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佛陀的古道(南傳佛教基本教義)第五章 第三真諦──滅

佛陀的古道(南傳佛教基本教義)

毗耶達西法師(Ven . Piyadassi)編輯 方之 中譯

第五章 第三真諦──滅

在第三和第四兩章中,我們討論了苦和苦的起因──集。現在讓我們來詳細了解滅的意義,這就是大家所要知道的涅槃。按照語源學的意思,涅槃是Ni+vana或Nir-va,就是斷除愛欲、得到自由,與愛欲分離,達到寂滅。

雖然巴利文和梵文語源學的意義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這個專門術語,但不能幫助我們證得涅槃的妙樂。在下一章,我們將會看到,證悟是來自戒、定、慧的修習。涅槃是一種體驗,由於它的玄妙,不能用語言解說。它是超世間的,絕對的,無為的。證得涅槃的方法,只能由每個人去體驗。

不用說涅槃,就是一點簡單的東西,如一個人對糖的味道,不告訴他去讀關於化驗糖的書,他事先沒有經驗,是不能知道的。但是假如放一點在舌尖上,他就會知道糖的甜味,過多關於糖的理論就沒有必要了。

什麼是涅槃?這是佛教徒或非佛教徒一開始就歡喜提的問題。這不是今天或昨天的問題。聰明的答案可能會有,涅槃被用各種明顯的專門名詞來說明;但是沒有一種說明會使我們絲毫接近涅槃,因為涅槃是離言絕思的。比較容易和比較保險所說明的涅槃不是涅槃,因為涅槃是不能用語言來表達的。涅槃不可以言喻,它是無法表達的。我們試圖說它,就要用字,而字的意義是有限制的。字與宇宙有關係,絕對的實際涅槃,是通過最高的精神修養和智慧證得的。是超越世間體驗的,是非語言所能表達的。既然如此,那又為何寫它呢?那是為了防止對佛教涅槃思想的誤解。

佛陀說:

諸比丘:我想,我已證之法,甚深、難見、難解、安靜、高尚、完全超論證、微妙,智者能理解。但此同時代之人高興、沉迷、喜歡官能快樂。因同時代之人高興、沉迷、喜歡官能快樂,即難見此緣起,亦難見諸緣起法之寂靜、「有」之實質捨棄、愛欲息滅、冷靜、寂滅、涅槃。若我教此法,他人不理解,對我會生厭煩。[i]

從佛陀自己所說,這就清楚地表明,愛欲的根除(涅槃)是難見難懂的。

佛陀在第一次說法時,對第三真諦解釋說:

諸比丘,此是苦滅之真諦,完全息滅、舍離、解脫、不住愛欲。[ii]

雖然這種界說未提及涅槃,但「完全息滅愛欲」是包含著涅槃的。此在他處,佛陀說得很清楚。「羅陀,愛盡實即涅槃。」[iii]他答覆一位神人說:「捨棄愛欲是涅槃。」[iv]在舍利弗的談話中,有「此五取蘊根除與捨棄欲貪,即是苦滅。」的話。[v]

從上所述,很清楚,涅槃是寂滅,是愛欲斷除。像我們在上一章中看到過的,愛欲是苦因,只有其根源愛欲息滅時,苦因方能息滅。捨棄了愛欲,也就捨棄了苦和與苦有關的一切。因此,涅槃被解釋為苦滅。

應當注意的是:雖然用了一些消極的術語來說明涅槃,但這不是說涅槃只消極或自我斷滅。總之,否定不意味著絕對的空,是一個空白點,而只是說某些東西不存在。證得涅槃的阿羅漢,是斷了愛欲才獲得解脫的,在他的身上不再有愛欲了。這不完全是空或自我毀滅。因為沒有要毀滅自我的必要。

典籍中的肯定術語,也是很明顯的。如安穩、清凈、勝妙、寂靜、解脫,都被用來表示絕對的涅槃。不過,這些術語的真正意義對有情世界所知道的體驗來說,是被限制的。一切肯定的界說,都是從我們現象世界的體驗而來的。事物的世俗觀點是輪迴的,那就是說屬於生存或轉生的。因此,所有其他關於涅槃的觀點,也都是轉生的觀點。所以,他不能有一個涅槃的真實圖像。他的一切思想、觀點和語言都是受限制的,有條件的,不能適用於不造作、絕對、無為的涅槃。

習慣上,我們說一些肯定和否定的術語,也和解釋其他事物一樣,有其一定的聯繫。但是涅槃是超肯定和否定的,與任何受條件制約的事物沒有關係。佛陀用了些世間的常用名詞,知道他們的有限性。關於什麼是涅槃的問題,讓我們聽一聽佛陀是怎麼說的:

