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新約與舊約?【搞懂的人太少了】
很多基督徒提到【約】他們只聚焦於【新約】和【舊約】,說:「現在是【新約】時代,所以【舊約】廢除了;【新約】時代成了恩典的時代,所以誡命被廢除了,現在是只要信就能得救的時代。」他們如此膚淺的認識,一方面是不明白【約】的本質蘊含著深奧的意義和真理;另一方面,把一些基礎概念搞混淆了。如【新、舊約】時代和【新、舊約】是兩個不同的名詞和範疇,卻放在一起作對比。
基督徒經常模糊的問題之一:新約和舊約。很多人認為我們因十字架的恩典得救了,所以不管怎麼過,永生已經是屬於我們的了!你知道嗎?沒有比虛假的平安更危險的。
幾乎猶太教會所有的人都知道彌賽亞將要來臨,卻拒絕了耶穌。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他們錯信了真理。錯誤的理解真理是可怕的,宗教改革時期由於大多數人信錯了真理,所以他們反而逼迫了明白真理的信徒。耶穌說,人子來的時候能遇見信德嗎?所以我們按照聖經去信實在是太重要了。
撒但在很多的時代讓教會信錯真理,使他們處在黑暗當中,當真理之光來臨時,反而逼迫了真光。在基督教歷史上這是多麼常見的事情啊!所以今天我們要學習新約和舊約有關的內容。
最初所立恩典的【約】
什麼是【約】呢?就是合約、盟約,即雙方簽訂的合同。恩典的【約】就是最初在伊甸園人類墮落之後,上帝應許女人的後裔時所訂立的(見創3:15)。這【約】向人提供了赦罪之福,和上帝恩典的幫助,使他們以後能借著相信基督「要傷蛇的頭」而順從上帝。而且這個應許是以他們忠實履行上帝的律法為條件的,然後應許他們永生,重回天家。古代先祖都是這樣得到了救贖的盼望。換句話說,這是上帝使人類和撒但(罪)之間產生敵對關係的應許,此應許不僅包含了使人厭惡罪惡,而且還能使人得勝罪。憑著信心相信這個應許的時候,才能成為這應許中所提到與古蛇魔鬼彼此為仇的人,也就是成為上帝的真兒女。
因最初宣告的恩典之約,亞當的所有後裔,即所有人類都獲得了得救的盼望。這【約】特別在信心之祖亞伯拉罕所接受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之應許中再次出現。【參看創17:1-14】
然而上帝的這【約】的本質及內容,
初開始直到現在都沒有改變
條件:順從、遵守上帝的誡命;
結果(應許):永生。
「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申6:2、25】
因最初宣告的恩典之【約】,亞當的所有後裔,即所有人類都獲得了得救的盼望。這【約】特別在信心之祖亞伯拉罕所接受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之應許中再次出現。這約雖然向亞當訂立,而又向亞伯拉罕重申,但是非到基督受死就不能生效。所以從中我們可以知道,耶穌基督替人類贖罪而死是這約的中心。
從賜下有關救贖的第一個宣告開始,這個應許作為上帝的【約】而存在著,每個時代相信這【約】的人都憑著信心接受了它。這【約】的本質及其內容,從太初開始直到現在都沒有改變,也是永遠不會被廢止的。現在的基督徒人為盲目地將舊約和新約分割開來,忽視了真正的【約】中真理精髓。
新約和舊約的關係
在【加4:24】節,保羅說:「這都是比方: 那二個婦人,就是亞伯拉罕的二個妻子,撒拉和夏甲。就是二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第廿二節保羅說:「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 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以此來比作前約和後約,或者是新約和舊約。
【林前11:25-26】節,就是我們平時在聖餐禮所常念的,「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新約也就是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犧牲時,所立的約。【來7:22;8:6】節更稱新約是「更美之約」。所以這裡我們看見,新約也就是指著耶穌和門徒所立的約,也就是在很早之前,耶穌和信心之祖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舊約則是指著在出埃及的路上,上帝和以色列人所立的約。當時上帝說,「如今你們若實在聽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為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摩西去招了民間的長老來,將耶和華所吩咐他的話,都在他們面前陳明。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都要遵行」(出19:5-8)。
【申5:2-3】說,「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的人立的。」上帝宣布了他的原文的條款以後,也就是這個十誡的內容以後,百姓恐懼戰兢,只求摩西對他們說話,他們要求說,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所要說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這樣,這個約就成立了。
