案、內閣任命案等。1913年5月1日頒布《中華民國約法》後,改內閣製為總統制,又設立了眾議院,完善了兩院制,使政黨在議會中的作用發揮的更加充分。

「宋案」發生後,部分國民黨人不遵從憲政法治原則,以法律的途徑尋求解決,在真相不明的情況下悍然發動「二次革命」,違反民國法律。1912年11月,胡漢民曾要求袁世凱發布命令:「現在國本已定,如有倡言革命者,政府定予嚴辦,俾奸人知所斂跡。」(39)這也是袁世凱根據此法令解散國民黨的依據,同時「解散國民黨令」還依據《臨時約法》的規定,國務總理熊希齡做了副署,其他政黨也都支持這一法令,包括很多國民黨黨員議員。

儘管民初的政黨政治尚在萌芽,但由於政治參與的擴大,政治社團風起雲湧,經過一年多的整合形成了幾個較大的政黨,這也為民國憲政的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

2、堅持言論、出版自由。

憲政的最基本點就是以憲法法律保護民眾、團體的應有的政治權利,而言論、出版自由是西方「普世價值」最根本的核心內容。從一個因言獲罪的封建專制時代,進入憲政保護的民主自由時代,「一個言論自由的時代已經來臨,所有壓迫性的法律都被廢除了」。(40)

1906年滿清宣布實行君主立憲,並解除言論管制,那時全國報刊也只有60種,可到1913年,全國各種報刊很快就發展到487種,各色人都可以辦報,僅北京首都的報紙就達100多種(41)。1912年3月,孫中山領導的南京臨時政府頒布「報律三章」試圖控制言論,1、發行、編輯人務須向內政部註冊;2、著論有犯共和國體者,停版外,發行及編輯人坐罪;3、污衊個人名譽當更正,否則科罰。由於報律遭到同盟會章士釗的批判,未能實行,這也促使了言論自由的發展,成為中國有史以來言論最自由的時期。

袁世凱以一個政治家的博大胸懷對待民初的言論自由,由於對一些問題的見解和處理存有不同,有的報紙竭盡攻擊。同盟會主辦的《民權報》竟能以《膽大妄為之袁世凱》為題連發十篇文章批判袁世凱,袁世凱也沒有對此加以干涉。1912年5月,熊希齡與銀行團簽訂墊款章程後,戴季陶發表《殺》的文章,短短四句可以看出當時言論的自由和無序,「熊希齡賣國,殺!唐紹儀愚民,殺!袁世凱專橫,殺!章炳麟阿權,殺!」公共租界以鼓吹殺人逮捕了戴季陶,但袁世凱卻囑咐唐紹儀以「言論自由,為約法所保障」,交涉釋放了戴季陶(42)。

民國年間的言論自由還有一例,即宋教仁被殺在輿論界的反映。1913年3月20日,在國會參、眾兩院選舉中獲勝的國民黨領袖宋教仁北上,準備組織責任內閣,但在上海火車站被人暗殺,23日逝世。其實,宋案與袁世凱毫無關係(43),但報間紛紛猜測與袁政府有關,一些報紙甚至點名袁世凱參與宋案。由於民國初年政府沒有報紙,也不能控制輿論,只是在《政府公報》反映政府的聲音和對宋案的處理意見:「共和國家以道德為基礎,以法律為範圍。就司法方面言之,非推究全案本末,又經法庭公開者,不得輕加論斷。就行政方面言之,非考求此案原委,實與法律違反者,不宜信口雌黃......須知刑事案件應侯司法機關判決......豈容散布浮言,坐貽實禍?」(44)從宋案中可以看出,民國初年的言論自由已有違反道德,失去控制的程度,但憲政之權力不能受到破壞,這卻表明,袁世凱對待言論的態度和寬容。

民初的輿論極為混亂,尤其是記者們最願意獵取奇聞密記,他們的記述大都不可靠(45)。政黨報紙的互相攻擊也是民國初年的一大現象,報業之間的爭鬥屢見不鮮,政治攻擊、人身攻擊、誣陷謾罵不絕於耳。1913年8月22日袁世凱在接見革命黨人張承槱時,感慨地說:「現在鬧的真是不得了,黨見橫生,黨同政異。昔日一班愛國之士,現今亦置大局於不顧。西藏、蒙古日漸危急,大局糜爛,不堪設想。恐中國不瓜分於前清專制時代,要瓜分於我輩共和民國之手......目下報紙決無正當輿論,每選一事,無論是非曲直,必要受各報一番無謂之攻擊,就是孔子堯舜生於今日,亦難免不被人笑罵。」

