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出版社與民營出版公司合作方式大揭秘

民營公司要從事出版活動,與國有出版社合作是繞不過的一道坎。多年來,也形成各種各樣的合作方式,可以說五花八門,無奇不有。而且,同一家民營公司,可能以多數方式與不同的出版社合作;同一家出版社,也可能採用不同的方式與不同的民營公司合作。其合作方式大體歸納為三種形式:書號合作,資源合作,資本合作。1. 書號合作所謂書號合作,就是出版社只負責辦理書號手續,並開具委印單和發行委託書,民營公司支付書號費,圖書的策劃、編輯、印刷、發行等環節均由民營公司完成。簡單地說,就是除和書號有關的必要手續外,出版社無實質性作為,沒有付出其他成本和工作。當然,出版社要承擔政策風險。民營沒有主體資格,書都是以出版名義出版的,如果有了問題,受查處的首先是出版社。買賣交易按數量大小,可以分為零散交易,以及數量較大的批量交易,某些掛靠公司也可歸於此列。零散交易是最簡單的合作方式。隨用隨買,好聚好散。目前,規模較大的民營公司基本上過了一號一議的階段了,這種簡單的書號交易在小民營公司和小出版社中操作比較多。批量交易,不用說,就是將書號打包銷售,大量批發的意思。規模較大的民營公司每年出版的品種多,多採取批量交易的方式。較之一號一議,出版社也更樂於這種方式的合作。一般來說,批量交易較之一號一議價格更為便宜。某些掛靠公司也可歸於此列。一些民營公司以某出版社某地分社,或第幾編輯室的形式存在,但出版社不出資金,只出書號,這些掛靠的公司或編輯部每年向出版社交納一定的管理費。其實質也是買賣書號,掛靠只是個名義。書號費的收取名義,原來是以管理費、書號費、出版補貼等名義打入出版社賬戶,隨著政府對買賣書號管理的加強,後來又以「版稅」或「購書款」等名義出現。所謂「購書款」,就是民營公司以低折購買全部合作出版的圖書,購書款除支付紙張、印刷等費用外,還有一定盈餘,它就是書號的價格。所謂「版稅」,是出版社對合作出版的圖書按約定印刷冊數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費。比如,一本書定價20元,按1萬冊的8%交管理費,就是1.6萬元。它們的實質,都是書號費的變種。進行書號合作的民營公司有兩大類。一類是規模較小的公司,或散兵游勇式的書商。他們與出版社就是一種簡單交易,通過現金交換書號,具體運作出版社很難監管。另一類則是實力非常大的公司。除了請出版社辦理書號,開具委印單和發行委託書外,民營公司自己印刷,自己發行,掌控著出版完整的產業鏈。稿件出版社只是象徵性的審一下,或根本不審。這種方式在實力普遍較強的教輔領域極為常見。近年來,一些實力較強的社科類公司也越來越傾向於採用這種方式。除無出版權之外,他們基本相當於一家大中型的出版社。進行書號合作的出版社,多數是自身競爭力不強,或經營效益不太好。那些品牌好、能力強、效益好的出版社一般不接受這種方式。當然,有時也看具體情況,如果確實物有所值,這種方式也不排除。書號合作的後果,對於出版社來說,操作比較簡便,不承擔任何市場風險,不用費神費力便可坐享其利。但弊病是容易造成出版社的空殼化,使出版社的創意能力進一步喪失。而且,由於出版社對於圖書缺少把關,一些民營公司如果審校不嚴就容易出問題。對於民營公司而言,書號合作要支付不菲的書號成本,但可以保證在圖書運作中擁有較大的自主權,保證產業鏈的完整,提高運營效率。採用這種方式後,民營公司就風險自擔,收益自享,要面對更大的市場風險,也容易獲得更大的銷售利潤。2. 資源合作所謂資源合作,就是民營公司以內容資源和渠道資源置換出版社的書號資源。民營公司不付書號費,而是向出版社出讓渠道和市場,讓出版社從發行中賺利潤。出版社除書號之外,還承擔一些別的成本或工作,比如共同投資出版,共分渠道發行等。