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 約翰·派博:什麼是神的旨意?我怎麼能知道?
《羅馬書》12:1-2的目標,是要讓我們生命的全部都成為「屬靈的敬拜」(spiritual worship,在《和合本聖經》中,譯為「理所當然的事奉」——譯者注)。
第1節說,「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在神眼裡,一切人類生活之目標,都是要讓基督的價值被人認識和高舉。敬拜(Worship,亦即,worth-ship,——譯者注),意思是,用我們的頭腦、心靈和身體來表達出神的價值(worth),以及他在耶穌里向我們彰顯的本質。肯定有種生活方式——一種愛的方式——能做到這些。比如,你可以用某種方式的工作,來表達神那真實的價值。如果你找不到這種方式,或許就該換一份工作了。或者呢,就是第2節經文中提到的那些事情,還沒有按照其該有的程度,發生在你身上。
第2節經文是保羅的答案,告訴我們生命的全部都要轉化成為對神的敬拜。我們必須更新而變化。沒錯,不僅我們的外在表現,更重要的,我們的感覺和思想方式,都要更新,「要心意更新而變化。」(2節)
一、活出你真正的身份
凡信靠基督耶穌的人,都已經被寶血買贖,是基督里新造的人。「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5:17)。但我們不能到此為止,還必須活出基督徒的樣子。「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凈,好使你們成為新團」(林前5:7)。
「(你們已經)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0)。意思是,你們已經在基督里成為新人(完成時態);現在正日復一日地更新著(現在進行時態)。
今天,我們要關注第2節經文的最後部分,心意更新的目標是什麼:「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接下來就提到這個目標了) 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所以接下來的重點就是「神的旨意」這個術語,到底是什麼意思,以及我們如何去察驗它。
二、神的兩個旨意
聖經中「神的旨意」這個詞,有兩個明確但彼此區別很大的意思,我們都要了解,然後看看《羅馬書》12:2這裡採用的是哪個意思。事實上,準確把握「神的旨意」這兩種意思彼此之間的區別,有助於我們明白聖經中一個最大的難題。那就是,神既然對萬事萬物都有絕對的主權和決定權,他又為什麼在許多事情上提出質疑和責備呢。這不自相矛盾嗎,因為這意味著神對某些他命定的事情提出質疑,或不贊成。換言之,他所禁止的某些事,不正是他要促成的嗎。反過來說,神似乎也會賜下一些要求,自己又去攔阻。或者,讓我們用最為弔詭的方式來表述吧:神在某種意義上願意達成的事,正是在另一種意義上他不願意看到的。
1.神所命定的旨意,或者說,主權性的旨意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結論?我們來看看相關經文。首先看看「神的旨意」意思指「統管萬有的主權式掌控」的經文。最清晰的例子在耶穌客西馬尼園禱告中。《馬太福音》26:39耶穌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這節經文所說神的旨意,指的是什麼呢?就是神那主權性的計劃,也就是接下來幾個時辰中就要發生的事件。還記得《使徒行傳》4:27-28是如何描述這件事的嗎?「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仆(仆:或作子)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可見,「神的旨意」在此就是指耶穌的受死。這乃是神的計劃,是他命定發生的,是不可更改的,所以耶穌就低頭禱告說,「以上這些只是我的請求,但是,你完全可以按照你認為最好的方式去作。」這就是神的主權性旨意。
這裡涉及人的罪,千萬不要忽略這關鍵要素!希律王,彼拉多,羅馬兵丁,猶太人的領袖……他們都犯了大罪,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儘管這也促成了神旨意的實現(賽53:10)。所以我們要非常清楚:神的旨意要成就的,竟可以包括那些他痛恨的事情。
《彼得前書》3:17有另一個例子,「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換言之,基督徒因為做好事而受苦,可能正是神的旨意。彼得指的是信徒遭遇的逼迫。但對無辜的良善的基督徒施加的種種逼迫,顯然是罪惡的啊。因此我們再一次看到,神有時會安排某些罪惡的事件發生。「如果那就是神的旨意,那麼因行善受苦乃是好的。」
