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醫院飯菜難吃被拘」,別把消費糾紛當成謠言打擊 | 新京報快評

打個差評沒什麼,當地警方亂作為才真正釀成了一起負面輿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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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布聲明。圖據微博截圖

文/馬小龍

近日,河北邯鄲涉縣廣播電視台發布的一則幾百字的新聞,引起軒然大波。當地人張某因不滿縣醫院飯菜的價錢及質量,在網上發帖吐槽醫院食堂價高難吃,誰想竟因此被當地城關派出所拘留。

在平常人看來再正常不過的一次生活吐槽,竟引來被拘留之災,這讓人覺得無語:要是給個差評就得被拘留,那今後我們消費後連打差評的權利都沒了?

當地警方回應:張某是以「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被處罰。那張某真的「虛構事實」了嗎?

張某說「飯菜量少」,而涉事醫院食堂的聲明中也講到,醫院在進行搬遷之後,飯菜的價格確實有所漲幅,「帖子指責我餐廳飯菜貴、量少,我虛心接受。」關於飯菜是否難吃,這點本就取決於個人口味。張某作為消費者有評價的權利,這根本算不上「涉嫌虛構事實」。

▲疑似醫院食堂負責人回應帖。圖據百度貼吧截圖。

而就算張某給的差評不對,當地警方也不宜介入。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五條途徑解決。

「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是指向衛生部門、檢驗檢疫部門、質量部門、工商部門等單位申訴,其中不包含公安局。此事仍在消費糾紛的範疇,而非治安管理類案件。

正因如此,19日晚間,河北邯鄲市公安局官微@邯鄲公安網路發言人針對此事通報稱,對「網民發帖稱醫院食堂價高難吃被拘留」一事,邯鄲市公安局高度關注,市局法制部門已責令涉縣公安局嚴格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本案的「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進行重新審核。如果存在執法問題,必須立即予以糾正。

在此事負面影響巨大的情況下,涉事派出所若存在亂執法,那不止該糾正,必要時還應啟動問責。

錯可以糾,負面影響則難消除。此事之所以引發強烈輿論反響,既在於涉事派出所輕易實施拘留的任性,也在於在網購和到實體店購物消費普遍的當下,打差評無異於某種「天賦人權」,在自身利益未得到滿足的情況下,消費者投訴、打差評和吐槽的權利不容侵犯。

離譜的是,當地警方查辦此事時,還提醒網民「網上傳播虛假信息屬於違法行為」,將其視作負面輿情事件。這說明當地警方在輿情應對上的過度敏感,但萬事「過猶不及」,張某打個差評沒什麼,當地警方亂作為才真正釀成了一起負面輿情事件。

把消費糾紛當成謠言打擊,也是對法治的一次「打擊」。

這讓人想起發生在貴州台江縣的「罵警察拘10日」事件:因酒後撥打民警手機,使用了侮辱性和威脅性語言,家住貴州台江縣城區的潘強就要被縣公安局拘留10天。這兩起事件的相通之處就是,行政權力涉嫌違法介入,適用罪名牽強,也拉低了執法機關的法治水平。

而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當下,這樣的執法或司法者涉嫌違法,最該忌諱。

□馬小龍

編輯:與歸 實習生:純潔 吳敏 校對:陸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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