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禪凈雙修詞語注釋( 四十五)
因緣:因緣即條件。凡事有主因,有次因。其主因即主要條件叫因,其次因,次要條件叫緣,合稱則叫因緣。所謂因緣和合,即說所有的條件都具足了。所謂因緣不和,即說應有的條件還不具足。對學佛者來說,往昔和今生修行之善根為因,而其它諸種善妙福德則為緣。然有時,種種惡緣也能成為促進修行之重要因素,名「逆增上緣」,故一切善惡條件,都可成為修行的因緣,不可僅從一時的表面現象評斷因緣如何。佛經中常說,唯佛與佛能盡知一切因緣,因緣無量,不可思議故。
無生忍:能安忍於無生之法,名無生忍。無生即不生不滅之簡稱,如凈土法門的一個迴向偈中說:「花開見佛悟無生」。無生之理即大乘第一義諦。無生忍即經中所說「於第一義而不動」。無生忍有兩層意思。一層是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變幻不定、虛偽不實、終必變滅,只是暫現的假相。既無實際,生則實不生,滅亦實不滅。如《心經》說「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金剛經》說「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實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另一層意思是,如夢幻泡影,生滅變幻的有為法,皆由萬法之源真心阿賴耶識所生,而真心不生不滅,無始無終。故一切法與真心不一不異。一切法幻生幻滅,真心從來無生,永恆不滅,故不一;一切法皆真心所生顯,皆是真心功能、體性的表現,一切法即真心,故不異。故《心經》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破除見惑,打破無始無明,明心開悟,即是始證無生忍,證得大乘人無我智。
無生法忍:即大乘法無我智,道種智。菩薩始從初地入地心,除一分法我執,證一分無生法忍。初地到十地,地地都是修證無生法忍。無生忍只證得真心的總相智與別相智,而無生法忍要證得一切種智。一切種智在成佛以前,叫道種智。
推薦閱讀:
※喜忌賦+注釋
※10《第十 行供下堂法事》注釋淺譯(20)
※五百金身羅漢圖【帶注釋】【500P】(41-60)
※擇吉通書(年月凶神注釋),擇日大全(年月凶神注釋)
※居牖客注釋增廣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