我們要清楚這裡所講的新約和舊約不是指著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這是一個很大的誤解,正因為這個誤解,所以就導致出所謂舊約都是講律法,又稱律法時代。新約都是講恩典,又稱恩典時代。又說舊約的耶和華是很嚴歷的,新約的耶穌是非常慈愛的。這都是錯誤的解釋,也是錯誤的印象,和錯誤的結論,這裡的約是指著契約或盟約,這裡的約還特別指著當時一種由尊貴的主人和從屬的人所立的一種約。就是上帝和人,即創造主和受造者所立的一個約。
這裡所講的舊約,只是指著出埃及的時候,以色列人跟上帝所立的一個約。而他們的精神就是自以為能夠聽遵上帝的律法,實行上帝的律法。而他們的心態是恐懼和戰兢。加上自恃和無知的自信。事實上他們並不知道因罪而墮落的自己的狀態是無法遵守誡命的。他們並不是真正愛上帝,也沒有真正喜愛上帝誡命的心,只是因懼怕,因自私的目的而立約要遵守誡命。以色列百姓並不知道自己真實的狀態。
結果僅僅四十天他們就破壞了這個約,就開始拜偶像,又開始想回埃及,並開始犯罪,放縱。當摩西從山上下來,把上帝所親手刻的有十條誡命的兩塊石版摔碎,就象徵著這個約的破滅。上帝也利用這個事件表明,那些只是依靠自己,不依靠上帝的人的軟弱和失敗。聽從上帝的話,不是因為恐懼戰兢,而應當出於一種愛和順從上帝的心。
事實上現在也有很多基督徒雖然在新約時代,但還是活在舊約當中。就是立功之法還是靠自己得救而非靠恩得救。雖然也奉獻、也熱心侍奉如當時的法利賽人一樣,但心卻沒有被主的恩典所更新,自我還是沒有死去,沒有正真的重生,沒有真正為主而活,還是為自己而活。我們是否把主接在心中為主為王呢?主問我們每天暴露出來的罪和偶像願意給他嗎?很多情況下我們卻不願意屈服在主面前獻上這些。所以我們雖然生活在新約時代中,但有可能以舊約的精神態度生活著。
然而舊約時代和新約時代的立約的條件都是一樣的,就是順從主的旨意。即順從主的一切誡命。新約的關鍵是如何才能順從上帝的話語。新約和舊約的條件都一樣,你們若遵守我的誡命和律例,我就要做你們的上帝,你們要成為我的百姓,條件都是一樣的。但怎樣才能遵守上帝誡命,這就是關鍵。關鍵就是敬愛上帝和上帝的誡命。
新約就是上帝的百姓相信上帝所應許的一位救主要來,救他們脫離罪惡,並幫助他們勝過罪惡,以致能夠有力量,遵行上帝立約的條款,也就是上帝的誡命和律法。新約是將律法刻在我們心裡和思想當中。使我們變為可以順從的人,用什麼成就呢?用聖靈的恩典和能力。當我們重生時被上帝的大愛深受感動,心中就會有變化,新約是通過十字架而成就的終生的約,是終生的經歷,是以重生為前提。此時我們就進入了新約的關係當中。
故此不管是舊約或新約,它們的條件都是一樣的。都是順從上帝的誡命和話語。順從就能存活,不順從就必死。亞當夏娃起初被創造時永生的條件都是一樣的。如果他們按照主的旨意生活就能永生,不順從就必死。因此罪和叛逆進入到了人類的生活當中,我們都面臨了死亡。魚在水中就可以存活,離開水就會死。上帝的應許中一向都有條件,就是按照主的旨意生活才可成活。「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
新約最早的宣布就是在伊甸園(創3:15)。以後亞伯也是憑著這樣的信心和上帝的應許而獻祭,仰望要來的救主,挪亞,亞伯拉罕也這樣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為義。而且因著信,救主要從他的後裔中出來。亞伯拉罕在獻以撒的事情上,看到了上帝的羔羊來作替身,亞伯拉罕就歡歡喜喜的仰望基督的日子來到。所有在耶穌降生以前憑著信心,藉著獻祭所預表贖罪的羔羊,認罪悔改,仰望要來的救主的人,都是與上帝立新約的人。當耶穌一來到世界上,並犧牲在十字架上時,這個新約就正式簽署告成。凡是以信為本的人,凡是相信接受以耶穌為救主而聽遵上帝話語和律法的人,都是與上帝立新約的子民。
聖經上所講的新約和舊約,不是指著我們現在所講的新約聖經和舊約聖經;新約和舊約中上帝立約的條件---【律法和十誡】是不變的。
舊約精神的人是代表了今天世界上的一部份人,和猶太教當中的律法主義者,以為靠自己遵守上帝的律法,就能得蒙上帝的恩寵,就獲得拯救,他們實在是本末倒置了。
新約精神的人不單單是指在耶穌來了以後的人才是與上帝立新約的人,相反從人類的始祖開始,亞當夏娃、亞伯、挪亞、亞伯拉罕、歷代的聖徒先知,都是具有新約精神的人,因為他們都是不敢依靠自己,都是仰望耶穌基督作他們的救主,他們都願意打開心門,接受聖靈,把上帝的話,上帝的律法刻在他們的心裡,實行在他們的生活當中。
所以新約和舊約不是以耶穌降生之前和耶穌降生之後來分,也不是以舊約時期的人和新約時期的人來劃分,而是以他的精神狀態,即:是以仰望救主,還是以依靠自己,是出於愛還是由於恐懼,來決定屬於舊約還是屬於新約的範疇。
