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英法聯軍為何要焚燒圓明園——天主教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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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英法聯軍為何要焚燒圓明園——天主教版本文章提交者:wenming03 加帖在 貓眼看人 【凱迪網路】 http://www.kdnet.net老柏 最近國人在國際上鬧了一個很荒唐的笑話,就是在法國巴黎佳士得拍賣圓明園獸首時,中國商人蔡銘超表示愛國,拍而不買。不知他為何做出此等不守誠信的商業行為,金錢名譽都受損失,毫無所得。妙在整個圓明園事件的產生,就是中國人不守信義之故。更荒謬的是,據說中國有個六十七人的律師團,也去法國爭議文物誰屬。顯然他們不知道圓明園事件的直接原因,就是中國虐殺英法兩國的使節團。 在蕭若瑟氏所著的《天主教傳行中國考》一書中,清廷在嘉慶和道光兩朝時,朝廷就一貫仇視外國教士。一直到道光二十一年,即一八四二年,訂立《南京條約》,答應不殺教士,但內心認為對蠻夷之邦,不必守信用,雖有條約,並無遵行誠意。對外國教士,往往照殺不誤,中國傳教人士,被殺更是不計其數。所以,在一八六零年,英法聯軍之役,是英法兩國因清廷不遵守《南京條約》而興的問罪之師。 問題出在英法艦隊第一次攻打大沽口炮台時,中了清軍的埋伏失利,死傷五百多人,退回上海,這樣增長了清廷氣焰,認為英法不足懼。但是緊接著,英法增兵,第二次攻打大沽口炮台,以死傷四百多人之代價,攻佔炮台,清軍炮台守軍則傷亡兩千左右。 這時聯軍已佔天津,清廷派桂良為議和大臣,赴天津談判,但無結果而返北京。但這時英法兩國所派出的,以巴百夏禮為首的三十九人使節團,在通州談判時被中國扣留,押送北京,關在圓明園內,受到酷刑迫害,多人死亡。為何清廷敢於違反國家際公法,甚至不遵守中國古訓的「兩國相爭,不斬來使」呢?國為清廷自己認為有相當把握,一定可以打敗英法兩國。 當時由親王僧格林沁領軍,他也就是在第一次大沽口得勝的將軍。他部下有三萬鐵騎,兩萬步卒,在八里灣部陣,等待聯軍,不料聯軍雖只有四千人,但武器精良,大戰終回,結果清軍北撤。 這時清廷開始恐慌,咸豐皇帝逃去熱河。政事由恭親王主持。英法兩國,一定要清廷交出使節團人員。恭親王無以應,因為已有一半以上死去,有的屍骨無存。書中說,「然俘虜英國二十六人,已死十三人,法國十二人,已死七人,皆受拷打凌虐致死者」。(見原書四百十八頁) 英法兩國將帥恨極,英將為額爾金(義爾真),法將為格老(葛羅),本要焚燒皇宮,但意見不一致,最後決定燒毀圓明園,以懲罰中國皇帝之不守信義。這個目的倒是達到,咸豐皇帝的確很氣憤,不到一年,即在熱河去世。大致上是中國理虧,所以,這次律師團去巴黎,實在很危險,如果法國人也不守信用,如法炮製,恐怕有一半的人無法生還,又重蹈圓明園事件的覆轍。 國人對自身的歷史智識,相當缺乏。律師尚且如此,一般人可想而知。中國人經過毛澤東時代的調教,對法律和道德都不重視,不知誠信為何物。一個國家一定要有誠信,才能立足於世界。個人也是如此,所謂「不誠無物」是也。看來中國人還要好幾十年才能重建已淪喪的道德,毛氏對此要負相當責任,不能推卸。這次商人蔡銘超和律師團都很富足,為何不能作到「衣食足而知榮辱,倉稟實而知禮節」。希望國人以此為鑒,能夠加以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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