也就是說,在這種合作中,出版社有實質性作為。比較常見的資源合作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策劃人模式。就是民營負責前端策劃與組稿,出版社負責印製與發行。民營的角色是一個策劃人,類似於出版社的一個編輯部。這種操作比較典型的有讀圖時代、湛廬文化、龍之媒、藍獅子。各家的利潤分成方式不大一樣。有的是拿版稅,比如讀圖時代。讀圖時代定位於圖書內容提供商,專做內容和圖片提供及版式設計,每年策劃100多種圖書。讀圖時代目前與幾家出版社合作分別成立編輯室,由讀圖時代負責組稿、提供圖片、排版,直到出片,並支付前期投資費用,出版社負責印刷和全面發行,並支付讀圖時代15%~18%的版稅。有的是按一定比例分成,比如龍之媒。龍之媒是國內最大的廣告書店,因為廣告類圖書是個小門類,它同時也是最大的廣告圖書策劃商。原來龍之媒策劃的圖書是自己投資,每年出版新書10餘種。2009年開始,龍之媒與中信出版社達成合作,龍之媒主要做前期策劃,從組稿到製作、出片,出片之前的成本及作者的稿費由龍之媒承擔,之後交由中信出版社印刷、發行。雙方按約定比例進行利潤分成,龍之媒四,中信出版社六。圖書全部由中信社銷售,龍之媒從中信社採購一部分做零售,這筆賬另算,走的是兩條體系。出版社給龍之媒是按批發的折扣,比零售略微優惠一點。也有人將這種方式看成民營公司對出版社的投資,民營公司投資前端編輯、製作,出版社投後端印製、發行,雙方計算各自承擔的費用,以確定分成的比例。如果前端費用佔15%,後端費用佔20%,銷售後的利潤就按3:4的比例來分成。採用這種方式的民營公司,一般規模較小,如工作室聯盟的許多成員;或有自己專業的定位,如湛廬、藍獅子;或為規避政策風險,這也是一種保守而現實的選擇。它的好處,一是符合出版管理規定,沒有政策風險;二是不負責後端發行,市場風險也比較小,利潤比較穩定。它的局限,則是只能賺取策劃利潤,利潤相對少。尤其是如果出版社運營能力有限或發行渠道不暢,自己的收益也會受到影響。相對而言,出版社更願意採用這樣的方式。一是符合政策規範,二是吸收了優秀的選題資源,三是不用分隔渠道,保證統一市場。只要自己有一定的市場運作能力,都願意採用這樣的合作。特別一些比較強勢的出版社,甚至只接受以這種方式與民營公司合作。第二種是分渠道模式民營公司出內容資源,出版社出書號資源,民營公司不必付書號費,雙方各分渠道進行發行,各方都從發行中賺利潤。這是目前操作較為廣泛的一種,也是操作方式最為多樣化的一種。每個不同的環節,雙方的分工也各有不同。在印刷環節,要分誰來印。有的由出版社統一印,有的由民營公司統一印,還有的是各印各的。如果一方統一印,另一方就按成本價或加幾個折扣購買發行,社科類的圖書一般在32~35折。按政策規定,圖書應由出版社印刷,但因為民營公司效率更高、成本更低,許多情況下是民營公司來印。某民營公司老總打了個比方:「他(出版社)印的話,(每冊成本)肯定是5塊錢。我來印的話,是3塊錢,質量肯定還比他好。他買我的書7塊錢,我中間還有利潤。」如果出版社從民營方進貨,即稱為「倒進貨」。在發行方面,要看渠道怎麼分?最常見的劃分,是出版社負責發主渠道(新華書店),民營公司負責發二渠道(民營渠道)及其他渠道。這在大眾出版領域最為常見。比較強勢的民營公司,則只給出版社出讓一部分主渠道。這一部分的範圍,從1個省區到一半省區不等。有的6省,還有的10省。只出讓一個省市場的民營公司,通常實力非常強大,這種操作幾近於買賣書號。據行業人士說,一般來說,印刷方和發行方所得的利潤率相當。「印製的一方得出版利潤,銷售的一方得發行利潤。另一方從印刷方拿貨,一般是35折左右,直接印製成本一般在15到20,加上版稅大概是7到15,然後再加上一個出版利潤,約是8到10個點,加起來差不多35到40。