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女子拒絕前夫複合請求,結果......
俗語說:
「一日夫妻百日恩,
百日夫妻似海深」。
意思是一旦建立了夫妻關係,
深厚的感情歷久不衰。
可有時候,
這最熟悉的枕邊人發起狠來,
還真是可怕!
今年7月,江都宜陵一女子在家中被掐死,案發後兇手自行報警投案。兇手是死者前夫,據說,起因是條分手簡訊。11月13日,江都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這裡面到底有什麼樣的感情糾葛呢?為了一探究竟,《關注》記者特地趕到案發現場了解詳情。
14日下午,記者在被害人殷某家中見到了其母親。殷某的母親馬女士介紹,女兒被掐死在二樓衛生間里。他們聞訊趕回家時,女兒面色發紫,脖子上的皮膚被勒破,已經沒了呼吸。
案發現場
馬女士說,兇手姓馮,安徽人,是她的前女婿。2006年,馮某和女兒在一起時,他們夫妻倆就極力反對。可女兒不僅不聽勸,還離家出走奔赴安徽與馮某領證結婚生子。
據了解,馮某與殷某隻是領了結婚證並未辦酒宴,兩人關係一直不錯,殷某還生下了二胎。2014年左右,兩人因瑣事經常吵架,導致婚姻破裂。
離婚後,倆人各自有了新的交往對象。然而,眼瞅著孩子一天天長大,馬女士不忍心孩子沒爹,就建議女兒和馮某複合。馬女士原以為,兩個人能和好如初,可萬萬沒想到,兩人依然矛盾不斷,馮某甚至對女兒實施家暴,最終釀成了這起悲劇。
網路配圖
附近村民介紹,案發前,死者殷某給前夫馮某發了條「分手」簡訊,提出倆人沒有信任感,不能複合。誰知,馮某竟回家掐死了前妻。案發時,殷某和馮某兩個孩子也在家裡。
事後,馮某自行打電話報了警。經調查認定,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對馮某提起公訴。檢察人員介紹,馮某可能對這段感情比較看重,放棄工作從安徽來到江都,由於種種矛盾,無法忍受死者的分手要求,導致心理失衡做出極端行為。同時,檢察人員表示,如果沒有其他從輕減輕量刑情節,故意殺人罪將優先考慮死刑。
當天,法院審理此案件後,並未當庭宣判。
夫妻之間相處,
理應相濡以沫,
縱使感情破裂,
也要冷靜處理,
不要因為一時衝動,
做了害人害已的事情!
來源|揚帆手機頻道
編輯|郭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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