這足可反映出當時一國之總統的無奈。就在袁世凱欲實行「君主立憲」而頗所爭議之時,袁世凱也沒有限制言論、出版的自由,並終身捍衛了這一憲政準則。

3、維護地方自治。

中央集權是封建專制的最大特點,民國憲政所推行的是地方自治,即效仿美國之聯邦體制,而地方自治的最明顯的特徵就是分權,即中央管中央事物,地方管地方事物。袁世凱在晚清任職直隸時就在天津試行了縣級地方自治,頗受好評。《民國臨時約法》和後來正式頒布的《中華民國約法》都確定了地方自治的原則,尤其是對省級自治有更多的傾斜,並採取了省、道、縣三級體制(我們現在的省、市、縣三級體制即延續於民國初年),三級均實行自治。

為了完善地方自治,袁世凱還實行了軍民分治的改革,即各省軍事首長與民政長官分開,省級都督為軍事首長,省級民政長官為行政首長。中央只有任命軍事首長的權力,而民事首長皆由地方選舉產生,並強調「軍人不得干政」。他還頒布規章,楊民政長官之權,貶軍事都督之勢。在選拔地方縣級官員時,縣長候選人要經過行政能力等知識方面的考試,在1914年到1915年間,數千人在北京參加了考試(46)。財稅改革也中央、地方稅分收的原則,給地方更多的發展空間,這一政策後來導致了地方拒不上交中央應得稅收的情況,中央為支付龐大的財政支出,無奈實行「善後大借款」,已維持中央政府的穩定。

作為憲政的根本原則,「三權分立」的政治格局在袁世凱的敦促下發展迅速,責任內閣按照《臨時政府組織法》組成,按《臨時參議員組織法》組成的臨時參議院也開始發揮作用,在善後大借款等方面行使監督,縣也建立了初審法院,而最高法院不僅僅是遷徙來自行政結構方面司法分配的負擔,它已經朝著廢除在華外國人免於中國法律追究的治外法權方面邁出了明確的一步(47)。

對於一些地方都督無視省議會,即使是革命派的大本營廣東都督胡漢民也否認省議會的立法權,袁世凱於1913年5月2日發布命令,告誡各地都督尊重議會:「民國成立,各地方設立議會,為該地方立法機關,與司法行政機關並重,自應切實擁護,免致紛擾,方足以昭民國尊重立法權之意。乃近日各地方每有聚眾假借名目,以武力威脅議會事情,甚至強令解散,,傷害議員,種種不法,殊於民國前途大有妨害。須知議會一經成立,苟非按照法定手續,不能取消。無論何國議會,絕不能無異議之黨派,要在改選之時於法律範圍內用和平方法,以求達目的,斷不能於議會行使職權之時,強行干涉,更不容以一部分人之私見,任意要挾,希圖破壞。」(48)這足可以看出袁世凱對立法機構的支持和關注,對憲法制度的尊重。

1914年選舉正式大總統,按照選舉法,差額選舉,當選條件很苛刻,5名候選人參加選舉,5輪選舉才選出。

由於體制的完善和社會的相對穩定,促使了民國初年經濟飛速發展,各項事業得以進步,據統計,自1912年至1916年間,民國國民經濟尤其是現代工業發展快速,1912年國內工業總產值凈增長為15.7%,1913年為19.2%,1914年為24.0%,1915年為26.1%,1916年達到27.7%,成為世界發展之最迅速的經濟體(49)。農業也得到了很好的發展,教育、衛生、金融等都恢復了秩序,長足發展。教育是袁世凱最重視的,在直隸時他就把教育作為「強國要圖」,首創「教育司」專抓教育,在短短2年時間裡就興辦了5所高等學校,21所專科學校,89所初級師範,27所中學,182所高級小學,4162所初級小學,還有各種學堂。財政狀況也有逐步好轉,到1914年中央政府就基本實現了財政自足,避免了新的外國貸款。

然而,政體始肇,萬般艱難;新制始立,百廢待新。1913年後對於袁世凱的施政是真憲政還是假憲政人們開始出現分歧和懷疑,不同的政黨,不同的利益訴求,不同的價值觀念,不同的行為方式,都提出不同的評價和放映,有理解支持的,有冷眼相觀的,有爭權奪利的,有釜底抽薪的,有別有用心的,有暗中使壞的,還有力主倒退的,這都使民國初年紊亂異常。而第一屆責任內閣在2個月內倒台,內閣總理唐紹儀不辭而別,則更加深了人們的疑慮。唐紹儀的辭職其實和是否違反憲政毫無關係,共和黨指控他濫用華比借款,「監守自盜」,害怕參政院彈劾他,因此,「擅離官守,乘間潛逃」(50)。但後來這卻成了袁世凱違反《臨時約法》的罪狀。