如果按55折發貨,獲得發行的一方再有10到15個點的發行利潤。因為發行有一個倉儲運行,一般也是3個點左右,再加上最終的退貨和庫存,其實打平了以後,出版利潤和發行利潤基本上一半一半,差不多。」分渠道發行對於民營公司來說,好處是不用支付書號費,避開買賣書號的嫌疑,同時可以分散風險和壓力。當然,這也同時意味著自己要出讓一部分市場和利潤。民營公司一般負責發民營渠道,但是近幾年來,大眾出版領域的民營渠道生存環境惡化,面臨網上書店低折扣和新華書店連鎖經營的雙重夾擊,生存艱難,這也使主要依賴於民營渠道的上遊民營出版公司備感壓力。對於多數出版社來說,也願意採取這一方式。因為單純買賣書號每個書號只能穩定收取1~2萬元,而分渠道如果發行得好,利潤要大得多。而且還可以提升自己的渠道能力,帶動社內其他圖書的銷售。但分渠道發行也有明顯的弊端。一是造成市場分割。渠道之間互動性不好,通常是民營渠道已經熱起來了,新華書店渠道還沒反應,不利於營銷互動。或這個渠道有貨,那個渠道沒貨,但是不能相互調貨,造成最後的總庫存較大。二是容易引發竄貨。國有民營發行折扣不同,一些批發商或零售商容易竄貨,情況嚴重的話,就會引起上游出版社與民營公司的矛盾甚至反目。3. 資本合作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非國有資本不能與國有出版社合資註冊出版機構,但國有出版社與非國有資本註冊合資公司的現象可追溯到20世紀90年代初。1993年,美籍華人孫立哲創立的(美國)萬國集團公司與電子工業出版社合資,成立美迪亞公司,引進出版國外優秀的計算機圖書;之後,又與水利水電出版社合資成立萬水公司。1995年10月,萬國集團公司又與機械工業出版社各投資25萬美元,註冊華章公司。這三家中,尤以華章的發展規模和業界影響最大。當時是打擦邊球的例子,由於沒有引起政策風險,等於默認了這種存在。目前,國有民營雙方以資源或現金入股成立的股份公司,已經並不鮮見。現在較為典型的案例,有長江出版集團、遼寧出版集團、啟發公司、當代華光公司等,此外,各種項目合資也比較多。長江出版集團案例長江出版集團與民營公司的合資,是重新註冊一家新公司,新公司作為集糰子公司,民營方全身而入。雙方以都現金投入,確定雙方的股份,無形資產不再作價。但具體到每家,又有所不同。長江出版集團與金麗紅、黎波合作的長江文藝出版社北京圖書中心,2003年開始運作時,是長江文藝出版社投資,金黎以經理人身份加盟。2006年,他們又註冊成立北京長江新世紀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新世紀註冊資本200萬,雙方都以現金入股,長江出版集團佔26%的股份,長江文藝出版社佔20%,金麗紅、黎波各佔17%,安波舜佔15%,還有幾名創業員工各佔1~2%。金黎的品牌、渠道、資源等無形與有形資產都不作價,無償交給新公司使用。長江出版集團向北京圖書中心派駐一名財務總監。2005年12月,長江出版集團與國內最大的民營少兒出版商海豚卡通合資成立海豚傳媒公司。註冊資金3600萬元,長江佔51%的股份,夏順華佔49%。具體操作是,雙方都用現金注資,成立海豚傳媒公司。對於原海豚卡通的部分有形資產,比如設備、電腦、辦公桌、汽車,以及部分圖書與膠片,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和評估師事務所評估後,經雙方認可,再由新公司來購入。最後,海豚卡通的資產評估約1500萬元,也就是說,夏順華實際只需再出幾百萬。雙方的品牌、渠道等無形資產都不作價。海豚卡通的債權債務由原公司自行處理,然後註銷老公司。長江出版集團向海豚傳媒派駐一名副總,一名策劃總監,一名財務總監。遼寧出版集團案例遼寧出版集團的模式是,雙方重新註冊一家新公司,新公司作為集糰子公司,民營方全身而入。