諸比丘,涅槃界有二種,何等為二?即有餘依涅槃界[vi]與無餘依涅槃界。諸比丘,何為有餘依涅槃界?諸比丘,此處有比丘,是阿羅漢,其漏已盡,已修梵行,所作已辦,卸卻負擔,已證阿羅漢果,完全斷除生死諸縛,因正智得解脫。其官能尚未毀壞,彼仍體驗適意與非適意,仍受快樂與痛苦,五蘊存在。諸比丘,其貪、嗔、痴已斷。此即名為有餘依涅槃界。

諸比丘,何為無餘依涅槃界?諸比丘,此處有比丘,是阿羅漢,其漏已盡,已修梵行,所作已辦,卸卻負擔,逐步證得阿羅漢果,完全斷除生死諸縛,因正智得解脫。無一切感受,無意欲,現在此成為冷靜。諸比丘,此即名為無餘依涅槃界。

此事,佛陀又作如是說:

見者說二涅槃界,堅定不移無所挨。

一界尚余諸蘊底,已斷導致生死纏;[vii]

一界無是諸蘊底,表明今後生死完。

彼等知此絕對境,其心斷縛得解放;

彼等證得法實體,[viii]靜寂欣喜定不還。[ix]

有情由五蘊或心物構成,這些心物不停地變化,因此是無常的。它們的來和去,就因為「生的性質即是滅的性質。」[x]

人的貪、嗔、痴,帶來相續的生和死。因此,人不斷除貪、嗔、痴,他就不能了脫生死。[xi]

證得阿羅漢果的人,就是他還活著的時候,徹底斷除了貪、嗔、痴。這就是上面所說的有餘依涅槃界。阿羅漢剩餘的五蘊,是他過去生中的貪、嗔、痴為緣而生起的。由於還活著,他的諸蘊還在起作用。因此,他的官能接觸外境時,還有愉快與痛苦的感覺。但是,由於他已從煩惱、分別和自我思維中獲得解脫,他不會被這些感受所動搖。[xii]

當一個阿羅漢逝世時,他的剩餘諸蘊就停止起作用。此諸蘊是死時毀壞的,他不再有感受了。因為他已徹底斷除了貪、嗔、痴。他不再有生死,很自然,就不再有受。所以說:「他的受變得冷靜了。」

此種思想,在《自說》中是這樣表述的:

身壞感覺停,諸受變冷靜;

一切結構止,識亦不再生。[xiii]

這就是所說的無餘依涅槃。

從前述看,阿羅漢的狀況是清楚的,一個人完全斷除導致生死的貪、嗔、痴三毒之後,也就從生死輪迴的枷鎖中解放出來了。他是完全自由的,他不會再有任何原因使他作為有情轉生。因為,他已證得涅槃,相續轉生完全停止了。他已經超越普通或世俗的活動。在他還生活在世間的時候,他已經將自己提高到世間之上。他的行動不再產生後有之果,不再有業的效力。因為這些行動不是由三毒、由煩惱發動起來的。他是可以避免一切惡、一切心理上的染污的。在他身上,不隱藏隨眠,他是超善惡的。他已捨棄善和惡。[xiv]他不被過去、未來和現在所困擾,他不再執取世間的事相,所以煩惱亦不能再生。他不會被生活的變遷所擾亂,儘管感官接觸世間意外事件,他的心亦不動搖。他無憂、離塵、安穩。[xv]這樣,涅槃是現生證得的一種「悟境」--即現法涅槃。思想家、有心探求的人懂得此種悟境是不覺得有困難的,這隻能是阿羅漢而不是任何別的有情,不管是世間的有情,還是在天堂里享樂的有情都不是。

有情的生活性質是痛苦的,雖然知道什麼是苦,什麼是染污,什麼是愛欲,但不知道什麼是完全斷除染污,因為他沒有經受過。假如他知道,那是他由於自我證悟,知道什麼是非染污,什麼是涅槃或真實,什麼是真正的快樂。阿羅漢用親身的體驗說涅槃,而不是憑傳聞說涅槃。但是阿羅漢由於是自己證得,不能使別人懂得涅槃。斷了愛欲的人,知道自己證得了解脫,但他不能向別人解說此種解脫。不管他談多少解脫的意義,別人是體會不到的。因為這是自己體會,自己證得的。證悟是每個人自己的事。每個人必須為自己吃和睡,為自己治療小病。這些只是每天需要的。有關人的內部發展,他的心靈解脫,還需具備更多東西呢!