對於這個真理,保羅在《以弗所書》1:11中做過一個總結性的論述 「我們也在他[基督]裡面得(得:或作成)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神的旨意,乃是指他對萬事萬物的主權式的治理,他決定一切事情的發生與發展。此外,聖經中還有許多其它的經文教導我們,神對宇宙的主權和治理延伸到每個角落,包括自然中最微小的細節以及世人的每個決定。若不是天父允許,一隻麻雀都不會掉到地上(太10:29)。「簽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箴16:33)。「心中的謀算在乎人;舌頭的應對由於耶和華」(箴16:1)。「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21:1)。
這就是神旨意的第一個意思:神對萬事萬物的主權性的掌控。我們可以稱之為「主權性旨意」或「命定的旨意。」這種旨意不能違背,一定要成就。「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他手,或問他說,你做什麼呢?」(但4:35)。
2. 神所命令(所要求)的旨意
而聖經中關於「神的旨意」的第二個意思,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神「命令的旨意。」這是神的命令,我們有可能違背或不去執行。前面提到「命定」的旨意,無論我們相信與否,配合與否,一定會實現,所以我們也就必定會執行。而這個「命令」的旨意,我們可能不去遵行。例如,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不是每個人都會遵行天父的旨意。耶穌也這麼說,「不是每個人都會進天國的。」為什麼呢?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會遵行神的旨意。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3說,「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這裡我們看到一個非常具體的例子,就是神清楚的命令:聖潔,成聖,性行為方面的純潔。這就是他命令的旨意。但是,不遵行的人可太多啦。
然後,《帖撒羅尼迦前書》5:18又說,「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里向你們所定的旨意。」這同樣是一個具體的、神命令的旨意:在一切的環境當中都要感恩。但是同樣,許多人並沒有遵行。
再看一個例子:「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一2:17)。世人不會都存到永遠,有些人會,有些就不會。為什麼?因為有些人遵行神的旨意,另一些人卻沒有。在這個意義上,神的旨意並不總會成就。
從以上這些經文,還有聖經中其它許多經文中,我得出的結論是,對神的旨意,我們應該用兩種方式來談論。兩方面都是真的,並且對我們之理解和信靠來說,都是重要的。一個可以稱之為神命定的旨意(或主權性旨意),另一個是神命令的旨意。命定的旨意一定會成就,無論我們相信與否。而命令的旨意,人有可能違背——實際上天天都有。
三、這些真理的寶貴性
把這些和《羅馬書》12:2聯繫起來討論之前,我先對這兩條極為寶貴的真理做個評論。現實中我們可能深受傷害虧損,這時,它們會滿足我們內心深處的需要。一方面,我們要有確定的信念,知道神掌管一切,他讓我的一切痛苦和損失都能互相效力,來達成我們這些愛他之人的益處。另一方面,我們要知道,神體恤我們,也不喜悅罪惡或者痛苦,無論是這些事物本身,還是在與它們相關的方面。而我們在這兩方面的需要,正好對應於神這兩個旨意——「命定的旨意」和「命令的旨意」。
比如,假如你在孩童時代受過虐待,有人問你,「你覺得那是神的旨意嗎?」你現在就能夠本著聖經思考,並給出一個與聖經相符的合理答案。你可以這樣回答,「不是的,那不是神的旨意;因為他的命令就是彼此相愛,虐待是違背他的命令,他會感到憤怒、憂傷(可3:5)。但是另一方面,這也是神的旨意(他的主權性旨意),因為他本可以輕易阻止那件事。但是,因為某些我還明白的原因,他沒有去阻止。」
而跟這兩種旨意相對應的是兩件事:一是,我們需要一位足夠強壯、有足夠權柄的神,把一切轉化成好事;另一個是,我們需要一位體恤我們的神。而基督就是擁有主權的至高的君王,若不是他許可,就不會有任何事情發生(太28:18)。而另一方面,他又是滿有憐憫的大祭司,完全能夠體恤我們的軟弱和痛苦(來4:15)。聖靈也是這樣,若是願意,他可以完全掌控我們,克服我們一切的罪惡過犯(約 1:13; 羅 9:15-16);同時,聖靈又是寧願人消滅他的感動,甚至被人觸怒、因人擔憂(弗4:30; 帖前 5:19)。他的主權式旨意是戰無不勝的,而命令的旨意,卻可能被人違反,有時候甚至到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
我們同時需要這兩方面的真理——對神旨意的兩方面的認識,不僅為了真正明白聖經,也為了在苦難中更好地去抓住神。
四、《羅馬書》12:2是哪種旨意呢?