國有方出資金,佔51%的股份,民營方以資源入股,在新公司佔有49%的股份。2008年,杭州貝榕圖書公司總經理路金波率作者團隊和運作團隊加盟遼寧出版集團,與其全資子公司萬卷達成合資協議。遼寧出資2000萬元成立萬榕書業,萬卷佔51%的股權,路金波以旗下作者資源和品牌資源入股,佔49%的股權。萬榕公司設董事會,由萬卷委派兩人,路金波委派一人。萬卷指派董事長,兼為公司法人。路金波出任總經理,兼萬卷副總裁。萬卷委派副總經理1人,兼財務總監。合資協議中,路金波承諾所持萬榕的股權3年內不得轉讓,並保證不在萬榕之外,以個人名義與第三者簽訂任何與圖書出版、發行等相關業務的協議。路金波保證完成合同規定的三年內營業收入額和利潤額,如未能完成規定的年度經營指標,路將從其按股份取得的收益中等額扣除,作為對萬卷的補償。同時,遼寧萬卷又分別以此方式購併北京智品和邦道圖書公司,分別成立智品北京中心和萬邦文化公司。啟發公司案例啟發的模式是由民營資本、外資資本、國有資本共同投資,成立一家新公司,民營公司負責經營。2007年,北京漢霖文化發展中心與台灣麥克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教育出版社共同成立啟發文化公司。主要出版面向兒童的繪本圖書。台灣麥克有20年的企業經營管理經驗,有世界版權貿易的良好信譽度和出版市場規劃經驗,主要負責出版選題規劃與引進。漢霖文化有10多年國內書業的宣傳、發行經驗,主要負責市場推廣宣傳,以及渠道建設;河北教育出版社主要是選題把關與終審。三方股東各負其責,取長補短。總經理曲小俠曾在新聞出版管理機關工作過十餘年,對國企非常了解,下海之後,與外資打交道也近十年之久,所以在三種資本的對接與合作中做到了較好的溝通與平衡。當代華光案例當代華光的操作是,重新註冊一家新公司,新公司相對獨立,國有出版社相對控股,同時有多家公司參股,民營方全身而入,以職業經理人身份經營企業。2008年5月,北京當代華光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它由當代中國出版社控股,福建華閩公司、當代實業公司、金光紙業(中國)投資公司參與投資,華閩公司、金光紙業只作為投資方,不參與具體業務管理。當代華光的總經理陳非,是原讀書人公司的總編輯,讀書人曾以成功運作《窮爸爸 富爸爸》和《誰動了我的乳酪?》而聲名鵲起。他們認為,短期內出版不會開放,必須與國有出版社合作,但同時注資的還有幾家市場化的上市公司,國有出版社相對控股。這樣經營決策時發生衝突,可以保證市場化的聲音佔主導。「當然不能違背政策,那樣肯定是政治的聲音佔主導。」項目合資案例出版社與民營公司為一個項目重新註冊一家新公司,股份依據雙方商議而定,民營方負責經營,雙方母公司依然存在。這樣的案例非常多,這裡試舉幾例。前幾年,可一與吉林出版集團成立註冊的新公司,雙方共同投資,集團佔51%的股份,可一佔49%。經營方面由可一全權負責,出版集團監管財務,並對選題提些建議,其他市場運營全部交給民營公司。人民郵電出版社與新華信成立的普華公司,主要出版經管類圖書。雙方共同投資,各佔50%股份。2007年,十月文藝出版社與時代新經典成立的十月傳媒公司,主要出版文藝類圖書,由出版社控股,時代新經典注資。這種項目合資與前面幾種不同的是,它是在雙方母公司之外新成立一家公司,負責運營具體項目,雙方母公司繼續存在。這種方式靈活性更大,雙方有更大的自主權,萬一合資項目出現問題,對雙方母公司影響並不很大。****案例在人們為國有收購民營議論紛紛的時候,已有民營公司在預謀收購出版社了。X是一家做小學教輔的民營公司,年銷售碼洋約6億元。許多教輔出版商認識到,教輔只是現行考試製度下的產物,人們對其多有詬病。