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常識與禁忌
一、基督教的歷史及概況
基督新教,在我國被習稱為基督教,也稱耶穌教,與天主教並列。在16世紀,天主教會中興起一些反對派,他們反映了正在成長的資產階級的願望,教義上主張教徒無須依賴聖職人員而僅靠自己個人虔誠的信仰即可直接從上帝獲得靈魂拯救。他們把教皇控制的教會斥責為腐朽、貪婪和各種罪惡的淵藪,宣告脫離羅馬教皇的控制,紛紛建立獨立自主的教會。新教最著名的兩位領袖是德國的路德和出生於法國的加爾文。他們創立的新教分別稱為路德宗和加爾文宗,是新教中最大的兩個教派。由於交織著錯綜複雜的政治利益衝突,新教各派建立獨立教會後,在西歐許多國家與天主教派進行了多年殘酷的宗教戰爭,甚至演化為國際戰爭。1781年,「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約瑟夫二世頒布「寬容敕令」,承認新教徒有信仰自由以後,新舊教之間的衝突才逐漸消逝。
二、基督教的基本教義
基督教的教義主要來源於《聖經》。這些基本教義有以下一些:
(一)「三位一體」上帝說
基督教認為,世界和宇宙中存在一種超自然和超社會的力量,這種力量就是上帝。他是獨一無二、無所不能、創造有形萬物的神。由於他具有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靈,所以稱他為「三位一體」的上帝。因聖父在天,稱他為天父,被認為是至高無上、主宰一切的力量。聖子為耶穌基督,受聖父的派遣降臨人間,以自己在十字架上的流血犧牲來拯救世人的苦難。聖靈是上帝與人的中介,啟迪人的智慧和信仰,使人棄惡從善。這三個位格不是各自獨立的三個神,而是一個整體。
(二)上帝創世說
基督教認為,宇宙萬物(包括人類)都是上帝創造的。《舊約-創世記》記載:上帝用5天時間創造出了自然界萬物,第6天造人,第7天歇息。上帝創世說是基督教的核心。
(三)原罪說
基督教認為,人性本有罪。宣揚上帝造了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他們被安置在伊甸園,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後來他們偷吃了禁果,觸怒了上帝,被驅逐出樂園。但他們的罪成了人類苦難的根源,即整個人類的原始罪過。即便是剛出世即死去的嬰兒,雖未犯何罪,但因其有與生俱來的原罪,仍是罪人。
(四)救贖說
基督教認為,人類既然有了原罪,又無法自救,於是上帝派遣其獨生子耶穌降世人間,為人類的罪代受死亡,流出鮮血,以贖人類的原罪。只有相信和依靠救世主耶穌為人類贖罪,人才能求得死後求生。
(五)天堂地獄說
基督教認為,人世間充滿了罪惡,信基督者將進入天國獲得永生,不信基督者則將被拋入地獄受永罪。基督教會把天堂描繪成一個極樂世界,地獄則到處是不滅之火,可怕至極。天主教和東正教還在天堂與地獄之間設立了煉獄,不必下地獄者經過煉獄的洗禮可進入天堂。
三、基督教的禮儀
基督教的重要禮儀有以下幾種聖事,也稱聖禮。基督教認為聖事是耶穌親自製定的禮儀,是具有法術性質的崇拜禮儀。根據基督教教義,舉行聖事可使人獲得某種超自然的神奇力量——神恩和保佑。凡誠心領受者,皆能獲得。聖禮是基督教鞏固和發展宗教信仰的手段。
(一)洗禮
洗禮是基督教的入教儀式。基督教認為,領受洗禮可免除入教人的原罪和本罪,並賦予恩寵和印記,使其成為教徒,以後有權領受其他聖事。傳統基督教將此作為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重要分界線。受洗標誌著悔改,有信心將自己奉獻,交託給耶穌基督。這也是一種恩典之約的標誌,表明罪得赦免,從此與基督和聖靈聯合,獲得重生。這裡得罪是指原罪及施洗前所犯得本罪。
洗禮一般分注水禮、洒水禮和浸禮。注水禮是施洗者將少許聖水傾注在領洗者頭上;洒水禮是施洗者將水灑在領洗者頭上;浸禮是施洗者扶助受浸者向後全身浸入水中。不管哪種形式,施洗的牧師均要口誦「我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你施洗」。施浸禮還有一個含義:當受浸者全身浸入水中表示與耶穌同死,浸入水中表示耶穌受難後埋葬在墓中,而從水中出來表示與基督同復活,得重生。