恢復帝制,實行君主立憲,是袁世凱不得為而為之的舉措,用我很早的一句話說是「形式上的倒退,內容上的進步」(51),因為袁世凱實行的是君主立憲,他沒有放棄憲政,並始終秉持憲政,即使他做了「皇帝」,他也應該是「憲政皇帝」、「民選皇帝」。但不管怎樣這種對整體的改變卻是讓他失去了很多人的支持,不管反對他的人處於什麼目的和心理,當時的現狀又有多麼複雜,但他已很難喚不回人們對他的尊重和擁戴了。

民國初年的紛亂,加之列強分割的企圖,使袁世凱困惑於國體,同時各種想法的人藉機鼓動,最終讓一個精細一生的人,毀於精細。其實袁世凱不是君主思想很強的人,他參與了推翻君主的運動,他知道人們對君主的普遍不滿,所以他知風險而為之肯定有他不得已之處。「民國肇建,變故紛乘,薄德如予,恭膺艱巨,憂國之士,禍至之無日,多主恢復帝制,以絕爭端而策久安。」(52)實際「君主立憲」對於中國來說並無可厚非,現代世界政治體制乃分三種:一曰封建專制,二曰君主立憲,三曰民主立憲。這三種政體梁啟超是贊同其二的,他說:「深嘆共和政體實不如君主立憲者之流弊少而運用靈。」(53)但在實際運用中則參雜各種不測。對於一個國家政治的實際領導者,袁世凱相信,在帝國主義時代,國家整體必須強大有力,必須實行相對的集權,這樣才能使國家穩定、民眾安生。憑心而論,在當時的情況下這種主張是利國利民的,只是度的衡量上人們意見不一而已。

袁世凱是被一些人抬到立憲皇帝座上去的,這些人中有兩位洋人,而且是為創立民國立過大功的洋人,一個是美國人古德諾,一個英國人朱爾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古德諾是袁世凱的法律顧問,他的一篇長文《共和與君主論》對袁世凱產生了極大影響,古德諾認為,各種政體本身並無善惡可言,只是在於不同國家是否適用。他列舉了美國和英國的例子,認為美國多為海外移民,並無皇權思想,故此共和政體可以實行;英國自身原因現為共和後為帝制。所以,共和與帝制無優劣之分,美國的共和與英國的帝制,各有所適,讓英、美兩國都成為發達國家。古德諾的理論不僅法理堅實,而且是世界數百年列國實施政治體制的經驗總結。在民國政體討論時,朱爾典力主中國實行君主立憲,他勸導猶豫不決的袁世凱:「時勢變遷,前後情形不同,當時公眾人民公意出任大總統,今日人民公認國體應該變更,請願公為皇帝,公應時勢要求,各正言順,何必顧慮。」(54)這些洋人並不會有什麼個人的目的和偏好,他們的思索和探尋可能是為了這個國家和民族,或出於中國的現實狀況無奈,應該肯定的是他們大都出於誠心,否則得話我們就無法解釋他們前後的言論和行動了。「籌安會」六君子中的楊度、孫毓筠、嚴復、劉師培、李燮和、胡瑛等都是當時中國最著名的獨立學者,名滿中國的大思想家和政治家,有的還是早期同盟會的革命家,他們嚴肅認真的思考問題,在尋求中國和中國人民安定有序的出路。

袁世凱作為一個極富政治經驗的領導者,他非常清楚恢復帝制會帶來的負面作用,但如果不實行君主立憲,所面臨的社會問題可能會更大。「民國並沒有贏得廣大民眾的心,這是一個明顯的事實。」「革命與民眾無關,民眾也因此而疏遠民國,這一主題生動地體現在魯迅的短篇小說中」。(55)民眾對民國的淡漠,席捲數省的「白浪起義」提出的復辟滿清的主張,革命派的紛亂和爭權奪利,各色人對權力的窺視,外蒙、西藏、新疆的分裂危險狀態,尤其是日本人的貪婪(日本提出「二十一條」未能得逞),「恢復帝制可以阻止日本在歐戰後再度染指中國」(英國公使朱爾典的主張),這一切才讓袁世凱對於恢復帝制回心轉意,但他堅決強調一定要在憲政的基礎上來實行君主立憲式政體。「在痛恨袁世凱的人看來,袁及其兒孫的野心是這場帝制復辟的關鍵」。(56)這種猜測和結論是毫無根據的,是一種「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臆想和陰謀,因為事實後來證明袁世凱的帝制大都出於政治考量,根本與兒孫無關。