難以掌握的是無餘依涅槃。換句話說,就是入涅槃或阿羅漢最後的寂滅。

《自說》中經常引用的一段話是:

諸比丘,有不生,有不起因,有不造作,有絕對。假如無不生,無不起因,無不造作,無絕對,就無逃脫生、起因、造作與相對。由於有生,有不起因,有不造作和有絕對,所以逃脫生、起因、造作與相對。[xvi]

此非堅(擴張)、濕(內聚性)、暖、動之元素,非空無邊處,非識無邊處,非無所有處,非非想非非想處,非此世,非他世,非日、非月,此處非來非去,非生非死,非支持,非存在,非外境,是此。此實為苦之結束。[xvii]

從上所述,很清楚,這種入涅槃(最後的涅槃)是一種色、受、想、行、識五蘊以及一切與諸蘊有關的法都已停止不起作用的狀態。所以,這是一種相對性不存在的境界。它是超外界一切相對事物的。它不是因的果,不是生起果的因。既不是道,亦不是果。它是絕對的,無條件的無為。

苦,生苦之因的愛欲是世間的,涅槃則不是世間的,而在緣起法之外。所以,它是超因果的。一切世間法都是有關係的,相對的,而作為無關係的涅槃則是絕對的。

佛陀在一部很重要的經中[xviii]闡述緣起和四真諦時,對諸比丘說:

世間隨意認為真實者,聖者徹底了解,認為是虛妄的;而聖者歡呼為真實者,世間亦認為是虛妄的。

佛陀進一步說:

涅槃非虛妄,聖者知為樂;

真實由彼證,無欲逝不存。[xix]

佛陀用真實取代涅槃,這不是唯一的例子,因為我們還發現有以下的話:

比丘,真實是涅槃之名。[xx]

彼等在真實中解脫,斷除轉生之愛欲。[xxi]

在另一部同樣重要的經[xxii]中說,絕對冷靜(內心已完全熄滅貪、嗔、痴三種火)的阿羅漢,領會樂、非樂或非樂非不樂感受時,他知道那是無常的,不以我的思想去執取,不用享樂(情慾)的感受去領會。經中說:

不管彼以何感受領會,是樂,非樂,非樂非不樂,彼領會不執著,不被所縛。彼知身體解體(生命本能結束以後),一切感受,一切體會,都會變成冷靜,都會是安定。猶如油燈燃燒,靠油與燈芯,油與燈芯燒完,由於燃料缺乏,燈即熄滅。如是,當比丘體會身體最後結束感受時,彼知道:「我已體會到身體最後結束之感受。」當彼體會生命最後結束之感受時,彼知:「我已體會到生命最後結束之感受。」彼知「身體毀壞,生命最後結束,現此一切受,非快樂,將變成冷靜。」因此,一個人有如此天賦,被賦與此最高之智慧。因為知諸苦滅盡,是最高之智慧。

此其解脫,建立於真實之上,不可動搖。虛妄是不真實,此是真實(非虛妄),是涅槃,是真諦。因此,比丘,一個人有如此天賦,被賦與最高之真諦,因為最高真諦是涅槃,是真實(非虛妄)。

《寶經》[xxiii]中說:

彼等過去已死亡,如今再無新生長;[xxiv]

心不依附未來轉,再生胚芽已滅光。[xxv]

彼等更無愛欲起,賢者寂滅如燈樣。[xxvi]

這是已經逝世阿羅漢的狀況(般涅槃者)。他的道路,像鳥飛翔在空中,[xxvii]是不能尋覓其蹤跡的。因此,說阿羅漢或佛陀進入涅槃是錯誤的。因為涅槃不是一個地方或國家或「天堂」。有情可以繼續在那裡永遠居住。涅槃沒有地區。經典中說佛陀或阿羅漢逝世為涅槃者,意思是說完全過去了,完全寂滅了,這清楚地表明是生死流轉的終止──旅行的終點。佛陀或阿羅漢逝世以後的境界究竟怎樣,那是不能用思維推測、不能用語言給他下定義的。既無法衡量,也沒有尺寸,它是「不回答」,是「無記」的問題。最高的真諦是難以形容的,是不可說的。

優波私婆問:人逝世以後,是否在快樂中長期存在?佛陀的答覆是明確的:

人死之後無尺度,有惡死後可能有。

一旦諸法悉消除,所說方便亦非有。[xxviii]

沒有我,沒有靈魂,是什麼得涅槃或者是誰證涅槃?這是一個使人難以回答的問題。讓我們先來了解所謂有情是什麼。一個有情是精神和物質的結合,是一種變化的過程。前後相續兩剎那是各不相同的。由此可知,沒有什麼東西是常住的。此種過程──此種物質與精神範疇的流動──完全停止,就是所要了知的涅槃境界。涅槃是永恆的寂滅。