許多人已經開始拓展新的出版領域,有的開發少兒市場,有的跟進數字出版、多媒體教學,還有的籌備教材開發。公司開發了一套多媒體學習產品,用了一家音像出版社的號。按政策要求,音像出版社2009年底必須轉製為企業。由於音像出版社實力普遍較弱,這家音像社連轉製成本也支付不起,這家公司便幫他墊付這些成本。這樣轉制之後,這家公司大概能占這家音像社80%的股份。後來音像社又找來幾家公司一起合作,但別的公司實力不大,無論怎樣這家公司都能佔到40%以上的股份,而且所有經營管理層全是公司的人。這樣完成改制後,這家音像社基本就被收購了。公司董事長說,如果音像社願意被收購,就以合資經營的方式收購;如果不願意,就按音像號的價格給他結款。此外,國有與民營合資的案例還有很多,比如武漢小熊、華章同人。小熊圖書是家較有潛能的教輔公司,公司與廣西接力出版社合資,接力出版社有約15%的股份。小熊用出版社的書號要更優惠一些,因為還要定期給出版社分紅利。負責人熊輝為人極其低調,覺得這種合作方式比較穩定,沒有那麼多麻煩。華章同人原是民營策劃人石濤創辦的公司,後來被重慶出版社收購,石濤佔10%的股份。2006年石濤去職赴卓越網,將自己的股份全部賣給重慶出版社,同人華章成為重慶社的全資子公司。除了國有與民營之間的合資,近幾年來,國有與國有的合資併購,民營與民營的合資併購的案例也非常多。國有與國有的合資購併,如2006年江西出版集團購併和平出版社,2008年吉林出版集團購併工商聯合出版社,2009年語言文化大學併購一家音像社,中國出版集團購併寧夏人民社,等等。此外,主營期刊的知音傳媒集團欲進入圖書板塊,已購併同省的長江出版社,占其70%多的股份;主營圖書發行的新華文軒,也先後完成了對四川出版集團及海南出版社的併購重組。民營與民營的整合購併,如2008年新經典與讀書人合作,新經典代理讀書人所有圖書的發行;2009年天域北斗公司為拓張業務,購併一家少兒圖書公司;華文天下控股多家策劃機構和小工作室;武漢新新公司幾位下屬員工創業,由公司投資控股,分別出版少兒、作文、社科類圖書。盛大公司積極文學娛樂產業布局,幾年內將起點中文、晉江文學、紅袖添香、榕樹下納入麾下,擁有了超過80%的網路文學內容,近期又併購了華文天下、聚石文華等文化公司。在一些規模較大的民營集團,併購重組也比較常見,如志鴻、可一控股了多家印刷廠……這裡就是比較自主靈活的商業世界了。此外,暗地操作的案例也有,如多年前某地一民營公司就收購了當地的音像出版社,甚至當地新華書店。但因出版業資本未開放,不好宣傳,並不為外人所知。參與合資的民營公司,一般具有一定的規模實力和策劃優勢,希望尋求更大的發展。他們的希求主要在於兩點,一是資金,二是出版權。出版集團有教材租型,年利潤上億元,有較大的資金優勢。再則,國有的出版資源以及各種政治資源比較多,是民營公司所不具備的。民營與國有合資,相當於戴上一頂紅帽子。中國社科院戴園晨教授將紅帽子的好處歸納為:「政治上的安全帽,經濟上的優惠卡,額外負擔的避風港。」比較貼切。參與合資的出版社(集團),多是希望做強做大規模,晉身百億,爭取上市。通過合資,不但圈住了優秀的民營資源,進一步做大業績,同時也有利於機制創新。長江出版集團經常請合資公司經理人去給出版社講課,對出版社轉變觀念、提升經營管理有一定的益處。據長江出版集團總編輯周百義總結,國有與民營成立合資公司,具有三大好處。一是解決國有企業的改制問題。國家要求地方社2009年底必須轉企,但出版社轉企面臨很多困難。而民營企業一開始就是企業了,國有企業的很多問題,在民營書業裡面根本不存在。國有和民營合資註冊時就是一個股份公司,新公司解決了過去國有企業的權責不明,動力不夠的弊端,解決了在幹部問題、分配問題、員工身份問題上難以自主決策的困難。二是有利於民營公司的政治安全和科學管理。民營公司長期處於政策的灰色地帶,是行業的二等公民,做得再大,總覺得不安全,進一步發展受到許多制約。