儘管主張君主立憲的人各懷不同思想,但改變國體的運動卻是自下而上地開展起來,各地以憲政民主的方式選出參加國體投票的國民代表,再召開決定國體的投票公決活動。1915年10月25日,各省的國民代表盡數選定,10月28日全國各省統一進行決定國體投票,也就是今天的全民公決。全國民意選出的1993名代表全票支持「贊成君主立憲」,並全票通過袁世凱為君主立憲皇帝,而後參、眾兩院也全票通過改變政體,一致推舉袁世凱為立憲皇帝。這種做法在世界上所有君主立憲政體的國家中是絕無僅有的,不管是英國和日本的君主立憲都沒有這樣能夠通過民主投票的方式去確定國家的國體,也沒有那個國家在基層如此廣泛地獲取民意。就像袁世凱用和平、非暴力的方法迫使滿清退位而成為世界的榜樣一樣,用全民投票的方法決定國體和君主,也創造了世界的先列。

袁世凱晚年困惑於國家政體,但他卻沒有放棄憲政,沒有放棄憲政對國家、民族的規範、引導作用,沒有忘記他的權力是憲法所賦予,他定年號為「洪憲」,就是要弘揚憲法,洪大憲政,讓憲政來強國富民,讓中國走上強盛之路。當得知多人反對帝制後,他果斷取消預備帝制,取消「洪憲」,重返共和政體。其實袁世凱根本沒有正式登基成為「洪憲」皇帝,只是預備帝制,翻查歷史沒有一項指示或批示是以「洪憲」的名義簽批的,而都是以中華民國大總統的名義。他去世時的遺囑就是最好的證明,《中華民國約法》賦予了他確定總統接班人的權力,但他沒把自己的兒子袁克定確立為接班人,而是按照憲法規定確立黎元洪、徐世昌、段祺瑞為總統接班人,而後來按照袁世凱的遺囑黎元洪、徐世昌都擔任了中華民國總統,而段祺瑞是自己不願意做而已。

有史學者評價袁世凱是權力欲很強的人,因此說他實行君主立憲是為了永掌權力並世代相傳。其實這種評價既不客觀,也失之公允,自1882年10月袁世凱隨吳長慶赴朝平亂,到1916年6月去世北京,34年的從政生涯,他嘗透了權力場角斗的殘酷和風險,他曾兩度險被滿清斬頭,數次下野賦閑,因此,權力對於他並非祥物,他也並非留戀權力,如果他不是一個有歷史和政治責任感的人,憑他的聰明才智,經商、做學問都會生活的安逸和富足。尤其是到晚年,政壇紛亂,訛詐攻悍,無所不及,他早已有隱退之心。我們從他1916年5月22日親筆起草的電文就可感受到對權力的厭惡和對國家的擔憂:「昨見松坡致黎、徐、段電文,勸我退位。公誼私情,感佩交集,但尚未了解我的用心。我厭棄問世,幾乎一天都不願意幹了。一再商議重要諸公,擔任善後。全都認為這件事體重大,難於輕易放棄;內外交患,相通而來,馬上就有亡國的禍患。我年近六十,有唯萬狀,還能有什麼貪圖的念頭,就是再愚蠢也不至於如此。我的心志意已決,退位不成問題。所當研究的,惟在於善後。政府諸公,討論多日,仍然沒有結果。如果不考慮善後,撒手就走,危亡立見,實在不能忍心至此,而且也沒有辦法自拔。眼下所差的是速籌善後之策,但非有二三分的但當,不至於立見危亡、分裂。務望切商於政府,速定辦法,力擔責任,期盼能夠早些定局。希望即刻詳籌,共同妥善商量如果?」(57)當時,西南戰爭,各省紛亂,日本人更是不懷好意,出錢、出槍支持孫中山、蔡鍔、梁啟超、黃興等,攪亂中國,企圖藉此分裂、瓜分中國,以便逞其未竟陰謀。(58)「為日本去一大敵,看中國再造共和。」袁世凱臨終為自己書寫的這幅輓聯實實在在地反映了他的內心世界。