(二)聖餐禮
根據《聖經》記載,基督新教認為該聖禮是由耶穌基督受難前親自為信徒設立的。信徒經常領受經牧師或主教祝聖過的餅和酒,就能與耶穌基督的奧體聯合,使罪得赦免。聖餐也是為了永遠紀念耶穌為了人的罪所作的犧牲,保證他的恩惠賜給真正的信徒,使他們的靈性得到滋養增長。
領聖餐的次數,新教各派不同,有些是每周一次,有些是每月或每季一次,甚至還有些一年一次。所領的餅無酵或有酵的都可以。這點比東正教和天主教通融,天主教一律用無酵餅,而東正教一律用有酵餅。聖餐用的酒一般都是葡萄酒。有些反對飲酒的教派則用葡萄汁代替。該聖禮通常都由牧師主持。
另外,基督新教還有一些禮儀,如按立聖職人員禮,追思禮拜等禮儀。
四、基督教的禁忌
(一)禁止偶像
基督教認為其所信仰的上帝是宇宙獨一的主宰。十戒確認上帝的獨一性並反對任何上帝的「代替品」。十戒第二條規定:「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基督教堂由於這一傳統,聚會場所在布置裝飾上呈簡潔的特點,一般不設聖像(包括作為崇拜的畫像),但突出十字架的標誌,代表思念基督完成之救贖,並強調信徒應通過耶穌基督教導的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在信徒家中,也不設神龕等器物。
基督教所信仰的上帝是宇宙獨一的主宰。按照「十誡」的有關教導,不贊成設神像、聖像,是基督教區別於羅馬天主教的一個重要的特徵。時至今日,基督教大多保持反對教堂及信徒生活中任何供奉聖像、聖物的傳統,認為這一行為與偶像崇拜無異,應當禁絕。十字架一般通用作為信仰的標誌,但也反對把十字架作為偶像供人跪拜。與之有關的是,基督徒不向人跪拜,包括重要的歷史人物,不把人作為偶像。在對待已經去世的祖先的問題上,信徒一般採用禱告、讀聖經和唱詩的方法,反對燒香、祭拜,不設靈位,但獻花致意一般是可以的。
(二)禁止姦淫
基督教對婚姻十分重視。根據《聖經》中關於伊甸園的記載,基督教認為:第一,婚姻是神聖的,因為婚姻的起源是創造主自己;第二,婚姻應以一夫一妻為原則,上帝為亞當創造夏娃即表明這一道理。既然婚姻是神聖的,要求做到一夫一妻,反對一夫多妻,包括納妾、重婚等形式的婚姻行為,也不主張或者提倡離婚。基督教傳統認為,離婚的前提是一方犯淫亂的罪。《聖經》中提到離婚的另外一個可被允許的情形是:信仰不同,互為仇敵,一方自願離去。同時,也認為亂倫是罪惡,是被禁止的。當然也反對與一切淫亂和色情等相關、有違道德的事。
(三)禁止吃血
不吃血可以說是基督教信徒生活中一個比較明顯的禁忌。《使徒行傳》15章要求信主的外邦人(猶太之外的民族)能做到禁戒偶像、姦淫以及血。勒死的牲畜也在基督教禁食之列,這與禁食動物血的禁忌是一脈相承的。因為勒死(包括病死或其他非宰殺原因死的)動物血液未流出,已被吸收於肉中。至今西方基督教會信徒多不吃血和動物內臟。
(四)禁食
禁食是指出於表達信仰虔誠和專心致志地靈修的需要,自願停止進食或者減食,完全由個人決定。禁食的情形通常有這樣幾種:一是在一段特定的時間內不進食,僅飲用一些水或流質,時間為一天或數天;二是絕對不進食,甚至滴水不進;三是短期或長期保持每天禁食一頓;四是在一段時間內只吃簡單的素餐。如果有基督徒有這一習慣,也要加以尊重。
(五)其他禁忌
看相、算命、占卜和占星術(星象學)等類也為基督教所禁止,因為這些迷信活動除了相信一種上帝之外的干預人生的神秘力量外,還有一種宿命論傾向。
《聖經》的舊約部分將飲酒作為禁忌,而新約部分相對而言較為靈活,但大部分基督徒對吸煙持反對態度。在教會聚會和崇拜活動中禁止吸煙,不穿拖鞋,不穿暴露著裝,這是教會的一致看法。
值得一提的是,持「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等教派背景的信徒在禁忌上有一些特別要求。首先,關於安息日,認為信徒應當按律法要求遵守安息日,停止勞動,並在這一天舉行聚會禮拜(安息日大致等於今天的星期六)。安息日信徒在生活中的另一個主要禁忌是關於飲食的,如不食豬肉和某些無翅無鱗為特徵的水產品等,需要加以尊重。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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