與國有合資後,民營公司的安全係數就大大增加了。而且,民營公司過去多是家族企業,公司治理難於適應現代企業制度。合資後,釐清家族關係,企業便可步入現代企業管理的軌道。三是雙方優勢互補,做強做大。以國有的政策資源與資金優勢,加上民營企業多年在市場上摸爬滾打取得的市場能力、業已形成的產品優勢,雙方優勢形成互補,可以成為一支有競爭力的生力軍,使企業迅速做大做強。「海豚做到1個多億時,作為一個民營老闆,一年賺幾百萬、上千萬,日子也很好,為什麼還要合作?除了尋求一種政治地位,就是合作可以使公司迅速做大做強。海豚沒有合作時是1.2億,2008年3個億,2009年4個億。這跟他資本的擴張有關係,他把風險釋放了。如果說他一個人的資本,可能得把身家性命都壓上,有些事就不敢做。而現在,他投資花掉一分錢,有我們的一半,風險就減小了。」在民營內部,對於合資的意見並不一致。大眾出版領域的民營公司由於近年來壓力較大,有些人更傾向於合資;而實力較強的教育類民營公司,則總體更傾向於獨立。某教育公司總裁的說法較有代表性:「我為什麼要跟出版社合資呢?像我們這樣大的公司已經沒有出版社能吃得下,跟個小出版社合作我也不能控股它。合資無非圖兩件東西,一是資金,二是出版權,就是書號。我們又不缺資金,我缺的資金它也提供不了,幾千萬不算什麼。書號我們也不缺,現在和出版社談的價格越來越低。真要合資後,出版社教育系統的項目能不能分我一部分?不能。他還要來分我的市場。更關鍵的是,兩者的合作就是不平等的。我們以前跟吉林出版集團也組建過一個公司,我是副董事長。但是很快我就退出來了,沒有作用。」某圖書公司董事長也說:「從策划到發行都是我們,其實就是一個主體,主體必須有作主的權力。現在企業就受制於出版社,它不可能做大做強的。我們實際是願意獨立的。你不獨立,你的思想沒辦法發揮,你很多的想法沒辦法實現,就有制約,束縛住你的手腳。比如參加比賽,束縛住手腳怎麼能贏得比賽啊?運動員有一點思想波動都會影響成績,更不要說束縛手腳了。」一家教育集團公司跟四五家出版集團談,但沒達成一個協議。出版集團要併購他們,控股51%,公司不同意。他們希望集團把教育出版社給他一塊經營權,「出版社的教材和計劃內的東西繼續經營,其他的我來運作。我也不需要他投資,集團只是投個殼和書號,經營的錢可以拿走51%。出版社名義上還是他的,我不過是要一塊經營權。給我授權以後,我就可以直接到出版總署去申請書號了,就不受制於他了,我就可以放開手幹了。」但集團不同意。某教育集團總經理還指出了國有民營合資不能順利進展的技術原因:「一是國有管理體制嚴重製約。二是財務核算不能對接。民營銷不掉的書可以馬上報廢,出版社因為是國有資產不能隨意處置就只能占庫存。三是資產評估很難。民營的許多銷售必須由出版社開票,民營真實的銷售額根本無從顯現。這些信息無法對接,就容易產生信任危機。」某文化公司總經理的觀點更是旗幟鮮明:「第一,國有民營合資,源於民營人骨子裡的一種不安全感,這是一個最深層次的問題。第二,國有民營合資,在現有政策上,實質就是國有吃民營,這是一種歷史的倒退,百分之三百的倒退,肯定是錯誤的。縱觀國際國內,和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年,哪個行業不是國退民進來發展?1990年萬象魯冠球劃給政府1500萬,『花錢買不管』,才成就了今日擁有300億元總資產的跨國集團。現在反而『要錢買管』,民營要國有的這點小錢買管,這絕對是歷史的倒退。」在具體經營中,合資公司還容易出現兩方面的問題,一是國有方干預過多,選題與決策層層報批,有的還要負責印刷、發行,容易影響經營效率。二是經理人內部控制。合資公司一般由民營方擔任總經理,負責企業具體經營,如果監管不嚴,很容易出現內部人控制的問題。4. 