袁世凱是那個時代的歷史人物,他無法擺脫那個時代的局限,他所做的事也並非完全光明正大,但就其個性來說他是誠實的,就其能力來說他是卓越的,就其理想來說他是執著的。「他看重隨從們的政治忠誠,但卻不鼓勵對於他個人的過分崇拜」。(59)他第一個提出憲政,又努力執著、不屈不饒地實踐憲政,誓死捍衛憲政,為中國的憲政建設開了一個好頭。就其對憲政的追求和信仰來說,他同他身後的任何一個領導者相比都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

注釋:

(1)歐內斯特.P.楊《1912-1915年的袁世凱》張華騰等譯,河南人民出版社,第24頁。

(2)唐納德.格林《軍閥:閻錫山在山西1912—1949》,(普林斯頓,1967年)第19頁。

(3)《李鴻章全集 奏稿》卷五五,第1636頁。

(4)左藤鐵治郎《一個日本記者筆下的袁世凱》,天津古籍出版社,第52頁。

(5)湯志均《戊戌變法人物傳稿》(下),第694頁。

(6)《德宗實錄》卷三八一,第8頁。

(7)湯志均《戊戌變法人物傳稿》(下),第679頁。

(8)張社生《絕版袁世凱》,文匯出版社,第96頁。

(9)稟函全文見:《甲午中日戰爭》(上)上海人民出版社,第217-222頁。

(10)《北洋軍閥》(一),第128頁。

(11)同上書,第45-46頁。

(12)余沐《正說清朝十二臣》,第201頁。

(13)同上,第202頁。

(14)張社生《絕版袁世凱》文匯出版社,第96頁。

(15)《袁世凱奏摺》(上),第268-277頁。

(16)《袁世凱奏議》(中),第632——633頁。

(17)同上書,第633頁。

(18)《袁世凱奏議》(下),第1162頁。

(19)同上

(20)郭廷以《中國近代史事日誌》(下),第1231頁。

(21)《辛亥革命後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一》,第26頁。

(22)張一麟《心太平室集》,第八卷。

(23)費正清《劍橋中華民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第一部,第238頁。

(24)馬勇《1911中國大革命》,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第89頁。

(25)張社生《絕版袁世凱》,文匯出版社,第74頁。

(26)《楊度集》,第512頁。

(27)左藤鐵治郎《一個日本記者筆下的袁世凱》天津古籍出版社,第165-166頁。

(28)歐內斯特.P.楊《1912—1915年的袁世凱》,河南人民出版社,第80頁。

(29)《辛亥革命》叢刊八,第77-78頁。

(30)同上

(31)郭孝成《議和始末》,《辛亥革命》叢刊八,第66頁。

(32)毛注清《黃興年譜長編》,中華書局,第221頁。

(33)陳錫祺《孫中山年譜長編》(上),《辛亥革命》叢書八,第66頁。

(34)陶菊隱《袁世凱真相》,第151頁。

(35)《近代禆海》,地3輯,地24頁。

(36)《清末民初政情內幕》(上),第879頁。

(37)《北京日報》1912年7月1日,《給統一黨代表的信》

(38)《政府公報》,第229期(1912年12月16日),第6—8頁。

(39)朱宗震《真假共和》,山西人民出版社,第100頁。

(40)《天擇報》1912年4月22日,第3版。

(41)魯斯威爾.S.布瑞頓《中國周刊》,1800—1912,第125頁。

(42)朱宗震《真假共和》,山西人民出版社,第97頁。

(43)張耀傑《溫故》(十八)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第25頁。

(44)《政府公告》,1913年5月4日。

(45)馬東玉《真實的袁世凱》,團結出版社,第185頁。

(46)吳應銧《民初地方文職官員:職業選拔、訓練和流動》,見《現代亞洲研究》,第八卷,第2期,第219—224頁。

(47)佛蘭克林.鴻《中國的中央政府》,第71—72頁。

(48)朱宗震《真假共和》,山西人民出版社,第94頁。

(49)約翰。張(音)《共產黨中國以前的工業發展:一項定量分析》,第60—61頁。

(50)朱宗震《真假共和》,山西人民出版社,第72頁。

(51) 袁偉東《政治現代化在中國兩難窘境中的艱難選擇》,《黑龍江民革》2001年第1期,第68頁。

(52)《近代綼海》,第3輯,第232—233頁。

(53)梁啟超《新大陸遊記》,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78頁。

(54)《文史資料選輯》第53輯,第164頁。

(55)費正清《劍橋中華民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第一部,第261頁。

(56)同上,第262頁。

(57)《北洋軍閥》二,第822頁。

(58)馬東玉《真實的袁世凱》,團結出版社,第218頁。

(59)費正清《劍橋中華民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第一部,第251頁。

作者為中國辛亥革命研究會常務理事 民革黑龍江省委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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