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回扣門背後:招標體系再受拷問 行政化體制待改革
編輯:東方財富網
摘要12月24日,央視新聞調查再度讓藥品回扣這一業內「潛規則」曝光,其中提到,在調查中發現醫藥代表拿到的提成是藥品價格的10%,醫生收的回扣是藥品價格的30%-40%,造就了「高回扣下的高價葯」。12月24日,央視新聞調查再度讓藥品回扣這一業內「潛規則」曝光,其中提到,在調查中發現醫藥代表拿到的提成是藥品價格的10%,醫生收的回扣是藥品價格的30%-40%,造就了「高回扣下的高價葯」。
葯價虛高是多年來的頑疾。各個部門亦出台過相應文件及採取相應措施,1996年以來,價格主管部門通過定價權把控葯價走向,32次降價之後,葯價依然居高不下。事實上,藥品流通過程中的相關利益方已經形成一個相互制約的利益鏈條,這個利益鏈條上各利益主體共同推高了藥品價格。
羅蘭貝格管理諮詢合伙人金毅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央視調查只是提出了問題的一部分,而國家決心要解決的是這背後的根源問題。據了解,當下正值兩票制、醫保目錄更新、醫保改革、藥品管理法修訂和流通秩序重建等行業系列重要文件出台前夕的關鍵時點。
矛頭指向招標
我國目前的藥品價格構成比較複雜,包括成本價、出廠價、批發價、招標價和零售價。1996年以來,中國醫藥行業經歷了32次整體性的強制降價。
在此次醫藥「回扣門」中,央視還對部分藥品市場價格與醫院中標價格進行了調查。如央視記者在安徽省太和縣是全國最大的藥品集散地調查中發現,該地可以買到國內外4000多家藥廠生產的25000多種藥品,但銷售的藥品價格遠遠低於一些大城市醫院的中標價。
一位業內人士亦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講述了其近日「買葯」的經歷,該業內人士患了尿結石,醫生開了相關的治療藥物一盒130元,但離醫院200-300米左右的藥店,一盒規格、生產廠家等所有都一模一樣的葯20元;另一款葯醫院售價140多元,而藥店只賣51元。
另有葯企華東大區負責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在高葯價中,葯企並沒有從中獲利更多,而是將更多的空間留給流通環節、醫院及醫生回扣等。現行的藥品流通體制將藥品各級代理商、經銷商、醫院、醫生等都在同一利益鏈上,價格越高,藥品流通過程中各方可分配的獲利越多。
事實上,始於2000年的藥品招標制度,旨在通過政府統一採購,降低藥品進入醫院時的價格,防止企業和醫院之間通過商業賄賂抬高葯價。但在實際運行中這一制度對葯價的約束作用有所「扭曲」,大多數藥品的政府招標價格高於市場價格。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顧昕亦將葯價高的矛頭對準了現行招標體制。在顧昕看來,包括內外資在內的藥品回扣成為常態的前提是葯價虛高,否則根本不可能有吃回扣的空間。
「公立醫院藥品的進貨價就虛高,而進貨價是由藥品集中招標制度決定的。藥品集中招標由各省的招標辦主持,招標辦大多是衛計委下屬的機構,也有省份的招標辦掛在其他政府部門之下。而評標專家大多來自各省的大醫院。他們會依照一定的要求壓低一些藥品的價格,但不少藥品的價格依然虛高。」 顧昕指出。
而社科院經濟所公共政策研究室特約研究員賀濱則認為,在醫療體系行政化的現實下,醫院和醫生的收入結構難以合理化,這導致藥品回扣成為「剛性需求」,只有高葯價高回扣才能讓醫療行業在現行制度中生存下去。如果招標價格真的擠掉藥品價格水分,醫療體系可能陷入困境,這才是葯價虛高難以遏制現象背後的深刻原因。
另外,「以葯養醫」的制度也經常被認為是葯價虛高的原因,所以就有了「零差率」政策。但近日湖南湘雅醫院、山東齊魯醫院相繼曝出在當地醫改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15%的政策性加價)後,由於財政補償和配套改革跟不上等原因陷入虧損,並向葯企施壓的消息。
如何治本?
在2011年,央視也曾報道過藥品回扣問題,拷問的是為何出廠價和醫院銷售價格之間巨大差異問題,當時報道的結論是,這一事件的根源在於藥品招標被「某些利益團體鑽了空子,利用政策,在中標價的制定、藥品批發和銷售等多個環節,遵循『潛規則』,相互勾結,形成了隱秘的利益鏈條,成為推高葯價的幕後黑手。」
而此次,央視再次對藥品回扣進行報道,背景則是「兩票制」、醫保目錄更新、醫保改革、藥品管理法修訂和流通秩序重建等行業系列重要文件出台前夕的關鍵時點。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就強調要構建藥品生產流通新秩序,積極鼓勵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推行「兩票制」,壓縮流通中間環節,降低虛高價格。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改革招標採購機制,允許公立醫院單獨或組團採購,催生優質低價的藥品市場。
不過,在賀濱看來,「兩票制」並不是新事物,十年前廣東省就試行過「兩票制」,但由於種種原因並未落地。「兩票制」在本質上就是減少流通環節加價,再者促使稅票合規以控制高開高返。
「僅僅通過減少流通環節,是不可能降低葯價的,因為藥品的終端價格並不取決於生產和流通成本,而取決於供需博弈或招標程序,無論中間經過多少流通環節,都不可能影響終端價格,而只能影響流通環節的利益分配。葯價虛高不是一個獨立的藥品流通問題,它與我國特有的醫療制度息息相關。」賀濱指出。
賀濱認為,要改變葯價虛高的局面,就必須徹底改革醫療行業的行政化體制,解放醫生資源,建立競爭機制,讓醫生在市場上通過公平競爭獲取合理收入,否則,無論是取消藥品行政定價、消滅醫藥代表、實行藥品零差率或「兩票制」、提高醫療服務價格、普遍提高醫生工資,還是取消藥品集中招標,或者試圖提升醫生的道德水平,都無法徹底解決葯價虛高、看病難看病貴的難題。
發改委價格司醫藥處副處長朱德政亦指出需要打組合拳來推進醫改:「地方改革實踐證明,僅靠推進醫藥價格改革的單一措施,難以從根本上解決當前存在的問題,也不利於建立公立醫院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在推進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的同時,應加快推進財政、醫保、醫療控費、醫院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步伐,協同推進,形成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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