其他個性化合作在國有民營合作中,各種個性化的操作很多,這裡試舉幾例。****公司****公司是策劃黨政用書的一家民營公司,並計劃2010年上市。他們與出版社的合作是,****公司與作者簽約後交出版社出版,****公司再與出版社簽訂包銷合同。它的實質是買賣書號,但經過這樣的技術處理,完全符合出版政策規定。**書業公司**書業公司是家特殊渠道圖書供應商,它與某出版社的合作方式是,公司出書稿,出版社出書號,公司發特殊渠道,出版社發主渠道,本來這種合作方式並不新鮮。新鮮的問題在於,由於出版社發這家公司的書一年達7000萬碼洋,給出版社帶來很大利潤。於是這家每年向出版社再要幾個書號,這幾個書號出版社就不收費了。這家公司就用這些書號出套書,一個書號可能套上百本,只在特殊渠道銷售。**教育公司**教育公司是家幼兒園教材出版商,每年只有十餘套產品,但創造了過億的銷售額。這家教育公司原來用的是音像出版社的號,以盤配書,每盒一張光碟,有近20小冊書。由於關係較好,音像社也沒有要錢。有這樣免費的午餐本來是一件好事,結果卻成了公司的一項負擔。隨著銷售的增長,公司每年製作光碟的費用巨大。而實際上,這個光碟並不是必須的,完全可以不要,主要賣的是書,董事長現在計劃改買書號了。「我們的書不多,如果直接拿到書號,不做光碟,一年能省七八十萬。著作權、渠道、服務都是我們的,教材每年修訂也不多,可以一直用這個號。現在音像社也在改制,原來我們合作的那個人也退了,原來關係好,也沒要錢,現在他們見了陰陽怪氣的。」近年來,隨著民營出版公司不斷成長壯大,中宣部、新聞出版總署組織多次調研考察。2009年初,新聞出版總署《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第一次提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民營作為一股「新興出版生產力」在政府文件中得到認可,民營出版公司逐漸浮出水面。與此同時,國有出版社轉企改制的日程日益明朗。從2003年設立改制試點,到2009年初明確時間表與路線圖,規定2009年底地方社、大學社、音像社必須全部完成改企轉制,2010年部委社也要全部轉企完畢。而且,報刊社2011年內也要轉企。一面是國有出版社的轉企改制,一面是民營出版逐漸浮出水面,加之新媒介層出不窮,數字出版呼聲日高,出版業面臨幾十年未有之變局。這兩年來,國有民營合作也出現一些新趨勢。一是合作意向上,國有民營交往更為頻繁。這輪合作中,出版社更為積極主動,紛紛向民營公司拋出橄欖枝,希望圈住更多的優秀資源。許多有品牌的民營公司,都接待了N多輪出版社、出版集團的考察了。還有到處請人牽線搭橋,介紹合作。有人將2009年形容為「搶資源」的一年。二是合作方式上,原來社科類公司採用分渠道銷售的方式比較多,近年來隨著他們實力的壯大,出現了一批年銷售1~5億的出版公司。壯大起來的民營公司更多開始採用買賣書號的方式。一批規模不大但品牌穩固的民營公司,也傾向於買賣書號。一家民營公司說,他們與江浙出版有合作,原來是只向出讓本省的市場,但因為江浙市場較大,這家公司考慮要收回全部渠道了。而原來傾向於被購併的民營公司,發現已經合資的公司並不如想像的令人滿意,轉而傾向於更為謹慎的項目合資。早年已有融資經驗的光明書架提出了更為理性的視角:「資本的介入是合理和正當的,資本會尋求好項目,但出版業不允許流水化作業,出版是一種個性化的創作,做好書與錢多少沒有必然關係。台灣許多出版公司都是很小的,國外一些大品牌,像蘭登書屋,也是一個大平台下許多獨立的小公司在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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