故此歷代以來,所有的人都是靠恩得救,即靠與主建立新約並保持新約關係得救,沒有一個是靠律法得救的。不論是在耶穌降生之前,或在耶穌降生之後,只要是相信一位救主要來拯救他們並的,都是與上帝立了一個新約。對這等人講來,上帝的律法是刻在他們的心板上。就像耶穌一樣說:「你的律法在我心裡,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一個人真正的希望是在於耶穌基督,因為他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新約的立約的條件,還是上帝的十誡,但不是刻在石版上,而是聖靈把它刻在人的心版上。正如在耶利米書三十一章所講的,同時保羅在希伯來書第八章也引用了這同一段話:「耶和華說:「時候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的心上。我要做他們的上帝,他們要做我的子民』」(耶31:31-33)。約的條件都是一樣。約的對象也都一樣,但順從上帝誡命之人的態度有了變化。你是以什麼態度生活呢?你是生活在舊約當中呢,還是生活在新約當中呢?遵守誡命是法利賽主義嗎?是律法主義嗎?絕對不是。
國有國法,校有校規,家有家規。無論哪裡都有律法。同樣,上帝的國度里難道沒有律法?伊甸園中也有律法=所有的果子都可以吃,唯獨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可吃。這就是上帝的律法。但很多人卻說不要遵守律法,不要說順從有關的話題,我已經信了,已經得救了,為什麼總是讓我遵守律法呢?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唯有遵守上帝律法才有秩序與和平,也有真正的自由,其中才有救贖。如今的教會和許多信徒的家庭為何也像世人一樣會有那麼多分歧與矛盾呢?原因就是不遵守上帝律法。其實心中總是違背上帝誡命的人實際上並不是真正重生的人,真正重生的人也有可能因軟弱和跌倒的時候如彼得、大衛一樣,但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箴24:16】
上帝的誡命是上帝品行的原本。意思是上帝就是愛。所以十誡是反照上帝慈愛的品行的文字。我們全心全意全力的 1.愛上帝 2.愛鄰舍如同自己。我怎能做到呢?靠聖靈的能力可以做到。如果我們重生了,接受了耶穌的心就能做到。「如果真愛上帝,還會拜偶像?還會殺人?還會姦淫?還會偷盜?」這就是十條誡命。多麼好的誡命啊!是以實際生活實踐上帝之愛的誡命。也是傳揚主名、榮耀主名最有力的見證。還有什麼能比一個真基督徒實際的生活與品行更能說明基督教的信仰呢?然而只有真正愛上帝的人才會真的遵守他的誡命。大家說是不是呢?
我們若愛上帝,又遵守他的誡命,
從此就知道我們愛上帝的兒女。
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
這就是愛他了,
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約一5:2-3】
主的誡命能光照我們心中的罪,引我們來到主面前悔改拋棄心中的罪,只為主而活。「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同時誡命又是保護我們的圍欄,如國家的法律保護合法的公民一樣,免得我們在罪中滅亡。所以不管你知法也好不懂法也好,只要違法都要受法律的制裁,大家說是嗎?如果我們在新約當中,就會愛這個誡命,才是知道愛主。你是處在什麼樣的關係當中呢?你是在舊約的關係當中呢?還是在新約的關係當中呢?你真的信福音,按照福音生活嗎?你順從主的誡命並愛主的誡命嗎?按照主的命令生活覺得快樂嗎?真的想按著主的命令生活嗎?今天你有沒有將自己的內心屈服在主面前了呢?
你們既然要按
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
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雅2:12】
新約和舊約立約的依據都是律法
儘管當時的以色列人,破壞了上帝的約,但上帝的律法並不能破壞;只是上帝所給他們的應許,就是在遵行上帝的律法基礎上的應許失落了。新約是根據上帝要賜下救主,賜下聖靈的應許,不是靠著自己的或人的應許。正像亞伯拉罕生以撒,是憑著上帝的應許。而不像亞伯拉罕藉著夏甲,生以實馬利是出於人意、出於血氣,出於依靠自己的方法。明白了這點,我們就不會對上帝律法有誤解,相反更加是堅固了上帝的律法。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
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羅3:31】
人可以失信,但上帝不失信。人可以破壞自己的諾言,但上帝的律法安定在天。舊約是破滅了,歷代以來,凡是像古以色列人那樣做的,也都是以失敗而告終。但是新約到耶穌基督來了以後,成為一個更美的約,因為人非但是藉著預表、更加是在實體當中看到了上帝的愛,看到了基督的犧牲,看到了律法的神聖,看到了罪惡的可怕。所以我們人更加不可依靠自己,更加要仰賴基督的功勞和救贖,並要順從聖靈的引導,靠著他的恩典和能力,來行在上帝的律法當中。
聖徒的忍耐就在此;
他們是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的。
【啟14:12】
你相信嗎?耶穌將會速來!
為世界活——虛空
為自己活——羞恥
為基督活——榮耀
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腓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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