那麼,《羅馬書》12:2說的,是哪種旨意呢?「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這裡很明顯,指的是神命令的旨意。理由至少有兩個,一是神沒打算讓我們事先知道大部分主權性旨意。「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申29:29)。想要明白神命定的旨意,你恐怕不需要心意更新變化,而是一個水晶球。這可不是更新變化與順服的好傾向,而是占卜預測之類的迷信行為。
我認為《羅馬書》12:2所說神的旨意,乃是指神命令的旨意而非命定的旨意,還有一層理由,「叫你們察驗」這個短語暗示,應該去驗證神的旨意,然後順從地去執行。而事實上,我們不該去驗證罪或施行之,儘管那也是神主權式旨意的一部分。保羅在《羅馬書》12:2的意思,幾乎原原本本在《希伯來書》5:14被複述了一遍,「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還有腓1:9-11,有另一個類似敘述。)而那就是這節經文的目標:不要費盡心機摸索神那隱秘的旨意,窺探他的計劃,而是要認真考察他已經顯明給我們的旨意,那才是我們應該去好好遵行的。
五、認識並遵行神顯明的旨意的三個階段
在認識並遵行神啟示的明顯旨意方面,通常是有三個階段(這裡當然指的是命令的旨意)。而這幾個階段,都要求更新了的心意(頭腦),並且有聖靈所賜的洞察力,我們上次提到過這個。
第一階段
首先,終極、權威的「命令的旨意」,只有在聖經中被神啟示出來。所以我們要用更新變化的頭腦,來明白和遵行這些命令。沒有心意更新,我們就容易曲解聖經,並且試圖去逃避聖經中那些激進的命令,比如要我們舍己,有愛心,純潔以及唯獨在基督里獲得超然的滿足,等等。神那權威性的命令的旨意,只有在聖經中才能找到。保羅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好叫基督徒「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不僅僅說去行某些善事。乃是「各樣的善事,」即所有善事。哇,對神留給我們這寶貴的話語,基督徒應該花多大的精力、時間、敬虔,好好的默想啊!
第二階段
神命令的旨意之第二個階段,就是我們要把聖經真理應用到一些嶄新的場合,這些場合聖經或許提到,或許沒提到。聖經沒有告訴你,你要跟哪個人結婚,要買什麼樣的車,是否要買房子,去哪裡度假,選購怎樣的行動電話套餐,喝哪個牌子的橙汁,還有多如牛毛的選擇。
那麼,我們需要的,就是聖經啟示的神旨意牽引和掌管的、更新了的頭腦,以至我們可以用基督的頭腦,來觀察評估所有相關的因素(亦即,以基督的心為心),然後去辨別和驗證神呼召我們去作的是什麼。這跟試圖聽到神告訴我們做這做那,是很不一樣的。那些總想聽到神告訴他們怎麼生活的人,跟《羅馬書》12:2的教導是格格不入的。
的確,這兩種做法有天壤之別,一種做法是,借著禱告和勞苦努力,去追求一個被更新了的頭腦,可以自己做出辨別,並知道如何去應用神的話語,而另一種做法呢,乃是習慣性地去求問神,好讓他不斷給你新的啟示,告訴你什麼事情該如何去做。後面這種類似算命和占卜的方法,是不需要心意更新的。而神的目標,是讓你有被更新的頭腦,新的思維和判斷方式,而不僅僅是獲取新的資訊。他要我們更新轉變,成為聖潔,被他顯明的話語中的真理釋放,過自由的生活(約8:32; 17:17)。所以,在神命令的旨意方面,第二個階段就是藉助更新的心意(頭腦,思想),帶著分辨的能力,把聖經的教訓應用於生活中新的場合。
第三階段
最後,神命令的旨意的第三個階段,關乎我們生活中更廣大的領域,在那些領域,我們往往不經過思考就去行動。我敢大膽估計,你們的大部分思想、態度和行為,事先都沒有預謀或考慮,都是自發的,是從裡面滿溢而出的。耶穌說,「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 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12:34-36)。
為什麼我還要把這部分也稱為神命令的旨意呢?原因只有一個,神就是命令了這些層面的事情,比如:不要動怒。不要驕傲,不要有貪心,不要憂慮,不要嫉恨,不要妒忌。這類行為都不用預謀。憤怒、驕傲、貪心、懼怕、猜忌、嫉妒——都是自然從心裡出來的,不用事先有意識地反思和圖謀。而這些事照樣在神面前顯出虧欠、算為有罪,因為違反了神的誡命。
所以明擺著,基督徒生活中有個很大的任務:借著心意更新變化,有新的心靈和頭腦。我們要成為好樹,結出好果子來(太12:33)。這是巨大的挑戰,是神呼召我們去做的。靠自己辦不到,你要靠基督,就是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的那位;並且你要聖靈來引領,進入那些高舉基督的真理中;你還要讓聖靈在你裡面作工,有一個歡喜迎接真理的謙卑心態。
為此獻上自己吧。沉浸在神默示的文字記載的話語中;讓你的頭腦被神的話語浸透、填滿吧。而且你要祈求,讓基督的靈徹底更新你的心意,以至你裡面生髮出來的,都是善良純全可喜悅的——神的旨意。
——作者:約翰·派博是美國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的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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