究竟是什麼得涅槃或誰證涅槃的這一問題的提出,是因為在人們心中有「我」這個強烈的觀念存在,所有問題都圍繞在這個「我」上。但是在我們的行動、我們的身、語、意背後沒有「我」,沒有行為的作者,沒有思想的想像者。涅槃是有,但不是「人」(有情)得到它。人只是一個現象在向前奔流。在習慣用語中,我們說男人、女人、我,等等,但認真講起來,沒有這樣的個體存在,只有過程的展開和過程的停止。「生的性質就是滅的性質。」[xxix]

五蘊構成一個「有情」。愛欲這一苦因是在五蘊中生起的。愛欲的熄滅,也必須在此諸蘊中。就是這樣一種過程的出現,一種過程的熄滅,沒有常住的「我」產生諸蘊和最後根除諸蘊,更不依賴於外力。此即轉生和轉生的熄滅。這是正確的看法。

佛教的涅槃,被稱為無上的快樂,如我們在前面所看到的,這種快樂的到來,是由於所有感受都完全冷靜、熄滅。現在,這種說法,確實使我們迷惑不解,因為我們用自己的官能體驗到許多愉快的感受。

佛弟子優陀夷尊者面臨的就是這個問題。舍利弗尊者對諸比丘說:「諸友,它是涅槃,是快樂。」接著優陀夷問:「但是,朋友舍利弗,因為此中無受,如何快樂?」「朋友,此中無受,這正是快樂。」[xxx]舍利弗尊者的這種說法,得到佛陀另外一位弟子的完全支持,他說:「不論領會、感受什麼,一切都是苦。」[xxxi]

達到滅苦(證入涅槃)[xxxii]道路的重要步驟,已由佛陀指出,這就是注意精神修養的方法,這樣就可產生真正的快樂,從煩雜的生活中得到無上的安靜。這條道路確實十分艱難。但是,我們果能堅持不懈,完全自覺地小心看著腳步走,總有一天會達到目的地的。嬰兒學舌、學走路有困難,要慢慢來。一切大人物也是如此,在到達圓滿的長征道路上,要經過失敗到成功,要一步一步地走。

瑜伽行者興正念,回憶往昔生活面;

即使今日尚如此,但後仍可獲涅槃。[xxx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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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i] 《中部》第二六經;《相應部》第一卷,第一三六頁。

[ii] 《相應部》第五卷第四二一頁。

[iii] 《相應部》第三卷第一九O頁。

[iv] 《相應部》第一卷第三九頁。

[v] 《中部》第二八經。

[vi] 此處優波離(Upali),意為五蘊。

[vii] 纏(Bhavanetti)是愛欲(Tanha)或渴望的同義語。

[viii] 此處法實體,意為阿羅漢果位。

[ix] 《如是語》第三八、三九一。

[x] 《中部》第三卷第二八O經;《相應部》第四卷第四七、一O七頁;第五卷第四二三頁;《毗奈耶》的《大品》。

[xi] 《增支部》。

[xii] 參閱那阿羅漢(Arahan Sona)的話:「色、味、聲、香、觸……不致使堅強者煩惱,其心堅決,完全解脫。」(《增支部》第三卷第三七七頁)。

[xiii] 《自說》第八卷第九頁。

[xiv] 《法句》第三九偈。

[xv] 《經集》第一一《吉祥經》(Mangala-sutta)。

[xvi] 《自說》第八卷第三頁。

[xvii] 《自說》第八卷第一頁。

[xviii] 《經集》。

[xix] 《經集》第七五八偈。

[xx] 《相應部》第四卷一九五頁。

[xxi] 《如是語》第二卷第一二頁。真實見《義疏》。

[xxii] 《中部》第一四O經。

[xxiii] Ratana-sutta(《寶經》)、《經集》第一四偈。

[xxiv] 此處意為過去和新的業。

[xxv] 此處胚芽意為再生識。

[xxvi] 據說佛陀說這些話時,他看到一盞燈熄滅。

[xxvii] 《法句》第九二、九三偈。

[xxviii] 《經集》第一O七六偈,與佛陀答覆婆蹉(Vaccha)的話比較:說他(阿羅漢)轉生不適合,說他不轉生亦不適合。《中部》第一卷第四八六頁第七十二經。

[xxix] 《中部》第三卷第二八O經;《相應部》第四卷第四七、一O七頁。

[xxx] 《相應部》第四卷第四一四頁。

[xxxi] 《相應部》第二卷五十三頁。

[xxxii] 就是說佛陀逝世以後。

[xxxiii] 《長老偈》第九四七偈。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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